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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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模拟法庭剧本-故意伤害(主持人)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贯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及 党中央关于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努力把广大 青少年培养成为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上 的好青年、大自然的好朋友,为把他们培养成为对祖国、对 社会、对自身有责任感的好公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奠定坚实的基础,我校定期举 办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为目标,瞄准内心反省、实践体验、社会共建三个层面,把 学生 的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融入到“维 权”当中,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自我,在感悟中塑造人格, 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道德认识和 法制观念。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模 拟法庭所涉及的内容与人员均为虚构。现在我宣布:*县中 学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现在开始!人物:审判长:1 人、审判员:2 人、书记员:1 人、公诉人:2 人、辩护人:1人、被告人:1 人(被告人王乐,*县中学 八年级三班学生。)、被害人:1 人(被害人范宇,*县中学 九年级三班学生。)、证人:2人(旁边的上网人员顾少华、网 吧网管王仁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1人(被告人的母亲 韩心蓝)、法警2人一、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 (一)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是 否当庭?公诉人:已到庭。辩护人:已到庭。被害人:到了。法定代理人:到了。(二)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 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 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 以在闭庭后提出。 3、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 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三)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座。(四)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入座后,审判长说:“请坐下”。(五)待审判人员就座后,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报告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已提押到我院候审,公诉人和诉讼参与 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报告完后坐 下)审判长:(敲响法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 庭,传被告人王乐到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 ?是否还有 其他名字?被告人:是。没有其他名字。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请向法庭说明你的出生年月、家 庭住址以及职业?被告人:我出生于2003年5月4日,现年 14 周岁,家 住*县幸福小区3号楼2单元1楼东户,逮捕以前是*县 中学八年级三班的学生。审判长:你以前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告人:没有。审判长:这次你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被拘留、逮 捕的?被告人:是因为我把范宇给扎伤了,涉嫌故意伤害,在 2017 年1月10日被刑事拘留,2月14日被逮捕的。审判长:被告王乐,*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否 收到? 何时收到?被告人:于2017年3月20 日收到。审判长:*县人民法院现在依法开庭审理*县人民检 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乐故意伤害一案,由于本案涉及未 成年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 条之规定,本案不公开进行审 理。审判长:下面宣布法庭组成人员的名单。审理本案的合 议庭由本院审判员李菲、张乐、刘佳玉三人(宣布时应伸手 分别示意上述人员) 组成,由审判员李菲担任审判长,书记 员李晓润担任法庭记录;接受*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王庆出庭支持公诉;*律师事务所律师塞云出庭为被告人 王乐辩护。(审判长在宣布上述人员时,被宣布的人员应举 手示意)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有下 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和公诉人回 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诉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公正裁判的,可以请求换人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 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 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审判长:上述各项权利你们听清了没有?被告人:听清了。法定代理人:听清了。