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逆变器公司知识产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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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微型逆变器公司知识产权手册微型逆变器公司知识产权手册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专利权的主体4二、 专利权的授予7三、 知识传播方式的发展和当前知识传播的主要机制及相应的方式14四、 知识分配概述21五、 知识经济的产生23六、 知识经济对人类经济发展的意义31七、 知识产权维持管理46八、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66九、 知识产权管理的观察视角91十、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93十一、 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96十二、 知识产权交易的尽职调查104十三、 项目简介120十四、 产业环境分析125十五、 行业格局:海外龙头占据较大份额,国内品牌快速成长126十六、 必要性分析128十七、 项目风险分析128十八、 项目风险对策130十九、 发展规划131SWOT分析135(一)优势分析(S)1351、工艺技术优势135公司一直注重技术进步和工艺创新,通过引入国际先进的设备,不断加大自主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力度,形成较强的工艺技术优势。公司根据客户受托产品的品种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工艺技术参数,以满足客户需求,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工艺技术。经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建立了丰富完整的产品生产线,配备了行业先进的设备,形成了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的工艺,可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135一、 专利权的主体任何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申请专利。所谓自然人,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所谓单位,实践中包括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是,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企业在我国申请专利,需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专利属于申请专利的人。那么,如何确定专利申请权人呢?一般情况下,发明人或设计人拥有专利申请权。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特征或者设计要点。由此可知,仅提出发明或设计的创意或构思,但未提出具体的技术方案的人,或在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后勤工作的人或仅提供物质条件的人不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范畴。1、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权归于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属于单位。什么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呢?比较明显的有: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完成本单位所下达的科研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完成的新产品设计或新的工艺方法等。理解“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需把握两点:(1)发明人和单位之间存在职务关系,而不论是否为长期的劳动关系或其他关系;即使因某一原因而离职的人在离职一年内作出的单位指派工作或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而退休后返聘到原单位工作,也属于存在职务关系的情况;(2)发明创造所涉及的领域,属于本职工作或单位交付的工作,而无论这些工作是否明确为科研任务。即必须同时具备时间和任务两个条件。“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即利用单位的资金、仪器、设备、原材料等;技术条件,包括单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此情形下,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则从其约定。专利法(草案)拟明确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将在第六条第一款增加规定: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可以依法处置,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虽然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属于单位,但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享有以下权利:(1)署名权。不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也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放弃署名权。(2)获得奖金、报酬的权利。在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单位应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3)优先受让权。单位专利权人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2、合作发明的申请权依约定,无约定则属于发明人合作发明即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合作发明创造行为,属于双方合意进行的民事行为,首先应根据双方的约定。若无,则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换言之,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可以由各方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其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如没有约定,由共同完成方享有。根据合同法第340条的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申请专利的权利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但是,实践中却另有规定,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规定:“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凡是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产生的成果申请专利的,应当由合作双方共同提出申请,专利权归合作双方共有。研究产生的其他科技成果,其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分享办法由合作双方通过合作协议约定;协议没有约定的,合作双方都有使用的权利,但向第三方转让须经合作双方同意,所获利益按合作双方贡献大小分享。