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873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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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北京协和方通自闭症康复中心财务制度细则2009.09.17财务部工作制度目录1 财务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22 财务部内部牵制制度 33 报废制度 34 财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45 财务人员管理及培训制度 46 财务部服务监控及现场管理制度 57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58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99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1110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311 会计制度 1412 财务部内部稽核制度 1413 会计分析制度 1514 收银服务制度 1515 物价管理制度 1616 票据管理制度 171. 财务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立卷 a) 中心办完财务决算后,会计主管及有关财会人员应将当年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帐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如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收支计划、经济合同等进行收集、审查、核对,进行立卷前的整理工作,通过审核符合要求才能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盖印章。 b) 根据会计档案类别分别造册登记,编制会计档案目录(代归档清册),送交会计档案室保管,不得封包留存。 c) 会计档案目录要求填写类别、名称、起止日期、起止号码、数量、保管期限等内容。 2) 归档 a) 归档时,档案管理人根据会计档案目录逐步勾对,签字验收。 b) 分别填制会计凭证等各类会计档案的归档封面,编写年度顺序号,并根据存放位置,在会计档案目录中的备注栏内标明档案柜号;用会计档案盒装订的帐簿、报表、其他会计资料还应填写卷内目录。 c) 为方便查找,根据会计档案目录编制会计档案索引。 d) 会计档案采用“按年分类”的办法进行存放。 3) 管理 a) 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如有散失或遭到不应有的破坏,应视其情节追究责任。b) 会计档案室要保持安静、清洁卫生,室内不准吸烟。为加强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室要备有防潮、防虫、防鼠药物和消防器具,确保档案的完全与完整。c) 会计档案室除借阅和档案管理人员正常工作外,其他一般不得随意出入或在室内做其他事情。 4) 借阅a) 严格会计档案借阅手续,本部查阅会计档案由主管会计人员负责调阅,不准拿出档案室。本中心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事先讲明借阅原因,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严禁随要随拿,否则,追究档案管理人的责任。 b) 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审查同意,并填具会计档 案借阅登记卡,方可在档案室内查阅,一律不外借。如需摘录须经档案管理人核对盖章方为有效。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必须经财务部主任批准。在查阅过程中不得涂改、玷污和拆散,更不能增减、换页和丢失。 5) 销毁 a)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档案管理人向财务部主任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定,严格审查。并编制会计档案消耗清册,报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单独存放,一直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b) 在销毁时.应由中心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同财务部负责人、会计档案管理人共同组织监销。在销毁前,还要认真根据销毁清册进行清点核对,确定无误后方能销毁。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领导。2 财务部内部牵制制度 1) 钱账分管。现金出纳员不得兼管与出纳业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以防止自己篡改帐目。 2) 收入现金时,应填发有连续编号的收据,并由会计主管人员共同签章。填发的现金收据应保留存根备查。 3) 所有款项的支付,除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付外,均以支票结算为原则,不得使用现金。支票的填写和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但需会计人员签章,以达到相互牵制。 4) 出纳付出的一切款项,必须经过核准的收款人开出有税务印制的收据或发票为凭证,并必须有二人以上签名,否则不能付款。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5) 现金出纳帐的余额应由审核人员或财会负责人经常进行核对,看是否与库存现金数额完全相符。单位银行存款余额每月要与银行核对相符。 6) 各种收据和有价证券在领用和归还时,必须认真登记,严格销号制度。3 报废制度 1) 医疗仪器设备使用年久,无修理价值;修理费用超过原值3/5;无法买到零配件、无使用价值等,均可按报废处理。 2) 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申请报废单。 3) 办公室接到申请报废单后,三天内安排修理人员,到申报部门对所申报的仪器设备进行初步鉴定,并在申报单上实事求是的提出意见。 4) 负责仪器维修的经办人员接到申报单后,再进一步落实,最后按照权限决定报废或者请示办公室主任。 5) 申报科室将已批准的申报单和报废的仪器设备送到财务部办报废手续。 6) 固定资产会计凭批准的申报单和报废的实物注销帐卡。4 财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1) 移交人员在办理交接前,应做到以下工作: a) 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b) 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c) 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d)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帐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有关会计方面的制度、计划、预算等。 