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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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宁都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以及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教育就是抓民生、抓发展、抓未来”的教育工作理念,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办负责任的教育、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建设区域教育中心,力争4年左右我县教育教学质量重返全市先进行列。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升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努力使每一位公民在教育中获得幸福体验,成为幸福生活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全县人民享有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学校差距和群体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适应教育发展需要。教育布局结构更加合理。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较大满足,各类人才的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发展和完善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终身教育服务网络。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宁都特色和较高水平的现代教育。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学前教育。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积极开展,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特级教师和国家级、省级、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2020年,培养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500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000名。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比例有明显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 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开发。公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8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5年。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传统美德和公民意识等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把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德育教育网络。创新学校德育工作载体,加强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将开展宁都红色传统教育与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素质相结合,创新工作思路,推进红色文化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班级,扩大舆论宣传,组织社会实践,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传承宁都红色文化教育,突出宁都红色文化教育特色。加强学校生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学校艺术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宁都、奉献宁都的情感。加强学生科普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法制、国防、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生存能力,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增强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本领。(二)规范发展学前教育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化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按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坚持实行幼儿教师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幼儿园安保投入和周边环境整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以我县列为全省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试点县为契机,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推进计划”,力争三年内县城有2-4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同时大力扶持办好一些优质民办幼儿园,每个行政村建有1所民办幼儿园。到2015年,县城和乡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幼儿园布局结构合理,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大幅提高。各乡镇都建有县级示范园。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乡镇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加强城区早教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所有乡镇以上公办幼儿园均达到县级以上办园标准,适龄幼儿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关政策,强化政府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重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坚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校园每天锻炼1小时,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全县教育网点布局调整进行规划,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满足学生就学需求,全面解决县城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农村小学教学点,积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改造。禁止义务教育阶段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实现区域内教师队伍水平基本均衡。建设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教师公寓和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稳定教师队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培养,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校内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优化高中教育网点布局,着力把宁都中学办成精品重点高中,突出抓好宁都中学的龙头带动作用;以不低于宁都中学建设标准高起点建设宁师中学,用5-7年时间把宁师中学建成与宁都中学并驾齐驱的省级重点中学;加大宁都四中扶持力度,大力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把宁都四中建成省级优质重点建设中学。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全面落实新课程方案,增加投入,完善通用技术、音体美等教学设施设备。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全面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扶持。推进科研兴教,积极促进学习和交流。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重视对学生的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普通高中评估制度。(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政府职能,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办好公办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做大做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优化就业环境,提供就业岗位,鼓励职业学校学生在本地就业。构建校企合作互动平台,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工业园区对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尽快实现普职结合的高中阶段教育格局,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坚持面向社会和市场的办学方向,采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订单式”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模式,着力打造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人才培养基地。加大对职业学校建设投入力度,扶持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力争5年内,把县职业学校建成有较大规模、有较高教学水平、在周边县市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家级重点职校。到2020年,形成适应宁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六)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大继续教育投入,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建立职前与职后教育相互融合、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城乡继续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建设以卫星、教育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着力推进公务员、教师、卫生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城区、乡镇(街道)和学习型家庭创建工作。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周、全民读书活动月等活动,营造继续教育良好氛围。促进终身学习体系的建立,构建面向全民、服务公众、覆盖城乡的成人教育数字化学习港。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加快社区教育网络建设。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高技能人才教育和培训,推动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联手组建继续教育基地。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提供经费和物质支持,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努力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七)切实办好特殊教育努力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12年前,办好一所全新的特殊教育学校。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到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6倍以上。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积极筹措社会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县残联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教职工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严格落实特教津贴政策。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八)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正当权益和办学自主权。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人事代理等制度。建立公办、民办学校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民办学校任教。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聘与公办学校实行同等政策。民办学校学生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助学政策。扶持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的民办学校加快发展。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督检查。