二、 专利权的授予我国专利法从两个方面规定了专利权的授予范围:即授予专利权所必需的条件和禁止授予专利权的范围。1、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根据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功能特点,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授予条件统一要求为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外观设计的授予条件要求为不属于现有设计。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包括以专利和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但不包括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判断新颖性的主要原则有两个:(一)是否属于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在先申请公布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预期效果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二)单独对比原则。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中相关的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能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在先申请中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的基础上仅仅通过逻辑的推理、分析或实验可得,则不属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实现了新的功能或修正了现有技术的缺陷。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换言之,实用性就是指发明创造必须是能够在产业中应用的,能够解决技术问题。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况如:发明不能被重复实施,违背了自然规律,如永动机,利用了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或是明显脱离社会需求。专利审查指南中要求对实用性的审查要早于新颖性和创造性。实践中,一般要将申请的文件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然后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审查细则确定是否具备。这时,由于这三个性质均有一定的含义,可以被阐释,能否授权还需取决于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审查员之间的沟通。一般,如果审查员认为发明的某一项特征不具备这三个要素之一,会给出意见,这时,需要申请人或代理人积极回应,作出相应修改或闻明自己的理由。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所称的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表演使用权等。如A在外滩拍了一张东方明珠的照片发表在网上,B将这种照片合成制作了一个含有该图片的杯子并申请外观设计,在这种情况下,B的外观设计作品上含有A的著作权,因此是不能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2、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的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发明创造的制造、销售和使用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那么,我国刑法明令禁止贩卖毒品,那么“一种用于制造麻醉品的方法”是否属于这种情况呢?像麻醉品这种本身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可能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同样的还有镇静剂、兴奋剂和以娱乐为目的的棋牌等。发明创造违反社会公德就是违反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且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例如克隆人的方法。违反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致人伤残或者造成其他危害。例如,一种能使盗窃者进入室内时立即死亡的攻击锁具,由于这种发明带来的负面效应大于其正面效应,所以不能授予专利。如果不按正常的方法使用发明创造,因而违反了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只要其发明创造目的本身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就可以授予专利权。例如,很多电子游戏机本是一种娱乐工具,有的人却将其用于赌博,不能因此拒绝给予专利保护。(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遗传资源是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遗传材料。自然界生存的几百万种生物种,各有其遗传特性,保存、开发、利用这些遗传特性,使生物得以繁衍、发展,可以为人类提供食物和食物源,为医疗保健提供药用生物及生物生存环境资源,为工业提供原料,故应当重视并积极保护遗传资源。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遗传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国家主权、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原则。同时,专利制度应有助于实现保护遗传资源的目标。目前,一些国家已经通过专利法律制度保护遗传资源。我国是遗传资源大国,为防止非法窃取我国遗传资源进行技术开发并申请专利,专利法第三次修订时在第26条第5款增加规定: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并在第五条增加第2款明确规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所以这类发明创造的本身不一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所以不授予专利权,是因为其所依赖的遗传资源在获取或者利用过程中违反了我国关于遗传资源管理、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3)科学发现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对自然界中已经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发现和认识。这些发明和认识的本身并不是一种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所说的发明创造,不能直接实施用以解决一定领域内的特定技术问题,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比如,居里夫人发现了雷,发现的过程不受专利保护。(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人的思维运动,是一种抽象的东西,不具备技术特征,因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比如,交通规则、乘法口诀、扑克牌的玩法等都不能获得专利。虽然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本身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进行智力活动的设备、装置或者根据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设计制造的仪器、用具等,都可以获得专利保护。