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级玻璃纤维项目保险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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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电子级玻璃纤维项目保险方案电子级玻璃纤维项目保险方案目录一、 保险经纪人的运作和监管2二、 保险经纪人现状和基本理论4三、 保险的定义和职能11四、 保险的险种16五、 建立专业自保公司的优劣势分析19六、 专业自保公司的构建24七、 风险的特征26八、 风险的含义27九、 风险管理的定义28十、 风险管理的程序31十一、 公司基本情况37十二、 产业环境分析38十三、 行业发展态势40十四、 必要性分析42十五、 项目经济效益评价43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44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45利润及利润分配表47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49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52十六、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5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53一、 保险经纪人的运作和监管保险经纪人的基本岗位职责如下:(1)发现潜在客户的保险需求,争取成为客户认可的保险经纪人。(2)对客户面临的风险进行调研、查勘,提供风险评估报告。(3)针对客户面临的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其核心为保险方案。(4)协助或代表客户进行保险采购,选择合适的保险人和保险方案。(5)协助客户办理投保、缴费等手续。(6)审核保险协议、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技术文件。(7)对客户保险相关人员进行保险培训,告知保险方案内容、被保险人义务、保险报案方式、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联系人等重要保险事宜。(8)发生保险事故后,协助客户报案、收集报案材料、查勘现场、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谈判等。(9)日常联系、定期报送保险服务情况等其他工作。保险经纪人的收入主要来自佣金。在保险市场上,由保险人支付佣金是一种主要的形式。保险经纪人代保险客户像保险公司投保一定险别后,保险公司从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保险经纪人,即佣金。保险经纪人佣金的数量取决于介绍成功的保险业务的数量和质量。保险业务数量多、质量高,佣金就多:反之就少。佣金的高低往往影响保险费的升降,大型企业的风险经理凭其实力可以与经纪人就保险佣金比例进行讨价还价,而保险经纪人为了同其他保险经纪人竞争往往会同意降低佣金比率。保险客户为了评估经纪人的服务质量,一般会要求保险经纪人公开其年度佣金收入。 有些国家,如美国,也有由保户支付劳务报酬,或者由保险方或保险客户共同支付佣金等形式。在美国,一些中大型企业的风险经理可以通过与保险经纪人磋商来确定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经纪人的报酬。这些劳务报酬是由企业支付的,可消除佣金制度中保险经纪人所固有的对降低保险费的抵触情绪,并且还使经纪人的收入不受保险业务的周期性影响。这样看来,佣金制度和劳务报酬各有利弊。近年来,在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上,由于竞争激烈,保险经纪人趋向于以为客户争取最小成本的保险保障来吸引客户。为了避免由此造成佣金收入越来越少的趋势,保险经纪人倾向于以劳务报酬的形式获得收入。二、 保险经纪人现状和基本理论1、保险经纪人的现状保险经纪人在现代风险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为客户设计保险方案,选择保险人,并提供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保险经纪人在国外已有400多年的历史,在中国也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1899年9月申报刊登的火线捐客公所章程,是有关保险经纪人的管理章程。1935年在上海成立的由潘垂统主办的潘安记保险事务所是当时比较规范的保险经纪机构之一。1936年12月6日,成立了上海市保险业经纪人公会。现在在英美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中介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英国的保险经纪制度影响最大,保险经纪人的力量最强。据统计,英国保险市场上有800多家保险公司,而保险经纪公司就超过3200家,共有保险经纪人员8万多名,英国保险市场上60%以上的财险业务是由经纪人带来的,“劳合社”的业务更是必须由保险经纪人来安排。英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起源于海上保险。英国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于1906年,并于1910年被英国政府贸易委员会予以注册。1977年,英国通过了保险经纪人法,并设立了专门的法案机构即英国保险经纪人协会和英国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IBRC)。在德国保险市场上,保险经纪人作用显著。在德国,保险代理人被称作是保险人“延长的手”,而独立保险经纪人则有被保险人的“同盟者”之称。目前,德国的保险经纪人总数为3000多人。在个人保险业务方面,8%的业务量是由经纪人带来的,高于银行代销(5%)和保险公司直销(7%)。而在工业企业保险业务的销售上,保险经纪人更是举足轻重,50%60%的业务量是由经纪人带来的,远远超过了保险代理人(10%20%)的业务量。此外,在德国,对保险经纪人的管理主要依据民法来进行,德国民法规定,保险经纪人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过程中,因自身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单独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而且保险经纪人必须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以维护他们所服务对象的利益。美国保险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美国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众多,达五千多家,保险经纪人在美国市场上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远没有英国那么重要。在财险方面,美国以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为中心,进行保险营销。日本保险营销制度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日本保险营销主要依靠公司外勤职员和代理店来进行,其非寿险90%以上的业务由代理店来招揽,1996年4月,日本新的保险法开始实施,经纪人这一形式才被引进。日本引进经纪人制度采用的是登记制(申请登记即可),而不是执照制。经纪人直接向大藏省登记注册,但要求经纪人寄存一定数目的保险金,超过最低保证金的部分由经纪人投保赔偿责任保险(E&Q)。