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及法定代理人,你们是否申请回 避?被告人:不申请。法定代理人:不申请。二、 (法庭调查阶段 不读)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起立):现在我宣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 告人王乐,2003年5月4日出生,现年 14 周岁,汉族,家 住*县幸福小区3号楼2单元1楼东户,逮捕前系*县中 学八年级三班学生,现关押于敦煌市看守所。被告人王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经*县公安 局侦查终结,移送法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被告人 王乐2017 年1月7 日来到震宇网吧找被害人,要求被害人 将其M P4还给自己,被害人想再听几天,因而起了冲突,在 震宇网吧内起了冲突,被告人因不敌被害人,被推倒在地, 被告人气愤之下拿出口袋内的铅笔刀,趁被害人不注意将其 捅翻在地,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在将被害人扎伤后被告 人迅速离开了现场, 2017年1月10日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到 *县公安局自首并交代了整个事件的过程。上述犯罪事实 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乐无视我国法律,虽然是为了一个 合法的目的却采用了法律明确所禁止的暴力手段,其行为已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 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公诉机关特提起公诉,请 依法惩处。此致*县人民法院。公诉人:王庆。审判长,起 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起诉书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那 份是否一致被告人:一致。审判长:被告人王乐,你可以坐下回答问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意见 吗?被告人:没有意见。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的问题? 公诉人:被告人王乐,今天法庭不公开审理你涉嫌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一案,你要如实回答法庭提问,知道吗?被告人:知道。公诉人:被告人王乐,2017 年 1 月 7 日你用刀扎伤被 害人范宇是事实吗?被告人:是事实,可是是他先拿了我的 MP4 不还,我气 恼了才扎他的。公诉人:案发当时你一共扎了被害人几刀? 被告人:两刀。公诉人:你扎了被害人后,被害人是什么反应? 被告人:他当时就疼的滚到地上,用手捂着肚子。 公诉人:流血了没有?被告人:一开始没有看见,当时光线比较暗,他又捂着 被扎伤的位置,由于天气冷,他穿的衣服也厚,所以没看见 他流血。看他在地上打滚,旁边的网管将他翻过来才看见在 他身下留了好多血。公诉人:你当时是用什么刀扎的他?被告人:随身的一把铅笔刀,是我平时削铅笔用的。 公诉人:这把刀,你平时都带着,还是那天特地带上的? 被告人:以前一直带着的。公诉人:被告人,你在扎伤被害人后,你去了哪里? 被告人:我一看见他流了很多血,当时很害怕,怕被公 安局抓去,所以当时背着书包就跑了,跑回家去了。公诉人:你把刀丢哪了? 被告人:我当时害怕的很,跑出来把刀随手扔了。 公诉人:扔在什么地方?被告人:就扔在网吧旁边的树池子里。 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你有什么要问的吗? 辩护人:王乐,你是因为什么事情和范宇起的冲突?被告人: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去震宇网吧找范宇要回 上次他在网吧问我拿走的 oppo 牌 MP4 的。其实在那之前我 和范宇一点都不熟,只是知道他是九年级三班的,在学校里 是有名的混混,经常欺负低年级的同学。上次我在震宇网吧 下载歌曲,他看见我的 MP4 精美漂亮,要我借他听几天,当 时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我不敢得罪他们,所以 就把 MP4 借给了他。后来我听学校里的同学说,范宇借的东 西肯定要不回来,所以我就去找他要,在他们班没找着他, 所以到震宇网吧找他,看到他在上网,就过去问他要,他说 再听几天,现在还不给我。当时我就急了,就动手去抢,这 样就动起手来了,可是我打不过他,被他推倒在地,气愤之 下我就拿起放在口袋里的铅笔刀,扎了他两刀,把他给扎伤 了。辩护人:案发后,你是否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的交 代了自己将人扎伤的事实?被告人:我父母亲劝我并亲自带我去自首的,我也把所 有的情况都向公安机关交代清楚了。辩护人:当时你和范宇打架,大概持续了多少时间?被告人:时间有一会,我们先是抢拿MP4,抢着抢着相互 推了起来,也撕扯了一会,他比我个子高,我就被他推倒在 地,脑袋在网吧的椅子上磕了一下,当时非常疼,之后我才 从口袋里掏出刀子,爬起来,当时光线比较暗,他没注意就 被我扎到了。辩护人:有没有人上来拉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审判长我的问话结束。审判长:当庭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第157 条的规定,公诉人应当就自己指控被告人的犯 罪事实,当庭举证,辩护人应当就辩护被告人无罪的事实当 庭举证。下面由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 进行举证。公诉人:我的举证分为以下几部分: 1、出示被告人王乐 故意伤害时的凶器铅笔刀一把以及被告人王乐指认故意伤 害现场的笔录及照片; 2、被害人在派出所辨认被告人王乐 的辨认笔录及照片; 3、被告人王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4、 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王乐的自首经过说明和被告人王乐的 户口证明 5、法医鉴定结论书,证实被害人范宇腹部的刀伤 系重伤。以上证据证实了2017 年1 月7日,被告人王乐在震宇 网吧故意伤害范宇的事实。对以上证据请法庭组织质证。(递交法警转给审判长)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被告人: 没有意见。 审判长: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意见? 法定代理人:没有意见。辩护人:没有意见。(合议庭组成人员轻声口头评议,即相互交头接耳。) 