2) 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根据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3) 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金额进行点交。4) 移交人员移交时,还应将自已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漏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5) 移交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各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换双方各一份,一份存档。5. 财务人员管理及培训制度 1) 按财务各岗位专业技术工种要求,考核录聘符合岗位工作人员。会计人员须持有会计证上岗。 2) 对新进员工须实行人事部组织的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在部门内也要进行部门的岗前培训。 3) 加强在岗上的培训与考核。在工作中不断培训与提高。特别是对所经管的业务熟悉的培训。 4) 定期及不定期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评,竞争择优上岗。 5) 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及银行等业务往来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6 财务部服务监控及现场管理制度 1) 保持科室范围整洁卫生,着装规范。 2) 仓库保管员合理利用仓位,货品按不同的类型、性能进行码放,防止积压变质,搞好仓库内的清洁卫生。 3) 办公区域要合理布置、摆放整齐,办公桌上收拾干净,妥善保管好账册账单。 4) 财务主任、副主任对财务部的收费处.仓库.会计室的运作管理全过程实行监控。 5) 主任及收银领班对收银等服务过程进行管理与控制,收银主管必须在当班时不定时巡查各收银点,通过看(看服务过程);问(问操作程序及处理方法);查(查看账务情况、工作记录及交班记录等),加强对服务现场的督导检查。收银领班在当班时随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发生的疑难问题,以保证对客服务热情周到、结账收款迅速、准确。 6) 会计人员经常巡视设备、物品使用部门的设备物品使用情况,及时帮助排除财产管理中出现的故障,保证资产正常有效运行。 7) 仓库主管人员经常检查仓库内各项设备、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及时排除仓库管理中出现的故障,保证仓库物资正常有效地供应。7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 按国家有关物资供应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各种教具、玩具、卫生材料、物料、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以保证做到计划有依据、储备有计划、供应有保障、消耗有定额、管理有制度。 2) 物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a) 所有物资实施按计划采购,合理储备,积极处理呆滞积压物资,降低物资储备,加速资金周转。 b) 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好物资的合理采购和合理使用。 c) 加强仓储管理,堵塞漏洞,降低成本。 d) 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分为:物资计划、物资验收、仓库保管、财务核算以及财产管理。 3) 物资管理的控制要求: a) 掌握库存物资动态,降低库存物资储备,反馈使用部门信息。 b) 建立物资管理规范,设备使用规范及玩教具使用规范。 c) 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的物资采购计划,报送物资采购部门追加计划。 d)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做好外购物资的检验、入库工作。 e) 监督、控制外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f) 按各类库存物资的特性存放并保管好各类库存物资,防止库存物资霉烂、变质、毁损、短缺。 g) 执行物资消耗定额,做好物资的领用,发放工作。 h) 做好各类物资的收、发、存明细核算工作。i) 合理控制库存物资储备量,加速物资周转。 j) 查处呆滞积压物资的原因,按不同情况予以查处和处置。 4) 物资采购计划依据 a) 在掌握市场行情的前提下,根据中心综合接收患者安排计划,物资消耗定额,物资储备定额及定货合同,充分考虑使用部门的合理要求进行编制。 b) 物资采购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份计划。 ) 年度计划是指导全年物资供应工作的主要依据。 ) 季度计划是年度计划的分解计划,以明确季度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方向。 ) 月份计划是物资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调整计划。 ) 计划外急需用品的采购视采购量的大小而分别采用追加计划和申购限额的办法按紧急采购予以解决。追加计划应限制在24小时内申报。 c) 物资采购的计划应列明“品名”、“规格”、“单位”、“预计期末库存量”、“月消耗量”、“拟采购数量”、“预计单价”、“预计采购资金”等项目。采购计划一式二份。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一份留财务经理处,一份退采购部组织实施。 d) 物资消耗定额、物资储备定额是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是实施物资采购计划的基础条件,物资消耗定额必须符合合理、先进的要求。 5) 财务部统一管理和制定物资消耗定额、物资储备定额。 a) 财务部在物资消耗定额的基础上制订物资消耗资金和物资储备定额。 b) 经中心主任或财务主任批准,由财务部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c) 物资消耗定额列入部门的考核范围,物资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每月考核、检查分析一次,每年修订一次。部门主任对本部门的物资消耗进行评审。 d) 中心所有物资均由采购部统一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e) 采购部在掌握市场行情,按“质优、价廉”的原则下执行货比三家,择优采购,在同等条件上应先市内,后市外。 f) 物资采购若需订货时需订立符合“经济合同法”要求的经济合同,经由双方企业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委托书的代理人签章后方可执行。 g) 物资采购后,需入库物资经验收后,由收货员填制“物品入库验收单”;不需入库物资经验收后则加填制“物品领料单”。 