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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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 QEOHS治理文件船机设备治理程序 文件编号: QP62版本号 :2.0施行日期:2009年10月22日船机设备治理程序2.0王义程卢建明陈斌、余君志、甘利、李喜生、吴华彬、罗刚、侯军、李江、卢斌、梁鉴亮、梁贇周达培吕卫清孙国强2009.10.22版本号编 写审 核会 签审 签批 准批准日期1 概述 本程序确定了船机设备治理的职责,对船机设备的投资计划制定与施行、船机设备的建造、购置、保管使用、平安治理、维护保养、报废以及船机报表等统计信息提出相应的规定,以确保船机设备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保持设备良好状态,满足公司施工消费要求,保障职工平安健康,恪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2 适用范围2.1本程序适用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本部以及下属子(分)公司持有产权的船机设备治理。2.2本程序的船机设备是指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资产治理程序所界定的施工船舶和陆用机械设备。2.3依照船机设备技术功能和原值(或评估值)并结合船机设备在运营施工消费的重要性,为便于日常治理,将船机设备划分为关键施工船机、主用施工船机和辅用施工机械。2.3.1原值或重置价值在1500万元以上,或主要技术功能到达以下指标的船舶为关键工程船舶;(其中原值或重置价值在2000万元及以上为大型工程船舶)关键工程船舶划分清单:序号船舶品种关键工程船舶划分条件1起重船起重才能500t(固定) 、 180t(旋转)2打桩船桩架高度53.5m3半潜驳/浮船坞装载才能3000t4挖泥船斗容8 m35拖轮主机总功率1470KW6工程驳船运输才能8000t7混凝土拌和船消费才能200 m3/h8自航抛石船运输才能1000 m39其它船舶原值/评估价1500万元2.3.2原值或评估价值在200万元及以上,或主要技术功能到达以下指标的机械为关键施工机械(其中原值或评估价值在500万元及以上为大型机械设备)。关键施工机械划分清单:序号机械品种关键施工机械划分条件1轮胎式提梁机 /移梁机额定起吊才能450t2轮轨式提梁机/跨墩门吊额定起吊才能450t3轮胎式运梁车额定装载才能450t4铁路架桥机额定起吊才能450t5公路架桥机最大起重才能100t/40m6履带式起重机起重量100t7汽车式起重机起重量60t8塔式起重机起重力矩160t.m9龙门吊最大起重才能80t/25m10单斗挖掘机设备自重40t11推土机功率240kW12装载机斗容3.5m313压路机重量25t14平地机功率150kW15载重汽车载重量40t16自卸汽车载重量30t17混凝土搅拌站消费才能100 m3/h18混凝土泵车输送臂架长37m19混凝土泵送设备泵排量100 m3/h20空气压缩机排气量20m3/min21发电机组输出功率500 kW22其它设备原值或评估价值在200万元及以上2.3.3所有工程船舶和原值(或评估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机械为主用船机设备。2.3.4原值(或评估价)在50万元以下的机械为辅用施工机械。3职责权限3.1公司本部职能部门的职责3.1.1投资治理部3.1.1.1负责公司权限内船机设备投资工程的审批。3.1.1.2负责公司权限外船机设备投资工程的报批。3.1.1.3参与大型船机设备的投资可行性研究。3.1.1.4参与审核投资船机设备投资规划、投资计划。3.1.2工程治理部 3.1.2.1负责船机设备治理程序的制订及修订。3.1.2.2负责编制船机设备投资规划、投资计划。3.1.2.3负责组织大型船机设备投资可行性研究。3.1.2.4负责公司本部船机设备建造和购置的专业治理;指导协调子(分)公司大型船机设备新造、购置工作。3.1.2.5负责公司本部船机设备的业务治理,包括建账、办证、调配、出租、委托治理、监控。3.1.2.6负责公司船机设备业务报表的搜集、统计和上报。3.1.2.7负责公司本部船机设备严重技术改造的专业治理。3.1.2.8负责审核汇编全公司船舶修理年度计划和机械设备年度修理计划并监视施行。3.1.2.9掌握主要船舶和大型陆用机械的动态,协调子(分)公司间的船机设备资源调配。3.1.2.10负责催促或审核船机设备平安操作规程的编制。3.1.2.11负责对子(分)公司的船机设备治理和使用提供指导、监视、协调和支持。3.1.2.12负责处理一般的机损事故,参与严重机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1.2.13负责建立和治理船机设备建造与修理的厂商库。3.1.3采购中心3.1.3.1负责船机设备建造或购置(含二手船)施行过程的商务工作。