审判长:刚才在法庭指导下,对公诉机关出示的以上指 控证据材料逐一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 人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上述证据来源合法有效,证据之间 具有关联性,并能客观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对以上指控证 据法庭经合议庭口头评议后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予以确认。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举证?公诉人:审判长,为了更直观的证明被告人故意伤害的 具体情节,我申请让证人顾少华出庭作证,请允许?审判长:法庭同意。传证人出庭作证。(证人走上庭,坐下)审判长:证人,你要如实为法庭作证,如果提供伪证, 造成干扰法庭公正裁决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知道吗?证人:知道。审判长:请在责任状上鉴字。(证人鉴字) 公诉人:证人,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看到被告人王 乐用刀扎人的?当时你在哪里?情况是怎样的?证人:我记得是 2017 年1 月7号下午6点 多吧,因为 过几天就是春节了,所以记得比较清楚,当时在震宇网吧, 人很多,我就坐在他们打架旁边的一个位置,距离很近,我 看到他们打起来了,就站了起来,往旁边靠了靠,一开始是 高个子的把矮点的给推到了,后来是矮个子的不知道从哪里 掏出一把刀把高个子的给捅翻在地。当时情况就是这样子 的。公诉人:当时扎人的被告人的情绪怎样?证人:当时,他们打架的时候好像是争夺一个MP4,被告 人后面就急的脸红,非常愤怒,还说,你再不把 MP4 还给我, 我捅死你信不信的话。没想到真拿刀捅人。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辩护人(先举手):请问证人,当时你是否看清楚了就是 这个人(指着被告人王乐)用刀扎的人?当时是下午6 点多, 外面已经都黑了,而且网吧里的光线一向比较暗淡,你是怎 么确定是他,又怎么能看的如此清楚?证人:的确,这家网吧的光线不亮,但是 2 米之内的事 情还是看的清楚的,而且我视力在 5.2 以上又不近视。正是 他们的打斗让我无法上网,我才会如此上心,也才看的如此 清楚。而且被告人带的这幅眼镜,我认的清清楚楚,当时他 们打斗时,眼镜掉到我旁边,还是我捡起来还给他的。辩护人:既然你看的如此清楚,你为什么不制止这样的 行为?公诉人:反对!辩护人问了与本案无关的话题。审判长:反对有效。辩护人还有什么要问的吗?辩护人:没有了。 审判长:证人出庭作证完毕,可以退下。 审判长: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需要 出示举证?辩护人:有。这是*县中学八年级三班班主任刘老师的 一份书面证言,可以证明我方当事人的平时表现和为人。(呈 递给法警,由法 警交给法官和公诉方辨认)审判长:公诉方对此份证据有什么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辩护人:我方当事人打斗过程中脑袋被磕伤的伤残证明 一份,证明我方当事人收到了轻微伤的后果。(呈交给法警, 由法警交给法官和公诉方辨认)审判长:公诉方对此份证据有什么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辩护人:请审判长同意我方证人王仁义即震宇网吧网管 出庭作证,证明由于网吧疏于管理,同样对这一悲剧的发生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审判长:同意。传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证人王仁义,你要如实为法庭作证,如果提供伪 证,造成干扰法庭 公正裁决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知道吗?证人:知道。 审判长:请在责任状上鉴字。(证人鉴字)辩护人:证人,2017年1 月7 日下午 6 点,你在哪里? 证人:我当时是在网吧值班。辩护人:你有看到被告人(手指王乐)在网吧和人起冲突 并将人扎伤么?证人:我听到有人喊打架了就赶过去,前面的具体打架我 没看到,网吧有点大,我刚好在事发地点的老远地方给别人 修耳机。赶过来只看到被告人用刀扎人。辩护人:你们网吧为什么会让未成年人进入? 证人:我们老板对于这一点不怎么管也不让我们管,他说 谁来不是上网,赚谁的钱不是一样,不让未成年进来我这生 意就没这么好了。辩护人:你们老板不知道未成年不能进入网吧的法律规 定吗?证人:当然知道,门上都写着的,只要不检查就不要紧, 一般如果有人检查的话,他就叫未成年人从后门离开,一直 都没出过事。辩护人:审判长我问完了。 审判长:公诉人有要问的吗? 公诉人:没有了。 审判长:证人出庭作证完毕,可以退下。 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是否有申 请调取新的证据,要求新的证人到庭重新调查、鉴定、勘验 的请求。公诉人:没有。辩护人:没有。被告人:没有。审判长: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庭辩论。请辩论双方注意:第一、 发表意见应当观点鲜明、 语言精练。已经说明的观点和理 由不避重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第二、辩论应针对定罪、 量刑及适用法律问题展开。法庭已查明的事实无须重复。审判长:首先由公诉人发表意见。公诉人:今天审理被告人王乐故意伤害一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53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15 条之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 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 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进一步揭露犯罪,弘扬法制, 现就本案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在法庭调查中通过对证据 的质证,作案工具、案发现场笔录、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 言等证据形成规范、完整、合法的证据体系,准确全面地证 实了被告人王乐的犯罪事实,并且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讯问了被告人,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行 为,也询问了证人,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现已非常明确。