在我国,保险经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消失了40多年。在保险法1995年正式出台以前,在我国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陆续出现了一些保险经纪人地下活动或类似保险经纪人的组织,特别是在深圳经济特区。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引进了大量外资,出现了许多“三资”企业,一些境外保险经纪公司也乘机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或明或暗地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获取了大量的非法佣金收入。与其让境内外保险经纪人不规范地从事保险经纪活动,还不如尽快地让保险经纪人规范化地进入市场。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符合我国保险业发展需要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开放我国保险市场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条件之一,我国政府已承诺有条件地开放包括保险业在内的服务业,外资保险经纪公司也属于开放之列。1998年2月公布的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指出:“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中资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外合资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12月16日,中国保监会首批批准北京江泰、广州长城、上海东大三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筹建,这三家保险经纪公司分别于2000年6月、7月正式开业,中国保监会于2009年9月颁布了保险经纪公司监管规定。截至2012年年底,开业的保险经纪机构共434家,共实现保费收入421.06亿元,占当年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2、保险经纪人的基本理论与其他市场一样,保险市场包括买方和卖方,还有为保险服务的中间人。保险中间人,也称保险中介,是指向保险人和投保人提供有关各种可能获得的保险价格,保险特性以及所要承保的危险性质方面的知识,将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在一起,最后达成保险契约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人,一般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保险经纪人是指代表被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选择保险人或保险人组合,同保险方洽谈保险合同条款并代办保险手续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中间人。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我国还规定,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员资格考试: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个人,均可报名参加保险经纪人员资格考试:保险经纪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保险经纪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资格证书还只是对有保险经纪能力人员的资格认定,不能作为执业证件使用。保险经纪人员执业证书才是保险经纪人员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唯一执照。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个人,必须接受保险经纪公司的聘用,并由保险经纪公司代其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领并获得保险经纪人员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经纪业务。保险经纪人的主要经营业务如下:(1)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提供防火、防损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以上专门服务,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防灾工作、风险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保障利益。(2)以订立保险合同为目的,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方案的选择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被保险人自己通常不能胜任,保险经纪人就可以以其专业素质,根据保险标的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为投保人拟订最佳投保方案,代为办理投保手续。(3)在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遭遇事故和损失的情况下,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4)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5)再保险经纪人凭借其特殊的中介人身份,为原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卖)方,安排国内分入、分出业务或者安排国际分入、分出业务。(6)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经纪人有严格的执业规则,世界各国对其都实行严格的执业管理。保险法规定,因保险经纪公司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了更好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保险经纪纠纷,保险经纪人一般采取合同的方式为客户服务。保险经纪人的合同行为是由保险经纪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性质决定的。由于保险经纪人行为具有居间、委托代理和咨询的内容,因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相应的规范合同有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和咨询合同。(1)居间合同。由于保险居间是保险经纪人根据投保人的委托,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法律行为,因而保险经纪人在接受投保人为其寻找保险人的委托时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为居间合同,保险经纪人的居间行为既具有居间合同的一般属性,同时也有其特性。在保险居间行为中,居间人的佣金是从保险人那里取得的,而非从委托人手中取得。原因在于虽然保险经纪人此时是代表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寻找保险人的,但在为投保人找到订约机会的同时也为保险人招揽了保险业务。(2)委托合同。