3.1.3.2负责组织船机设备建造或购置(含二手船)工程的招评标、合同评审和签订。3.1.3.3参与船机设备建造或购置(含二手船)工程的合同变更、结算。3.1.3.4负责船机设备(含二手船)进、出口批文的申办和报关业务。3.1.4财务会计部3.1.4.1参与审核船机设备投资规划、投资计划3.1.4.2参与大型施工设备投资可行性研究。3.1.4.3负责船机设备资产账务处理。3.1.4.4负责船机设备投资工程的筹资、预算操纵和付款。3.1.5平安治理部3.1.5.1负责船机设备平安的监视治理。3.1.5.2参与船机设备投资工程职业健康平安、环保等方面的审核。3.1.5.3审查和监视执行大型船机设备的平安操作技术规程。3.1.5.4负责组织严重机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2子(分)公司职责3.2.1负责建立和有效运转完好健全的船机治理体系、装备适任的治理人员。3.2.2负责本单位大型施工船机设备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3.2.3负责编制和上报本单位船机设备投资规划、投资计划。3.2.4负责本单位船机设备的新造和购置的施行工作。3.2.5负责施行本单位船机设备的技术改造。3.2.6负责上报子(分)公司船舶修理计划和机械设备大修计划,并组织施行修理计划。3.2.7负责船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评、持证上岗治理工作。3.2.8负责组织编报和执行本单位船机设备平安操作规程。3.2.9负责本单位船机设备的日常治理,包括验收、建账、办证、报检、维修、调配、出租、盘点、报表编报和处置(权限内)。3.2.10组织本单位船机设备机损事故的处理。3.2.11负责本单位船机设备技术材料和档案治理。3.3子(分)公司船机设备治理(使用)单位以及工程部职责3.3.1负责子(分)公司规定的船机设备各类治理业务。3.3.2负责船机设备施工现场的工作调配、平安使用治理、维修保养以及保全工作。4 工作要求4.1船机设备的新造、购置和技术改造4.1.1船机设备投资规划、计划与立项4.1.1.1船机设备投资包括船机设备新造、购置和严重技术改造。船机设备投资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范畴,其投资计划和立项按照公司船机资产治理程序和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投资治理方法进展治理。4.1.1.2船机设备投资规划按公司确定的时段和时限,由工程治理部、各子(分)公司编报本单位船机设备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规划,交由公司投资治理部组织汇总和审批,并上报中交股份公司,依照审批结果组织分步施行。4.1.1.3按照投资规划和工程施工的实际需求预期,由工程治理部、各子(分)公司在每年12月底前编报次年度的船机设备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建议计划和预算,由投资治理部会工程治理部进展汇总和审批。4.1.1.4公司权限外(工程船舶3000万元以上、其它施工机械设备1000万元以上)的船机设备投资工程,由投资治理部负责组织上报中交股份公司审批。4.1.1.5依照国内外工程的工程筹划结果和实际情况,如需要在原年度计划外增加或调整船机设备购置工程,由工程工程的施行单位向公司编报船机设备单项/单批次购置(调整)计划,由公司投资治理部会工程治理部进展审批。4.1.1.6大型施工船机设备投资工程,包括大型施工船舶和各类大型专用施工机械设备,均须按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投资治理方法规定程序,由公司工程治理部组织编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公司投资治理部报公司立项决策,超过公司审批权限(工程船舶3000万元以上、其它施工机械设备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由投资治理部上报中交股份公司审批。4.1.2工程船舶建造工程的施行4.1.2.1工程船舶建造投资工程由投资主体单位组织施行工作。4.1.2.2工程船舶建造工程施行工作包括编写根本技术规格书或设计任务书、委托设计、审图、招标选厂、合同商订、驻厂监造、设备采购、验收、接船、办证、建账和文件归档等全过程治理,详细内容按照中交四航局工程船舶建造治理规定执行。4.1.3二手工程船舶购置工程的施行4.1.3.1二手工程船舶购置工程由投资主体单位组织施行工作。依照工程施工的使用要求和二手工程船舶市场信息的分析,由公司工程治理部会采购中心/购置单位或使用单位组织采购前的实船调查。实船调查的内容包括船舶的技术功能、现有情况、报价以及建造厂、年份、证书、材料、船东的根本情况,调查后由调查人员编写调查报告。4.1.3.2拟购置的二手船舶须符合国家的职业健康平安、环保和节能减排等法规要求,如国外二手船舶需要进口、办证使用,还须符合同意进口的年限以及中国船级社标准或检验标准的根本要求。