二、 被告人为了将 MP4 要回来,采取了用刀扎人的严重暴力手段 来实现,虽然为了一个合法的目的,却是采用了法律所禁止 的手段,并给相对人造成了重伤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 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本 案中被告人王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 害罪,且其年龄已满 14 周岁,符合14 周岁到 16 周岁这一 刑事责任年龄段,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被告人王乐作案 时已满14 周岁未满 16 周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系未 成年人犯罪,具备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第三款规定的情节即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处罚。”并且被告人王乐具有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于 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较轻的,可 以免除处罚”的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今天,我们 希望,通过对被告人王乐审判,使其认真反省自己的行为, 必须明白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他人带来严重的危害结 果。也希望王乐彻底地悔悟,重新回归到善良的人性中来, 把握自己正确的人生方向。 谢谢!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王乐作自行辩护。 王乐:我不会讲,请我的辩护人为我辩护。审判长:王乐的法定代理人,你有什么需要为你儿子辩 护的意见吗?法定代理人:由于自己下岗,家里就靠他爸爸一人的工 资维持生计,经济条件一直不好,这个 MP4 是他自己通过勤 工俭学和平时捡易拉罐攒起来的钱买的,所以爱惜的很,一 般都不让人碰,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这个 MP4 把他给害了。我 这孩子在家里一直是很懂事,左右邻居都这样说,在学校里 成绩也一直很好,没让我们操什么心,就是脾气有点倔,一 旦认准了事情就要干到底。也不知道什么法律,凭着自己的 想法,想做就做,都怪我们自己平时没有教育好。他现在还 很小,法律是真的不懂,以为是对方拿了自己的东西是对方 有错在先,自己再错就不错了,希望法庭能够看在他年幼的 份上,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他从轻处罚。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阐述辩护意见。辩护人: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接受当事人王乐父亲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委 派,作为被告人王乐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查阅了 案卷,会见了被告人,今天又参加了庭审,现就*县人民检 察院对王乐故意伤害罪指控辩护如下: 公诉方认为我方当 事人王乐虽然是为了一个合法的目的却采用了法律禁止的 手段来实现,用刀经将被害人范宇给扎伤,符合刑法二百三 十四条及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我认为公诉方忽 视了以下几个情节:1、我方当事人正如公诉方所说,其采取 的暴力方式是为了拿回自己的MP4,目的是合法的;2、当时 我方当事人虽然所采取的手段不是在MP4被拿之时,但是确 是为了拿回而被害人不给的情况下,而采取的,当时被害人 已经采取了暴力手段来反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五条中 关于抢劫罪的转化问题中之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 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 抗拒抓捕或 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 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 转化为抢劫,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 额较大”标准的;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 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使用暴力致人轻 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具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被害人拿走的MP4,第一根据我方当事人当时的 状态和被害人的平时表现,可以认为该 MP4 被“借”走基 本上是要不回来的了,并且当事人去要却以种种借口托词不 还,所以改MP4符合被抢劫之物;第二被害人采用的暴力手 段同样致我方当时人造成了轻微伤,符合上述意见之规 定。因此我方当事人是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且符合即时性 的采取了暴力手段阻止该种抢劫行为,属于刑法第二十条所 规定的正当防卫,对于暴力型的抢劫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 因此我方当事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谢谢。审判长:请公诉人针对辩护人的观点进行答辩。 公诉方:针对辩护人的说法,发表以下不同意见:1、被 害人范宇所借的MP4不是盗窃、诈骗、抢夺物,该MP4只 是借来听听而已,所以不适用辩护人刚刚提到的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 见;2、被告人王乐的暴力致人重伤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 并且被害人范宇的借MP4行为不具有暴力性,是被告人自 愿的。所以后面的打斗应当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争议,不属于 “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 暴力相威胁”的情节,更不构成抢劫罪;3、MP4的价值在400 到500 人民币之间,不符合规定之“数额较大”,我们这边 的适用“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人民币2000 元,所以同样不 适用。