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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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门1、矿井、采区和工作面应1、加强现场通风系统管理,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安排专人对井下的所有通风设施区应实行分区通风,设专用回进行全面检查,完善风门闭锁装风巷。置,规范使用管理要求,保证通2、风门、风桥、风筒、密风设施安全可靠。闭等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2、加强主扇的日常维修与检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查,确保矿井主扇“双风机、双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电源”运行正常,防止主扇出现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严格执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行主扇故障期间的通风应急预通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案。总工程师风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3、按规定及时对矿井各地点安全矿长系以使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进行测风,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安通科统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安全生产需要,巷道贯通或通风测定。系统调整时应随时测定风量,确6、局部通风机通风应符合保其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规程规定。置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保持4、严格测风仪器、仪表的校连续均衡供风。准、检验和使用管理。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能5、合理安排、调整采掘接续够连续运转,应装有反风设施,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不断优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化、可靠、并稳定运行。行反风演习。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门瓦斯1、应建立 完善瓦斯管理 制度并应:(1) 明确 瓦斯防治责 任,并细化分 解落实到各个 岗位;(2) 根据 井下条件的变 化,不断改进 和加强瓦斯治 理的各项措 施;(3) 严格 制度的贯彻与 落实,实行群 防群治。1、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瓦斯超限:(1) 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系统、通风 网络简单,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如布置独立通风有困 难,可实施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有关串联 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并 严格执行。)(2) 采掘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做到风筒接 口严密不漏风,反边符合标准,风筒距掘进工作 面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密闭和风 门严格按标准施工,做到密闭不漏风、风门能自 动关闭,风门设置闭锁装置。(3) 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保证井下各巷道、 采掘工作面、硐室皆有足够的风量。(4) 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自 动切换功能,巷道内安设瓦斯探头,实现风电闭 锁和瓦斯电闭锁功能。(5 )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 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 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在巷道贯通前要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完善通风设施,检查贯通地点的通风 及瓦斯情况,并设好警戒,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 准备工作。(6) 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 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各用风地点风 量分配要合理,无串联风、循环风、采空区通风, 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7) 无计划停风停电:主扇因停电停转时, 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 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全等部门汇报。 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 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巷口栅栏、 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人员在撤出工作面 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 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2、对主通风机的管理:(1)机电队加强对主通风机的维修和管理,保 证主通风机连续运转。(2 )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 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3)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 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停电顺序是: 先工作面,后局部通风机;先低压,后高压;停 电后,开关必须打到零位),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 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 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4 )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防爆 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安全矿长 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门瓦斯2、应强化 瓦斯检测,并 应确保:(1) 有瓦 斯检测专门机 构,且人员配 备满足要求;(2) 每年 对矿井瓦斯等 级和二氧化碳 涌出量进行鉴 定;(3) 相关 入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携带 便携式或光学 甲烷检测仪;(4) 瓦斯 检查员严格执 行瓦斯巡回检 查制度,瓦斯 查记录做到井 下牌板、检查 记录手册、瓦 斯台帐三对 口;(5) 瓦斯 检查人员严格 按程序进行交 接班;(6) 瓦斯 检查地点的设 置及检查次数 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规定;(7) 每日 按程序规范进 行瓦斯情况汇 报。(5) 矿井主扇停电停风,系统风流中瓦斯浓度 均小于0.5%时,可直接启动主扇恢复正常通风。 如果瓦斯浓度大于0.5%,应先打开回风防爆门, 而后启动主扇,控制主扇排风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0.5%。