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食品项目财务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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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富硒食品项目财务管理手册富硒食品项目财务管理手册x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 企业的组织形式3二、 企业设立的条件5三、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8四、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10五、 并购的含义与类型12六、 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15七、 对外投资的含义与分类17八、 对外投资的目的与意义18九、 信托投资的优势与风险性19十、 信托投资的条件与程序22十一、 利润分配政策28十二、 股利的发放程序32十三、 利润及其构成34十四、 利润管理的要求35十五、 销售收入的预测36十六、 税金的分类与销售税金的计算38十七、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39十八、 财务管理原则46十九、 证券组合的风险报酬50二十、 风险报酬的概念55二十一、 产业环境分析59二十二、 产业融合发展工程60二十三、 必要性分析61二十四、 公司概况6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63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63二十五、 项目经济效益评价63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64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65利润及利润分配表67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69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72二十六、 进度计划7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73二十七、 投资估算75建设投资估算表77建设期利息估算表77流动资金估算表79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80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81一、 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独资。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合伙。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特点:(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公司。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须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二、 企业设立的条件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同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不同的,具体内下:(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其中: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12名监事。(5)有公司住所。(二)申请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5)其他内容同有限责任公司。(三)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四)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合伙人应为两个自然人;(2)有书面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4)有合伙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个体工商户设立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三、 企业清算的原因和分类企业清算的含义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企业清算的原因(1)合同期满清算;(2)法律规定清算;(3)无法经营清算;(4)违法经营清算;(5)产权变动清算;(6)破产解散清算。企业清算的法律程序可分为:(1)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2)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清算的分类:按企业清算的不同性质,可分为自愿清算、行政清算和司法清算。自愿清算的企业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权利;一般情况下,由企业内部人员组成清算机构自行清算;企业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行政清算:有关主管机关要负责组织清算机构并监督清算工作的进行。司法清算:司法清算是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按企业清算的不同原因,可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解散清算的情况有多种,按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是否届满,有期满解散清算和提前解散清算;按企业终止法人地位的程度不同,有完全解散清算和非完成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区别表现在:清算的性质不同;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二者的联系表现在: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四、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清算组织是指以清算企业法人债权、债务为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清算组织负责对终止的企业法人的财产进行评估、保管、处理和清偿。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织的成立主要有以下途径:(1)自行解散时的清算组织。企业自行解散主要有企业自行决定解散、企业自行宣告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解散等情况。企业自行决定解散的,由企业自行组成清算组织并指定负责人;企业自行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组织;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解散的,由做出决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成立清算组织。