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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生平与著述 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一、生平与著述,Emile Durkheim,1858-1917,1879-1882年,就读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1887年,中学哲学教员,1887-1902年,波尔多大学任教,期间(1896)晋升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893年社会分工论,1895年社会学方法的准则,1897年自杀论,1898年创办社会学年鉴。,1902-1917年,巴黎大学任教,经过他的努力,他所在的教育学系改为教育学和社会学系,这是法国也是欧洲的第一个社会学系。,1912年,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二、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核心问题:如何理解和解决19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在从前工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所遭遇的经济危机、以劳资冲突为代表的社会危机、以自杀和悲观失望为代表的精神危机。,理论关怀:重建工业社会中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团结。涂尔干认为,共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是社会秩序和社会团结的真实基础,因此重建集体意识是解决危机的基本途径。,社会学方法论:整体主义方法论,什么是社会事实?社会事实的特征是什么?如何研究社会事实?,1、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社会事实是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定义:“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病具有其固定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 p39),社会事实的三个基本特征,外在性(客观性),社会事实先于我们存在,外在于我们个体,并且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外在性也意味着客观性。,强制性,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我们之外,还对我们施加各种形式的影响,而不管个人是否愿意接受,这些影响包括引导、赞赏、规劝、非难、禁止等。,普遍性,社会事实不是个别人的特征,而是全社会成员共有的特征。社会事实的普遍性来自于它的集体性。,社会事实的两种类型,(1)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属于物质性社会事实,如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状况、人们的交往情况等。,(2)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如宗教、道德、法律、风俗习惯、语言、公共情感等,涂尔干称之为“集体意识”。,2、社会学方法论的基本准则,(1)第一条准则:必须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考察,社会事实具有客观性,因此必须采用客观的研究方法,坚决反对主观内省法。,在实际研究中,必须遵循以下几条原则。,“必须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根据现象共有的外部特征给现象下明确的操作性定义。,尽量采用具有足够客观性的感性材料。,(2)社会事实能够而且只能用其他社会事实加以解释。,这一原则体现了涂尔干社会学的基本精神:研究社会必须禁绝任何形式的还原论。,(3)要将功能解释和因果解释区分开来。,要寻找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且“一切较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应该到社会内部环境中去寻找”。,原因分析在前,功能分析在后,一方面复合先因后果的逻辑顺序,另一方面是因为一旦找到现象的原因,再分析它的功能就容易得多。,“一种社会事实得功能应该永远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中去寻找”。,运用共变法来验证因果关系的存在。,所谓共变法,是指如果两个社会现象,经常以某种固定方式发生同步变化,就强烈地暗示着它们之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涂尔干提出控制比较方法,这是一种通过统计手段进行控制以排除无关变量的比较方法。即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在不同的群体范围里以及根据研究对象的特殊属性所作的分类的各类别之间广泛进行比较,以确定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社会团结与社会分工,涂尔干的基本社会学理论是以社会团结为主线而展开,1、社会团结,(1)根据社会各部分之间的结合方式和紧密程度,可以分为机械团结社会和有机团结社会两种类型。