由于保险经纪人可为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代办检验、索赔,因而此时的保险经纪人实际上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此时的合同行为是委托合同行为。(3)咨询合同,咨询是保险经纪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特定项目提供预测、论证或者解答,并由委托人支付咨询费的行为。例如,为投保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等高附加值的服务。为了使这种咨询行为规范化,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险经纪人在提供咨询服务前应与委托人签订咨询合同。无论是哪一类保险经纪合同,其签订均必须遵守法律规定,遵循诚信、自愿、平等、公平等订立合同的一般原则,并且具有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和有偿合同的特征,同时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款:项目名称,保险经纪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有关的保密事项和信用事项,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佣金或咨询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方法。保险经纪人通过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方案、办理投保手续、代投保人索赔并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咨询服务,使投保人充分认识到经营中自身存在的风险,并参考保险经纪人提供的全面的、专业化的保险建议,使投保人所存在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转移,达到以最合理的保险支出获得最大的风险保障,降低和稳固了经营中的风险管理成本,保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另外,因为保险经纪人的业务最终还是要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保险经纪公司业务量的增加会引起保险公司整体业务量的增加,从而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展业费用;在保险市场上,保险经纪人把保险公司的再保份额顺利地推销出去,消除了保险公司分保难的忧虑,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保险经纪人代为办理保险事务,减少了被保险人因不了解保险知识而在索赔时给保险人带来的不必要的索赔纠纷,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因此,保险经纪人的产生不管是对投保人还是对保险公司都是有利的,他的产生是保险市场不断完善的结果。三、 保险的定义和职能保险是一种通过转移风险来对付风险的方法,自然风险管理的范围大于保险。在风险管理中讲保险,主要是从企业或家庭的角度来介绍保险,以及怎样购买保险。1、保险的定义现代保险学者一般从两方面来解释保险:从经济的角度上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少数不幸成员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成员分担;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的合同安排,保险人同意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或收益人,保险合同就是保险单,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单把风险转移给保险人。这样的保险释义是比较完整的,因为它至少揭示了保险的三个最基本的特点:一是保险具有互助性质,这是就分摊损失而言:二是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这是指保险双方订立合同:三是保险是对灾害事故损失进行经济补偿,这是保险的目的,也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把保险的定义表述为: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2、保险的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可概述为用收取保险费的方法来分摊灾害事故损失,以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是保险机制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1)分摊损失或分担风险。保险是在特定风险损害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付。这种赔付原则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下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保险的补偿职能,只是对社会已有的财富进行再分配,而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因为从社会角度而言,个别遭受风险损害的被保险人所得,正是没有遭受损害的多数被保险人所失,它是由全体投保人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任损害的赔偿。(2)经济补偿。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由于人的价值是很难用货币来计价的,所以,人身保险是经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进行给付的保险。因此,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分摊损失是实施补偿的前提和手段,实施补偿是分摊损失的目的。其补偿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投保人因灾害事故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投保人因灾害事故使自己身体遭受的伤亡或保险期满应结付的保险金。投保人因灾害事故依法应付给他人的经济赔偿。投保人因另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蒙受的经济损失。灾害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因施救保险标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了以上基本职能,保险的职能还应加入运用资金(投资)和防灾防损,它们虽不是保险特有的职能,但它们是由保险机制的内在动力产生,并非是外部力量强加的。主要有如下派生职能:(1)防灾防损职能。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保险的经营对象就是风险,因此,保险本身也是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保险企业为了稳定经营,要对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看哪些风险可作为承保风险,哪些风险可以进行时空上的分散等,而人为的因素与风险转化为实现损失的发生概率具有相关性,因此,通过人为的事前预防,可以减少损失,由此,保险又派生了防灾防损的职能。而且,防灾防损作为保险业务操作的环节之一,始终贯穿在整个保险工作之中。