必要时,提起备用主扇闸门,通过调节闸 门提起高度,利用主扇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 瓦斯(6) 只有受停风影响区域内的所有地点的瓦 斯浓度都低于1%时,方可向该区送电,送电顺序 是:先高压,后局部通风机,最后送工作面生产 用电。3、瓦斯管理:(1) 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 行矿井瓦斯管理。(2) 完善瓦斯检查制度。矿设通风系统瓦斯检 查员,负责井下瓦斯巡回检查,瓦斯检查人员必 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 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 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 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采掘工 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严格瓦斯检 查员井下交接班制度,放炮作业,工作面严格执 行“一炮三检”制和瓦斯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牌 板和瓦斯日报表“三对照”制度,严禁脱岗、空 班、漏检和假检。(3 )入井人员:矿长、工程技术人员、区队 长、带班干部、爆破工、井下流动电钳工、抽水 人员、安检员等特殊工种入井时,要随身携带便 携式瓦检仪,对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 只有瓦斯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时,方可作业。(4) 管好用好瓦检仪器,定期进行维修,使其 保证完好使用。(5) 瓦斯超限或涌出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 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 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 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 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 作,切断电源,撤职出人员,进行外理。采掘工 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 的空间内积 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 电源,进行处理。(6) 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通 风状况和瓦斯浓度,所有采掘工作面都须安设瓦 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安全矿长 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门瓦斯3、应 制定瓦斯 隐患处理 措施,并 应确保:(1) 有瓦斯积 聚排放安 全技术措 施,并严 格按措施 进行排 放;(2) 排放瓦斯 前应先确 认回风系 统的人员 已撤退完 毕,电源 已全部切 断,并已 设置警戒 栅栏、警 标和停电 牌;(3) 每次排放 瓦斯都应 做好记 录,建册 登记;(4) 临时停风 地点,应 立即断电 撤人,设 置栅栏、 警检示标 志;长期 停风区应 在24h内 进行封 闭。(7) 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生产中易于积聚 瓦斯的地点有,综采工作面的上隅角和采空区边界, 综采工作面的采煤机附近,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 速巷道的顶板附近。瓦斯检查员应每班不少于两次巡 回检查上述地点的瓦斯情况,如发现瓦斯积聚时,必 须采取专项措施进行处理。(8) 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流中超限时,可采 调控风流的方法排除上隅角的瓦斯或制定专项排瓦 斯措施。(9) 处理局部高冒区域或封闭采空区时,要按规 定检查有关地点的瓦斯浓度。(10) 矿井必须编制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 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 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 影响的地点,都必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 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 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 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11)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必须断电、撤人;恢 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 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 通风机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 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12) 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 浓度超过1.5%,且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 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 施;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专 项排放瓦斯措施,报煤矿通风部及总工程师后由救护 队实施。(13) 在排放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 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 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 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 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 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 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14) 监控人员必须及时查阅瓦斯报表,掌握瓦斯 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4、发挥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和通风仪器仪表的作 用:(1)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规定 安通科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及矿井 安全生产的需要设置传感器,传感器设置位置必须符 合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 安通科对安全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承担主要 责任,必须保证系统软件、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 性。安全矿长 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瓦斯 安通科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传感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进行检查、调校、维 修。 矿值班调度员、瓦检员、安全监测维护人员必须 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各自所 承担的任务。