(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疾病的诊断方法,是指为识别、研究和确定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病因或病灶状态的全过程。疾病的治疗方法,是指为使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恢复或获得健康,进行阻断、缓解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这些方法和公众的生存权密切相连,如果授予专利保护,势必将影响这些方法的传播,损害公众的公共健康权利。也就违背了专利法的初衷。因此,不能获得专利保护。(6)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指以生物学方法培养出来的动植物新品种。动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自然生成的,是大自然的产物,不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不能以工业方法生产出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意义上的创造性和使用性,故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可以通过专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保护。如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新品种的定义及品种权的内容和归属等问题作了规定,对符合该条例的植物新品种予以保护。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这里所讲的“生产方法”,是指人工培育的方法。这类方法由于有技术成分的介入,并对最终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者决定性的作用,因而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对于微生物和微生物方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这类指利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应装置,通过核裂变、核聚变等方法获得的元素或化合物。由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国防、科研和公共生活的重大利益,关系国家安全,不宜公开,各国大多对此类物质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草案)拟将“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作为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之一。(8)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此规定是专利法在第三次修订时增加的,不予授予专利权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平面设计的主要作用是“标识”即从同类产品中区分出来,而非使得产品的外观更加美观,同时如果赋予这些设计专利权,则与我国的商标权、著作权的区分功能重叠,容易导致法律适用上的混淆,所以最好不授予专利权。三、 知识传播方式的发展和当前知识传播的主要机制及相应的方式(一)知识传播方式的发展从农业经济时代到工业经济时代再到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传播一直都在连续不断地进行中,它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之一。然而,不同时代,知识传播的方式虽然有着传承关系,但在不同时期都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农业社会,知识传播主要靠传播者的言传身教,靠接受者的模仿、学习。由于当时知识不够体系化和理论化,多体现为经验和技能的积累,带有较强的个性化色彩,不易稳定,它们难以被规模化地普及。所以在这个时代,知识传播的形式常常是小规模的师傅带徒弟、父亲带儿子的方式代代相传(吴季松教授称之为“点对点方式”);知识虽然会随着知识传人的灵性、悟性和智慧变得日益丰富和有价值,但往往难以形成庞大的知识体,只能在局部范围内有所发展;而且如果该传人突遇事故身亡,这一知识也会随之永久地消失。显然,这种传播方式传播的信息量小,主观性强,带有较强的垄断性和排他性,内容也多带有片面性和保守性,不利于知识的更新和发展,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何农业社会经历了那么漫长的时间。工业经济时代,由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某一范围内的知识日益成为特定的理论体系,遵循一定的规律,具有稳定性:这就在知识传播的方法上的进步创造了条件:规模化、组织化传播知识(吴季松教授称之为“点对面的传播方式”)成为可能。该阶段知识传播最主要的路径和形式就是学校教育,它取代了农业经济时代的个体与个体间传播的方式(尽管这种方式仍然存在,但已不是主要形式)。学校教育的最大特点是借助于制度化的组织,按照特定的标准化规范,有计划、有步骤、分科分级、系统、长期连续不断地向被教育者传播知识:它对工业革命的完成、人类文明的传承及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除了学校之外,行业协会、企业自身、社会培训机构、政府和大众传媒等对知识的广泛传播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它们与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知识传播体系,大大促进了知识、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这个时期的知识传播多带有一定的商业性,知识传播的成本较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制度出现以后,受保护的知识产品的传播已经变成一种商业行为,其成本远远高于一般的知识传播。知识经济时代,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电子计算机的普及,网上虚拟空间成为知识传播的主要场所,数字技术和智能化的信息网络将知识传播带入一个新的时代,虽然传统的知识传播方式依然存在,但点点交互传播方法渐成主流。互联网技术使知识的传播变得更为快捷、及时、简便、廉价和有效;传播者和接受者的角色在互联网时代交互转换,知识垄断日益变得不可能,知识传播变得更为自由和开放,传播的形式、内容日益灵活(如空间在互联网时代变得不太重要,网上课堂、远程教育可以完成更多的教育任务)、丰富、生动和真实。这种动态的方式更利于知识的传播和创新,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我们也不应忽略的是:正是由于传播的廉价和便捷,各种无效或有害信息、知识产权侵权和网络违法与犯罪行为也在与日俱增,它们对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容低估。如何趋利避害,充分发挥这种传播方式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是一个紧迫的课题。(二)知识传播的主要机制及相应的方式当代社会,知识传播的主要机制和相应方式有:1、教育机制(包括学校和有关科研机构等),该机制承载着将人类已有的知识文明传输给受教育者的历史使命,让受教育者在接受人类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成为具备创新知识的人。它是知识传播最为悠久的机制,是知识传承最重要的手段。早期教育以言传身教为主。工业革命时期以来的教育最大的特点是规模化教育不断扩展,以至于在多数国家已经形成国民基础教育的普及化。今天,教育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如多媒体教育手段的运用及网络教育的普及等,大大提高了知识传播的效率。