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分析与建议 一、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回顾 白 1977 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发生了巨变。大致说来,可分为以下四个时期:(1)高等教育免费时期(1977 年一 1988 年);高等教育学费制度改革试行期(1989 年一 1993 年);(3)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形成时 期(1994 年一 1997 年);(4)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完善时期(1998 年一 2002年)。从新中国成立到 20 世纪 80 年代末期,我国在高等教育中实行的是免收学 费制度。1989 年国家出台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 定,规定从1989 年开始,对新人学的本、专科学生实行收取学杂费制度。白 此以后,高等学校的收费逐年提高。1996 年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 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学费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高 校学费标准是根据年平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同地区、不同专 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学费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 发展的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1997 年,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家对各高校的计划内学生和计划外 白费生实行并轨,对全部高校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由各省物价部门分别测 算和规定,高校将学费用于补充办学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的部分。1999 年,国家在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下,做出全国高校扩大 招生规模的重大决策,计划在三年内扩大招生数量一倍。全国高校基本上都加 入了扩招行列,至 2005 年秋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比 1999 年增加了 3 倍。同扩 招的急速发展相比,国家对高校拨款的增加不成正比,高校经济负担日益加 重。二、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现状分析 1 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总体情况 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近年来,由于我国高等学校招生人数的迅 速增长,高校的生均实际学费不断提高,2006 年达 5935.511 元,20032006 年期间年平均增长 9.17%。与此同时,高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生均事业性 经费支出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如表 1 所示。我国普通高校生均实际学费与生 均事业性经费支出之比从 2003 年的 22.74%增长到 2006 年的 24.76%。2 学费在不同地区间存在显著差异 从不同地区的高校来看,生均学费的地区差异很大。根据中国教育经费 统计年鉴(19992007)的统计,2006 年部属高校生均学费最高的广东(17425 元)比最低的浙江(1569.89 元)高出十几倍,各地区部属高校生均学费的标准差系 数为0.2397;地方普通高校生均学费最高的浙江(21601.59 元)比最低的青海(4465.17 元)高出 4.83 倍,各地区地方普通高校生均实际学费的标准差系数为 0.2082。同样,不论是部属还是地方高校,生均经费支出最高的地区是最低的地 区的 34 倍。2006 年部属普通高校生均实际学费与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之比最 高的河北(53.27)比最低的浙江(6.46)高出 47 个百分点;地方普通高校生均实际学 费与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之比最高的湖南(69.76)比最低的西藏(20.45)高出 49 个 百分点。3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 高等教育成本是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学费的最原始因素,高校人才培养成 本越高,高等教育费用就可能越高。近几年,随着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人数 的迅速增长,普通高校的生均实际学费不断提高(见表 2),2003 年达到 4561.886 元,19982006 年期间年平均增长率为 13.5%。与此同时,普通高校的生均教 育经费支出和生均事业性经费支出的年平均增长率仅为 6.38%和 7.75%,数据显示生均学费增长速度远大于生均教育经费支出,说明学生支 付的教育费用与人才培养成本并不平衡。4 学生对高校学费的承受能力 从理论上讲,合理学费水平的制定,必须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纽约州立 大学高等教育财政与接近性课题组曾收集了 8 个国家 19971998 年度学生和家 庭承担的高等教育成本额。根据纽约州立大学提供的各国高等学校的收费情 况,并结合 2002 年国际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的相关数据,得出表 3。从表 3 中可以看出,高等学校收费占该国人均 GDP 比例,最高的是马来西 亚和肯尼亚,分别为 97%和 90%;最低的墨西哥和英国,分别为 3%和4%;人均收入最高的美国,高等学校收费占其人均 GDP 的 13%。1999 年我国人均 GDP 为 780 美元,高等学校的收费占人均 GDP 的比例约为 43%;2003 年我国 人均GDP 为 1090 美元,如果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按照 5000 元来计算,则高校收 费占我国人均 GDP 的比例为 55%以上,比 1999 年提高了 12 个百分点。在与上 述国家的比较中,我国目前的收费标准属于偏高水平。下面对城乡居民家庭的高校学费支付能力进行比较。以 2002 年平均学费 4600 元计算,当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7702.8 元;而农村居民家 庭人均纯收入为 2475.6 元。以一家三口为例,城镇居民家庭每年须留出将近 20%的可支配收入来支付一个大学生一年的学费;而对于农村居民家庭来说,这个比例更高,达到了 62%。但农村人口状况比城镇要复杂一些,往往一个家 庭不止一个孩子,因此农村居民家庭对高校学费的承受比例肯定要高于 62%这 个值。三、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1 缺乏必要的成本约束机制 1996 年国家在高等学校学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教育培养成本包括 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开 支,各省在不超过 25%的比例内制定学费标准。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碰到如 下困难:(1)成本分担存在缺位现象。从对教育培养成本的规定看,政府应提供全部 的未纳入学费成本的基建支出,但事实上基建费往往由学校白行贷款解决,这 就造成一个经费缺口,这种缺口往往成为不规范收费的借口。(2)成本核算技术缺乏统一标准。例如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按高校财务制 度本身规定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在实际测算中虽也做了一定的技术处理,但在折旧年限、折旧内容方面参差不一,成本的可比性较差。还有,在报表上 对正常办学支出和非正常办学支出很难加以精确划分,如同样是科研支出,有 些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些却毫不相干。(3)对高校成本的使用效率缺乏有效的监控。