中建铁路工程总承包公司安委会工作细则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195011742 上传时间:2023-03-14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614.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建铁路工程总承包公司安委会工作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中建铁路工程总承包公司安委会工作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中建铁路工程总承包公司安委会工作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中建铁路工程总承包公司 安委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的主要职责,规范安委会工作制度,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工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相关专业管理职能部门按照专业管理职能分工,履行专业监管职能,不得失职、亵渎或玩忽职守,要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第二章 安委会成员 第三条 安全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程义广 执行主任:何加兵 副主任:江志平 委员:彭勇、郝庆友、姜军、邓力、黄训平、郝传志、刘衍文、李锐、杨亿男、曾猛、王顺虎、刘太乾、李鹏、王一钧、张欣欣、孙东宇、陈振宏。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为公司安委会常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部长孙东宇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三章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第五条 拟定、印发公司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文件及材料。第六条 收集汇总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的信息和需要处理的问题拟出初步意见,提交安委会审定。第七条 筹备公司安委会例会和安全工作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并对会议决定事项子以督办。第八条 牵头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调研、检查及考核评价,建立安委会相关工作的记录和台帐。第九条 督促、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安委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第十条 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第十一条 完成公司安全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四章 安委会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法律、规程,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第十三条 研究决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及重大活动的工作计划。第十四条 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要点及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等重大安全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第十五条 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第十六条 听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情况报告,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做出结论,并按事故级别批复或上报。第十七条 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对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奖惩决定。第十八条 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章 安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 第十九条 安委会全体会议,由安委会主任主持。主任也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安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安委会主任认为有必要增加会议的,可召集全员参加专题会议。第二十条 安委会会议议题由安委会办公室向安委会主任或执行主任提出报告,经批准后召开会议。第二十一条 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特殊情况下,安委会主任(执行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安委会会议。第二十二条 根据安委会会议议题需要,可由相关部门请专家列席会议。第二十三条 安委会原则上有 50%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要求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若有成员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安委会主任请假并获准。第二十四条 会议时间和地点由安委会提出,报请安委会主任批准后,由安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第二十五条 会议议题由各成员提出,填写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题征集登记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征集汇总。第二十六条 职能部门提出的议题应经分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的议题,需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填写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题征集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转交安委会办公室,列入议题草案。第二十七条 安委会力办公室将征集的议题,报安委会主任审核批准后、作为会议正式议题,提交安委会审议。第二十八条 提出议题的成员或部门,应按会议拟定的时间,提前 3 天将书面议案、建议或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题征集登记表等有关资料(电子版)报送安委会办公室。第二十九条 安委会办公室应根据征集的议题拟定会议计划,按拟定会议的时间,提前 1 天将会议通知和议题资料发至与会人员。第三十条 议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传达、贯彻及部署落实国家、行业、集团等机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或上级重要安全规章的有关事宜。(二)需会议审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三)需会议审定的安全奖惩意见或事故处理结案意见。(四)有关事故、事件情况通报,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等事宜。(五)各专业管理职能部门汇报一个季度的安全工作情况(安全工作、目标、指标执行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本专业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危险源控制现状、规章、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重要事故隐患治理措施、上次会议布置工作完成情况,下步重点工作和措施等)。(六)对前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重要危险源控制现状、事故隐患情况,提出具体的防范对策,布置下一阶段安全重点工作等。(七)需提请安委会审议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第三十一条 议事与与决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委会应按会议计划拟定的议题议事,一事一议不复议。(二)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临时议案,原则上不予审议。(三)议事和决定应充分体现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对议案进行说明,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需要时可由其他相关部门作补充说明,与会成员就该议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表明个人观点。(四)对需安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原则上要经到会 23以上的成员表决同意才能通过;若讨论事故处理结案议题时,涉及事故责任人员的成员或其亲属时,相关成员应回避。(五)会议主持人应集中归纳与会成员意见并作出决议,决议须明确目标和要求,落实到部门或个人。第三十二条 会议议题的结论性意见,必须记录清楚、准确、全面和完整。会议所有书面材料与会议记录应一起归卷存档。有音像记录的,音像资料与会议记录一并归档。第三十三条 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指导有关工作的落实。第三十四条 决议的督办与落实(一)安委会形成的决定、决议,分管领导应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执行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将执行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可口头或书面汇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与安委会办公室沟通。(二)安委会形成的决定、决议,涉及未参会有关领导分管工作的,安委会主任或执行主任指定专人负责通知缺席领导落实。涉及未参会部门工作的,由安委会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三)与会成员对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但必须按照决定或决议执行。(四)在情况发生变化或执行决议过程中出现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决定执行,需临时调整决议时,分管领导应及时向安委会主任汇报,批准后方可调整,并在下次安委会上通报调整及执行事宜。(五)安委会形成的决定、决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办,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应及时反馈给安委会主任或执行主任。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安委会办公室应以 督办通报 或 简报等形式通报。第三十五条 安委会会议结论、文件,由安委会主任或执行主任签发生效。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安委会办公室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执行、生效。附件: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题征集登记表 附件: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题征集登记表 部门:时间:年 月 日 议题(题目):主要内容:议题涉及范围(部室、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意见:电话:备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