(2)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时的清算组织。企业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是在人民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直接干预和监督下终止的情形,企业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企业被撤销的,由主管机关组织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的成立方式不同,清算组织的成员也不同。其中,由人民法院组织的清算组织的构成人员尤为全面,法院工作人员、经济专家、企业代表以及企业主管机构都要派成员参加。清算组织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是在企业法人因解散而终止的情况下,由法人自己成立清算组织;二是在企业法人因被撤销、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应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应将全部财产及账簿交由清算组接管,由其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具体的程序如下:(1)接管公司;(2)清理公司财产;(3)接管公司债务;(4)设立清算账户;(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9)清偿债务;(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11)制定清算方案;(12)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13)提交清算报告;(14)办理注销登记;(15)追加分配。五、 并购的含义与类型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产生并购行为最基本的动机就是寻求企业的发展。寻求扩张的企业面临着内部扩张和通过并购发展两种选择。内部扩张可能是一个缓慢而不确定的过程,通过并购发展则要迅速得多,尽管它会带来自身的不确定性。并购最常见的动机就是协同效应。并购交易的支持者通常会以达成某种协同效应作为支付特定并购价格的理由。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包括经营协同效应和财务协同效应。在实务中,并购的动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通过并购,企业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规模效应能够带来资源的充分利用,资源的充分整合,降低管理、原料、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成本,从而降低总成本。(2)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规模大的企业,伴随生产力的提高,销售网络的完善,市场份额将会有比较大的提高,从而确立企业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3)取得充足廉价的生产原料和劳动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通过并购实现企业的规模扩大,成为原料的主要客户,能够大大增强企业的谈判能力,从而为企业获得廉价的生产资料提供可能。同时,高效的管理,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企业的知名度都有助于企业降低劳动力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4)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获取超额利润。品牌是价值的动力,同样的产品,甚至是同样的质量,名牌产品的价值远远高于普通产品。并购能够有效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企业产品的附加值,获得更多的利润。(5)为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通过并购取得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网络、专业人才等各类资源。并购活动收购的不仅是企业的资产,而且获得了被收购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销售资源等。这些都有助于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根本提高,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很大帮助。(6)通过收购跨入新的行业,实施多元化战略,分散投资风险。这种情况出现在混合并购模式中,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企业通过对其他行业的投资,不仅能有效扩充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取更广泛的市场和利润,而且能够分散因本行业竞争带来的风险。按照不同的标准和立场,对并购可做如下分类:(1)按照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来分,并购分为横向购并、纵向购并和混合购并。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混合购并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并购行为。(2)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规模型购并,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功能型并购,通过购并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组合型购并,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产业型并购,通过购并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扩大整体利润。成就型购并,通过并购实现企业家的成就欲。(3)按照并购后被并一方的法律状态来分,有三种类型:新设法人型,即并购双方都解散后成立一个新的法人。吸收型,即其中一个法人解散而为另拿法大所吸收。控股型,即并购双方都不解散,但一方为另一方所控股。(4)按照并购方法来分,可分为:现金支付型、品牌特许型、换股并购型、以股换资型、托管型、租赁型、承包型、安置职工型、合作型、合资型、划拨型、债权债务承担型、杠杆收购型、管理者收购型、联合收购型。六、 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1)现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是指并购方通过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来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从而实现并购交易的一种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适用于以下情况:早期并购市场上金融支付方式比较单一的情况;希望通过“买壳”来实现上市,关系并购业绩较差主业相关度不大的公司;并购对象系股权比较松散、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相对较小的目标公司。