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对该国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加强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美国强大的历史、日本明治维新后的崛起、韩国的汉江奇迹及德国统一后的飞速发展等无不证明了这一点。2、社会培训机制。它是维系社会持续创新能力的保障机制,是人,离开高校、科研院所后续教育的体现,是终身学习的有力支撑。其方式主要是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定期(如律师和会计从业人员年度注册所需的专业培训)或不定期(如各公司选送有关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的各种具体技能提升的培训等)的各相关专业的有偿培训。3、各种媒体和信息网络。它们是传播大众知识的主要渠道,对现代人的影响十分巨大,对人类的生活几乎无处不及。如广播、电视、电话、电报、数据通信、新闻报纸、杂志等每时每刻都在传播着不同的知识。随着信息量的激增,不断改进的媒体传播日显重要。而网络传播的高效和迅捷,日渐显示出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价值;为此各国加强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如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这样可以加大了信息传播,产生社会附加值,建立各种知识间的联系,产生倍增效应。4、商业传播系统,含出版机制和专利与专有技术转让机制。前者主要通过有偿方式帮助作者传播自己的作品,让社会公众或特定的读者群在付出一定对价情况下分享其知识;后者是主要通过技术服务机构,在技术供方和需方之间搭起桥梁,使这种知识的提供者和需求者各取所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这四个机制以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各阶层传播知识。上述每一种机制的传播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且每种传播都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只不过价格高低及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比如,自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一直进行的义务性基础教育被普遍认为是免费的,实际上它们也是有代价的,教师工资及教育设施就是传播知识的成本,只是费用较低而已。但近年来美国普通教育制度之外私立学校,知识传播费用很高,其意图使这些学校受教育者在获取知识的路径、培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不同于普通学校培养出来的受教育者,以在未来竞争中获得优势;这是以更高代价来传播知识,它能满足部分富有者的需求。在发达国家目前很完善的职业培训系统收费远远高于学校普通教育机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跨国公司触角的延伸,这种培训已经蔓延到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全球;笔者在公司任职期间,曾参加过多次短期职业培训课程,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次:一次是1999年11月在上海参加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培训三天时间,付出培训费是2000美元;一次是2001年10月参加的项目经理培训,受训时间一周(5天),培训费用是1万元人民币;显然它们都远远高于同期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教育费用。出版业的收入和新闻媒体的间接收入(如广告收入)都是知识传播的代价,最终由出版物消费者、新闻媒体阅读者及广告商品消费者负担。专利和技术转让系统则是典型的、商业性的知识传播系统,获得这些知识要按商业条件支付技术转让费或许可费等,它们往往高于一般传播方式所付出的代价。互联网络出现之前,金钱财富的占有往往对知识的分配也有着直接的影响,由于知识以传统载体形式存在,而其费用也较为高昂,甚至在今天,在西方发达国家,书刊的价格也较高,经济富裕的人获得这些载体的机会多于贫穷的人。但互联网出现后,知识传播的成本大大降低(一台电脑,一个终端,与网络连接起来,以较低廉的上网费用便可获取无限的知识),电子载体的低廉,使知识更易为人们所分享;分配知识与财富的多少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使知识的分配变得日益公平。总体上看,从农业到工业经济,知识传播的方式日益多样化,传播的代价也在逐渐提高。在工业经济中知识传播的代价越来越高,实际上是走上了以财产的占有多寡来分配知识的老路,而信息网络的知识分配,至少在目前,是以知识占有的多寡来分配知识。现代社会,知识呈现无限增长的趋势,这看起来是有益于社会的,但就个人或特定的实体而言,由于精力时间的有限性,他们面临着一个难题:如何在浩如烟海的知识海洋中选择出自己所需的知识、技术?这种选择往往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不过互联网出现以后,知识传播更为便捷,速度大大加快,它打破了知识垄断,也降低了知识传播的成本;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在较为完善发达的知识传播体系中,知识传播的成本将大大降低,该体系中的每一个成员将从中受益,进而利于该体系下的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分配中,政府调控的手段在不断加强。在工业社会,财富的分配多是按市场机制来进行的,在“弱肉强食”的竞争中容易导致贫富分化的加剧;虽然政府的调控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无法在根本上改变。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用智力资源的投入可解决工业经济中出现的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等问题,知识决策对个人和国家均十分重要;为此,政府可以根据知识产品的特性及知识产权的法定性等对知识分配进行较强的干预,如对教育、娱乐等价格由政府通过一定的科学统计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保证穷人生活质量;对市场机制在知识分配中进行一定的制约,如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创新,以提高它们在知识分配中获取知识的能力等。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知识的分配较为公平,以推动整个社会创新新知识的能力。我国知识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还没有建立密切联系,社会中介机构尚未成熟,生产者的传播意识及生产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桥梁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些需要政府的引导、介入。要加大知识传播力度,通过传播,培养整个社会对知识的兴趣,使知识使用企业在知识的不断熏陶下,把知识作为武装企业、发展企业的主要武器。四、 知识分配概述经济学上的“分配”一般指社会产品分给社会(或国家)、社会集团以及社会成员的过程和形式,其中包括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国民收入的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等。它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有时还指生产资料的分配等。知识的分配或传播是指科技知识等在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在不同空间的扩散,使不同个体之间可以分享知识信息的过程,其使命在于使知识从其拥有者手中传送到接受者手中,使后者能了解、分享和应用同样的知识,其主要使命在于扩散知识和提供解决问题的知识投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标志之一就是知识的扩散和知识的创造同等重要,它导致人们对知识分配网络和国家创新体系重视程度大大增加。