保险的经营从承保到理赔,要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分析,因此,保险公司积累了大量的损失统计资料,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有利于开展防灾防损工作,进而履行其防灾防损的社会职责。从保险自身的经营稳定和收益角度来讲,保险公司通过积极防灾防损,就可减少保险的风险损失,增强其财务的支付能力,并增加保险经营的收益。保险公司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就能积极有效地促进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可见,防灾防损是保险的一个派生职能。(2)融资职能。保险的融资职能,就是保险融通资金的职能或保险资金运用的职能。保险的补偿与给付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时差性,这就为保险人进行资金运用提供了可能。同时,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壮大保险基金,这也要求保险人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因此,保险又派生了融资的职能。而且,资金运用业务与承保业务并称为保险企业的两大支柱,保险融资的来源主要包括:资本金、总准备金或公积金、各项保险准备金以及未分配的盈余。保险融资的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各种贷款、委托信托公司投资、经管理机构批准的项目投资及公共投资、各种票据贴现等。3、保险的代价保险给社会带来很大效益,也使社会付出代价,但其社会效益大于代价,这些代价是社会为了获得保险效益而必须做出的一种牺牲。(1)经营费用。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一般要占到保险费的20%,它包括销售、管理、工资、利润、税收等支出,投保人是以附加保费的形式缴付的。(2)欺诈性索赔。由于道德危险因素的作用,保险有可能使某些人进行欺诈性索赔。最明显的例子是纵火造成的损失持续性增加。此外,有些人谎报自己的珍贵财产被窃,还有有组织的犯罪集团以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为目的而盗窃汽车。(3)对防损工作的疏忽。由于心理危险因素的作用,保险有可能使某些企业疏忽防损工作。心理危险因素比道德危险因素更具有广泛性,“躺在保险上睡觉”“着火不救”不乏其例,这要求在保险条款和费率上加以防范。(4)漫天要价。保险使一些职业者索价过高。例如,在国外原告的律师在重大责任事故的诉讼案件中的索价经常超过原告的真实经济损失,又如,医生因病人有医疗保险而收取高额费用。四、 保险的险种保险的险种是按保险对象对保险业务进一步分类。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指的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而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广义上,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有形损失)、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与家庭有关的仅指财产损失保险,主要有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机动车保险、自行车保险、房屋保险、家用电器专项保险等。至于可保财产,一般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致人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为填补被保险人的损害之第三人保险。性质上是填补损害保险责任保险。其构成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负有赔偿责任:二是受害的第三者必须向被保险人请求赔偿。责任保险作为一类独立体系的保险业务,开始于19世纪中叶,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责任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壮大,被称为保险业发展的第三阶段,使保险业由承保物质利益风险和人身风险后,扩展到保各种法律风险。在责任保险发展的最初几十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直至20世纪中叶,随着社会发展,各种民事活动急剧增加,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人们的索赔意识不断增强,终于使责任保险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工业化国家得到了全面迅速的发展,进入了黄金时期。虽然责任保险发展的时间相对其他保险而言非常短,但是目前已经成为具有相当规模和影响力的保险险种。国际保险发展的历史表明,责任保险的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或地区财产保险业发达与否的重要指标。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的责任险业务是非寿险公司的支柱性险种,责任保险市场自20世纪后期即占整个非寿险业务的45%50%;在欧洲国家则占30%左右,有的国家高达40%:日本也达25%30%。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许多发展中国家也日益重视发展责任保险业务,这一指标的全球平均数为非寿险业务的20%以上。责任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3、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保险综合险是专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保障的一个险种。任何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都可在保险标的范围内。财产保险综合险也是团体火灾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之一,它在适用范围、保险对象、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赔偿处理等内容上,与财产保险基本险相同,不同的只是保险责任较财产保险基本险有扩展。4、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预定的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是对社会保障不足的一种补充。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1)人寿保险。它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2)健康保险。它是一种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为保险条件的保险。(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一种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五、 建立专业自保公司的优劣势分析建立专业自保公司作为一种企业风险管理的方式,如果能够减少企业的风险成本,那么以它代替传统的商业保险不仅是可取的,也将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企业建立专业自保公司的优势所在有以下四个方面:1、对保险成本的分析首先,由于传统商业保险市场上的“逆选择”问题使投保的一部分低风险企业不得不承担一个较合理费率更高的平均费率。