现金支付方式是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支付方式。目前,我国企业并购的平均支付金额达2亿元人民币,这对于一个相对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压力是相当大的。(2)股权支付方式。股权支付是指并购方通过换股或增发新股的方式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进而收购目标企业的一种支付方式。股权支付方式的特点:并购方不需支付大量的现金;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股东成了并购方的股东;对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支付方式使目标企业实现借壳上市;增发新股改变了并购方原有的股权结构,从而稀释了原有股东的权益。在国际上,股权支付方式占了很大比重,特别是大型的并购基本是通过换股实现的,但我国股权支付在企业并购中还不是很普遍。上市公司由于具有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优势,其在合并中占较为主动的地位,其并购带有明显的“大鱼吃小鱼”的特征,而“强强联合”换股并购的方式较少。(3)资产置换支付方式。资产置换是上市公司用一定的资产并购等值优质资产的产权交易,它是一种特殊的并购形式。如果这种方式运作成功,可以实现两个方面的目的:可以获得优质资产;可以将企业原有的不良资产和盈利水平低的资产置换出去,从而实现企业资产的双向优化。(4)无偿划拨支付方式。无偿划拨一般是指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将一家国有企业的控股权直接划给另一个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而接受方无需向出让方支付现金、证券及票据等任何补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进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时大多采取行政命令方式,不需要辅以任何支付行为。(5)综合证券支付方式。综合证券支付方式主要通过发行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来实现。我国直接融资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融资渠道较少,而间接融资市场受政府行为约束较大,这些都导致了我国企业在选择并购支付方式时极少采用综合证券支付方式。七、 对外投资的含义与分类企业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所谓企业对外投资就是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的,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是企业总收益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特别是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条件下,企业对外投资已成为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内容。企业对外投资的分类:(1)按对外投资形成的企业拥有权益不同分类,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形成被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而投资企业则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如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兼并投资、联营投资。债权投资形成被投资单位的负债,而投资企业是被投资单位的债权人。包括购买各种债券和租赁投资债权投资与对外股权投资相比,具有投资权力小、风险小等特点。(2)按对外投资按投资方式不同,分为实物投资与证券投资。实物投资属直接投资的一种,是指直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其他单位,并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它具有与生产经营紧密联系、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变现速度慢、流动性差等特点。实物投资包括联营投资兼并投资等。证券投资属间接投资的一种,是指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购买或折价取得其他单位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的对外投资。这些有价证券按其性质分为三类:一是债券性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其他公司债券;二是权益性证券,即表明企业拥有证券发行公司的所有权,如其他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三是混合性证券,优先股股票是介于普通股股票和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性有价证券。(3)按对外投资投出资金的回收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购进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1年的其他对外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短期投资的目的是利用生产经营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谋求收益,投资购入的有价证券通常是证券市场上交易活跃、容易脱手的证券。八、 对外投资的目的与意义企业对外投资的目的,一般有以下几种:(1)资金调度的需要;(2)企业扩张的需要;(3)满足特定用途的需要;(4)企业战略转型的需要。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1)对外投资有利于企业闲置的资金(资产)得到充分利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2)通过对外投资,可以在企业外部尤其是在外地或外国开发资源、材料来源,保证企业能源、材料来源成本低廉、供应稳定;较好地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某些资源供应不足的问题。(3)通过对外投资,可以开辟企业新的产品市场,扩大销售规模。(4)通过合资、联营,便于从国内外其他单位直接获取先进技术,快速提高企业的技术档次。(5)利用控股投资方式,可以使企业以较少的资金实现企业扩张的目的。(6)对外投资是获取经济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对外投资的可行性调研、合资联营谈判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利用各种渠道和有利条件,及时捕捉对企业有用的各种信息。九、 信托投资的优势与风险性信托投资的优势是:(1)保证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财产是将权利名义人与享受利益人分为不同的权利主体,换言之,信托财产虽以受托人之名义登记,实质上,并非受托人之自由财产,所以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2)保证财产的安全性。