h) “物品入库验收单”一式四联。物品经提运、验收、入库后经办人员分别签收,一联(存根联)采购部留存,一联(付款通知联)附发票送财务部付款,二联留仓库,其中一联(仓库联)由保管员登记明细账,另一联(记账联)转仓库记账员入电脑账。 i) 计划外物资的采购,视轻重、缓急及单项采购批量的大小分别采用追加计划和限额申购的办法处理,按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j) 实行计划外限额申购的办法: ) 在库物品由财务部提出要货需求。 ) 非入库物品由需用部门提出要货需求。 ) 控制限额以内的由财务主任核准后,转采购部采购。 ) 财务部拒绝执行部门自行采购项目。 ) 财务部规定审核原始发票及验收单,审核无误,准予付款,同时核销采购计划。 ) 总办监督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 6) 所有外购物资均需经验收后方可入库或领用,不合格的外购物资,不准入库或领用,验收所使用的计量工具应符合计量管理制度的要求。 a) 财务部应设仓管员负责外购物品的验收工作,采购部对外购物品的质量在采购的全过程中负全部责任。 b)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仓库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入库。 c) 除有关部门指定人员外,任何人均不得携带物品进入仓库。 d) 物品应及时进行验收,尽量缩短入库待检时间,以便在发现差错和质量问题时,及时通知财务部拒付并由采购部向对方索赔。 e) 贵重物品应随到随检。被检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必须与随货凭证、“物品入库验收单”相符,包装的药品卫行材料应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标准、包装规格等。 f)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及采购部报告,区别情况及时按如下步骤处理: ) 凡质量不合格的,未付款的应予退货。 ) 已付款的应向供应单位索赔。 ) 订有供货合同的,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给予赔偿。g) 数量短缺或有损坏的,应查明原因分别处理: ) 属供货单位发货不足的,应由采购部与对方单位交涉补足或通知财务部减付不足部的货款。 ) 属运输破损、遗失的,应予以追溯索赔。 ) 仓库盘存属正常范围内的短缺、损坏,应查清原因填制“盘存报告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予以核销。 ) 由于中心职工工作失职发生的短缺、损坏,应填制“报损单”说明情况,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处理。 ) 经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即按规定签回“收货记录”。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登记卡账、电脑账)。 7) 中心各类物资一律由财务部统管,但可以根据部门的实际需要经总办同意,各部门可设二级仓库,由部门自管。仓库保管员对所掌管的物资负有保管、保养、监督和检查的责任,严格执行物资的收、发、领、退、管等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以下几点: a) 仓库保管员应熟悉了解各类物资的保管要求,做到“二有”(有岗位责任、有储备定额),“三化”(环境整洁化、堆放系统化、收发制度化),“三相符”(账、卡、物三相符),“统一编号定位”(按统一编号、分架、分层依次对号入座),“五防”(防火、防潮、防霉、防盗、防过期变质)。仓库保管员应掌握了解库存物资的储存期限,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杜绝呆滞变质现象发生。 c) 财务部每季度预报一次库存物资情况表,以处理积压及清查效期。 d) 仓库应每月例行盘点一次,冰柜应定期冲洗,各部门二级仓库逐日盘点,财务部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稽核,每年组织一次仓库全面盘点,盘点后,应即时填制“库存物资盘存报告表”,说明原因,按审批权限规定分别处理。 8) 中心的财产物资因盘盈盘亏以及损坏变质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区别不同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 定额内的正常损耗,列入本期管理费用。 b) 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应视责任大小,由过失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需核销的部分,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c) 由于自然灾害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按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以其净损失(即账面净值扣除保险赔偿和残值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d) 流动资产盘盈,应查明原因,冲减管理费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抵补短缺和损失,或移作他用。 9) 领用物资的“领料单”须经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审批签署,保管人员才能发料。领用部门应指定专人领料。 a) 仓库保管员发料时,应严格按照领料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发货,并按实际发货数填列领料单中实发数量,无特殊情况,实发数量不得超过申请数量。 b) “领料单”一式三联,领料后一联退领用部门,一联仓库留存及时登记账卡,一联送财务部。 c) 物料领用后,因质量、规格不符,领用部门要求退货的,需填写红字“领料单”,并说明原因,经领用部门主管、财务经理总经理会签后给予退库。 d) 对于发料过程中发生的规格、数量不符,因及时调换。退库的物料须复检清楚,合格的方可入库。 e) 凡列明保质期的日常用品、食品原料等应优先发出,避免形成新的呆滞积压,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f) 发出物资,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g) 入库物资按品种、规格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日清数量,月结余额。 h) 仓库会计应及时记账,并按领用部门进行发出物资的分配、汇总,按月编制“物资收发存报表”,报表一式二份,账表核对无误后,一份留存,一份送财务部门。 10) 财务部应加强对仓库财务工作包括各部门仓库财务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核算中的疑难问题,每月对仓库账务进行稽核,确保物资账务的完整、准确、及时。