(2) 通风仪器仪表的配备及使用、维护、鉴定等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通风队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对损坏的仪器、仪表应及时修理或更换。(3) 严格盲巷的管理: 除通风人员由两人前后分开进行通风检测外,其 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临时停风的地点,更不得在临 时停风地点进行作业; 综采工作面搬家回撤及对采空区封闭期间,要安 设风机对回撤作业区进行通风;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盲巷,必须及时采取封闭、 设置栅栏、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处理或 恢复通风; 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的采掘顺序,杜绝无风作业, 在临时停风的巷道入口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当班 带班干部和班组长必须制止任何人员进入该处; 临时停工的地点,要保持正常通风,停工在一个 月以上时,要加以封闭; 启封已封闭的盲巷,采用密闭墙口逐步扩大法, 局部通风机先吹向密闭墙,当密闭墙处瓦斯浓度1% 以下时,方可用工具将密闭墙扒开一个小口,而后 逐步排放,排放瓦斯禁止“一风吹”。5、严格明火管理,防止明火源引燃瓦斯或引发“三 爆”事故:(1) 严格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 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 米内禁止烟火,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入井。(2)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煤电钻 要实行综合保护,电缆接头严禁有“羊尾巴”、“鸡 爪子”、“明接头”;维修搬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停电; 矿灯要完好使用,禁止拆开、敲打、撞击。(3)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 作业。(4) 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用取得许可证的煤矿许 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打眼、装药、封孔、放炮 等工序,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5) 严禁带电打开电气设备。(6) 杜绝产生电气火花及机械金属摩擦火花或局部 升温;井下的非金属材料在使用时不得产生静电。安全矿 长 安通科名 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 部门防尘1、矿井下列 巷道应设置防尘 洒水管道:(1)主要进 风大巷;(2)主要回 风大巷;(3)主要运 输巷;(4)带式运 输机斜井与平 巷、采区进、回 风巷;(5)采掘工 作面所属各巷 道;(6)煤仓与 溜煤眼放煤口;(7)转载 点。2、所有水幕 灵敏可靠,封闭 全断面,使用正 常,在下列地点 应设置净化水 幕:(1)采煤工 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 上下出口不大于 30m);(2)掘进巷 道(在距迎头 50m-200m 范围 内);(3)多巷掘 进在回风巷风流 汇合处下风侧 200m范围内;1、预防煤尘堆积、飞扬的措施:(1)矿井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 尘洒水管路系统。(2)主要进回风流及转载点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及 洒水喷雾装置,并保证完好,能够正常工作。喷雾设 施前加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不致出现堵塞喷咀的现 象。生产队组设专人负责喷雾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发现雾化效果不好,及时检查供水软管、过滤器、喷 咀等部件是否出现堵塞现象,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转载点进行封闭,下风侧设喷雾,减少煤尘的产生。(3)井下各主要运输巷及进、回风巷应按煤矿 安全规程规定日期进行冲洗,以防止煤尘堆积。(5)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迎头20m必须洒水降 尘。(6)安通科应定期进行测尘,根据测尘结果采取 相应的防尘措施。(7)轨道运输系统、皮带运输系统、综采工作面 上下巷、煤仓口、各运输环节的转载点必须做为防尘 管理的重点,要严格按巷道煤尘冲洗(清扫)周期进 行煤尘(冲洗)清扫。(8)煤场由专人进行洒水,不得有明火。(9)合理配风,在满足最小风速的前提下,选择 最佳排尘风速,防止煤尘积聚或飞扬。(10)采煤工作面的浮煤必须每班清理。井下各 装载点的喷雾必须完好,运输时正常喷雾,防止煤尘 飞扬或进入风流中。(11)井下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安全矿长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 部门防尘(4)运输顺槽的 转载点、溜煤眼 上口及破碎机 处;(5)主要进风大 巷、主要回风大 巷。3、下列设备 应设置喷雾装置 或者除尘器,并 确保喷雾装置和 除尘器正常使 用:4、防尘基础 管理完善:(1)及时清 扫巷道洒落的煤 矸、浮煤,巷道 积尘(2)按冲洗 周期定期冲洗;) 按规定的周期测 定全尘和呼吸性 粉尘浓度;(3)采煤工 作面应按照煤 矿安全规程规 定采取煤层注水 防尘措施;(4)炮采、 炮掘工作面应采 取湿式钻眼、使 用水炮泥等防尘 措施;隔绝煤尘 爆炸措施完善;(5)综合防 尘管理制度完 善,技术资料齐 全。(12)按规定配齐煤尘检测仪器,按照煤尘防治 规定严格进行粉尘测定。(13)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通风设施要完好,构 筑质量符合要求,巷道及工作面风速必须符合规定。(14)在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中安设消 防管路,运输巷道的消防管路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 阀门,回风巷道中安设的消防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 通、阀门,且在所有的运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风 流净化水幕装置,净化水幕必须起到全断面的喷雾效 果,保持消防管路畅通无阻。(15)在主要运煤系统、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 全断面喷雾装置及捕尘网。2、防止及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引起煤尘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 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 花和电气火花。(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使用灯泡取暖、井下拆 开、敲打、撞击矿灯。严禁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 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2)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 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 “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3)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和温度检 测报警断电装置。每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擦高 温点。(4)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 全规程有关规定。