健全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推进监事制度,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制度。健全民办学校审批、变更、重组和退出机制。建立民办学校信用登记、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健全民办学校质量评估监控体系,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一)探索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发展、人人成才、多样化人才、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等先进理念,建立适应不同年龄学段、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探索适合每个学生发展、促进人人成才的育人模式。改革课堂教学,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好奇心,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加强实践教学,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技能实训的实际效果。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突出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环节。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列为学生奖励评优的重要指标,逐步形成学生发展性评价、学习过程性评价和主体多元化评价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科学制订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确立人才导向,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为重点,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对实践能力的考察,克服用人部门单纯追求高学历的倾向,把发现人才和使用人才相互结合。(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严格控制行政职数,要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对各中小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重新进行设置。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逐步建立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人员“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机制。真正把教学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反映良好、又有管理水平的教师选配选拔到学校管理岗位。注重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建立学校行政干部校际间定期流动制度。学校行政人员要坚持一线工作制度,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在年度教师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自主对教师实行一年一聘。建立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每年8月份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对各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校长业绩进行一次全面考评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学校校长诫勉谈话,相应任课教师不能评先选优、晋级晋职;连续两年未完成学校目标任务的,解聘校长及分管教学、年级分管副校长职务,相应教师不能评先选优、晋级晋职。(三)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在招生考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综合服务、安全保障与依法监督职能,加快推进招生考试制度规范化、法治化。加强考试管理,建立健全我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完善招生考试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完善中考招生制度,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规范招生加分政策和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加强诚信制度建设,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我县被列为全省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县域教师管理中心试点县为契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财政、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资源配置等手段进行管理,减少行政干预。探索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实行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制度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成立宁都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人保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文广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城建局、县国土局、县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把支持教育发展作为各乡镇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教育工作汇报制度,着力解决教育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建立教育决策专家咨询、听证论证、公众参与等制度,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二)加大投入,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教育经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在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中都要体现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大力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县生产总值比例,确保2012年达到4,并保持逐年稳定增长。在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中计提10%,重点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校舍维修改造等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从2012年起,县地方教育附加每年要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每年按全县教职工年度标准工资总额的1.5%设立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不断完善政府投入为主、争取上级支持、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以赣南苏区振兴和罗霄山特困连片开发等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与国家、省、市部门的协调沟通,力争在争资争项上有重大突破,努力增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打好“客家”牌,积极以情引资,力争在社会捐资助学上有重大突破。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等政策。按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建立师德档案,树立师德典型。规范教师行为,禁止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教师擅自要求学生订阅教辅资料等不良行为。完善学生和家长评议教师制度。制定教师从业准则及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建立职前职后贯通、校本培训和集中脱产培训相结合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强化教师专业技能训练和实践能力培养,整体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推进与教育发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交流学习机制。建立县城、乡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任教制度。大力实施“名师工程”,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10名以上特级教师,100名以上省、市级学科带头人,1000名以上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对评定的名师政府每月给予津贴,每年据实列支。以“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加大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有计划补充新教师,大力改善教师学科、年龄结构。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水平,并保持逐年提高。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切实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待遇。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教师。(四)强化教育装备,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县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加大教育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建设教育城域网,大力促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化配备,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全县中小学基本实现“班班通”,中等职业学校普及校园网。加强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加快教育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按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信息技术课程,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强教育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立教育管理信息库、教育系统网上台账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育公共服务一站式管理。加大电子政务应用力度,进一步推进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在教育系统中的广泛应用。加强教育网站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伦理和道德教育,营造健康的网上学习环境。(五)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育法治环境,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和人民群众管理教育事业的权利。完善各级人大和政府教育部门检查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保障督导专项经费。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标准。深入开展对乡镇政府综合性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素质教育等方面的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加强对乡镇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把握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维护学校办学秩序,坚决制止向学校乱收费、乱检查及各种形式的摊派。依法加强网络、音像、书刊等管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要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提供便利,并按规定免费或减免费用。强化教育网点布局规划,将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纳入旧城改造、新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优先保障学校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教育用地,坚决制止侵占学校现有用地或建设预留用地的行为。为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布局调整后的公办学校闲置用地,继续用于举办教育机构,确需进行置换的,置换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教育。落实校舍建设收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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