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要辩驳的? 辩护人: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我站在这里为 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我明白我肩膀上承载着沉重的责任。 因为我们都痛恨犯罪,遣责对社会造成严重损害的违法犯罪 分子。但是我还是要强调的是,我们的刑法不仅仅是要惩罚 犯罪分子,同样要保护无辜的人免受刑法之危害。 第一, 我方当事人年龄14 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在现教育制度下, 一个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法律又了解多少? 第二,在这个 案子当中,从始至终我方当事人同样是受害人,凭着直觉的 公平正义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公诉方一直在 强调被害人只是“借” MP4,而不是抢,我是不敢苟同的, 各位试想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 14 岁的孩子在面对一个 学校里出了名的混混,且又身体高大兼当时有4人的情况 下,向你要“借” MP4的时候,所承担的压力是如何之大, 如果是各位,你们敢说不吗?我想大家的行为大多数是会乖 乖的交出MP4这是赤裸裸的暴力威胁啊!第四,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虽然只是列举了盗窃、诈骗、抢 夺这三种情况,但 是如果前提直接是抢劫的话,“举轻明重”,我想作为法律人 都知道比照的,抢劫更重于前三者,其适用就可想而知了; 第五,我方当事人在扎伤人之后,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公安机 关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其诚实如此,且在学校里又是 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老师们都是明证,如果不是因为怕 自己的MP4就此没有了,他会采取这样的行为吗?第六,双 方的打斗,和案发现场在一个不应当出现未成年的地方出 现,我想震宇网吧的经营者承当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七 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原则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一个 14 岁的青少年他还要很长的人生路要走,如果 他的行为真有什么不当之处,还请各位法官从轻发落,不要 就这样毁掉一个好学生。 我的辩护完毕,谢谢!审判长:公诉人还有没有答辩?公诉人:没有了。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 160 条规定,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我知道我也许做的不对,可是范宇在学校里横 行霸道,经常拿我们低年级学生的东西,很多都拿了去就没 有了。这个MP4 了很长时间的钱才买的,我不甘心被他拿走。 我知道这不应当是我用刀扎人的理由,我不知道法律会如何 判决我,也不懂得法律,平时没有时间也不可能学习到。当 时我用刀把范宇给扎了,看着他流下来的 血,我很害怕, 我没有想杀他的意思,没有想把他怎么样,只是因为 我打 不过他,被他推倒头磕的疼的很厉害,所以才用刀来保护自 己的, 要不然那天我要被他打的半死的。我对不起我的父 母,他们辛辛苦苦把我抚养这么大,我却给他们带来这无妄 之灾。通过这个事情,我更深刻的明白做一个合法的事情同 样要用一个合法的手段和方法,懂得了手段和途径之合法的 重要性。同时我也希望与我同龄的人吸取我的教训,学好法 律,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幸福生活。审判长:在法庭指导下,经过控辩双方及当事人“当庭 陈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辩论”, 本庭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相互印证、充分,我将同 两位审判员进行合议并对该案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活动进入下一个程序,即合 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时将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 意见。审判长:将被告人王乐押回候审室候审。现在宣布休庭。10 分钟后继续开庭。(十分钟后)书记员:请坐好,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现在宣布继续开庭。传被告人占天到庭。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乐故意伤 害一案,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当庭陈述”,“当 庭质证”,“当庭 认证”,“当庭辩论”等法庭调查、法庭辩 论阶段和法官“听述”、“听证”、“听辩”后,合议庭对本案 进行了认真评议,作出一审判决,现在宣判:(审判长:全体 起立)审判长:*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王乐,男,14 周岁,汉族,*县人,系*县中学八年级三班学学,2017 年 1月 10 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月24日被逮捕,现关押于 敦煌市看守所。公诉方认为被告人王乐因被害人范宇将其 MP4 借走后要求再听几天的小纠纷,而用刀将被害人扎成重 伤,符合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符合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刑事 责任年龄,应当承当刑事责任。辩护方辩称,被告人的用刀 扎人行为系出于正当防卫,并且是由于被 害人的抢劫行为 产生,不存在防卫过当,不构成犯罪。被害人以借为名,实 则抢劫,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照举轻明重,应当按照抢劫 罪论处。