安全矿长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 部门防灭火1、防灭火 设计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规 定;矿井延深 新水平时,应对 所有煤层的自 燃倾向性进行 鉴定,每年对所 开采煤层最短 发火期和自燃 倾向性进行鉴 定;内外因发 火管理和火区 管理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规 定;1、地面火灾防范技术措施:(1) 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应贯彻“谁主管、谁 负责、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防火重点 部位应贯彻“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和“消防安 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事故责任自负”的原则。(2) 保卫科对所属单位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 位实施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所属单位负责本单 位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3) 矿机关科室及各基层单位应根据需要成 立相应管理机构,加强对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 位的管理。(4) 矿机关科室及基层单位应明确本单位要 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逐个填写要害部位和防 火重点部位审定表,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 理制度等,上报矿保卫科备案。(5) 要害部位防灭火主要包括下列备案材料:a. 要害部位审定表;b. 要害部位综合概况;c. 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d.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e. 要害部位防灭火责任制;f. 其他材料。(6) 防火重点部位备案材料包括:a. 防火重点部位审定表;b. 防火重点部位基本概况。c. 部门、单位领导成员登记表;d. 单位整体平面图(图中标出重点部位位置, 消防水源位置);e. 防火重点部位平面图(标出消防通道、消 防水源位置、相邻部位);f. 火险隐患登记表g. 消防水源、灭火设备登记表;h. 防火重点部位岗位责任制;i. 其他材料。(7) 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责任制度a. 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度;b. X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c. 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d. 安全操做规程;e. 防火责任制度;安全矿长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防灭火2、防灭 火基础管理 符合下列规 定:(1)有 防灭火管理 制度、矿井 防灭火系统 图;及时对 地表塌陷裂 隙进行回 填;(2)有防火 密闭管理台 帐、火灾预 测预报管理 台帐、采空 区技术管理 档案;(3)有 井上、下防 火措施。所 有地面建筑 物、煤堆、 木材厂等处 的防火措施 和制度,应 符合国家有 关防火的规 定;f. 文明生产制度;g. 要害部位标示制度;h. 要害部位检查、出入登记制度;i. 灭火器材管理制度;j. 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8)防火重点部位应明确以下职责和要求:a. 成立部位防火领导小组,确定防火负责人;b. 成立部位义务消防组织;c. 建立部位门卫出入登记制;d. 部位设立醒目禁火标志牌;e. 坑木场、大型物资堆料场应留有消防通道;仁员工集体宿舍、办公楼、会议室、员工娱乐场 所等应有紧急疏散通道,安装应急照明灯;g.避雷设施应符合规定,保持完好,定时检测;(9)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实行定期与不定 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 式。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内容 包括检查时间、单位、部位、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 隐患、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整改的时间,岗位负责 人或陪检人员签字,必要时应由检查部门下发隐患整 改通知书。(10) 对煤厂、仓库的火灾防治由施工责任单位负 责,要求定期检查、完善各机电设备、皮带、圆筒仓 等地点的消防设施、防尘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 并分析处理。(11) 对仓库出现高温点,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 明原因,及时消除高温和气体超限。(12)、工业广场 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活动 现场配备灭火器材,保卫科人员及义务消防员应在场 开展防范工作。2、预防井下自然发火的措施(2) 煤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燃 发火的专项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3) 按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向采煤工作面供风, 必须定期进行测定和调节工作面风量,防止因风量过 大造成采空区漏风。(4 )严格按照防灭火管理规定完善防灭火系 统及装备,抓好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正常回采、收 尾回撤三个阶段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抓好停产放假期 间专项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消除漏风供氧条件,及时 惰化和封闭采空区。安全矿长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防灭火(5) 严格落实综采面正规循环作业及时清理浮煤、可燃物和生活垃圾,沿顶沿底割煤,提高回采工 作面煤炭回采率,严禁留顶煤开采。(6) 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减少采空区漏 风。(7) 通风设施的位置选择必须合理,防止煤柱裂 隙漏风,有利于预防自燃发火。(8 )施工防火墙时,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 设置压差计,坚持每周观测密闭内的气体成份、气温、 水温及压差,掌握其变化情况。(9) 通风队要严格执行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在采空区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及防火闭处必须设置 预测预报观测站,每七天观测一次封闭区,每天检查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下隅角的气温、水温、气体浓度, 若发现CO、水温增加,氧气浓度降低或出现其它异常 现象,应立即汇报、处理,预测预报结果要及时报矿 通风防尘部、矿总工程师审阅。(10) 在自燃煤层中布置煤巷要按煤层厚度、巷道 用途、服务期限、顶底板岩石性质合理确定。煤巷间 的煤柱尺寸应合理选择,但煤柱最小尺寸不小于30m, 采空区内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采煤工作面留顶 煤开采必须制定专项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执行。(11) 布置在煤层中的煤巷必须进行喷浆封闭巷 壁,杜绝因煤壁裂隙漏风而发火。(12) 通风队要指定专人每周至少检查验收一次 充填地表裂隙情况,防止地表裂隙漏风。(13) 矿井采区必须独立通风(分区式通风)。3、预防井下外因火灾的措施:明火的预防措施:(1) 加强井口管理,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 易燃物品入井。(2) 地面各机房、库房、材料场地、煤场、井下 各硐室、皮带运输巷等地点必须有完善的防火制度和 足够的防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3) 井下所有巷道都必须铺设消防洒水管路,其 中胶带斜井和皮带运输巷每隔50米设一个消防栓,其 他巷道每隔10 0米设一个消防栓。