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调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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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阅读:执法监察手段落后。县劳动保证监察涉及全县各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6 劳动保证监察办公条件差。且重点在基层,由于点多面宽,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要 跑现在落后的监察执法办案手段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改进监察执法手段。当前已 进入了科技、信息时代。改进监察执法办案手段势在必行。目前我县劳动保证监察办公、办 案条件非常差,设备非常简陋,办案手段非常原始,诸多工作因条件限制达不到要求,很大 水平上影响了劳动保证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为基层解决一些工作经费, 配备一辆交通工具和比较先进一点的工作设备,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证监察行为,实施劳动保证监察是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之一。劳动保证监察条例公布实施。为开展劳动保证监察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标志着劳 动保证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近些年,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但总体来说,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劳动保证监察 工作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县劳动保证监察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证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对用 人单位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证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证规章制度的情况;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维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 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范的情况;七)用人单 位参与各项社会平安和缴纳社会平安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 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 况等。根据以上规定,劳动保证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县劳动保证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 不同形式的劳动保证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杜绝了使用童工现象,较好的执行了最低工资规范 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有了新的进展,解决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也有新 的起色,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但是总的来说,县劳动保证监察工作起步 晚,节奏慢,力度不够,影响不深,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县国有企业少,1 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证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还不到位。前几年。 私营企业廖廖无几,职工和其他形式的用工不多,国有企业也能较好的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 所以几乎没有什么劳动争议。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企业“改制”重组”经营管理形式发生变 化,建筑施工企业的进入和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用工逐步增多,经营管理者为减少企业本 钱,赚取最大利润,有的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制定了一些有损职工利益和有悖法律法规的内 部管理规定及制度条款,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职工法律知识欠缺,经营管理者制定 管理制度时不征求职工意见,往往反映的个人的意志,也从不主动报劳动保证监察部门审核, 自行其是职工是敢怒不敢言。劳动监察部门也疏于查检,个别用人单位至今还有一些违规条 款。县县属企业、机关单位的各种用工基本订立了劳动用工合同,2 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 动合同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近年来宣传和执法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的局部用工 也订立了用工合同,今年还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合同。但还有很大一部分的服务行业用工及建筑企业使用的外地农民用工和临时用工尚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 的关系和其他事项不明确,因此,工资纠纷时有发生,争议调处有较大难度。县已全面启动了五大安全”养老、失业、医疗平安参保情况较好,3 对用人单位参与各项社 会平安和缴纳社会平安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目前。但工伤和生育平安仅有3 个国有企业 参保缴费,尚有1 个国有企业和在县施工的全部建筑企业未参保。由于我县参保人数不多, 缴费金额极少,基金积累严重缺乏,风险较大,转自 http:/www.G 企业参保的积 极性不高,县上对企业参保也未作强制性要求,对此有所放松。很多用工单位忽视法律规定,4 劳动保证监察处理执行难。劳动用工领域。不依法办事,自 行其是导致用工不报审、不登记、不备案,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不 执行从业规定,不参与社会平安等违法违规行为。近几年开展的贯彻执行劳动保证法律法规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多次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和检查整改,大部分用人单位积极配合, 认真整改,但也有个别单位或置之不理,或托人说情,劳动监察办案人员无统一着装,无执 法标志,执法监察中权威信不高,影响不深,监察处理难度大,目前,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 监察处理还是空白。单位编制少,5 劳动保证监察队伍建设亟等待加强。县属少数民族地区。人手少,县级人事、 劳动和社会保证部门合而为一,工作量加大,给劳动保证工作增加了难度。县级劳动监察大 队仅有3 名编制,目前还没有一名专职劳动保证监察员,区乡劳动保证所有名无实,一无专 门编制,二无专职人员,三无工作经费,现有的兼职劳动保证监察员没经过专门的培训,业 务素质还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劳动保证监察工作的需要。加之局部领导重人事、轻劳动,使劳 动、就业和监察执法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执法监察手段落后。县劳动保证监察涉及全县各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6 劳动保证监 察办公条件差。且重点在基层,由于点多面宽,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要跑上近千公 里路程,花相当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但是劳动监察部门历来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没有交 通工具和照相、摄影等专门的执法监察办案设施设备,很多取证工作无法开展,影相资料无 法保管,办案条件只有一张办公桌和一台过时的电脑,办公条件差和执法监察条件相当差。 县劳动保证监察大队虽有机构设置,但无专职人员,更无工作经费,全部工作都由行政局兼 职人员用原始的手工方法处置,很多工作力不从心。