1891但知识的分配是复杂的,既有不同时代之间的分配或分享(主要通过书籍、胶卷或现代电子载体等完成),也有同时代不同空间范围内的传播;既有无偿的知识传播,又有有偿的知识传播(如对私人拥有排他商业使用权的知识转让等,如果出于商业目的,传播过程中所有者或使用者必须对传播者付出对价)。本教材主要讨论的是同时代的有偿的知识传播(实际上某些无偿的传播在现代条件下也是有偿的)。特定知识只能分配给有相应知识的人,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的高技术知识则更是这样;知识分配主要是以掌握知识的多寡、最终也主要靠创新业绩来进行的。所以,拥有知识越多的人,可以分配到的知识就越多,其利用知识进行创新的业绩可能就大,对他人或组织的依附就弱。知识经济是以信息网络为特征的经济;创新要使不同行为者(企业、实验室、科学系统和消费者)之间进行大量交换,需要传播;传播是知识经济有效进行的保证,是知识生产和使用之间的中间环节,其意义在于为新知识寻找真正懂得其商品价值并能尽快把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使用企业;它是知识交换和消费的前提与基础。传播的外在动力是社会需求,内在动力是寻找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价值的企业,进而实现自己的价值并获得回报。它联系着两头:知识生产和知识的使用,起桥梁纽带作用:其生产是知识传播、消费的源头,其是知识价值的最终体现。宏观角度看,知识的分配是社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桥梁,微观地看,是把具体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知识经济中,先进而实用的知识相当广泛;通过传播,减少知识生产者的盲目性和自我发展的随意性,使他们有了明确的方向,也减少知识使用企业找不到知识的困难,缩短了知识从生产到使用的周期。五、 知识经济的产生(一)概述知识经济有许多不同的称呼,如还被称为信息经济、智力经济、高科技经济、高技术经济、高新科技经济、信息技术经济、数字化经济、新经济等。但不论称谓如何,均是强调知识的作用,只不过不同的称呼在用不同的“知识表现形式”称呼它而已。在人类发展史中,知识(以科学技术为最集中的代表)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但人类对知识的这种作用的认识可以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到马克思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再到邓小平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三个标志性的判断,分别代表着不同时期人类对知识在经济发展方面作为最为科学的表达。培根之前,历史上有很多思想家、科学家论及知识对人类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作用;到了培根时代,作为既是试验科学家的始祖又是哲学家的他,在前人认知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经历、实验等,用“知识就是力量”这一名言表明知识对人类发展的影响。这一判断给人带来很多新的理解,在此之前,人类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可能处于一种较为模糊的阶段,更多地限于“认识世界”;而这句话第一次指出了知识能变成人类的一种力量(这一种力量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它可以涉及人生不同的领域),掌握知识能让人变得强大,在生存竞争中加以运用就能获得优势,由此带有了较强社会功利性。培根论点提出100多年后,基于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与科技发展的历史背景,马克思在分析“资本是以生产力的一定的现有的历史发展为前提的”时指出“在这些生产力中包括科学”;他还进一步指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既包括科学的力量,又包括生产过程中社会力量的结合”。可见,马克思将科技与其他生产力因素并列,没有突出其特殊地位,这与当时的科技发展水平及其对社会的作用相一致。对此,恩格斯1883年3月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对马克思关于科技与生产力关系的思想做了精辟概述,“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这一观点后来被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所继承和发展,但均没有突破至“首要”或“第一”的位置。因此,邓小平之前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认为科技是“一般”生产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到来,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航天技术、信息生物、空间、海洋、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人类进入知识爆炸时代,生产力实现了巨大的飞跃,使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与社会文明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这一切无疑是在科学技术起到领先和主导作用基础上发生的。邓小平同志在多年观察、实践、学习和思考的基础上,于1988年9月5日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胡萨克时,在总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新形势、新经验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此后在许多场合他不断强调这一观点。如1991年他进一步重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并为中国科协题词“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特别是在1992年南方讲话中,再次强调,“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我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科技领域的一个突破,带动一批产业的发展”。在很多场合他还强调在高科技领域中国在世界上也要占一席之位。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学说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深刻揭示了科技在生产力诸要素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生产力发展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他认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可见它是核心的核心。在今天的知识经济时代,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更是有目共睹:它已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大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以至于思维方式。互联网络基础上的经济全球化使各国间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以信息技术和生命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强大的动力。一国的竞争实力取决于其综合国力,而综合国力取决于该国的生产力水平,而生产力水,平又根本上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今天,“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仅被人们普遍接受,而且通过广泛深刻的社会实践更让人们体会到这一观点的真知灼见和远见卓识。