(4) 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的浮煤 必须班班清扫干净,胶带输送机托辊转动灵活,皮带 不得打滑,防止皮带摩擦起火或堆煤摩擦着火。安全矿长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防灭火(5 )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润滑油、棉沙、布头 和油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指定专人定期送 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 井巷和硐室内。(6)严格井下电器设备管理制度,短路、过负荷 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液压连轴装置必须指定专人进 行检查。(7 )加强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落实责任制。对井 下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确保“三大保护装 置”灵敏有效。(8 )要加强对电缆检查管理,损坏的电缆要进行 强化热补和浸入耐压试验。(9) 井下消防材料必须专用,严禁存放其它设备, 各类消防器材必须摆放整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 好,消防材料库所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 量符合规定。(10) 井下电器火灾:a. 井下电器火灾的主要特征井下电器火灾事故有以下几种类型:井下供电系统短路容量大,高低压开关断流容量 不足,当短路故障发生时,不能断弧,并引燃电缆, 致使火灾蔓延。 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接地放电,引起三相短 路,沥青绝缘胶熔化起火,并使电缆燃烧蔓延。 橡胶电缆盘圈处,因散热差而燃烧,烧毁电缆 及巷道易燃物。b. 矿井井下电器防火措施: 要设专职技术员,掌握井下供电系统的抗阻, 计算各地点的短路电流,校验和整定系统中的继电保 护装置,保证灵敏可靠。 应装设灵敏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以防 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井下低压电缆都采用阻燃胶套电缆。(11) 带式输送机着火事故的防治 滚筒驱动胶带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使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在机头、机尾都应备 有灭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 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员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 地点。 滚筒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保护、烟雾保 护、温度保护和堆煤保护装置。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 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安全矿 长 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通 风 安 全 监 控 系 统1、安全监测监 控系统的中心、站、分 站、传感器等设备齐 全,安装设置应符合 AQ 1029-2007 要求, 系统运作不间断、不 漏报。2、甲烷传感器 应按期调校,其报警 值、断电值、复电值 应准确,监控中心、能 实时反映监控场所 瓦斯的真实状态。3、当瓦斯超限 时,能够及时切断相 关工作场所的非本 质安全电源,停止采 掘等生产活动,人员 应撤至安全地点,并 及时按程序进行汇 报。4、定期对各种 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并做出趋势判断。5、相关记录、 报表内容应与实际 相符。1、设置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机构 并配备专职人员。2、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3、严格按照AQ 1029-2007设置安装中心 站、分站、传感器等。4、由专人定期检查、校验各类传感器, 保证灵敏、可靠运行。5、绘制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断电 控制图,做到准确、及时。安全矿长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 部门采掘1、作业 规程的编制 应考虑最大 限度的降低 作业中的风 险,且具有针 对性和可操 作性;2、巷道 施工应符合 设计要求,各 类尺寸在允 许误差范围 内;施工及地 质条件变化 时应有补充 措施;采煤工 作面安装、初 次放顶、收 尾、回撤,采 掘工作面过 构造、过冲刷 带、过富水 区、过空巷等 应制定专项 措施;1、回采工作面预防顶板事故的措施:(1)合理确定采区巷道布置、开采程序、工作面 支护形式和工作面顶板管理方法。认真编制采煤工作面 作业规程、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初次来压和 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同时还应根据煤层及顶板的 变化情况对作业规程进行修改和补充。(2)加强工作面的支护和顶板管理:各工作面支 护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支护及 时到位,保证支护质量,消除空顶作业。对于工作面过 巷和地质构造等特殊区域时,必须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 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3)风、机两巷超前及上、下端头顶板维护时, 支设支柱必须严格按照“先支后回”的原则进行,严禁 提前摘掉支柱,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更换。(4)工作面回风巷、机巷必须备有使用量10%以 上的单体支柱、枕木和背板等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 备用支柱、n梁的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在指定地 点码放整齐。(5)做好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和工作面收尾工作, 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组长、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专 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和工作面回撤领 导小组,负责工作面初采初放和回撤期间的顶板管理工 作。严格按照回采作业规程、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 回撤作业规程指导现场施工,确保初采初放及工作面收 尾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6)加强老顶来压期间工作面顶板管理。当顶板 压力较大,煤壁片帮较严重,且伪顶在支架前梁上方易 破碎脱落时,必须在回采过程中及时移架,将支架升紧 升牢,及时打出支架伸缩梁、护帮板,调整支架架间距, 减少空顶面积,防止片帮、冒顶及支架间窜矸现象的发 生。(7)加强回采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工作面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过断层、褶曲、破碎带、老巷、 采空区及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等,编制可靠 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实施。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3、支 护设计应 合理选择 支护方式、 支护参数, 各类支护 设施可靠 有效;4、对 采煤工作 面和采用 锚杆、锚喷(8)大力开展顶板矿压观测工作,掌握各开采煤 层的矿压显现规律。