保障财产不受政治、经济、外汇管制、债权诉讼、子女或受益人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免于财产被没收。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请求强制执行或拍卖;再者,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破产财团的范围。另外,信托财产的债权,不得主张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抵销。(3)可有弹性地灵活运用。信托设计可依据委托人的不同要求和目的来设计。信托如同一个法人,可延续至身故为止,也可随时要求终止;可将信托的财产重新分配;也可更换受益人,可做任何投资其中包括不动产买卖,可将原资本财产重新分配,也可更换受益人,可作任何投资其中包括不动产买卖,可将原资本部分提出,且可因政治变化的需求转移至另一国家。(4)公益及慈善。有些特殊的家庭,希望设立慈善基金,而达成此目的最理想的方式即是成立信托。(5)合法节税。遗产的移转在很多国家均须课征遗产税,如美国、加拿大、香港、英国等,税率一般都在50%左右,而且此税必须在财产移转前付清。因此,财产所有人避免被课税最理想的方式便是成立信托,透过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不受信托人的死亡影响,并可在合法管道下,省下可观的费用。信托投资的风险主要有:(1)诚信风险。投资者把钱交给信托公司用于某个项目,信托公司如果任意挪用,或对项目管理监控不善,造成损失,投资者该怎么办?我国信托法第二十五条: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信托公司的责任,无论是弄虚作假或者管理不善,信托公司都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补偿;所以信托投资是有法律你障的。(2)项目风险。信托投资大多是购买具体的信托项目,项目是否能实现预期的收益要看项目进展是否顺利,而投资者在购买时如果要准确判断哪个项目顺利哪个项目会发生问题,可以说是难以完成的使命。但值得一提的是,在目前刚性兑付潜规则的市场条件下,您完全可以不用太踌躇于项目的选择。因为只要刚性兑付存在,即使您挑的项目出现问题,信托公司也会千方百计补偿您的损失,除非太多项目出现问题,超出了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3)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信托投资真正的风险所在,在信托公司出问题的项目不多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资产处置,自有资金托底等方式保障投资者的收益。但如果发生风险的项目太多,也就是发生金融危机等情况,超出了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那投资者面临损失的概率将会增大许多。十、 信托投资的条件与程序信托投资一般具有投资数额大、期限长、技术性强和风险性大的特点。因此在办理信托投资业务时,应严格掌握项目具备的投资条件。1.有批准的立项文件按照中国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凡是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都必须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报经中央或省、市计经委及主管部门等审批。2.有落实的投资资金,不留缺口信托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要正确、全部投资要落实。这是防止半拉子工程形成,使投资项目按期竣工、按期投产,实现预期效益的保证。一般可采取下列几种方式投资:以人民币、外币现金投资;以动产或不动产实物投资;以专项技术、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等。3.要有广阔的产品销售市场生产性的投资项目,其产品必须有广阔的销售市场,若产品没有销路,说明其项目产品不是社会所需,投资效益就不能实现。只有投资项目的销售条件广阔,销售渠道畅通,项目产品才能成为社会产品、实现预期经济效益。4.有良好的供应条件投资项目的供应条件是否良好,主要是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是否有保证。供应条件不理想,往往会造成投资项目开工不足或生产不正常,从而影响投资效益。5.工艺技术设备先进先进适用的王艺技术设备是投资项目产品质量好、生产效率高、生产成本低以及产品销路通畅的决定性因素。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投资项目的成败。6.有较高的企业素质企业素质的高低,决定投资效益的高低。企业素质高,各种生产要素能够有机的组合,产供销三环节相互衔接,企业经济效益就高;企业素质低,各生产要素不能有机组合,供产销相互脱节,即使技术设备再先进,企业经济效益也不会高。金融信托机构办理信托投资的业务程序依次为项目的筛选、评估、谈判、确立、执行和终止六个阶段。项目筛选。项目的筛选就是信托投资公司从计划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等通过一定渠道在现有项目中进行初步的筛选。信托公司经过调查研究,并进行认真的分析,把符合上述信托投资条件的项目筛选出来,对于不符合信托投资条件的则予以及时排除。信托公司对于符合信托投资条件、择优筛选出来的项目,根据信托投资计划和自身财力,再做下一步的评估。项目评估。在初步筛选的基础上,信托投资公司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寿命期内的必备条件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对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的评议、估算和预测,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这个过程就是项目评估。在项目评估中要采用宏观和微观、定性和定量、技术和经济、重点和一般、调查和预测相结合的办法,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经济技术论证,取得大量数据资料,进行多方面的计算和比较。信托投资项目的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投资环境评估。项目的投资环境包括项目所处的地理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地理环境要求投资项目的地理位置优越,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条件便利等;自然环境主要指地下水资源丰富,气候适宜于投资项目生产;经济环境主要指项目所在地处于经济发展中心,经济发达、工业基础好、技术力量雄厚、资金来源渠道畅通等;社会环境主要指文化教育水平高、邮政、电信业发达、国家对该地区发展有优厚条件政策,环境保护设施完备等内容。(2)产品市场评估。首先要预测项目筹备期内市场供求情况;其次从宏观方面预测产品销售情况;最后从微观方面预测产品销售,分析项目投产后,产品质量、性能、款式等方面有无较强的竞争能力,分析产品成本是否降低。(3)供应情况评估。第一步要对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需要量及其供应来源、供应方式和运输条件调查清楚。第二步是对投资项目的能源供应,如水、电、煤、气等进行分析。若能源供应无保证就必须了解其原因和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是否采取节能措施、能源供应部门对能源可能供应情况以及分析项目投产后能源供应保证程度。(4)工艺技术设备评估。对投资项目的工艺技术设备的评估着重对其先进适用性进行分析。