另外被告人王乐系未成年人且存在自首行为,如果 其判刑的话,应当减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乐为了 一个合法的目的采用了非法的手段来实现,用刀将人扎成重 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辩护方提出的被害人范宇 借MP4的行为是抢劫行为,因为缺乏证据,没有直接的证据 可以证明是抢劫,并且被告人和被告人系数同一中学,被告 人随时可以找老师、家长来实现要回MP4,所以也不应当使 用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意见,被告人的正当防卫不能成立。鉴于被告 人王乐作案时 未满 16 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存在自首 情节,在审理的过程中能 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一 定的悔罪表现,且被告人王乐还系在校学生,本着对未成年 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依法可对其减 轻处罚,让 其能够早日重归社会,改过自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 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 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执行, 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 元。 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 院或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判长:虽然现在法庭作出了公正的刑事处罚,但在这 里,作为一个成年人和一名法官,我想和控告双方多说几句。 毕竟,你们将来的路还很长,有些道理应该动脑子多想一想。 作为一名年轻人,首先应该有法制意识。不要以为自己离法 律很远,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多学习、 多了解一些基本法 律。在日常生活中,要时时刻刻在头脑中绷紧法律这根弦, 做每一件事之前,要经常想想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是否是 法律允许的,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有了法律意识,才会 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还 要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小事上不警惕,往往会酿成大错 一种行为如果经常实施,就会形成习惯,如果一种不良行为 形成了习惯,就会导致恶性循环,以致不能自拔。打 架斗 殴、小偷小摸、向同学强拿硬要财物,这些做法都是很危险 的, 发展下去都很有可能都变成犯罪。 另外,青年人在社 会上应该慎交朋友。许多人都是因为误交了坏朋友,经常与 那些人混在一起,受到了他们不好的影响,最终走上犯罪的 道路。 我希望在今后,你们能好好思考一下我说的这些话, 如果你们真的把这些话听进去了,记在心里了,这些话对你 们的一生将大有帮助。 我相信你们会吸取这次的教训,奋 发努力,成为一名有知识,守法律,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审判长:现在宣布闭庭。(敲法槌)(主持人)各位同学: 刚才,少年模拟法庭的工作人员就 中学生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模拟审理,通过刚才的活动使学 生深深地懂得了不良行为给自身造成的危害性 ,进一步了 解了法庭审判的程序,同时增强了依法办事的知识、能力, 提高了维权意识,我再次倡议大家一定要遵守学校的规定, 杜绝不良习惯,做一名文明的中学生。同时,我们每一名学 生都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刚才,我 们进行的模拟法庭所涉及的人与事,都是虚构的。感谢这些 同学的精彩表现!希望这种法制活动能带给大家一些启迪! 也希望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愿我们的模拟法庭越来 越成熟! 现在我宣布: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到此结束。模拟法庭活动设计方案模拟法庭审判脚本一、教育目标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小学生校内欺凌现象时有发生,相关 法律规定,人人平等,每个人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人 身安全。为学校维护的良好学习氛围,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的生 命财产安全,特选此案例。希望通过学生校内欺凌一案,达成以下目的:1让学生了解保护自身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让学生知道不能侵犯他人人身安全。3让学生养成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和习惯。二、案情简介2017年9月4日下午第三节课学校放学后,学生()(被告)到学校教学楼后面车棚,将()(原告)殴打并致其受伤。现原告与被告就处罚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确定参演人员1审判长2审判员3书记员4原告5原告辩护人6被告7被告辩护人8证人四、道具准备1法官袍2书记员服装3法槌五、模拟审判流程主持人:各位领导、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主持人 ( ),欢迎走 进玉虹小学校模拟法庭。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位正直、善良公民的利剑。我们只有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和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 律意识及辨别是非的能力,正确应对社会上种种不良现象的诱惑,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模拟法庭,希望大家认真听,认真记,并仔细思考。下面随我一起 走进模拟法庭现场。主持人:下面请各位演员作自我介绍。主持人: 2017年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模拟法庭现在开始。(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今天不公开审理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欺凌一案,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人、被告辩护人是否到庭?原告:已到庭。