8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现金的管理 a) 加强现金管理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规定,能严格控制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 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等直接支付。 ) 向不能办理转账的集体单位和个人购买物资或支付报酬;不足转账金额起点的小额零星支付;上述规定以外的款项支付,一律不准使用现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b) 严格遵守规定的现金库存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c) 不得坐支现金。营业收入等各项现金收入,应当日清点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收抵支, d) 出纳人员要保证做到账实相符,严禁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条、白条抵充现金,一切现金收支都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准保留账外现金。 e) 收付现金应严格审核凭证和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合理,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等。对于违反制度的不合理开支应予拒付,对手续不完备的, 应提出补办手续;发现伪造、涂改单据的,应及时制止并报请领导处理。出纳人员收付现金后,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 f) 经过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即可编制记账凭证,并经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签证,作为办理现金收付的依据,并据此登记有关账簿。 g)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营业点支取现金,紧急情况需暂借的,必须报财务主任和执行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暂借手续。 h) 出纳人员银箱钥匙必须在下班前存放前台保险柜保管,严禁私配。 i) 赴银行存取现金必须有保卫科派人随同,医院应提供机动交通工具。 j)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自行保留现金,禁止私设小金库,财务部应经常督促检查。 2) 银行存款管理 a)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中心与银行发生的一切资金往来,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结算制度进行。 b) 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中心业务经营范围内使用,禁止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c) 根据经过审核签章的付款报告,填制银行结算凭证、转账支票,经审核盖章后送银行办理收付业务或交收款单位或有关经办人。 d) 禁止签发不填金额、日期、收款人的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7天收回,并由中心主任注销,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备查,如支票遗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e) 每周对未报账支票进行一次清理,编制“未报账支票明细表”发送相关部门及时督促支票的回笼。 f) 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禁止签发存款不足的支票。 g) 据已办好收付手续的银行存款收付凭证,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h) 每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清原因,作出处理。 3) 支票与支票专用章的管理a) 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b) 支票与印章不得由一人同时保管,出纳人员按规定填好支票后,必须由总办主任审核后加盖印章。 c) 支票保管人与印章保管人离开办公桌必须将支票或印章锁入抽屉,并随身携带好钥匙。 d) 每日由银行出纳向总办、部门主任汇报货币资金收付存情况。9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1) 营业成本核算范围: a) 医疗成本:在经营中直接耗用的卫生用品、卫生器材以及医疗行为过程中各项设备的正常损耗成本。 b) 其他成本:设施、食品提供的成本。 2) 成本核算的原则: a) 营业成本的核算要与管理相结合。各项营业成本都要按照成本管理的要求制订消耗定额,按期编制成本计划,并要有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消耗定额一般一年修订一次。 b) 成本核算准确性,必须要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完整、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材料和商品的入库、领发、退库、转移、报损等各个环节的情况。 c) 要有严格的计量工作。各种材料的入库、领发、退库、转移、报损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计量和验收。 d) 要定期对所有材料、商品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e) 各种原始凭证要完整、可靠,原始凭证的传递要规范、及时。 f) 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核算营业成本。各项成本不得提前或延期列支。本期的营业成本必须和本期的营业收入相对应。 g) 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3) 营业成本核算的方法 a) 月终,成本管理将各种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归集和分类整理。b) 根据归集和整理好的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和必要的汇总表。 c) 根据原始凭证和转账凭证登记营业成本明细分类账。营业成本明细账的设置应按营业部门类别为原则。 d) 医疗成本的明细项目一般可分为以下几大类进行核算:玩教具、医用器械摊销、办公用品、差旅费折旧等 4) 医疗用品损耗的处理:医疗用品在日常中的损溢应按不同情况区别处理,使其不影响营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a) 医疗用品损耗的处理:医疗用品的损耗应分为仓途中损耗、自然损耗及人为损耗不同情况处理。 b) 途中损耗是指各项物品在购运至入库前造成的损耗属售货部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破损或数量不足而产生的损耗应由采购人员与售货部门进行交涉,追索损失。 