,(2)机械团结是建立在社会中个人之间的相同性或相似性特质的基础上的一种社会联系;有机团结是建立在社会分工与个人异质性基础之上的一种社会联系。,机械团结社会与有机团结社会的差异,机械的,有机的,低度的分工,高度的分工,深入的集体意识,微弱的集体意识,压制性法律主导,复原性法律主导,低度的个性,高度的个性,特殊的规范性模式上的一致是重要的,抽象的一般价值上的一致性是重要的,社区对越轨者惩罚,专门化机构惩罚犯罪,较低的相互依赖,高度的相互依赖,原始的或乡村的,城市的与工业的,(3)社会团结的外在特征:法律,机械团结社会中的法律制度具有压制性特征,如刑法。这种法律把凡是违反和破坏集体意识的行为都视为犯罪,对罪犯的惩罚不是合理地分析他对社会规范地实际破坏程度,而是带有浓厚地感情色彩,是强烈地集体激情的表达。,有机团结社会中的法律制度是恢复性(复原性)的,如民商法、诉讼法、行政法等。这种法律的特点是基于审慎的理性,它的目的不是惩罚,不是集体情感的表达,而是维持社会分工所造成的相互依赖关系,将被破坏的关系恢复到原来的正常状态。,(4)集体意识,定义:集体意识是指“社会成员平均共有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机械团结以强烈的集体意识为基础,在机械团结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集体意识几乎笼罩着个人意识的绝大部分,社会强制与禁令支配了生活的大部分。,在分化的有机团结社会里,集体意识不是表现为具体规范上的统一,而是表现为抽象价值层次上的一致。此外,在现代社会的各种特殊群体中,集体意识也以一种被限定的形式存在。涂尔干认为,在现代社会的各种职业群体中可能存在集体意识。,2、社会分工,(1)社会分工的原因,涂尔干认为,造成分工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口的增加。,人口增加,社会容量、社会密度增长,生存竞争激化,社会分工,劳动生产率提高可容纳更多的人口,(2)社会分工的功能,首先,社会分工削弱了集体意识,为个人意识和个性的发展提供了可能。,社会分工的第二个重要结果是造成一种整个社会的全面的相互依赖的需要,这是分工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分工带来的这种普遍的相互依赖取代了集体意识在维系社会整合中所起的作用,为社会整合提供了新的道德基础。,涂尔干:“事实上,劳动分工所产生的道德影响,比它的经济作用显得更重要些;在两人或多人之间建立一种团结感,才是它真正的功能”。,(3)三种反常(变态)分工,失范的分工:由于缺乏充分而有效的社会规范,使得各个机构之间的关系得不到调节而产生的。,强制的分工:是在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能力以及等价交换原则的情况下,通过某些外部的强制手段来实行的分工,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是竞争者之间存在的不平等。,不适当的分工:是不能使每个人保持活动的分工状态。,失范(anomie),在涂尔干看来,失范是当时各种社会危机的最主要的根源之一。,失范的原因主要在于:个人欲望在现代社会结构中急剧滋长;现代社会不能满足个人所有的欲望;社会骤变会使个人欲望失去社会约束。欲望和行动缺乏限制,就是失范,就会发生社会动乱。,涂尔干认为,防止和解决社会动乱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新的道德秩序,即“道德化”。,自杀论,涂尔干为什么要研究自杀现象?,首先,这是由涂尔干一贯的理论兴趣所决定的。涂尔干的理论兴趣在于社会秩序或社会团结,而自杀现象是社会危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次,对自杀现象进行社会学研究,为涂尔干提供了一个向学术界证明自己方法论原则优越性的绝好机会,为社会学家考察社会事实提供了一个标准的实证研究的范例。,此外,还有一个更具体的原因是,有大量的官方统计资料可以直接利用。,1、自杀和社会自杀率,(1)定义:“任何一桩直接或间接导源于受害者自身主动的或被动的行为,且受害者知道这一行为的后果的死亡事件”。,(2)个人自杀事件和自杀率,自杀率与个人自杀行为分属于社会与个人两个不同的层次,后者是心理学的研究课题,社会学感兴趣的是自杀者在某一群体或某一社会中所占的比例,即自杀率。自杀率是一种只能以群体为其基本单位的社会事实,因此社会学是在社会现象这一层次上来研究自杀现象的。,2、自杀类型和社会原因,(1)利己型自杀,群体整合程度不足是导致利己型自杀率上升的原因。,(2)利他型自杀,利他型自杀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义务性自杀和负疚性自杀。,利他型自杀的原因与利己型自杀正好相反,是社会过度整合的结果。,(3)失范型自杀,失范状态引起自杀率上升。,社会道德规范最重要的功能在于给社会成员指明生活方向,因此,一旦道德规范松弛就意味着削弱了对个人欲望的限制,致使人们经常处于一种永不满足的心理状态,从而失去生活的目的和意义。,(4)宿命型自杀,社会道德规范过于严格,会引起宿命型自杀率的上升。,3、结论,社会整合和社会规范是影响各种类型自杀率的基本变量。,个人只有得到社会群体的有效和适度的支持,才能获得生活的意义或生命的价值。,当时欧洲国家自杀率的普遍上升,主要是由于个人主义过度发展,社会整合程度过低导致的利己型自杀过度增加所致的。解决的办法是“同类劳动者、履行同样职责的合作者联合起来形成职业团体或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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