生产工艺的先进适用,是指项目的生产工艺成熟可靠、与项目的生产条件、销售条件相适应,特别是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跟得上,并且能节省投资、节约能源、还要有处理污染的工艺设施;机器设备的先进适用是指机器设备和生产工艺相配套、关键设备和辅助设备相配套、工人技能熟练。(5)财务效益评估。财务评估是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用管理会计等方面的方法,从企业角度分析项目的财务效益,从而判断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财务效益评价,首先看项目投产后正常年度能产生的利润占总资的比例有多大,即通过投资收益率来考核投资的盈利能力;其次看投资回收期的长短;最后还要分析利润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综合以上各方面的评估结果,金融信托机构的经办人员对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在技术上、财务上和经济上的可行性做出结论,肯定一种最优方案,写出投资项目的评估报告。项目谈判。项目的谈判工作是在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可行性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通过投资各方的协商谈判,不仅为签订合同做准备,而且还为投资公司的业务开展,投资各方相互了解,进行长期合作起到影响。项目谈判的主要内容有:投资的方式、金额和期限,利润的分配方法,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金融信托公司与其他投资方进行谈判时,要坚持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同时也要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适当结合。项目确立。项目的确立主要指签订合同。投资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必须依照执行。根据国家的策法令和经济合同法规,投资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十三点要点:投资项目的名称、法定地址;投资项目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投资项目的经营内容、规模和方式;投资各方的投资方式、投资额度、提供的合作条件、服务方式、投资构成和期限;投资各方投资交付期限,逾期不交、欠交、转让的条款;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及法人代表,董事会或联合机构的组成;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管理机构设置、经营管理制度;投资各方收益的分配方法;投资各方对债务、亏损承担的责任和履行职责的方式;投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劳动工资、劳动管理和劳动保险等事项;合同中止的条件、中止后债务清算和资产的处理;合同终止时的债务清算的财恋处理;违反合同的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应该写明的事项。项目执行。在投资项目确立后,投资各方都应按合同规定,将认缴的投资交足。金融信托投资公司除协议拨足投资资金外;还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程度进行监督;项目一经投产,要共同支持其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监督,使其尽快产生效益。如发生亏损,按规定承担损失。项目终止。投资项目在以下情况下可实行终止:投资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期限,可撤出投资;如经营亏损或一方不履行责任,或因不可抗拒等因素,使经营不能正常进行,可进行解散清理;如合同规定允许投资股权转让,信托投资公司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转让股权。除投资期限届满情况外,投资项目出现其他解散情况时,应由合资企业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该企业设立时的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解散。投资项目宣布解散时;董事会等有关管理机构应提交出企业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的人选,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由投资各方选派或各方共同聘请,其任务是对投资项目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查。在这基础上,编制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企业的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从而制定清算方案,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十一、 利润分配政策由于股利政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企业在实际财务管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特点及各因素的影响程度,确定适合自身的股利政策。股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剩余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在保证最佳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将可供分配股利的净利润首先用于增加投资者权益(即增加资本金或公积金),若还有剩余的则用于分配股利。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并且该投资机会预期报酬率要高于股东要求的报酬率,这样才能为股东所接受。剩余股利政策确定股利支付额的程序是:(1)确定企业目标资金结构,即确定最佳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2)确定目标资金结构下所需的权益性资金数额;(3)将可供分配股利的净利润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所需的权益性资金的数额;(4)投资方所需要的权益性资金数额满足后,若有剩余的净利润,再将其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剩余股利政策的优点是能充分利用筹资成本最低的资金来源,以保持最佳资金结构。但股利支付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企业盈利和再投资情况,往往会导致各期股利忽高忽低,甚至没有,这会给股东传递公司不良的信息,从而引起股票价格下滑。(二)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不管盈利多少,每年都按固定的金额支付股利。股利的发放,不受企业经营状况、当期盈利多少的影响,一直维持固定的投资分红额或股利,除非企业预期收益将会有显著的、不可逆转的增长。