4.1.3.3经调查和研究拟购置的二手船舶工程,由公司工程治理部/购置单位编写船舶购置专项报告,按照船机设备投资计划或投资立项的治理程序审批。4.1.3.4公司采购中心会工程治理部或购置单位负责组织船舶转让合同的洽谈,国内船舶由购置单位签订转让合同,购置进口二手工程船舶依照报关要求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的签订应按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合同治理程序的规定执行。4.1.3.5进口二手工程船舶由公司工程治理部/购置单位向中国船级社申办船舶图纸复核、船舶勘验和船舶评估。4.1.3.6进口二手工程船舶由公司采购中心办理进口批文、商贸事务和进口清关等工作。4.1.3.7工程治理部/购置单位负责组织船舶验收交接,并负责办理船舶检验和船舶登记等过户手续。4.1.4 陆用机械设备购置工程的施行4.1.4.1大型关键机械设备购置工程由投资主体单位组织施行,包括设备技术交流、技术选型、招标、合同商订、收货/监造、验收、建账和文件归档等全过程治理,详细内容按照中交四航局大型机械设备购置治理规定执行。4.1.4.2大型机械设备的现场安装技术方案应由购置工程施行方组织召开平安评审,并由施行方对安装过程进展有效平安监控。4.1.4.3一般的陆用机械设备由购置单位组织采购、验收、建账和建档。一般的陆用机械设备由公司采购中心/子(分)公司,按照公司采购招标等治理规定组织采购;工程治理部/子(分)公司设备治理部门,参与陆用设备技术选型,技术规格的编制或审核。一般的陆用机械设备购置后由购置单位组织设备治理(使用)单位进展验收(含特种设备的检验取证)、建账、建档;按照中交四航局船机设备报表治理规定报送设备购置报表。4.1.4.4海外工程工程所需的陆用机械设备,公司直管工程工程所用设备由公司组织新造或购置;子(分)公司施行的工程工程所用设备由子(分)公司组织新造或购置,或委托公司采购中心负责商务运作。海外工程工程部参与船机设备的验收,并负责建立台账。4.1.4.5海外工程工程部经批准自行购置的船机设备,应符合公司船机设备购置治理规定,组织技术选型、验收和建立台账。4.1.5船机设备技术改造工程的施行4.1.5.1依照工程工程对船机设备功能的实际要求,工程治理部或子(分)公司负责提出船机设备技术改造建议,并编报船机设备改造技术方案。4.1.5.2船机设备严重技术改造工程按投资计划治理程序审批后,由工程治理部或子(分)公司负责组织工程的施行工作。4.1.5.3船机设备严重技术改造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展设计,并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涉及船机设备技术功能严重改变的改造方案,应报公司审核,并应按规定报船级社或质量技术监视部门进展审批。4.1.5.4船机设备技术改造单位的比选,合同的洽谈和签订,按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合同治理程序的规定执行4.1.5.5船机设备技术改造的施行,应参照中交四航局工程船舶建造治理规定组织监造验收和试验。4.1.6船机设备建造、购置和技术改造的其它要求4.1.6.1船机设备建造、购置和技术改造验收完成后,须对船机设备的技术图纸或随机材料、产权证明、证书等进展归档和保存,并应编制/修正相关的技术功能材料。4.1.6.2大型船机设备按公司船机资产治理程序验收完成后,工程治理部或购置单位应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凭证,财务会计部或购置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帐;工程治理部、购置单位以及设备使用治理单位或工程部分别建立设备台账。船机设备严重技术改造完成验收后,也按照投资工程重新调整固定资产账。4.1.6.3子(分)公司应向公司工程治理部提供施工船机设备建造、购置情况报表或大型施工设备建造、购置根本施行情况,公司工程治理部负责编报公司大型施工船机设备购置计划完成情况报表和总结,投资治理部按照工程治理部的审核结果和按中交股份公司的要求进展上报。4.1.6.4属于中交股份各施工企业内同种技术规格或型号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中交股份公司要求组织集中采购、统一建造时,应按中交股份公司的规定执行。4.1.6.5大型船机设备投资工程的后评估,应按公司船机资产治理程序的规定执行。4.1.6.6工程船舶或机械设备完成建造、购置或技术改造后,投资工程施行单位应及时组织治理(使用)单位编制/修订平安操作技术规程,大型或新型的船机设备平安操作技术规程应上报公司平安治理部、工程治理部审批。船机治理(使用)单位/工程工程部应严格按照经审批过的平安操作技术规程,治理和使用船机设备;公司工程治理部、平安治理部和子(分)公司应对大型船机设备的平安治理工作进展监视和指导。4.2船机设备的使用治理4.2.1公司本部船机设备的使用4.2.1.1公司本部的船机设备按照资产配置、中长期租赁或委托治理等使用方式,由工程工程部(含海外工程工程)或子(分)公司使用和治理。