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装修合同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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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2装修合同模板6篇装修合同篇1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6、总价款:兀,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3.41%):其他费用: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65%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竣工验收当天5%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六、其它事项1、甲方工作: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1)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2)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2、乙方工作:(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2)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未办理有关于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八、纠纷处理方式: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十、其它约定:1.2.3.4.5.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住址:电话:电话:邮编:邮编: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装修合同篇2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告装饰业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工程项目名称:二、工程项目地点:三、乙方须按照甲方认可的材料质量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主材:铝塑板采用吉祥牌4mm厚熟料抗老化铝塑板内衬板采用莫干山牌细木工板铝管采用2570高硬度铝管辅材采用市场优良材料。四、水、电等由甲方免费提供。五、乙方要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杜绝违章操作,确保人员安全,如因施工时失误导致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及连带责任。六、质量保修: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自完工之日起计算。七、合同总造价及付款方式:工程总造价为47576.56元,预付款为元,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八、争议的解决办法: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20_年_月日装修合同篇3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立约人信息:银行(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申请人(装修人):见本合同第十四条贷记卡卡号:见本合同第十四条担保人1(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担保人2(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本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部分通用条款分期资金条款第一条贷记卡装修分期付款申请资金(以下简称“分期资金”)1.1分期资金。见本合同第十五条1.2分期资金用途。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用途见本合同第十六条。1.3分期期数,一个账单期为一期,自使用分期资金支付装修款之日起算。见本合同第十七条。1.4分期费率。见本合同第十八条。1.4.1本合同项下分期手续费费率为分期资金金额的比率1.4.2分期手续费计算公式:分期资金金额X分期手续费费率。1.4.3本合同记载的分期资金金额、分期付款期数、分期手续费等与分期资金支付凭证或申请人签名确认的POS签单上记载的信息不一致时,以分期资金支付凭证或POS签单的记载为准。分期资金支付凭证及POS签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先决条件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2.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2.2申请人、担保人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2.3申请人按照银行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分期资金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4装修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2.5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手续已按银行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2.6申请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第三条分期资金垫付申请人支付装修首付款,并办妥担保、保险手续后,银行采用以下方式垫付分期资金。银行对申请人本合同项下贷记卡(以下简称“贷记卡”)授予用于分期付款装修的信用额度,申请人在获得分期资金额度后,在银行指定的期限内通过装修公司门店POS机具刷卡使用该信用额度支付装修款。第四条还款及支付分期手续费4.1银行以前款第三条方式垫付分期资金时,以申请人贷记卡账户作为还款账户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并按下列条款执行:4.1.1申请人采用第十九条约定的方式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4.1.2申请人选择在前款“4.1.1”的方式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时,按以下条款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4.1.2.1分期手续费一次性计入刷卡装修当期贷记卡帐单的最低还款额。4.1.2.2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分期资金金额-分期期数。除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以外,其余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采用舍去角分的方式精确到元位,差额算入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4.1.2.3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计入贷记卡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4.1.2.4申请人在贷记卡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本期“全部应还款额”,分期手续费及当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可享受免息待遇。否则,银行有权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4.1.2.5申请人贷记卡当期账单超额还款时,若超额还款金额不足以足额偿还下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时,视作申请人将超额还款部分用作部分偿还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还款期数不变,其他各期还款本金不变;若超额还款金额足以足额偿还下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时,视作申请人将超额还款部分用作偿还以后期数的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还款期数自动递减。4.2申请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银行,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贷记卡卡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卡号自动承接原卡号的划款责任和债务责任。4.3申请人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包含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前,不得办理用于还款的贷记卡销卡、销户手续。第五条提前还款5.1银行以前款第三条方式垫付分期资金时,申请人致电银行指定的客服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征得同意后可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第六条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6.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分期资金。6.2按时足额归还分期资金本金、支付分期手续费及其他相关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和费用。6.3按银行要求如实提供与分期资金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并办妥担保、保险手续。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银行。6.5申请人因装修事宜与装修公司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6.6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并落实银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6.7申请人同意接收银行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分期资金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申请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银行,以免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第七条银行的权利和义务7.1有权了解并检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分期资金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抵押物情况。7.2申请人出现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银行可以停止垫付分期资金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7.3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本金、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有权直接从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款项。7.4申请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时,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手续费、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及相关费用。7.5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可以就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为申请人垫付分期资金。7.7银行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申请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担保条款第八条分期资金担保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二十条。担保的共性条款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8.1.2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8.1.3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银行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银行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银行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8.1.4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既有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银行放弃申请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8.