由于信息是不对称的,也即投保企业比保险公司更为清楚自己可能遭遇的损失赔偿风险,因此这些低风险的公司通过建立自己的专业自保公司作为一种新的风险融资安排,从而改变在传统保险市场中所处的不利地位。从这个意义上,专业自保公司的建立暗含着一个前提,就是它所提供的保险服务的对象被保险企业的潜在损失风险较小,因此决定了专业自保公司的保险费率也比较低。其次,专业自保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风险融资工具,可以减少或者避免许多在传统商业保险市场上的花费,如佣金、保费的赋税、其他有如董事会费的管理费用以及利润附加:而正是这些经营费用构成了传统商业保险保费组成中的附加保险费,据统计,美国和欧洲的传统商业保险公司都负担着20%30%的费用率,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这一比率可能还要高一些。由于专业自保公司的保费基本上只按照纯费率计算,不附加上述费用,因此能够厘定较低的保费率,从而为企业节约了大笔的保费支出。最后,专业自保公司这种机制可以降低传统商业保险中产生的道德风险,通过减少损失来降低企业的保险成本。传统的商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被保险企业防范损失和降低损失的积极性,因为企业知道自己的损失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情况使得实际的损失往往超过本来的水平,从而也造成了现实生活中高额的保险费率。而建立专业自保公司的企业会继续保持原有防范、降低损失的积极性,督促和加强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因此从客观上降低了企业的保险成本。2、对机会成本的分析传统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企业保险一般以一年为期限,要求投保企业在年度初始就缴纳保险费,而保险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往往滞后一段时间,这就使企业丧失了可用现金流在这段时间内的投资收益,导致很高的机会成本。当面临高收益的投资机会并对投资回报有良好的预期时,专业自保公司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降低母公司的保费现金流出,允许母公司自由灵活地支付保费,有的甚至允许母公司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再支付保费。专业自保公司所提供的优惠的保费支付安排能够优化企业的现金流管理,有利于增加企业的投资收益,降低投保的机会成本。3、对税收待遇的分析如前所述,建立专业自保公司作为企业风险自留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产生之初的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在于获得税收方面的优惠。相对于企业风险自留的其他融资形式,专业自保公司被税收部门归于保险公司一类,不但可以在已决赔款和费用中享受税收减让,而且还能够在报告赔款和发生未报赔款准备金中获得税收减免。另外,专业自保公司还可以享受离岸注册地给予的税收优惠待遇。4、对承保能力的分析专业自保公司提供的承保服务较之传统的商业保险在范围和灵活性方面均有所突破。从承保范围的角度来看,在传统的商业保险中,企业和保险公司经常就什么风险可以承保,什么风险不能承保争论不已,以至于常常妨碍正常保险业务的办理,有时还会动用诉讼来解决争议。而专业自保公司的立足点是为企业提供充分的保险保障,可以为其不断变化着的、特定的投保需求提供承保范围更宽的保险服务。这一优势在风险形式千变万化的当今社会中尤为重要。从承保灵活性的角度来看,专业自保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承保服务。一方面,它既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提供较之传统商业保险更高金额、更长期限的保险产品,也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做不同的保险产品组合,即把企业面临的不同种类的风险“打包”承保:另一方面,专业自保公司能够根据母公司旗下各子公司的风险水平和特定需求来确定相应不同的保险费率、承保金额和自留额度等保险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虽然建立专业自保公司优势巨大,但同时其具有的缺点也不可忽视,主要缺点如下:(1)业务量有限。虽然多数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接受外来业务,扩大营业范围,但大部分业务仍然来自于组建人及其下属,因而风险单位有限,大数法则难以发挥其功能。(2)风险品质较差。专业自保公司所承保业务,多数是财产风险以及在传统保险市场上难以获得保障的责任风险。这些风险有时相当集中、损失频率高、损失幅度大,且赔偿时间可能拖得很久。因此经营起来,难度颇大。(3)组织规模简陋。与传统的保险公司不同,专业自保公司的规模通常是比较小的,其组织机构也很简单,因此,专业人才不多,经营水平提高困难。(4)财务基础脆弱。专业自保公司的资本金较小,财务基础脆弱,业务发展因此受限,虽然可以吸收外来业务,但若来源不稳、品质不齐,则更加增添财务负担。六、 专业自保公司的构建专业自保公司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要有运营公司的管理技术与知识。在过去的40年中,越来越多的经纪人与咨询者建立起了专业自保公司的管理公司。这解决了专业自保公司的母公司缺乏经营专业自保公司经验的问题。因此,建立专业自保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专业的服务、在建立专业自保公司时,还需要完成从多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1、可行性研究在建立专业自保公司前,通常要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这样的可行性研究通常可以由内部员工、专业自保公司有经验的经纪人、专业自保公司的管理公司或独立的咨询者来实行。近来,众多会计事务所也进入了专业自保公司可行性研究的领域。大多数大型的经纪公司与专业自保公司的管理公司对专业自保公司的可行性研究都有相当专业的分析,但它们也有两方面的局限。方面,有些公司有偏好专业自保公司的倾向,而另一些则有反对专业自保公司的倾向;另一方面,它们都不会彻底地考虑其他工具,特别是一般的自保方式,许多财务公司的可行性分析貌似精明,分析结论当然是可行的,但这就像一个人去询问IBM公司他该不该买电脑一样,并没有实质性的参考价值。专业自保公司的可行性研究不应局限于将专业自保公司与其他的风险财务安排方法进行比较。另外,可行性研究应该由那些拥有丰富学识且与得出结论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来实施。2、前台公司安排在保险的某些领域,尤其是在员工赔偿和汽车责任保险方面,对保险人的资格要求较高,一般的专业自保公司不具备这样的资格。但是,一般的专业自保公司可以为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提供服务,则该有资格的保险公司就是前台公司。当然,利用前台公司需要付出代价,如为前台公司支付成本,并对前台公司予以补偿,前台公司必须提供保单,虽然风险完全由专业自保公司再保险,但前台公司对被保险人负有合同上的责任。如果专业自保公司无法履行义务时,前台公司仍然必须偿付保险范围内的损失。3、作为再保险公司的专业自保公司专业自保公司有时可作为再保险公司,承担由其他保险公司保险的风险。在有些情况下,再保险安排主要针对母公司的风险,由前台公司先提供保险,然后由专业自保公司再保险。当然,在其他情况下,专业自保公司再保险的是与母公司无关的风险。甚至专业自保公司还能再构建专业自保公司。在美国,10家拥有专业自保公司的企业组建了一家名为“企业保险和再保险公司”的实体,现在,它的股东有14家,专门为其成员集中的风险投保,收取的保险费在5000万美元以上。七、 风险的特征风险不同于损失。