公司本部保存该类设备的产权证书,并利用设备的产权关系进展运营投标。4.2.1.2由公司本部依照公司运营构造配置给子(分)公司运营治理的船机设备,按照子(分)公司自有设备的治理形式进展使用治理,工程治理部和平安治理部负责指导监视。4.2.1.3由公司以资产委托治理方式,委托子(分)公司进展治理的设备资产,由工程治理部与受委托单位签订资产委托治理协议,财务会计部参与协议的订立工作。受委托单位负责对设备资产营运治理,公司本部与受委托单位的职责或有关费用按资产委托治理协议执行。4.2.2子(分)公司船机设备的使用4.2.2.1子(分)公司持有产权的船机设备由子(分)公司负责营运治理。在子(分)公司治理的工程工程内进展设备资源的调配,子、公司负责制订经济责任制或设备租赁治理方法,明确设备使用治理形式。4.2.2.2子(分)公司船机设备提供应公司本部或其他子(分)公司治理的工程工程(含海外工程工程)使用,原则上以租赁方式进展调配和治理。4.2.3船机设备使用的治理要求4.2.3.1子(分)公司应建立完好健全的船机治理系统,装备适任的治理人员。子(分)公司应按国家规定在公司统一安排下建立船舶平安治理体系,获得相应的证书。4.2.3.2公司工程治理部负责制订公司内部船机设备租赁治理方法(含海外工程工程船机设备租赁治理方法)以及发布公司内部船机设备租赁指导价格。公司本部以及子(分)公司之间的船机设备租赁,按照租赁治理方法执行。4.2.3.3公司工程治理部和子(分)公司应加强大型船机设备的动态治理和协调治理。子(分)公司应建立船机设备调度系统,及时向公司工程治理部报送工程船舶的动态信息;公司工程治理部负责发布公司工程船舶动态信息。4.2.3.4船机设备的使用应恪守职业健康平安、环保和节能减排的规定。4.2.3.5船机设备治理(使用)单位或工程工程部负责船机设备施工现场的调度、使用治理、维修保养。使用方使用设备时应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平安操作技术规程,不同意超出船机设备的技术功能使用设备。4.2.3.6工程船舶出海航行或拖航调遣,应按照公司工程船舶出海航行或拖航调遣治理规定执行。4.2.3.7工程船舶船员、关键机械设备和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技术考评合格,一般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也应通过根本技能培训,工程船舶船员和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4.3船机设备的维修保养4.3.1船机设备的常规维护保养4.3.1.1船机设备治理(使用)单位或工程工程部负责组织或催促船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常规性毛病维修。较大规模的保养和较大的毛病修复工作由船机设备出租方负责组织/协助。船机设备的维修保养职责应在经济责任制或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4.3.1.2船机设备治理(使用)单位或工程部负责对工程船舶和施工机械设备进展检查,掌握工程船舶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情况,及时处理船机设备的毛病咨询题。4.3.1.3公司工程治理部应掌握公司关键工程船舶和关键机械设备的技术情况,及时提供船机设备严重毛病咨询题的处理意见。4.3.2船机设备的计划修理4.3.2.1子(分)公司应结合船机设备的使用情况、技术情况和国家制订的检验规则的要求,编制船机设备(含公司本部委托治理的设备资产)的修理计划。子(分)公司负责编报工程船舶修理年度计划和机械设备年度修理计划,并按规定报公司工程治理部审核。4.3.2.2设备治理(使用)单位组织施行工程船舶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修理。船机设备承修单位的比选和合同签订,应按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合同治理程序的规定执行。4.3.2.3子(分)公司应加强船机设备的监修工作,对大规模的修理,应由设备治理(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子(分)公司应将船机设备修理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公司工程治理部。公司工程治理部应对关键工程船舶和大型机械设备的大修理进展监视和指导。4.3.3船机设备的检验和证书4.3.3.1子(分)公司应保证工程船舶符合海事法规的平安标准和船级社的检验标准,按规定申报检验,获得并保持船级证书或检验证书有效。4.3.3.2子(分)公司应保持特种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平安监视法规要求和质量技术监视法规要求,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展检验,获得并保持特种设备许用证书有效。