综采队利用综采支架压力观测系 统,观测工作面顶板来压状况、支架载荷、立柱伸缩量、 顶板破碎程度等工作面状况,利用顶板离层观测仪观测 工作面上下顺槽顶板下沉量,定期收集观测数据,并进 行数据分析处理,确切掌握工作面初次放顶步距、周期 来压步距、最大来压强度等矿压参数及顶板压力显现规 律,进行顶板来压预测预报,为矿井预防顶板事故提供 科学依据。(9)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敲帮问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以 优良工程质量确保安全回采。(10)切实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 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现场操作水平。生产、调度、安全 等业务部门必须严格业务监督,督促区队严格执行作业采规程,真正做到按章操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矿等支护的2、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长煤层巷道(1)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顶板支生产技掘顶板实施 监测,并阶 段性做出 趋势分析 和判断;5、确 保生产矿 井、水平、 采区和工 作面安全 出口畅通;护管理。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循环进度施工, 每次割煤(爆破)完毕后及时进行临时支护及永久支护。(2)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最大空顶距 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锚索距迎头的距 离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严禁滞后。(3)锚杆(锚索)支护巷道的锚杆(锚索)规格、 间排距、角度、锚固力必须定期检查,支护材料材质必 须保证符合设计要求。(4)当顶板下沉严重、压力较大时,根据顶板离 层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 处理。如需改变支护方式应立即停止工作面迎头工作,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作业。(5)加强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工作面 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过断层、褶曲、破碎带、老巷、 采空区及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等,编制可靠 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实施。术科名称管理标 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采(6)对开切眼等大断面巷道的施工,必须坚持先 施工导硐、后二次扩帮的施工原则进行施工,对长距 离煤层巷道,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时施工联络巷,以保 证发生事故时巷道有足够的安全通路。(7)加强井巷贯通的管理工作,在井巷贯通之前, 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在贯通地点5米范围内依据顶 板实际情况,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贯通后,必须组织 人员维护贯通顶板,防止发生冒顶事故。(8)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施工人员 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由班长由外到里先检查已施工段 顶帮情况,对顶帮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工作必须 由班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配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顺 序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进行;敲帮问顶工 作要贯穿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及时清理浮煤活矸,防 止片帮、离层、掉矸伤人。(9)加强后巷维护工作,对后巷的顶板和支护状 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巷道失修、变形、掉包、底鼓 等现象时及时进行维修。(10)认真开展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工作。各掘进生产矿掘巷道必须安装顶板离层监测仪,按照顶板离层观测 管理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顶板离层观测工作,并 定期填写观测记录。必须定期对所有顶板离层观测数 据进行分项整理、统计分析,编制矿压观测报告,报 送技术科。3其他巷道顶板事故的预防:(1)加强井筒、硐室、水仓和其他在用巷道的巡 回检查工作和维修工作,巷道损坏或支护质量发生改 变时立即维修处理。(2)进行巷道维修作业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巷修 安全技术措施,并执行以下预防冒顶措施:3.合理布置作业工序,保证安全退路;按照顺序 施工,严禁跳段施工。b.坚持顺序施工,做到短扩短支,破除原支护后, 及时进行二次支护。.施工前,对待维修和已维修巷道进行检查并加 固;施工时,先落底加固,后选择扩修。d. 维护钢棚段时,做到先支后回,先架设新支架 后拆老支架。e. 尽量选择下山施工,做好斜坡运输工作和防止 矸石滚落伤人工作。长生产技术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爆破1、爆破 材料须经上 级专管部门 审批、购置。2、爆破 设备购置渠 道正规,有合 格证和说明 书,并进行入 库检验和登 记。一、爆破崩人事故的预防措施:1、爆破作业必须由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 国家相应专职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爆破特种作业资 格证书。爆破作业时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2、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 人连锁”爆破制度。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 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3、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把炮眼充填好, 不准用煤块、煤粉或药卷纸等可燃物当炮泥充填炮 眼;无炮泥、炮泥不足或炮眼充填不实,不准爆破。4、炮眼参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 别是炮眼深度、最小抵抗线不足的,不准装药、爆 破,严禁裸露爆破。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发爆器、煤矿许 用电雷管和炸药。发爆器必须专人专用,发爆器钥 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到充电爆破时不得插 入发爆器。在充电爆破前,爆破母线、雷管脚线必 须悬空并扭结短路。6、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爆破警戒, 爆破后警戒员由班组长亲自通知撤回。7、炮眼有水流出,煤壁发潮、挂水珠,工作面 发冷,都可能是透水的征兆;炮眼内很热,冒热气、 流热水、前面可能是透火区,炮眼内有瓦斯涌出, 工作面煤岩变得松软等,遇到上述情况都不能装药 爆破。8、通电后若没有起爆,爆破工必须先拔下爆破 器钥匙,取下爆破母线,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 分钟,方可沿途检查原因。9、爆破后,爆破员、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由外 向里检查爆破地点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 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工作 面的炮烟没被吹散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以免有毒气体熏人。