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抓住科技创新,就抓住了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中国要强,中国人民生活要好,必须有强大科技。这些话语足见科技及其创新对当下发展的重大意义。在当代,更有数不胜数的科学家、学者论述知识、技术对经济发展的革命性的作用,如原中国科学院院长路角祥指出:当今世界,经济竞争、社会进步、人民富裕和国家安全都高度依赖科技创新。科技已经成为推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核心要素。近现代史表明,科技的重大创新与突破,都会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力,乃至改变社会生产方式、人的生活方式,进而改变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以大规模耗用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化石能源、原材料价格大幅攀升,环境和全球气候变化等问题日趋严峻,它们强烈呼唤着科技创新与新的科技革命。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主要国家都更寄希望于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产业优化升级,抢占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先机和优势。因此,我们要研究科技经济规律,迎接知识经济挑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科技进步日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开始成为现实,今天世界的竞争已成为以经济为基础,以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在这场竞争中,知识所扮演的角色已越来越重要了。例如,1997年信息高科技产业已超过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我国到2004年信息产业总值才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知识密集服务出口总值已接近商品出口总值的40%,经合组织主要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0%来自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二)知识经济概念的历史发展20世纪50年代,随着各种科技理论的出现及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作用的日显突出,人们对科技作用下的经济模式开始了思索和探讨,并试图说明知识对经济发展的具体和量化的作用。1962年美国的弗里茨马克鲁普在其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中提出“知识产业”概念。1973年美国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提出“后工业经济”说法,强调了“知识”的重要性;提出“知识技术”一词。1982年美国经济学家和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提出的“信息经济”,是以新型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命名这种经济的。1985年日本界屋太一知识价值革命提出“知识价值社会”说法。1986年英国汤姆福菜斯特在高技术社会中提出的“高技术经济”,准确地以新型经济的产业支柱群体命名这种经济。1990年联合国研究机构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同年美国未来学的代表人物阿尔文托夫勒明确提出人类世界存在着三种基本的“力”,即暴力、金钱和知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金钱已经不再是万能的,而暴力除了上升为国家暴力的合法暴力外,非法暴力被限制和禁止,只有知识正在成为这三种力量中“质量最高”的力量。他甚至认为知识正在成为土地、经济、劳动和时间的最终替代物。知识经济作为一个全新的经济形态,经历了20多年的演进,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逐步完备定型,这一过程即是一个科学的提炼过程。至1996年,由OECD发布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知识经济的观念、范围和指标体系。此后,1996年12月30日的美国商业周刊发表一组文章,提出“新经济”概念,指出了一种新型经济已经形成。1997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又采用了联合国研究机构以前提出的知识经济的说法。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1998年版定名为发展的知识。江泽民在1998年3月初会见美国华纳公司总裁时,正式提出:中国将以积极的姿态迎接知识经济。管理大师彼德德鲁克认为,在知识社会里,知识将成为社会最核心的资本和经营资源。上述概要基本上说明了知识经济大体形成的过程。“知识经济”成为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词。在知识经济时代,美国是起步最早的国家,也是受益最大的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经济面临着诸多考验,虽然苏联解体了,但美国因为海湾战争使其经济雪上加霜。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信息技术产业,很快使美国走出低谷,经济上迅猛发展以至于在克林顿任期满后,美国的财政状况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最好的。就个人而言,比尔盖茨依靠软件成为巨富,它是知识经济下的成功者。经济史上,如果说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奇迹、60年代的日本奇迹、70年代的中东石油国家的奇迹及80年代韩国奇迹等多是靠传统发展模式如充分挖掘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优势发展起来的话,那么90年代的美国奇迹一持续增长106个月低失业、低通胀、高出口、低赤字、高股指、高新技术产业高速发展、社会高度信息化则主要是依靠知识经济;其发展的动力来自高科技的创新,而其产业发展的基础主要由传统经济变为高新技术经济,即以芯片、计算机、手机、互联网技术和其他信息技术等为核心的经济:这些造就了美国神话。政府从放任“贸易自由”到有所节制地“管理贸易”,既是由于传统自然资源的稀缺导致政府管理出现的必然性(如反倾销、反补贴、并购过程中的政府控制等),也是由于知识经济依赖的高新技术需要政府的规划、协调及对基础研究、共性知识的投入等,以为知识经济提供发展的充足动力。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重视资源、资本投资,知识经济模式是重视“智力投资”;社会分工从细化到网络化、个性化的变化也反映了知识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客观地说,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也主要依赖知识经济和科技发展等带来的红利和机会,尽管这种发展与我们的预期仍有差距但它已经将中国推上一个较高的平台,我们必须在这个更高的平台上进一步创新和依赖科技来实现中国未来发展的基本目标:从二O二O年到二0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0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六、 知识经济对人类经济发展的意义(一)知识经济对人类经济发展的作用新的知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又一次革命性的突破。