被告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到庭。被告辩护人:已到庭。书记员:请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原告人、被告法定代理人入座。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26 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就座。) 审判长:大家请坐。书记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员: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 ()到庭。(法警带被告人 ()到被告席。)审判员:你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家庭住址? 被告:我叫()。 出生于( )年( )月( )日、男、汉。 出生在青白江区。在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读小学六年级。家住十八湾村 审判员: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被告:没有。 审判员: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被告:9 月 4 日。 审判员:何时被逮捕?被告:9 月 4 日。 审判员: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 被告:收到。审判员:何时收到? 被告:十天前。审判员: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偷窃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1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可以请求换人。2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站) 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在 读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六年级,青白江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于2017年9月 4日下午4:30时许在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车棚处,与原告( )发生口角,并将其打伤。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采用暴力手段,致他人受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为严肃法纪,维护公民合法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 关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审判员:本庭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审判员: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明白了没有?被告:听明白了。审判员:是否修改陈述?被告:不修改。审判员:你是什么时间到学校车棚的?被告:放学后,大概4 点 30 分。审判员:来干什么?被告 :准备取自行车。审判员:到车棚后怎么和()发生矛盾的?被告:因为看到他的自行车压在我的自行车上。审判员:是谁先动的手被告:我。审判员:想过打人的后果了吗?被告:没想过。审判员:讯问完毕。审判长:辩护人你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向被告辩护律师问道。) 被告辩护人:有。审判长:辩护人,你现在可以向被告讯问了。 被告辩护人:你是否平时放学后按时回家?被告:是的。被告辩护人:你以前有没有殴打其他同学行为? 被告:从来没有。被告辩护人:你平时学习成绩如何? 被告:平均成绩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被告辩护人:你经常去游戏厅玩吗? 被告:从来没有。被告辩护人:讯问完毕。审判长:原告、被告双方有补充讯问、发问的可以申请。 原告、被告:没有。审判员:下面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公诉人:公诉人请法庭传证人()到庭。审判长:本庭准许传证人()到庭。(法警带证人到证人席。)审判员:你叫什么名字?证人:()。审判员:年龄?证人:12 岁。审判员:班级?证人:5 年级 2 班。审判员: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 承担法律责任,证人( )你能否保证如实作证?证人:能。审判员:证人请在保证书上签字。(陪审员一拿出保证书让证人签字。) 审判长:公诉人你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公诉人:你能否把当时的情况再陈述一遍。证人:2017 年 39 月 4 日下午 4 点 30分左右,我到教学楼后面的车棚取车,看 见两个人在车棚内打架,其中一个好像被打伤倒在地上很痛苦的样子。公诉人:你当时看到的两个人,有没有在现场?证人:有。打人的就是他他。(证人手指向被告人。) 公诉人:发问完毕。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被告:没有。审判长:证人()退庭。审判长: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公诉人:现在宣读原告证言:(原告()宣读)原告:2017年9月4日下午4点30 左右,我到教学楼后面车棚内取车,到车 棚时发现车棚里好多车都倒了,我的车把被告()的车压在下面,被告()看见 后不由分说就向我打来,我被他打到在地。事后我马上报告了大队部,大队部陈 老师检查我的伤势后马上将我送到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医生鉴定右手骨折。审判员:被告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被告:没有。审判员:被告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何异议?被告辩护人:没有.审判员:公诉人继续向法庭举证。公诉人:现在向法庭提交证物:(由法警出示监控中调取的打斗画面。)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对该物证有何异议? 被告、被告辩护人:没有。审判长:公诉人有无其他证据提交法庭?公诉人:举证完毕。审判员:被告人有无证据提交法庭?被告:没有。