损失是事后概念,风险则是明确的事前概念,两者描述的是不能同时并存的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风险具有如下特性:(1)客观性,它是指风险是不以企业的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企业意志之外的客观存在,企业只能采取风险管理办法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幅度,而不能彻底消除风险。(2)普遍性。在现代社会,个体或企业面临着各式各样的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还会不断产生新的风险,且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3)损失性。只要风险存在,就一定有发生损失的可能。风险的存在,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而且会造成生产力的破坏、社会财富的损失和经济价值的减少,因此才使得个体或企业寻求应对风险的方法。(4)可变性,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风险可转化的特性,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而任何事物都处于变化之中,这些变化必然会引起风险的变化。八、 风险的含义对于风险的定义,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决策理论家和保险学者并未达成一个适用于他们各个领域的一致公认的结论。关于风险,目前有数种不同的定义。(一)损失机会把风险定义为损失机会,这表明风险是一种面临损失的可能性状况,也表明风险是在一定状况下的概率度。当损失机会(概率)是0或1时,就没有风险。对这一定义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如果风险和损失机会是同一件事,风险度和概率度应该总是相等的。但是,当损失概率是1时,损失是确定的,但并没有风险,因为风险必须是有些结果不确定的。(二)损失的不确定性决策理论家把风险定义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又可分为客观的不确定性和主观的不确定性。客观的不确定性是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差,它可以使用统计学工具加以度量。主观的不确定性是个人对客观风险的评估,它同个人的知识、经验、精神和心理状态有关,不同的人面临相同的客观风险时会有不同的主观的不确定性。(三)实际与预期结果的离差长期以来,统计学家把风险定义为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离差度。例如,一家保险公司承保10万幢住宅,按照过去的经验数据估计火灾发生的概率是1%,即1000幢住宅在一年中有一幢会发生火灾,那么这10万幢住宅在一年中就会有100幢发生火灾。然而,实际结果不太可能正好是100幢住宅发生火灾,它会偏离预期结果,保险公司估计可能的偏差域为+10,即在90幢和110幢住宅之间,可以使用统计学中的标准差来衡量这种风险。(四)风险是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概率有的保险学者认为把风险定义为一个事件的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客观概率。在这个定义中风险不是损失概率。这个定义实际上是实际与预期结果的离差的变换形式。此外,保险业内人士常把风险这个术语用来指承保的损失原因,如火灾是大多数财产所面临的风险,或者指作为保险标的的人或财产,如把年轻的驾驶人员看作不好的风险,等等。九、 风险管理的定义风险管理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和中期,美国大公司发生的重大损失使高层决策者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次工业灾难是(1953年8月12日)通用汽车公司在密歇根州得佛尼的一个汽车变速箱工厂因火灾损失了5000万美元,这曾是美国历史上损失最为严重的15次重大火灾之一。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长期的技术至上的信仰受到挑战。当人们利用新的科学和技术知识来开发新的材料、工艺过程和产品时,也面临着技术是否会破坏生态平衡的问题。由于社会、法律、经济和技术的压力,风险管理运动在美国迅速开展起来,在过去的60余年中,对企业的人员、财产和自然、财务资源的适当保护形成了一门新的管理学科,这门学科在美国被称为风险管理。在20世纪70年代,风险管理的概念、原理和实践已从它的起源地美国传播到加拿大和欧洲、亚洲、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我国在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也开始重视风险管理的研究,并翻译和编写出版了数本教材。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指出,企业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编制风险评估、风险策略、风险监管及预警流程,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原则、内容和方法。风险管理可以定义为有关纯粹风险的管理决策,其中包括一些不可保的风险。处理投机性风险一般不属于风险管理的范围,它由企业中的其他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的本质是应用一般的管理原理去管理一个组织的资源或活动,并以合理的成本尽可能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和它对组织及其环境的不利影响。风险管理既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它提供系统的识别和衡量企业所面临的损失风险的知识,以及对付这些风险的方法。但风险管理人员还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直觉判断和演绎法做出决策,科学地使用数量方法的风险管理仍处在初级阶段,在一些国家,专职的风险经理的职责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识别和衡量风险,决定是否投保。如果决定投保,拟定免赔额、保险限额、办理投保和安排索赔事务:如果决定自担风险,则设计自保管理方案。(2)损失管理工程。设计安全的机械系统操作程序,以防止或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3)安全保卫和防止雇员工伤事故。(4)雇员福利计划,包括安排和管理雇员团体人身保险。(5)损失统计资料的记录和分析。从这些活动中可以看出,风险经理是企业经理队伍中的重要一员。风险管理不该与保险相混淆,风险管理着重识别和衡量纯粹风险,而保险只是对付纯粹风险的一种方法。风险管理中的保险主要是从企业或家庭的角度讲,怎样购买保险,在现代风险管理计划中也广泛使用避免风险、损失管理、转移风险和自担风险等方法。如今,美国大多数大公司、政府单位和教育机构都有了自己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也不等同于安全管理,虽然安全管理或损失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风险管理的过程包括在识别和衡量风险之后对风险管理方法进行选择和决策。总之,风险管理的范围大于保险和安全管理。十、 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管理的程序分为以下六个步骤:(1)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制订合理的风险管理计划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风险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即是制定的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确定风险管理人员职责。