在传统经济下,由于资源的有限性,使人类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以至于有学者在1972年预测它将会达到发展的极限。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信息技术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让人们认识到知识经济可以突破目前已知的资源的限制,延长这一极限的到来期,甚或让人类发展不受“极限”的约束。传统经济下,人类发展的速度是有限的,资源耗费型的发展是长远不了的,尤其是石化能源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日益枯竭,将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知识经济下,人类在知识的作用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并促使其发展速度具有不可预测性及环境保护的可能性。知识经济是人类在20世纪末在发展困难时期看到的又一个千年曙光。知识经济的作用首先表现在理论上:无限的智力资源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这将提高人类有效克服资源有限这一致命弱点,使人类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不以环境的破坏、后代子孙的生存和发展为代价。它以智力资源开发地球上丰富的自然资源(如沙石中的硅等)来代替稀缺的自然资源,通过硅片上内存的变化,创造无限的发展机会。知识经济并不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将代替一切,传统产业及结合传统艺术、民间文学、自然资源、人文传统等知识的旅游服务业等可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它可以将传统经济改造为以可再生资源和资源循环为依托的集约型的生态经济。其次体现为它对传统经济的嬗变,即它正以其在现实中的迅猛发展向人们展示出现代经济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和增长形式,使传统经济学理论所揭示的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增长、规模经济增长、投入产出等增长理论都表现出严重不足。具体体现为:知识在现代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已彻底改变了传统人、财、物要素配置所带来的增长;知识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它投入和参与生产的形式完全不同于传统要素,并形成新兴的主导产业;同传统工业经济的规模相比较依赖知识创造效益的增长正表现出同一产业的分散组合和不同行业间的技术融合,很难从规模化的投入和产出上进行分析;知识在当今社会新财富创造中的独特性和基础性,使我们对形成社会财富增长的途径并不能直接地从生产领域或某一产业中去寻求,增长的因素或动力也许是直接地存在于生产领域之外。该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知识型经济在产业经济的增长中,主导作用日益明显。即知识含量的产业在各种产业中的地位日渐提高,尤其是高知识含量的服务业对一国、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是该国或地区发展的显著标志。第二,知识经济将引起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和产品构成的全方位变化。知识经济时代,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结构比例将发生巨大变化,第三产业比例将占主导地位,如多数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70%以上。产品方面以知识为服务内容的产品价值和服务范围将超过传统的第一、第二产业。在信息技术革命带领下,银行、电信、运输、保险、房产和商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在全球服务业的增加值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其中提供的产品内容将随着各行业研发水平的提高,日益丰富。第三,知识经济将促进企业重构。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等对企业提出日益较高的要求,企业内部依靠清洁能源技术及其他相关知识来发展是必然的选择,很多企业面临企业重组和产品结构的安排。如美国通用汽车的知名品牌“悍马”汽车就因为“高耗油”等与低碳经济发展严重相悖而面临着被淘汰的命运,就是一例。在价值创造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更多地依赖于技术、知识含量较高的售前、售后服务等来获取企业利益。第四,知识经济的兴起必然引起劳动力的结构性转移。传统经济依靠资源和掌握一定技术的劳动者,而知识经济时代掌握先进技术和知识的人才将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主要生力军。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一方面使知识密集型的新产业部门不断涌现,另一方面使传统产业部门经过改造知识含量大幅度提高,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力大大减少,从事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劳动力越来越多,从而导致一场西方社会日益引人关注的就业领域的变动。这一变动的特点是大量传统就业领域的“缩小”,知识结构性失业人口不断增加,就业结构加速调整,随之而来的是一场有关就业的革命。(二)知识经济对人类文明发展带来的影响及其未来发展趋势1、知识经济形态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总体影响知识经济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必将引起经济、政治、教育、文化以至于思想观念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它对人类文明发展既会带来积极影响,也会产生负面作用这主要取决于人类社会能否科学把握和处理好穷国和富国在这一形态下的均衡发展关系。知识经济对人类文明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体现为:它为人类社会开辟了新的发展前景,可以借助于人类无限的智力资源和创新能力,解决有限自然资源限制人类发展极限这一问题。时下,人类面临公共问题日益增多,资源短缺引发冲突和矛盾日益尖锐,而知识经济的出现及其潜在的作用让人类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在这一经济形态下,人类在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与和谐世界构建之路,试图建立人、自然和技术之间的动态平衡,为人类和平、有序、安全、富裕地生活创造条件。但如果不能处理好一些关系,如让人类及时分享他人的先进有益的技术和知识,则会对人类文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进一步造成全球的两极分化,促使发展中国家重走工业革命时期的老路,破坏环境,气候变化难以遏制,进而导致世界经济发展的极度不平衡,局部冲突、战争不断;恐怖活动猎狐等。这样有可能加速地球和人类的毁灭。2、知识经济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当今时代,穷国和富国并不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由于起点的不同,知识经济使发展中国家发展更为艰难。发达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工业化阶段,有了发展知识经济的充分条件,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基础设施、人才储备、教育科技等水平的落后,在知识经济面前,它们无力挑战和适应,如此可能使它们在竞争中的地位变得更为不利。知识经济时代,20%的国家拥有全球80%的财富,20%的人员拥有80%的财富及20%的行业创造80%的利润的“二八规则”变得更为突出。