二、加强和改进劳动保证监察工作的对策建议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抓好劳动保证监察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局部, 因此,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劳动保证监 察工作。加强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进城务工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1 认真宣 传贯彻劳动法劳动保证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努力提高用工单位管 理人员的合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通过集中培训、广泛宣传、争议调处、监察处 理等有效形式,普及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监察执法和处理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执法人员严重的失职行为。必需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劳动法劳动保证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是开展劳 动保证监察执法的有力武器,劳动保证监察执法人员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动身,理 直气壮的依法开展监察执法工作,以教育为主,处置为辅,同时要抓住典型,有的放失,切 实维护和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树立劳动保证监察部门执法形象。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因此,3 切实抓好劳动保证监察队伍建设。劳动 保证监察队伍是开展监察执法工作的关键。抓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必需首先抓好队伍建设。一 是要从体制上根本解决劳动保证监察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和经费,确保组织机构合理有 力,运转高效。目前,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证工作相近的职能越来越少,民族地区合二 为一,编制少、人员少,工作重,有时容易顾此失彼,作为政府单列职能部门,会更加突出 劳动保证工作的重要性。劳动保证监察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更能显示执法监察的权威性和规 范性。二是要努力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 育,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强化学习,加强监察执法工作业务技能的提高培训,加强经验交流, 相互学习借鉴,不时提高劳动保证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2011 年 4-6月以来东新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23件,涉及职工23 人,涉及金额71449 元。一、劳动监察案件的特点。1、职工维权投诉范围扩大。职工自我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在 二季度受理的23 件举报投诉案件中,涉及较多的仍为工资支付类14 件、占 60.9%,劳动合同类6件、占26.1%,加班加点类2 件、占 8.7%。 另外收取抵押金、劳动关系转移、使用童工、职业中介、女职工未成 年工特殊保护等引发的其它劳动监察案件共1 件、占4.3%。2、投诉内容由单一性向多样化发展。举报投诉不再单纯以拖欠 工资为主,在受理的案件中,投诉人往往同时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 社会保险金的缴纳、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多方面的要求。3、案件来源渠道多样。不仅是今年二季度包括近两年来,举报投诉方式同以往相比更灵活多样。来访案件乃占比例最大,为 17件、占 74%;市区 12345 公开电话 3 件、占 13%;市劳动保障咨询中心 1 件、占 4.3%、上级领导交办及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2 件、占8.7%; 另外“19 楼”劳动维权版块的作用也日渐突出。二、劳动监察案件形成的原因分析。1、企业片面追逐利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作 用下,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劳动者则追求自身价值实现的最 大化,这势必使劳资双方在利益方面构成了矛盾性,形成了利益冲突。 有的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尽可能少的劳动力成 本,驱动劳动者尽可能多地创造剩余价值,以获取丰厚利润,甚至减 少劳动者正常的社会保障支出,不配备必要的劳动保障设施,恶意拖 欠克扣工人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尽量节省企业支出。2、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薄弱。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内部 规章制度缺失,管理措施不完善,用工手续不规范,处理问题随意性 较大,事实劳动关系在实际用工中却大量存在,也相应地增加了劳动 用工纠纷。3、职工的维权意识增强,期望值已从原来的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延伸到劳动合同订立、休息休假、养老培训等各个方面。而部分企业 内部管理不规范,人事管理人员频繁变动,造成企业在行政管理过程 中,出现管理者的随意性和无序性,规章制度的违法性,直接侵犯了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动纠纷的产生。三、解决劳动监察案件的对策探讨。1、加大劳动监察监督检查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各种经济形式 迅速发展要求劳动用工管理监察把所有的用人单位所有形式的用工 都要纳入执法检查范围。而劳动监察不能只满足于作“劳动者的保护 神”,不能只充当“救火队”,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作用,立足于建 立和维护良好的劳动秩序,立足于为劳动保障事业服务,加大监察力 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加强劳动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 对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主开展劳动法培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举办厂长经理、劳资干部培训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守法意识, 促进其依法经营管理和用工。3、加强主动巡查、举报监察、专项监察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规 范用工行为。每年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检查发现违法行 为,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与上年同期相比,2011 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数量总体基本 持平并略有下降,各类案件比例变化不大,仍然以工资支付、工作时 间、劳动合同为主,仍然集中在后勤服务、建筑等行业,此类案件和 行业仍是我们下步执法维权工作的重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调研报告泗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石冲劳动保障监察是国家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 劳动法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神圣使命,同时也是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 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依法推动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保障事 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企业劳动保 障诚信制度是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也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人民政府监督和依 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促进 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公平的一种重要手段。