风险管理计划需要在计划中列明风险管理人员和所涉及的各个部门人员的职责,并规定风险管理部门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报告制度。确定风险管理部门的内部组织结构。在规模小的企业里,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也许只有一个人,但规模大的企业则要设置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安排和其他部门统一协作的工作,风险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比如,会计部门、数据处理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人事部门、生产部门等。保持和各部门的良好合作,是风险管理计划的重要内容。编制风险管理方针书。制订出风险管理的主体计划以后,确定风险管理业绩标准以及调整措施,增加风险管理计划的灵活性和适用(2)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第二步是识别企业所面临的所有纯粹损失风险。企业所面临的潜在纯粹损失风险类型多种,风险经理可以使用保险公司及保险出版机构提供的潜在损失核查清单来识别本企业所面临的各种纯粹风险。此外,还可以使用下列方法识别风险:对企业财产和生产经营进行定期或经常性的实地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使用内容广泛的风险分析征求意见表,收集在生产和经营第一线人员对损失风险的意见。编制生产和经营的流程图,分析每个环节中的潜在损失风险,现在的安全系统工程使用故障树分析等方法详细描述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事故因果关系,可用来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使用财务报表以往的损失报告和统计资料识别重大的损失风险。例如,按会计科目分析重要资产的潜在损失及原因。请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提供风险评估咨询服务,包括分析企业外部环境的风险因素。(3)风险衡量。在识别损失风险之后,下一步是衡量损失风险对企业的影响。这包括衡量潜在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损失频率是指一定时期内损失可能发生的次数。损失程度是指每次损失可能的规模,即损失金额大小。在得不到精确资料的情况下,可以对损失频率进行粗略估计,如分为:几乎不会发生、不大可能发生、频度适中、肯定发生。对损失程度的衡量可分为每次事故造成的最大可能损失和每次事故造成的最大可信损失。最大可能损失是估计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额。最大可信损失则是估计在通常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额,如考虑到消防设施等其他因素的火灾损失。后者通常小于前者。最大可信损失对风险衡量很有价值,但是也最难估计。风险经理必须估计每种损失风险类型的损失频率和程度,并按其重要性分类排列。风险经理之所以要衡量潜在的风险是为了今后能选择适当的对付损失风险的方法,损失频率和程度不同的风险需要采用不同方法对付,与损失程度相比,损失频率对损失程度的估计更为重要,损失频率乘以平均的损失程度得出预计的平均损失总额,它可以用来与企业交付的保险费进行比较,为购买保险提供依据。(4)风险决策。风险决策是指在衡量风险以后,风险经理必须选择最适当的对付风险的方法或综合方案。对付风险的方法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改变风险的措施,如避免风险、损失管理、转移风险;另一类是风险补偿的筹资措施,对已发生的损失提供资金补偿,如保险和包括自保方式在内的自担风险。对付风险的主要方法有:避免风险。避免风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完全拒绝承担风险,另一种是放弃原先承担的风险。但避免风险的方法适用性很有限。首先,避免风险会使企业丧失从风险中可以取得的收益。其次,避免风险方法有时并不可行,例如,避免一切责任风险的唯一办法是取消责任,最后,避免某一种风险可能会产生另一种风险,某企业以铁路运输代替航空运输,只是将航运风险替代成了陆运风险。损失管理。损失管理计划则分为防损计划和减损计划。防损计划旨在减少损失发生的频率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减损计划可再分为尽可能减轻损失后果计划和损后救助计划,两者均设法控制和减轻损失程度。有一些损失管理措施,既是防损措施又是减损措施。损失管理是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但企业的风险管理部门只是从事这方面活动的一个部门,也许只是一个商议或咨询部门。大公司的安全委员会成员包括劳动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医疗部门、防火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经理,由他们一起共同制定损失管理方针。非保险方式转移风险。在风险管理中较为普遍使用的非保险方式转移风险的方式有合同、租赁和转移责任条款等。自担风险。自担风险是指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补偿灾害事故损失,可分为被动的和主动的,即无意识、无计划的和有意识、有计划的。企业的风险经理在决策时经常在保险和自然风险中进行选择,当更有利于企业自担风险的因素出现。比如,自担风险的管理费用比保险公司的附加费用低、企业的财力在短期内能够承受保险费的支付和损失赔偿、企业有着高收益的投资机会或者企业内部具有自保和损失管理的优势时,企业的风险经理往往会选择自担风险。至于企业自担风险的水准则要根据其财务状况、近年的损失资料以及保险费用而定。自担风险的财务补偿方式可采用当年净收入的直接补偿、设立专用基金、借入资金以及建立专业自保公司。专业自保公司一般是由母公司为保险目的而设立和拥有的保险公司,它主要向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险服务。自保是自担风险的特殊方式,其主要优点在于节省保险费开支,而主要不足之处在于可能遭受高于保险费支出的损失。保险。保险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方法,它把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也是一种分摊风险和意外损失的方法,一旦发生意外损失,保险人就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这实际上把少数人遭受的损失分摊给同险种中的所有投保人。由于少数投保人遭受的损失为同险种的所有投保人所分担,所有投保人的平均损失就替代了个别投保人的实际损失。保险人一般承保纯粹风险,然而并非所有的纯粹风险都具有可保性。人身、财产和责任风险均能由保险公司承保,而市场、生产、财务和政治风险一般都不能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5)风险监控和评价。在风险管理的决策贯彻和执行之后,就必须对其贯彻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其理由有两点:一是风险管理的过程是动态的,风险是在不断变化的,新的风险会产生,原有的风险会消失,上一年度对付风险的方法,也许不适用于下一年度。二是有时做出的风险管理的决策是错误的,这需要通过及时的监控检查来加以发现,然后加以纠正。对风险管理工作业绩的检查和评价有两种标准。一是效果标准。例如,意外事故损失的频率和程度下降,责任事故损失降低,风险管理部门经营管理费用减少,责任保险费率降低,因提高企业自担风险水平而减少财产保险费用,这些都是效果标准。