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法律保护规定(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

上传人:众众****夺宝 文档编号:181699613 上传时间:2023-01-1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法律保护规定(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法律保护规定(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法律保护规定(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法律保护规定(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 为大家解读:在现代社会的开展中,互联网已经逐渐开展成为一种日常性的生活工具,在互联网技术提高的过程中,传统生活领域中已经逐渐呈现出了与互联网相结合的趋势,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技术应用开展衍生出来的重要应用之一,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变着传统的投资与支付方式,但是在这种新型的财政金融投资理财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过程中,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也随之而生。本文将针对当前阶段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在法律保护上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互联网的出现是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交融开展的产物,它挑战了传统的金融开展,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在推动传统银行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民众的生活提供了便利,迎来了全民理财的时代,但是在这种蓬勃开展的互联网金融开展形势下也出现了各种法律性质的风险问题,导致互联网金融的开展举步维艰,如何有效的解决当前互联网金融在投资理财方面的法律保护问题成为推动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开展的重要研究问题。以下笔者将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论述。一、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在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法律保护中的监管权责分配不明,主体不一。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相关法规规定应当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标准等的管理,也就是说以支付宝公司支付业务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开展也是需要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的。但是余额宝作为支付宝业务中的一种重要构成,其是和货币基金相衔接的增值余额的金融业务,应当接受的是证监会的监督管理,由此来看,支付宝公司中具体的业务类型需要面对的是不同监督管理的主体,但是问题就在于余额宝中的资金具有消费与流转的自由,假设没有具体按照相关的规定对监管主体的权责做出明确的划分,那么很有可能在监督管理中出现权责交叉重叠或者空白的情况。(二)平台定位模糊,账户的信息保护不到位。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开展,支付宝公司曾专门在?余额宝效劳协议?中做出了相关规定,明确将支付宝公司限定为一个资金支付的平台,不涉及实际交易的参与。但是在很多人看来,利用支付宝进行支付的过程中,支付宝公司实际上在交易中承担的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也就是用户办理账户并将资金储存其中相当于将资金交给了支付宝公司进行保管,而支付宝 那么同第三方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合作,基金管理公司用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投资。那么,在基金交易过程中究竟该如何定位支付宝公司的行为、是否支付宝公司单方面发布的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效劳协议是正确的等等此类问题成为业务开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三)信息披露严重,风险提示不到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特地针对基金托管人、基金委托人和其他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当承担的义务作出了规定,这就为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提供了保证。在余额宝上我们可以发现它只在开通界面上提供了相关内容的介绍链接,用户需要点击很多链接才能够理解到其中的局部信息资料,而且在用户开通了余额宝之后相关的信息是不能够在界面中查询到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使用户的知情权得到切实的保证。二、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法律保护的措施(一)推动监督管理制度的体系化,建立健全相关立法。要全方位的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督与管理,就要有标准的法律制度进行约束,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立法,根据现有的一些金融开展的根本原那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主体和职责范围进行确定与界定,是金融体系内部各部门之间加强彼此的合作。(二)加强工作的审查,明确机构的定位。在互联网金融与实体金融并存的现代社会中,要保证互联网金融能够顺利开展,首先要明确现阶段作为互联网开展的载体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互联网理财中的地位,对这一问题的认知不应当由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或者其他外界人士对此问题进行设定,而是应当交由监督管理机构在综合全面的考察了交易各方的实际情况、交易的具体信息等问题的根底上做出相关认定,并进而对互联网金融中涉及到的各个金融机构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在完成上述内容之后,监督管理机构还应当对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的相关机构所发布的效劳协议与宣传类信息进行审查,倘假设发现信息中存在夸大性的言论、躲避风险性的提示内容或者推脱责任的表述,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机构进行处分,并责令其进行改正。(三)强化金融预警,加强流动性监管。在互联网金融的开展中,监管工作应当做到主次清楚,要重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起必要的风险防范与金融预警机制,强化金融预警。同时需要注意到在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中存在的风险之一就是流动性风险,尽管有关的机构已经采取了每日限额与确定长期产品分流资金的相关措施来防止出现资金的流动性风险问题,但是金融市场波谲云诡,一旦金融市场发生变化,大量用户集中提取资金,流动性风险也必然会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开展,在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之后就需要监督管理部门对资金展开动态的跟踪检测,防止出现流动性的风险问题。从国际互联网金融开展水平来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开展在针对投资理财提供的法律保护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缺乏,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开展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开展局面,不断地弥补其中的缺陷,推动互联网金融朝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开展,只要重视法律保护行为的完善,不断地提高互联网金融开展的法律水平,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开展将越来越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分类 > 其它学术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