采用这种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固定的股利给投资者传递公司稳定发展的信号,有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未来前景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稳定的股利政策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股东的心理状态和其他要求,因此为了使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案或者暂偏离目标资金结构,也可能要比降低股利和降低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实践证明,一个有固定的股利发放记录,并且稳步发展的企业,必然会受到银行,退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各类投资者的青睐。这种政策的主要缺点在于固定不变的股利可能会成为企业的一项财务负担,因为股利支付没有与企业当期的盈利挂钩。当盈利较低时仍要支付较高的红利,从而易引起企业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同时,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金成本。这种股利政策适用于盈利较为稳定的企业。(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指企业每年从净利润中按固定的股利支付率发放股利。这样,每年的股利会随着企业盈利的变动而变动,从而保持了股利与利润之间的一定比例关系,体现风险投资与风险收益的对等关系。推行这一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可避免企业在盈利大幅度降低的年份,因支付较多的固定股利而陷入财务困境;可使股利与企业的盈余紧密地结合,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则;对于实行内部职工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如果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可将职工个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一方面会使企业职工和股东的财富稳步增加,另一方面会使企业的股价上扬,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的。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的缺点是:由于每年的股利支付额不稳定,容易使投资者产生公司经营不稳定的感觉,尤其在经营不佳的情况下,会向外界传递公司不良的信息,不利于股票价格的稳定和上涨;不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能够保持相对较低的资金成本。因此,企业很少采用这一股利政策。(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这是一种介于固定股利政策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之间的折中股利政策,即企业每年按固定的数额向股东支付较低的股利;当企业盈利较多时,再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和实际需要,向股东额外加发一定金额的股利。但额外股利额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企业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这种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企业在支付股利方面有充分的弹性。当企业盈余较少或投资需用较多资金时,可维持设定的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股东不会有股利跌落感;而当盈余有较大幅度增长时,则可适度增发股利,把经济繁荣的部分利益分配给股东,使他们增强对企业的信心,这有利于稳定股票的价格;这种股利政策可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因此,在企业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不够稳定时,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对企业和股东都有利。这一股利政策的不足之处表现在:如果企业经济状况良好,并持续地支付额外股利,很容易提高股东对股利派发的期望水平,从而将额外股利视为正常股利,一旦企业因盈利下降而减少额外股利,便会招致股东不满。以上所述是企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常用的几种股利政策,其中固定股利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企业普遍使用并为广大投资者所认可的两种基本政策。企业在进行股利政策决策时,可以比照上述政策的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股利分配政策。十二、 股利的发放程序股份公司分配股利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一般是先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分配。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分配预案后,要向股东宣布发放股利的方案,并确定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发放日。这几个日期对分配股利是非常重要的。(1)股利宣告日,是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的日期。股份公司董事会一般根据股东大会关于发放股利的决议,确定股利发放的具体政策及有关事宜。在股利宣告日,公司将决定支付的股利总额作为负债确认,同时通知股东办理必要手续,届时领取股利。(2)股权登记日,是指股份公司规定的能获得此次股利分派的最后日期界限,这是决定股东能否取得此项股利的期限。凡在这一天前列于企业股东名册上的股东,都将有权获得此次分派股利。证券交易所的中央清算系统为股权登记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一般在营业结束的当天即可打印出股东名册。(3)除息日,是指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相互分离的日期。在除息日前,股利权从属于股票,持有股票者即享有股利的权利。从除息日开始,股利权与股票相分离,新购入股票的人不能分享股利。通常在除息日之前进行交易的股票,其价格高于在除息目老后进行交易的股票价格,其原因在于前种股票的价格包含了应得的股利收入在内。所以除息旧对股票价格有明显影响。在不考虑股市波动的情况下,在除息日时,股票每股股价的跌幅般相当于每股股利。(4)股利发放日,是将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也称为付息日,公司应从衬息日开始,以各种手段(如邮寄支票、汇款等)将股利付给股东,同时冲销其负债记录。十三、 利润及其构成(一)利润概念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在数量上表现为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二)利润构成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1)营业利润,是利润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提供商品和劳务等营业活动所取得的净收益。