知识经济进一步拉大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发展、财富拥有、生活水平、教育和科技水平等各方面的差距。发展中国家面对的挑战十分严峻。发展知识经济需要具备的必要条件有:工业经济充分发展;社会知识化水平较高;知识和技术创新能力比较强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日渐形成;建立发展知识经济的国家级管理机构等等。但目前全球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使发展中国家难以分享到人类文明进程中获取的最新成果,特别是那些为发达国家所控制和拥有的。它们的工业现代化尚未完成;稀缺资源控制在发达国家手中;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未形成,而想得到的技术、知识要么难以得到,要么要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要克服这一巨大的鸿沟,发展中国家必须在国内国际两个层面做出积极努力:国内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积极形成有利于知识经济发展的制度和环境:在国际社会,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改变目前不公平的国际贸易和知识分享规则。不过,知识经济下发展中国家也面临诸多机遇:某些高新技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机遇与发达国家是一样的,如生物、海洋、信息技术等,各国的起点和面对的难题是相似的,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利用后发优势,在某些领域迎头赶上,如印度的软件业,这一不需要历史知识和财富积累的行业,经过20年左右的努力在世界上它占有一席之位,尽管印度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此外,发展中国家积淀的传统文化和传统资源,也是发达国家(经过工业化革命,它们的传统资源几乎丧失殆尽)难以拥有的;发展中国家可以在传统知识方面结合旅游产业提升自己的竞争能力,为其他高科技知识产业提供获取资金的渠道和支持。此外,由于发展中国家管理水平等不高,在制度创新和决策创新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知识经济的一个较为有利的条件。3、知识经济对人才和教育的要求一个国家只有建立了强大的知识(应该也包括传统知识)生产、流通和应用社会结构,它才有可能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其中生产的前置条件教育和研发十分关键。而且,人们对信息经济和知识经济要严格加以区分:知识是超越于电脑网络能处理的信息之上的,知识经济必须以人的智力创造为核心,重视终身教育培训、重视建立创新机制。因此发展中国家要在知识经济时代迎头赶上,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培养创新人才是十分重要的。与传统的工业、农业经济相比,知识经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业经济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模式,以土地为主要资本:工业经济属于资金密集型的产业模式,以货币为主要资本。知识经济属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模式,以知识、智力为主要的资本,知识资本也就成为知识经济主导的生产要素。知识经济的繁荣不是直接取决于资源、资本等硬件的数量、规模和质量,而是直接依赖于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累和利用。知识经济需要新型知识型劳动力。人力资源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动力,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途径,高等教育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生产者应至少具备以下几种能力:对事物主动进行思考并能发现本质问题的质疑能力;在众多信息中发现有价值的部分并能成功运用它们来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从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提炼出适合自己发展所需知识的选择能力;将信息进行综合比较、分析与提升的归纳和演绎能力;组织、协调和进行团队合作的能力;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如学术著作、科技期刊)和熟练使用各种工具查找文献资料和使用信息工具的能力;终身学习、自我发展和完善的学习能力;求新求异的开拓创新能力等。在上述能力中,创新能力是最为重要的能力,它最能体现出一个人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的价值。4、知识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知识经济的本质是创新,知识经济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各领域的创新方面,具体说来有:文化创新,其核心是观念创新与行为规范创新。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各种文明因素的长期积淀,是流淌在其成员血脉中的元素,对一个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起到无处不在的作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结合自己的民族文化因素,在观念和行为上进行变革、创新,使其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将决定着该民族和国家能否在知识经济时代生存和发展。制度创新,即实现组织制度的变革。通过调整和优化单位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三者关系,使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不断调整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修正完善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单位内部各种要素合理配置,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能。管理创新,即综合统筹、指导协调本企业、本国范围内的一切事宜,使其高效、有序、快速发展,以在知识经济时代获得竞争优势。技术创新,当一种新思想和非连续的技术活动,经过一段时间后,发展到实际和成功应用的程序,就是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的实质就是技术变为商品并在市场上得以销售实现其价值,从而获取经济效益的过程和行为。通过生产的社会化来发展生产力,公有制是未来知识经济的主体及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实现共同富裕等也是知识经济发展的未来前景。(三)知识经济对中国发展的影响讲到中国的知识经济,我们不能因为今天的相对落后而否认我们的祖先曾经对世界作出的贡献,日本神户大学教授汤浅光朝的研究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很好的支撑。1962年他在其发表的科学活动中心的转移一文中,把各国科学成果超过世界成果总数25%的国家定位为科学活动中心,把各国占据科学活动中心持续的时间称为科学兴隆周期。他认为历史上出现过五次科技中心,其转移路径及持续时间分别为四大文明古国(集中于希腊和中国),持续时间为16世纪以前其中中国在公元前6世纪至1500年成果一直占54%以上;其次是意大利,时间为1540年至1610年;再次是法国、英国,时间为1660年至1830年,其中法国至1710年;接着是德国从1810年至1920年;最后是美国1920年至今。当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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