普通高校实行收付实现会计制 度,即按 巴收已支”而非 应收应支”进行核算,这就意味着无论效率多低的支出 最后都会以成本形式按一定比例转到学生头上。上述体制性缺陷,使得教育培 养成本这一定价依据在实际管理中往往被 虚置 2 无法体现不同学校或专业间的收益差异 从各省市的高等教育实际学费情况看,几乎所有高校所有专业都按规定的 最高限额收费。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确定具体学费标准的主体是学 校,在高等教育仍属 卖方市场”时期,学校白然就有按最高标准收费的倾向,且在目前体制下各专业的培养成本与收益在技术上也无法加以区别计算。3 实行刀切”的学费模式,未能体现能力负担原则现行的高等教育学费实 行刀切”定价,即对所招收的学生不论其来白城市还是农村、经济发达地区 还是落后地区收取同样的学费。这种学费标准表面公平,然而伴随着高校学费 的逐年攀升,越来越暴露出其内在矛盾,即公众不断增长的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与有限负担能力的矛盾。4 政府投资不足测度一个国家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指标有 多项,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 公共教育经费占 GDP 的比重”。当前发达国家教 育经费支出与本国 GDP 比值约为6.2%,发展中国家约为 4%。我国早在 1993 年就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 经费支出占 GDP 的比例,但至今仍未能实现达到 GDP 的 4%这一目标。我国近 几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 GDP 比率,一直处于 3%左右的水平,2004 年国家财政 性教育经费仅占 GDP 的 2.79%,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偏低是高等教育收费偏高的 原因之一。5 学生机会成本受到忽视 已进入劳动年龄的学生,除要支付个人直接成本之外,还要支付机会成 本。它是学生为实现教育活动而间接支付的成本。假定已进入劳动年龄的学生 面临着两种机会:一是上学,二是参加劳动。如果学生选择上学,那就放弃参 加劳动这一机会,也就放弃参加劳动而可能得到的收入。此时,放弃的收入就 是学生个人的机会成本。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通过对 20 世纪后半期美国大 学生放弃的收入进行估算发现:其总额约占教育全部要素费用的 3/5。我国在 1985 年对大学生个人上大学 4 年的机会成本作过估算,得出的结论是机会成本 占其个人教育总成本的 21.2%。可见,机会成本也是比较高的。学费仅是学生个人直接成本的一部 分,实际影响许多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是机会成本,许多贫困家庭子女正是因 为承担不了机会成本而放弃入学。目前,政府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仅是从学费这 一学生个人直接成本角度考虑。以此分析,即使目前的贫困生资助制度再完 善,也不可避免地还会产生贫困生上不起学这一不公平的现象。四、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的政策建议 1 确定合理的学费标准和定价周期 一般来说,如果学费水平过低,不能达到有效地分担与补偿高等教育成本 的目的,同时也会给高等教育带来过高的需求与压力;如果学费水平过高,超 出多数居民的支付能力,不仅会降低他们对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抑制高等 教育需求,而且会直接涉及教育公平这一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甚至会导 致高等教育性质的变化,进而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居民的收入 水平和支付能力,确定一个合适的学费标准。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制度,必须建立相应的高等教育学费 标准调整周期,在调价期内,高等教育学费的数额除随物价变动而适当调整之 外,应基本保持稳定。如果学费调整周期太短,如每年进行调整,就会影响需 求,扰乱人们的心理预期,不利于经济增长,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但由 于利用现代技术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师待遇保持学术机构对人才的吸引力等 使得教育成本会不断增加,高等教育学费的调整周期也不宜太长。因此确定适 当的周期并把质量指标作为学费调整和政府拨款的依据,有利于刺激高校重视 教育质量,增强办学实力,争取下一轮学费调整中获得有利地位,从而促进高 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参照国际上的做法,如英国的管制价格调整周期一般为 3 5 年,结合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周期的安排和高等教育的学制,认 为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调整周期应设定为 5 年为宜。2 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 必须认识到,要实现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就需优先发展教育。当前,我国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而没有教育的发展,没有教育机会均等,也就没有社会的公平,和谐社会就难以构建。因此,加大教育投入是国策的需 要,也是缓解群众强烈反映的 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的必然要求。3 完善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 加大奖学金的金额和获奖比例,拓宽奖学金的来源渠道,积极与社会各界 联系,争取企业、校友等的支持,解决一些困难学生的问题。助学贷款是高校 贫困生在校期间由政府全额贴息的优惠政策,是政策性极强的商业贷款,主要 由银行来承办。高校应积极开展 银校合作”,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进行。同时为避免学生违约现象的出现,要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并逐渐建立个人信 用体系。4 国家应坚持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投资倾斜政策 各地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之间经济发 展水平之间的差异。国家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于经济落后地区在经费 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以改善这些地区的办学条件,使各地区的教育得到均衡发 展,使所有的公民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对于目前政府资助政策仅考虑了贫 困学生付不起学费的情况,而未考虑贫困学生负担不起机会成本损失这一方面 的问题,应给予贫困学生适当的机会贷款。只有全面地考虑了贫困家庭学生付 出的教育成本,才能使其真正摆脱经济重负,享受到机会平等的教育。5 建立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与控制评价制度 成本核算与控制评价是通过对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或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来 评价成本核算与控制水平的过程,也是检验成本核算与控制是否达到标准的一 个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成本评估指标体系,保证评价工 作公正、合理、有效。进行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析与核算时,要考虑经济上的要求,追求生均成本 的最小化,但单纯以在校生生均教育成本最小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也有一定 的片面性。在实际中,应以培养合格学生生均教育成本最小化来反映高校财务 管理目标,促进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最优化。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