审判员:被告辩护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被告辩护人:没有。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言。 公诉人:作为公诉人,就()校园欺凌一案提起公诉,本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被告人还很年轻,理应通过理想的头脑解决问题,但被告人性情过于 急躁,走上犯罪道路。为教育犯人,为严肃法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予以严惩。 最后要求陪审团给以被告人处罚一周学校义务劳动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两 周,并赔偿原告()医药费、营养费等 5 万元。被告辩护人: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们是希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 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接受 ()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开庭前,本辩护人通过与被告人的见面,基本了解案情,刚才又 听了法庭对案件的调查,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首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 据没有异议,但我有几点需要澄清。第一,我的当事人在学校,他的表现一向良好,学习成绩比较优异; 第二,他从来没有欺凌他人的行为;第三,他诚实善良,孝顺父母; 第四,他曾因拾金不昧受到过学校嘉奖。 第五,我的当事人目前只是小学生,所受的法制纪律教育还比较少,法制观念比 较淡薄。但我并不是说不懂法就不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如果他懂法,结果可能不是 这样。我的当事人在被抓后在公安机关交待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请法庭基 于以上各点考虑,给予从轻量刑。原告辩护人:被告人律师的意思是不是说,不懂得法律,就不应该给以法律制 裁。被告辩护人: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我请求法庭在量刑时 能考虑到这一点。原告辩护人:我们的确对被告人怀有深切的同情,但是同情不能代替法律,相 反我们认为只有对被告人予以严惩,才能真正教育被告人,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 决问题。如果这次不对被告加以严惩,那么,将会有更多的被告名出现! 被告辩护人: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不能简单草率,要善于分析,采取妥善办法 解决。对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应从思想教育入手,循循善诱,因势利导,使其认 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给予改错的机会,自我纠正。只要其主动认错, 都应给予从轻量刑。原告辩护人:校园中的欺凌问题日趋严重,呈上升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 重视,欺凌行为危害青少年,危害家庭社会,如不及时发现制止,今日校园中的 小霸王就可能成为明日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被告辩护人:原告律师说得很对。但是,关键是欺凌事件发生后,我们采取什 么样的态度处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如上面这个案例,设想案件发生以后,如果 我们简单省事,那么结果是当事人就会因触犯法律而被校方开除,那么这个同学 就可能被推向社会,沦为社会青年而无法继续读书。所以我们应该采取一种“攻 心”的处理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品德不良的同学心灵上受到震撼,感 到内疚,主动承认错误。这样,就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从这件事中 吸取教训,使他继续完成学业,以后一样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原告辩护人:(沉默,无语)审判长:(问原告辩护人)辩护人有无新的辩解?原告辩护人:没有。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你现在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 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被告:我当时只是想去车棚取自行车,并不是打算去欺负谁。后来发现自己车 被压在下面。这时头脑发热动手打了原告。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他 人造成危害。我请求要求法庭从轻处罚。(发挥)审判长:现在休庭,待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当庭宣判。(审判长左右分别跟两个 陪审员商议一会儿)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现在进行宣判:本院认为,被告人 ()殴打他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 ( )犯偷窃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本案中的被告人毕竟还是未成年人, 思想幼稚单纯,不思考后果,但只要我们教育方法得当,是可以挽救的。鉴于被 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对被告人予以酌定从轻处罚。判决如下: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站)审判长:一、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罚三天学校义务劳动服务,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一周,赔偿原告医药费、营养费等 45000 元。二、今天系口头宣判,在闭庭后5 日内送达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青白江区玉虹小学校少年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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