c) 自然损耗是指物品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损耗,如易碎物品、包装食品等非人为造成的损耗,在确认后,应填制物品报损单,由有关部门主任签署意见,经专家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批,并列入管理费用。 d) 人为损耗是指物品在运输途中或装卸运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破损或丢失所发生的损耗,应查明原因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由经办人员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经有关部门主任审查会同专家人员(或财务部门)审批,上报中心主任审批。 5) 物品盘盈及盘亏的处理:物品在盘点中发现的溢损同样存在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的因素,应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a) 自然溢损指物品购入存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外溢或吸潮升溢,在合理溢损率的范围内可填制损溢报告,经仓库主管、财务部门审核后,直接冲入“管理费用”科目处理。超出合理溢损率的溢余或损耗,应查明原因,再作出处理。 b) 人为损耗,指存仓产品原材料、物料等,由于仓库人员保管不善而造成损耗,由当事人作出书面报告,经仓库主管、财务主任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核作出处理意见。当事人造成的人为损耗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经领导批准处理的人为损耗,同意报损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处理,当事人所承担经济责任部分作冲销“库存用品”或“原材料”“物料用品”科目。 6) 物品残损、霉坏的处理:各项产品、原材料、物料出现残损、霉变,需要报废,必须填制“物品损失报损单”,报经仓库主管、财务主任、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理。 a) 残损削价规定:产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残损,需要削价处理须由保管人员据实填报“残损削价处理报告表”说明原因,经仓库主管、财务主任审批,并报中心主任批准执行。 b) 报损报废的规定:产品及原材料发生霉坏、变质,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时,由保管人员填报“产品原材料物料报损单”,说明原因,经仓库主管或业务部门、账务主任审核,报中心主任理批准后执行。原材料、物料的残骸由仓库处理。10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 经济合同的管理原则:中心对外的经济合同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有关法规、政策。 2) 经济合同的管理采用严格的授权制; a) 对外签约经济合同必须由中心法人代表授权。 b) 中心对外的一切经济合同,除必须加盖本中心合同专用章,各部门不得用部门专用章对外签定合同。合同专用章授权由专人保管。 c) 对外经济合同如需变更、解除,要按原合同订立时的审批程序授权专人办理。 d) 经济合同正本授权由财务部专人保管,副本交办公室,复印件分送有关部门。 e) 如经济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中心主任授权专人负责解决。如在解决纠纷中需要通过仲裁部门或司法部门的,也必须由中心主任授权处理。3) 经济合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集中为主,分散为辅。 a) 总办是中心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 负责审核合同中有关经济条款和内容; ) 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变更、调解、仲裁、评估等活动。 ) 核查各部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情况; ) 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 设立合同台帐,保管好合同副本,做好有关合同的统计和记录。 b) 经济合同有关法律内容由中心法律顾问负责审核。 c) 凡销售合同、合作合资联营合同、工程合同、采购合同等,先由各有关业务部门在中心主任授权后对外负责订立,再交总办审核,由中心主任审定。 4)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a) 签订合同必须由有关业务部门主任签署意见后,连同合同文本交总办进行审核,然后再报中心主任审定,只有待中心主任签名后,业务部门才能按所授权限对外签订合同。 b) 签订合同时对对方履约能力(包括资信、资格)不明的,除要求其出示法人委托书外,还应要求出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单位的担保文件。 c) 凡涉及中心付款合同,应于合同签定后的五天之内,由有关部门通知财务部,以便及时筹措资金按时付款。 d) 凡需变更、补充、修改、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由有关业务部门先提出书面报告,交总办进行审核,然后再报中心主任审定后才能执行。 e) 财务部要设立台帐,对每项合同的签订、变更、补充、修改、终止等时间,主要条款内容、纠纷情况,处理结果做好记录。各业务部门也要设立与本部门有关的合同台帐,做好有关记录。 f) 关合同的各种往来信函、邮件等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保管,并根据财务部和总办的要求提供需要材料的复印件。 g) 对已生效的履行完毕的合同要整理归档,由财务部将合同正式文本,业务部门将往来信函、邮电交办公室分类、整理、立卷、装订归档。一般购 销合同档案保存期为三年,重大合同需永久性保存。11会计制度 1) 为加强中心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我中心会计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2)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3) 中心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a) 统一康复行业会计制度使用的科目名称,不能随意更换。 b) 明细科目的设置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前提下,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c) 在填制凭证时,其代码、科目名称必须同时填列。 ) 中心应按规定填制提供财务报告。提供合法、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 中心向外提供的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有中心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12财务部内部稽核制度 1) 财会负责人负责中心的稽核工作,对有重大经济作弊行为的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或审计部门反映。 