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解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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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解读解读 大庆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2014.7.15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严重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07-29 国卫疾控发20138号严重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一条 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不等于六种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二条 国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发病信息是该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计划国家系统二期自2014年6月开始运行,8月1日正式使用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四条 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应当指定相应科室承担本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确诊病例的信息报告工作,相应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或报送。精神科执业医师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精神科执业医师首次诊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后,应当将患者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前款规定的负责信息报告工作的科室。责任报告单位具体科室具体人:信息报送和录入责任报告人:精神科执业医师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五条 责任报告单位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诊后 1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内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录入信息系统。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相关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接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患者相关信息,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六条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已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经再次诊断或者鉴定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在下月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送当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由其在下月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再次诊断结论或者鉴定表明,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得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七条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患者出院后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将出院信息录入录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收到不具备网络报告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出院信息,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八条 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当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15个工作日内,将患者出院信息通知患者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按照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五条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并为社区康复机构提供有关精神障碍康复技术指导和支持。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九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严重精神障碍责任报告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保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美国前任总统罗斯福,美国前任总统罗斯福,有一天一个朋友找他说:有一天一个朋友找他说:“能告诉我你们军队的机密吗?能告诉我你们军队的机密吗?”罗斯福说:罗斯福说:“你能保密吗?你能保密吗?”他的朋友说:他的朋友说:“我能我能”罗斯福说:罗斯福说:“我也能!我也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十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负总责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十一条 各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承担本地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业务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本地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信息进行审核、管理、数据分析及质量控制,及跨区域就诊确诊病例的信息转送工作,以及本地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及运转。精防机构职责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十二条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构内部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列入医疗机构考核范围,组织对本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行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十三条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实行发病报告;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十四条 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是指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承担本地区精神卫生防治技术指导与日常管理任务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精神科的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试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填表说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填表说明l 1.根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该表由责任报告单位填写。同一患者如有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多次入院,仅第一次入院填写本卡。2.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根据报告顺序自行填写。3.患者信息完整性:根据患者入院时提供的信息完整情况区分,信息不完整的患者,指实际情况中确实无法获得患者详细信息,例如流浪患者,填写能够获得信息的条目。信息完整的患者,此报告卡上所有条目均为必填项。4.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填表说明填表说明 1.根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的患者出院时由责任报告单位填写此表。同一患者如有多次出院,仅第一次出院填报并录入信息系统。2.卡片编号:与该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的卡片编号一致。3.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4.既往治疗情况:根据患者接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情况填写。5.用药情况填写时,如空间不够可加页说明。6.其他注意事项:如填写某药物过敏,需要注意的重要躯体情况等。系统网址1.正式网环境:业务系统(http:/1.202.129.170:92/mh2)2.测试网环境:业务系统(http:/1.202.129.170:90/mh2)系统登录界面u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地址:http:/1.202.129.170:90/mh2 (测试网)u输入用户名、密码和校验码登录系统8个8zb-am-luyan4点击此按钮点击此按钮录入病例信录入病例信息息点击此按钮对点击此按钮对已录入的信息已录入的信息进行查询进行查询发病报告 录入 患者信息完整性选择为“患者信息完整”时,所有数据项均为必填项,且身份证号不能是“000000000000000000”;患者信息完整性选择为“患者信息不完整”时,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职业、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现住址、户籍地住址、初次发病时间均为非必填,无法填写出院信息发病报告 对发病报告患者进行管理 同一机构下,同一个患者的发病报告信息只能有一条 发病报告患者信息删除时,需要县级数据质控员进行审核 发病报告患者出院时,必须强制进行社区管理这里是查询区域,可选择查询条件。查看查看修改修改删除删除出院出院发病报告患者第一次出院时,必须在此填写出院信息迁出详情查看被被拒拒详详情情迁出详情点击响应接收拒绝查看修改删除迁出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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