10、检查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指导 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 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 清楚,处理拒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a.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b. 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 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安全矿长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爆破3、有专门 的爆破器材存 放地点,存放点 周围环境、存放 分类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相关 规定;存放地点 有明显标志。4、发爆器 及发爆器的钥 匙由放炮员随 身携带。c.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 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 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 法往外掏药。d.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 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e. 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 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11、制作引药必须在无淋水、顶板完整、支 护完好、避开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进行,引药数 量必须与所装炮眼一致。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单 个雷管时不得强拉硬拽,应将成束的雷管顺好, 拉住前端脚线轻轻抽出。雷管抽出后脚线必须立 即扭结短路。12、爆破母线必须采用铜芯双股绝缘线,不 得有破皮、明接头,母线必须与电缆、管路分开 悬挂,不得与导电体接触。13、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 有关爆破作业的管理规定。二、爆破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预防措施: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煤尘 浓度的规定:a.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药和爆破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爆破:爆破地点 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在爆破地 点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 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炮眼内发现异 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透老空等情况时。b. 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 都必须用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水炮泥、爆 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c. 产生煤尘的地点,必须采取防尘措施:采 煤工作面应采用灌浆,使用水炮泥、喷雾或其它 防尘措施。以上三条是监控爆破周围环境中瓦斯、煤尘 浓度的措施,使其浓度达不到爆炸范围,并有较 大安全系数,实现防止瓦斯、煤尘爆炸。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炮眼深度、 封泥长度、封泥材料、抵抗线的规定。安全矿长安通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爆破5、爆破材 料运输方式符 合煤矿安全 规程相关规 定。6、爆破前 按照煤矿安 全规程编制 爆破作业说明 书,爆破材料 按照爆破作业 说明书的内容 选取,按照说 明书进行爆破 作业,并执行 “一炮三检 制”和“三人 连锁”放炮制 度。a.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 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 料制成的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 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 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b.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 要求: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 殊条件下,如起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 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 须封满炮泥。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 得小于0.5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 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 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块煤岩时,最小抵抗线 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3、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矿井采掘工作面,必 须用煤矿许用电雷管。4、按照矿井瓦斯等级,使用相应等级的煤矿 许用炸药,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用一级煤矿许用炸 药。5、爆破法处理溜煤眼堵塞,必须用处理溜煤 眼堵塞的特殊高安全型刚性被筒炸药,并制定专项 安全措施。6、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工作面,用煤矿许用 毫秒延期电雷管的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7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禁止采 用反向起爆。8、爆破母线和电雷管脚线需符合标准规定的 要求,整个爆破网路连接要扭紧,供电时不能短路 而发生电火花。9、非煤矿用发爆器、导通表、电阻仪一律禁 止在煤矿井下使用。10、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 破制。安全矿长安通科责任部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门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准确。1、设置地质测量专业技术管理机构并配3、掘进给向及备专业人员;时、准确,贯通测2、建立健全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并落实到量精度符合煤矿位;生产矿地测量规程规定或3、严格按照煤矿测量规程开展地测长工程要求。工作,确保有关资料准确、详细。生产技测4、基本矿图齐4、定期校核地测仪器、仪表及工具。术科全,内容、精度符5、结合矿井实际及时对技术资料进行修合煤矿测量规程订、完善。的要求,更新及时。