2) 稽核会计应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财会负责人报告。 3) 对入帐报销前的原始凭证进行事前监督,看其收入是否合理,支出是否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和医院的标准,控制非计划支出,严格按计划办事。 4) 对入帐后填制的记帐凭证进行会计技术上的复核,确保记帐凭证的真实、准确、完整。 5)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入帐前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求补办更正手续;对入帐后的记帐凭证发现记录错误,不可直接增补记录,应通知制单人员予以更正。13会计分析制度1) 按月按季按年对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组织月度财务工作会议,向董事会、中心主任及相关负责人汇报财务情况。 2) 对预算执行情况按月分析,及时反馈预算执行情况,调整不利因素,合理使用资金。 3) 按月对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同期收入情况作比较,了解收入增减变动情况,排除不利因素,在合理收费的原则下,做到以较小的投入取得更大的收益。 4) 按月对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杜绝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保证中心资金能合理使用。 5) 按季对财产物资损耗及盘盈盘亏情况进行分析。 6) 按季对损耗及盈亏情况进行分析。7) 按月对玩教具、低值易耗品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制止浪费现象14收银服务制度 1) 随时为患者解答本中心关于收费方面的问题。在患者按金不足时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对护士、文员错误录入的费用进行调整。履行结算手续。 2) 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高效.准确地为患者提供结算服务。 3) 收银员服务规范: a) 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提供和谐.有序的工作结算服务。 b) 对待患者一视同仁,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不泄露患者的隐私与秘密。 c)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不说“服务禁语”。衣帽整齐,挂牌服务,态度和蔼,关心、同情、体贴患者,让患者满意。d)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违返财务制度。 e) 严谨求实,奋发进取,精益求精,互尊互学,团结协作。 f) 为患者提供规范化优质服务。 g) 努力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做到结帐迅速、准确。 h) 谦虚谨慎,接受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监督。 i) 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您走好”、“请原谅”、“请稍等”、“请提意见”等服务用语,不说服务忌语。15物价管理制度 1) 物价制订的原则: a) 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b) 物价制订的各部门要职权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由财务部门按省市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价报总办审定后批准实施。 c) 必须要有完整、合规、正确的成本、费用核算和各项有关的统计数据、原始记录作为依据。 d) 需实施浮动价或优惠价时,应有明确的审批职权和范围。 2) 物价制订的方法:康复价格的制订按省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3) 优惠价审批权限:对一定对象实行价格优惠,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经同意后执行。4) 物价监督的职责 a) 中心应建立内部物价检查制度,由财务部进行内部检查。 b) 患者及家属对价格的投诉由财务部副主任负责统一接待处理,有关部门配合。对投诉意见经过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财务主任批准,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5) 组织保证 为保证中心各类价格制定的科学、准确、及时及其在市场运作中的积极效应,需要加强价格制定过程中的领导并建立相应价格管理制度。为此有必要设立中心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确保中心各项价格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是具有严格科学的成本费用核算和应有的调查数据,是符合经营实际和市场发展态势的,并且其运作也是规范有序的。价格的调整也需有相应的规定。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财务主任、财务副主任、业务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组成。财务部为职能部门,设兼职物价管理员。16票据管理制度 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规范中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所指票据:收费收据、税务发票。 3) 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4) 票据签发时应在票据上签单,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5) 票据金额、日期、患者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记载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6) 票据的签发、取得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7) 本中心必须使用税务字据收取款项,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字据收取款项。严禁收款不开票或使用自制字据的行为。8) 严禁收款不开票或使用自制字据的行为。9) 收款字据应顺号使用,作废字据联数齐全以备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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