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养老服务、智慧养老和老年助餐点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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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区2022年养老服务.智慧养老和老年助餐点建设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5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33个,覆盖面不低于30%;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新建改建社区助餐点8个,农村助餐点3个,社区食堂1个。二、实施内容(一)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补助范围。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补助标准:城市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按照重度失能每人每月160元、其他老人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居家养老服务电子卷”o农村低保户,补贴标准40元/人/月,以“惠民”一卡通发放,按月发放,并及时公布。实施程序。高龄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申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区民政局审批。养老服务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二)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范围。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家庭。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参考XX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给予补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基本项目范围,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原则每户不超过3600元。实施程序。按照自愿原则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对评估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村)初审并逐级报街道(乡镇)、区民政局审核审批;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实地验收。(三)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助范围。符合XX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补助方式及标准。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市标准执行(2021年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5万元/年,社区(村)养老服务站3万元/年),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实施程序。三级中心的运营机构向区民政局提交申请,区民政局审核后商财政局确定后实施。(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1 .推进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全区改建村级养老服务站33个。建设标准。按照XX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XX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等执行。补助标准。参照2022年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分配表(X财社245号)6万元/站。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管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实施步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民政局排定项目实施年度和建设规划,商财政局同意后,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和程序。2 .推进城乡助餐点建设。建设任务。新建或改建社区助餐点8个,农村助餐点3个。建设标准。按照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XX市商务局、XX市市场监管局XX市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方案等执行。补助标准。参照2022年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分配表(X财社X号)5万元/点。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管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实施步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民政局排定项目实施年度和建设规划,商财政局同意后,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和程序。3 .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项制度。补助范围。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补助方式。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五)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补助范围。对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不在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一次性补助。(六)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补助范围。对通过验收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补助方式。按照标准对创建情况评估后给予一次性奖补。实施步骤。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开展创建工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制定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验收合格的智慧养老机构按照办法进行申领。三、资金筹措(一)资金来源。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上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二)资金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的统筹衔接。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可用于养老机构房屋建设、设备、设施添置更新费用等。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补贴可用于设备添置、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综合责任保险费用等。四、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民政局负责编制规划、项目实施督导;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财政资金,落实补助资金。(二)部门协作,严格检查。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三)规范管理,严格监督。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和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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