二是作业标准。它注重对风险管理部门工作的质量和数量的考核。应当综合使用这两种标准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业绩检查。确定了检查和评价的标准后,就要把风险管理工作的实际结果与效果标准和作业标准加以比较,如果低于标准,就及时加以纠正或者调整标准。十一、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未来,在保持健康、稳定、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和谐发展”为目标,践行社会责任,秉承“责任、公平、开放、求实”的企业责任,服务全国。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二)核心人员介绍1、沈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邓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3、吴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4、廖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5、黄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十二、 产业环境分析“十三五”总体目标是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全面小康社会水平更高、质量更优。科教进步、经济强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快于全省1个百分点以上,总量超过9000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6%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0%左右,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成长三角北翼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地和全国一流的现代建筑强市。建成教育现代化示范区,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人才强市行列,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2.8%,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3%。百姓富裕、人民幸福。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分别达到55000元、26500元。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完成新一轮脱贫任务。民生投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5年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2年,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超过99.8%,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空间集约、环境优美。空间开发格局持续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攀升,国家生态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加快发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70%,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优于III类水质比例达到73%,全市开发强度控制在22.1%以内。全面完成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质量明显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进一步提高,城镇体系更加完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社会文明、风气良好。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新时期“南通精神”进一步弘扬,崇文重教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光大,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以江海文化为特色的文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成为江苏有影响力的思想文化和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文化强市基本建成。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法治南通、平安南通建设持续走在全省前列,成为江苏社会安全感最高的地区之一。制度优化、活力增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国家和省赋予的改革试点探索出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体制活力和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长江经济带北翼桥头堡地位进一步提升,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港产城融合发展取得重大成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更加巩固,港口吞吐量突破3亿吨。开放型经济在全省的位次稳中有升,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 行业发展态势1、向大型池窑生产线发展,低端、小产能生产线将面临逐渐淘汰玻璃纤维主要有池窑拉丝法和坩埚拉丝法两种生产工艺。坩埚拉丝法对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要求低,投资少,生产规模可以灵活调整,因此小型玻纤企业多采用此工艺。但是坩埚拉丝法须两次成型,程序复杂,生产过程能耗和污染较大,产品性能和质量较差,因此已基本被淘汰。池窑拉丝法根据要生产的玻纤产品化学组成,计算出原料配比,然后将原料细粉按照配比投入玻璃池窑,在高温下熔融成玻璃液,再通过高速运转拉丝机的牵引,涂覆浸润剂,将从池窑前炉通路的多孔漏板中流出的玻璃液制成玻璃纤维原丝,再经烘干、退解、络纱、短切、捻线、编织等工艺形成具有各种结构及性能的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制品。国家发改委2019年11月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5万吨/年及以上电子纱池窑拉丝技术,超细、低介电等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玻纤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列入鼓励类,同时限制玻璃纤维陶土坩埚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行业生产模式整体将向大型池窑拉丝生产线发展。这不仅考验玻纤生产企业的资金实力,还对玻纤生产企业的大型池窑设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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