(2)投资净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扣除对外投资损失后的净额,也是利润总额的构成部分。其中投资收益包括: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进行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以及联营、合作分得的利润;企业以购买股票形式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收入;企业以购买债券形式投资获得的利息收入;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3)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内容有: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4)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正常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十四、 利润管理的要求利润既是生产经营成果的反映,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加强利润管理,在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的前提下,要把效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开展利润预测,制定切合实际的利润目标。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利润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同时,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利润必须首先用以纳税,然后才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企业各项福利支出。十五、 销售收入的预测(一)趋势预测分析法趋势预测分析法,是根据历史资料,按一定时期的预测对象的时间序列的平均数作为某个未来时期的预测值的一类预测方法,具体又包括算术平均数法、移动平均数法、平滑指数法等。(1)算术平均数法。算术平均数法是直接以一定时期预测对象的时间序列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未来预测的两种方法,其算术平均数的取值方法有两种:一是简单算术平均数,二是加权算术平均数。两种算术平均法的计算结果明显有差异。简单算术平均法的计算简单明了,但准确性较低,通常适用于收入在各期较为稳定、波动不大的情况下。加权算术平均数法根据与预测期的时间远近不同,对各期的数据给予不同的权数。由于近期数据对预测值的影响大于远期数据对预测值的影响,所以对近期的数据给予较大的权数,而对远期数据给予较小的权数。加权算术平均法较为合理,但运算比较复杂,其结果是否准确,主要取决于权数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2)移动平均数法。移勃平均数法又叫趋势平均法;是以过去一定时期销售的历史资料为基础,根据时间序列,逐项移动求序时平均数,并对平均变动趋势加以修正的一种预测方法。采用移动平均数法计算的预测值中,由于每步的间隔期起到修匀数据,消除偶然运动因素的作用,从而能使各期数据相互衔接。这种方法适用于各期产品生产和销售数量逐渐增加的企业。(3)指数平滑法。指数平滑法是根据前期销售量的实际数和预测数,以加权因子为权数,进行加权平均预测下一期销售量的一种方法。在采用指数平滑系数法时,平滑系数越大,则近期实际销售情况对预测结果的影响越大;反之,平滑系数越小,则近期实际数对预测结果的影响越小。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受不规则变动影响较大的收入预测。(二)回归直线分析法回归直线分析法是根据过去若干期的销售额实际数额,确定一条可以反映销售增减变动与时间关系的函数,再将此函数加以延伸,进而确定销售预测值的一种预测法。(三)市场调查法市场调查法属于定性分析法,它是根据某种商品在市场上的供需情况的变动或消费者购买意向的详细调查等市场动态信息资料,来预测其销售量或是销售金额的一种专门方法。常用的有以下几种方法:(1)意见综合法。这种做法通常是通过各种形式收集有关专业人员,诸如营销人员、专家或外聘信息员等的意见,加以综合汇总;从而形成有关的市场调查资料。(2)抽样询问法。这种做法通常是采用访问调查、电话信函调查、座谈会调查等形式来,获取市场信息。(3)实验法。这种做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小规模、小范围的实验性销售、试用、展销等方式来获取购买或试用对象反馈的信息。市场调查法一般适用于缺乏历史统计资料的商品,或影响预测对象的主要因素难以做出定量分析的商品。十六、 税金的分类与销售税金的计算(一)税金的概念与分类税金,企业所得税法术语,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即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税金是根据商品买卖或劳动服务的流转额征收的税金,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商品及服务税(又称销售税)(二)销售税金的计算(略)十七、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有如下几种类型。(一)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就是假定企业财务管理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人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多的剩余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产品的多少可以用利润这个指标来衡量;二是在自由竞争的资本市场中,资本的使用权最终属于获利最多的企业;三是只有每个企业都最大限度地创造利润,整个社会的财富才可能实现最大化,从而带来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主要优点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必须讲求经济核算,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但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存在以下缺陷:(1)没有考虑利润实现时间和资金时间价值。比如,今年10万元的利润和10年以后同等数量的利润其实际价值是不一样的,10年间还会有时间价值的增加;而且这一数值会随着贴现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2)没有考虑风险问题。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风险,同等利润值在不同行业中的意义也不相同,比如;风险比较高的高科技企业和风险相对较小的制造业企业无法简单比较。(3)没有反映创造的利润与投入资本之间的关系。(4)可能导致企业短期财务决策倾向,影响企业长远发展。由于利润指标通常按年计算,因此,企业决策也往往会服务于年度指标的完成或实现。(二)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是指企业财务管理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在上市公司,股东财富是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决定的。在股票数量一定时,股票价格达到最高,股东财富也就达到最大。