4.4船机设备的处置4.4.1船机设备的处置包括转让、置换、拍卖和报废等方式,相关的处置工作应按照公司船机资产治理程序和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资产处置治理方法的规定执行。4.4.2工程船舶处置后,应由产权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注销或办理过户手续,并修正船机设备台账。4.4.3公司内部的关键船机设备转让/调拨,调出单位应向调入单位移交技术档案、随船或随机工具和备件,进展技术和平安操作技术规程的交底。4.5船机设备检查和盘点4.5.1各级船机设备治理部门应定期对船机设备进展技术状态和平安状态的检查。其中,工程部或船机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进展船机设备的月度检查;子(分)公司应组织主用船机设备的季度检查;公司工程治理部应组织大型关键船机设备的年度检查。4.5.2船机设备的盘点或对账检查,应按公司船机资产治理程序的规定组织施行。4.6船机设备机损事故处理4.6.1船机设备单纯发生毛病、损坏和灭失并使消费中断,造成直截了当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可界定为机损事故。4.6.2船机设备机损事故的处理按公司机损事故治理规定执行。4.7船机设备的根底治理工作4.7.1船机设备治理(使用)单位或工程工程部应建立健全船机设备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日志/明细卡、台账、资产移交证明书和资产盘存表以及船机设备的技术档案,妥善保管船机设备随船或随机法定证书。4.7.2船机设备治理(使用)单位或工程工程部应对船机设备所用的物资、油料加强治理,做好油料和相关耗费材料的统计,建立有效治理方法。4.7.3子(分)公司以及设备治理(使用)单位或工程部,应按规定编制和上报船机设备报表,详细内容按照中交四航局船机设备报表治理规定执行。4.7.4船机设备治理主要经济、技术统计指标是:完好率、利用率、设备投资计划和修理计划完成率、严重船机事故次数等指标,其中完好率和严重船机事故次数作为公司对子(分)公司船机设备治理工作的考核指标,详细考核方法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5 关联关系和工作接口5.1船机设备投资规划的编报时间和要求由公司战略规划部下达通知,并可由业务对口部门报送中交股份公司。5.2 依照重点大型工程或海外工程工程筹划结果需购置的船机设备工程,经审批的工程筹划意见/筹划书作为船机设备投资计划审批的依照之一,但船机设备的购置仍须按照船机设备投资治理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执行。 5.3公司本部船机设备投资工程由公司工程治理部牵头组织施行,子(分)公司协助配合;子(分)公司船机设备投资工程自行组织施行,公司工程治理部进展指导和协调。5.4 公司工程治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本部船机设备建造或购置过程的整体工作,并主要负责技术专业工作;公司采购中心主要负责商务工作,并组织船机设备建造或购置的招评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子(分)公司按各单位自行规定的治理职责承担船机设备建造或购置过程相应的业务。5.5海外工程工程船机设备的新造或购置时,合同等商务文件应与出境调遣的业务要求相衔接,由公司采购中心处理或配合。5.6二手船舶购置工程安排境外实船调查时,公司工程治理部、采购中心/购置单位等的相关人员按公司人员出境治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6 支持性文件6.1中交四航局资产治理程序6.2中交四航局合同治理程序6.3中交四航局投资治理方法6.4中交四航局资产处置治理方法6.5工程船舶建造治理规定QI6-36.6大型机械设备购置治理规定QI6-56.7船机设备报表治理规定QI6-46.8船机设备进场治理规定QI6-67 成果和记录7.1船机设备投资规划/投资计划7.2大型施工船机设备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7.3新造船舶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图纸7.4船舶建造检验报告、船舶证书、船舶交接书7.5大型机械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特种设备许用证书7.6船机设备平安操作技术规程7.7固定资产验收凭证和台账7.8船机设备年度修理计划和机械设备大修计划7.9船机设备各类业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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