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银行未受清偿;(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4)申请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7)申请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8)其他严重危害银行权利的情形。8.1.7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申请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银行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二一条。8.2.2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8.2.3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8.2.4担保物保险(1)担保人应按银行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银行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银行保管。(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银行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银行直接从担保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3)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4)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银行,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8.2.5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银行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8.2.6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银行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8.2.7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银行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银行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8.2.8银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银行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担保的个性条款8.3保证8.3.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分期资金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装修合同篇4装饰装修单位:幢号,业主/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以下简称装修公司。中山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口拆墙改建(详见附图)木工装饰口空调设备口室内用电系统增改卫生间设备口灯箱广告牌其它: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三、允许施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七、违约责任: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八、其它约定: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装修人:装修公司:物管公司20_年_月日装修合同篇5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业主):物业单元:街号丙方(装修企业):为加强对本小区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确保小区在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秩序,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一条第8点,明确物业管理公司、业主、装饰装修企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各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是本小区物业的装修管理部门,负责乙方装修申请的、备案、服务、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业主)在本区域内有权利对自己个人所属物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相关规定进行装修装饰行为;并且委托丙方负责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已受乙方委托之丙方有正常进行施工装修之权利,但需接受甲方监督检查。第二条办理装饰装修程序的约定1、乙方需要对商铺或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必须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审批,提供相关装修方案及办理相关装修手续。2、乙丙方递交的房屋装饰装修申请项目,必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缴交装修保证金共5000元/户后,收到甲方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后,乙方才可以进行装修施工;未办理装修审批手续,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责令装修单位立即停工,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补办相关手续。第三条装修及验收1、装修过程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2、在装修工程完成后,经检查,若乙方或丙方没有违反奴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行为的,甲方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若乙方或丙方有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将按约定进行执行,情节严重的,除没收保证金外,视其违章情况,给予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章造成的其它一切责任;在装修完工半年内,如发现因乙方装修工程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电话、门铃、电视线路损坏或损坏其它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丙方要为其装修工人到甲方办理相关出入手续。第四条、垃圾清运与处理的约定1、为确保小区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小区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理实行统一管理的方式,由甲方进行统一有偿清理,乙方的装修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位置,不得将装修及其他垃圾堆放在小区的任何公共地方。2、乙方为住宅业主的,在已审批时行装修前需向甲方缴交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一次性),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划分,标准如下(不含花园部分):1。建筑面积200廿(不含200廿)以下400元/户;2。建筑面积200300廿(不含300)之间600元/户;3。建筑面积300400廿(不含400)之间900元/户;4。建筑面积400600廿(不含600)以上1300元/户;5。建筑面积600廿(含600廿)以上1500元/户;(甲方保留根据实际装修情况对以上费用做适当调整的权利)3、乙方为商铺业主的,所生产的垃圾应堆放在该商铺的门前,并自行负责清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若乙方或丙方要求把装修垃圾堆放在甲方的指定位置时,则须缴付装修垃圾清运费用500元/户,没有缴费而擅自堆放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00元,另外,对于堆放在商铺门口公共场所的垃圾未按时清理的,乙方或丙方接到甲方两次通知后仍不自觉清理时,则由甲方派人代清,清理费为500元/次,其费用在装修保证金内扣收。4、一切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清运,并按甲方指定的地方放置;不按指定位置堆放装修材料、垃圾,或在搬运装修材料、垃圾过程中,损坏公共部位、公共墙面、乱倒装修垃圾阻塞厕盆、排水管道等,一经发现,乙方或丙方除需要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次。第五条、其他约定1、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到场签订,由甲乙双方签订,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履行或承担责任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3、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业主签署):x物业服务中心年月日年月日装修合同篇6甲方:乙方: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工种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全面负责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计划、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甲方提供装修材料,乙方自备工具。(四)乙方应当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五)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时完工或者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六)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过失,造成装修材料损坏的,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七)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或者违章作业,造成自身伤亡或者他人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八)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九)乙方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向甲方请假,并经过甲方同意。第三条劳动报酬。(一)劳动报酬按乙方工作工程量支付,单价以双方协商价格为准,(二)工程全部合格完工后三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施工过程中,乙方如需用钱,可依借贷方式向甲方借款并附借条。第四条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三)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1. 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2. 乙方死亡;3. 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4. 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5. 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送劳动教养的。4.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5. 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任务不足,确需按规定裁减有关人员的;6. 甲方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第五条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二)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三)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公司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乙方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争议解决。(一)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二)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第七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四)本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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