与利润最大化相比,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主要优点是:(1)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通常股价会对风险做出较敏感的反应。(2)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企业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股票价格,未来的利润同样会对股价产生重要影响。(3)对上市公司而言,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比较容易量化,便于考核和奖惩。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也存在以下缺点:(1)通常只适用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难于应用,因为非上市公司无法像上市公司一样随时准确获得公司股价。(2)股价受众多因素影响,特别是企业外部的因素,有些还可能是非正常因素。股价不能完全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如有的上市公司处于破产的边缘,但由于可能存在某些机会,其股票市价可能还在走高。(3)它强调的更多的是股东利益,而对其他相关者的利益重视不够。(三)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企业财务管理行为以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企业价值可以理解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市场价值,或者是企业所能创造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来现金流量这一概念,包含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两个方面的因素。因为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包含了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而现金流量的现值是以资金的时间价值为基础对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算得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要求企业通过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具有以下优点:(1)考虑了取得报酬的时间,并用时间价值的原理进行了计量。(2)考虑了风险与报酬的关系。(3)将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和持续的获利能力放在首位,能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利润会影响企业的价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价值增加也会产生重大影响。(4)用价值代替价格,克服了过多受外界市场因素的干扰,有效地规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但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也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的价值过于理论化,不易操作。尽管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企业价值的变化,但是,股价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在资本市场效率低下的情况下,股票价格很难反映企业的价值。(2)对于非上市公司,只有对企业进行专门的评估才能确定其价值,而在评估企业的资产时,由于受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的影响,很难做到客观和准确。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作用的增强,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逐渐得到了广泛认可。(四)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在现代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的前提下,要确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目标,首先就要考虑哪些利益关系会对企业发展产生影响。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理财主体更加细化和多元化。股东作为企业所有者,在企业中承担着最大的权力、义务、风险和报酬,但是债权人、员工、企业经营者、客户、供应商和政府也为企业承担着风险。比如:(1)随着举债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多,举债比例和规模也不断扩大,使得债权人的风险大大增加。(2)在社会分工细化的今天,由于简单劳动越来越少,复杂劳动越来越多,使得职工的再就业风险不断增加。(3)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经理人受所有者委托,作为代理人管理和经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变的形势下,代理人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风险也随之加大。(4)随着市场竞争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企业与客户以及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不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更多的情况下是长期的伙伴关系,处于一条供应链上,并共同参与同其他供应链的竞争,因而也与企业共同承担一部分风险。(5)政府不管是作为出资人,还是作为监管机构,都与企业各方的利益密切相关。综上所述,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股东,还包括债权人、企业经营者、客户、供应商、员工、政府等因此,在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时,不能忽视这些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2)强调股东的首要地位,并强调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系。(3)强调对代理人即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控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便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4)关心本企业普通职工的利益,创造优美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提供合理恰当的福利待遇,培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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