一、劳动保障监察的历史发展过程劳动保障监察起源于十九世纪的英国,是当时工业革命的产 物。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国际经济社会政策中不可缺 少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80 年代末期,在经济发展 较快的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率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1993年 8月,劳动监察规定颁布实施,全国正式开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994 年7月劳动法颁布,正式确立劳动监察的法律地位。2004 年 11 月,国务院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手段,加大了对劳动者的就业权、 工资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方面合法权益的保护力 度;对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原则及监察主体,监察内容和程序以 及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职责权利、法律责任等诸方面都作了具体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它标志着国家劳动 保障监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和经济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用人单位 不断产生,形成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 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呈上升趋势,对构建和谐 社会造成严重隐患,并制约了经济持续发展。特别是2008 年国 际金融危机以来,造成金融市场动荡、世界经济衰退,给我国经 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县经济发展同样受到影响。在这种 特殊的经济环境中,县内很多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造成客 观上不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从我县 2004 年至 2008 年五年来查处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情况分析一下,可以看出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现状严重,侵权案件 呈逐年上升趋势。五年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投诉举报案件 178 起,涉及劳动者 2221 人。从 2004 年 11 起,涉及劳动者 56 人, 到 2008 年 73 起,涉及劳动者999 人,查处和追讨工资成倍上 升。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部分用人单位和员工对签 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较差,有些根本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 律意识,特别是私营企业。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 形式,一切是单位说了算,工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 拴住了;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工人不愿意签,有工人愿 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的情况。(二)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无用工登记和工资支付台帐; 特别是建设领域,层层分包,用工主体不合法,形成劳动关系不 明确,发生劳资纠纷,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 维护。(三)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违规收取劳动者保证金或风险押金 现象严重。(四)部分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是非公有制 企业),根本不给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责 任。(五)我县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工作时 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服装加工等行业。加班加 点,一天工作十几小时;工资标准低,又不能按月足额发放,更 谈不上休息法定假日。(六)执法环境不够宽松,地方对发展经济与维护劳动者合 法权益之间的关系认识存在偏差。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依法行政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也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三部法律法规先后颁 布实施,就是要求切实提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 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面对当前这个特殊经济环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努 力做到“刚性执法促维权,柔性服务保发展”。并要有开创性、 前瞻性地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 例和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力度,正确指导、帮助企业守法经营,稳定企业健康发展,协助 企业渡过金融危机的难关。同时,正确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努 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2、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大劳动合同签订监督力度。 让用人单位熟悉了解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和在招聘 员工时收取风险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违规行为应当承担行政 处罚的法律责任。3、继续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活动, 推动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 用工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对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工 诚信的用人单位,给予表彰并向社会公布;对不按时书面申报年 检,又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应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 光,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4、加大劳动力市场和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行政监管力度, 规范劳务分包行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和分包行为,坚决取缔“包 工头”,规范工资支付行为。5、全面推行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有效 化解工资拖欠风险。6、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机制。监察工作涉及劳 动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建立 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单位内部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 制,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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