6、地质测量的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工5、对开采沉陷作成果必须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 部门防治水1、坚持“预测预 报、有疑必 探、先探后 掘、先治后 采”的十六 字方针,组 织编制中长 期防治水规 划和年度防 治水计划, 制定“探、 防、堵、截、 排的综合 防治措施;2、井下 防水、排水 系统设计合 理,能力满 足实际需 要;一、地表水灾事故防范技术措施:1、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查清矿 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调查地表水、 地表裂缝及地面钻孔等情况。2、修筑排洪沟等地面防治水设施,并加强矿区范围 内地表防治水工程的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特别是在雨季 前要检查地表排水沟及拦洪坝等防洪设施。3、加强地表裂隙带的治理,对地表显现的裂缝及时 进行回填,特别在雨季期间应加强地表裂隙带的观察力 度。4、对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 入井下。5、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 雨季“三防”防治水工程计划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落实。 并在雨季到来前,要充分做好防汛工作,备足防汛物资; 井田和工业广场内要做好疏排水工作,防止雨季地表洪水 溃入井下。二、井下水灾事故防范技术措施:1、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摸清采掘区域内断层、 含水层赋存状况及准确位置、标高情况,及时做出水文地 质分析报告,提出防范技术措施,不失时机的做好防水、 治水工作。2、坚持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 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应制订出安全 可靠的探放水措施并认真执行。3、经常观察井下涌水变化情况,发现涌水量发生变 化时,除向有关领导报告外,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4、定期清理水仓和检修排水设备,确保主要水仓的 有效容量和排水能力;井下各主要巷道的水沟也要定期清 理,保证排水畅通。5、接近可能发生灾害水源时,必须查明水头压力和 充水情况,根据煤、岩硬度系数,确定合理的防水煤岩柱 尺寸。6、矿井采空区、报废巷道要及时填图,为防水做好 资料准备。生产矿长生产技术 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防治水3、每年 雨季前对防 治水工作进 行全面检查;4、防治 水设施完善、 设备齐全完 好,并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的规 定;5、防治 水专项应急 预案完善并 组织演练。7、遇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必须进行探放水:a. 接近水淹或可能有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 煤矿;b.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c. 打开防隔离煤(岩)柱前;d. 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e.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有突(出) 水预兆或情况不明;f. 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 构造存在时、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 柱厚度不清楚时、可能突水时。g. 采掘工程接近有其它可能突水地段。8、探放水钻孔的布置科学合理,全部工作要有 专门施工组织设计,放水时应按放水试验所预计的 涌水量准备好排水设施。9、采掘工作面穿越破碎带时,应制定专门措施, 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支护方式。10、当承压含水层存在时,隔水层厚度所能承 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必须进行疏放降压 的专门水文地质工作,将水压降至安全水头以下后, 方可进行采、掘工作。11、巷道穿过导水断层前,要确定探水警戒线; 穿过断层时要缩小棚距加强支护,严防冒顶;穿过 后,应及时进行永久支护、灌浆,防止“滞后突水”。12、在采掘工作面低洼处必须设置水窝子(水 仓)并安装水泵进行排水。13、各工作面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排水管线和 水泵。14、井底水泵房设置的密闭门必须保证完好。15、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预兆(挂红、挂汗、 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顶 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 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 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 撤出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16、工作面发生涌水或供水管跑水,机电设备 面临水淹危险时,必须将其转移至巷道较高处,并 利用现有的条件设泵抽水,防止发生水淹事故。17、若工作面发生水灾事故,人员必须按指定 的避灾路线撤离。生产矿长生产技 术科名称管理标准防范技术措施责任部 门供 电 系 统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 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 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 部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 路上都不应分接任何负荷。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 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 风机、地面永久抽采泵站、固 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 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 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 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 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 与潜在的风险。4、煤矿机电设备应具备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或行业相关 标准要求标志或证件。5、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 应齐全、灵敏、可靠;6、上述保护一般指:欠 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 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 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 保护、漏电保护、防雷电保护、 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 放保护等。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 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8、设备监测、检修、维 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 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 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 存档,便于查阅。1、严格执行矿井供用电管理 制度及措施。2、电气保护必须整定正确, 齐全可靠。要有整定计算书,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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