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纪录片传播“非遗”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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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纪录片传播“非遗”的新方式作者:刘琪 杨超来源:声屏世界 2018年第12期刘琪 杨超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传承的主要方式有口传心授、文字及印刷媒介、传统视听 媒介、微纪录片。历经了从人际传播到大众传播的变化,最终在媒介融合的今天,“非遗”找 到了进行大范围传播的新方式微纪录片。关键词:微纪录片 非物质文化遗产 社会媒体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 并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 所。其中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 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等其他非物质文 化遗产。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属性,导致许多传统文化在传播传承过程中具 有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在早期没有相应的技术手段而通过人们手口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时,许 多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还没有被大多数人了解就已逐渐消亡。而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 承人正在慢慢老去,城市化进程加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瓦解,主导新媒介话语权的年轻 人们崇尚享乐这些情形给人们敲响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传统文化的警钟。传承传播“非遗”的方式口传心授。从技术手段的角度来看,早年并没有高新技术手段去记录这些非物质性的 传统文化,也没有恰当的传播媒介进行大范围的传播。再者,这些技艺、文化、民俗等传统文 化并没有考虑到要让许多人认识。从传承的角度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口承文化,它的基 本传承方式是口传心授,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在一定范围的群体(族群、社区、聚落)中得到 传播和传承,绵延不绝,世代相传。”以少数民族语言为例,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方式依靠 的是一代又一代的少数民族人使用本民族语言,具有极强的地域特性。但随着普通话的普及、 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通晓本民族语言的人越来越少,其传承的范围也在逐渐缩小。而就一项技 艺而言,一门技艺的传承大多靠的是师傅口传心授给徒弟,不断吸收接纳年轻的弟子,并由这 些年轻人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化的建设、工业化的发展、社会 环境的变更,愿意放弃高薪收入专心学习一门技艺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这种口传心授的方式受 制于传播范围小、传播人数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危机的一重要原因。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文化部按批次公布国家级非物 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给予传承人政策和资金上的鼓励支持。截至2018年共公布了 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笔者对第四批进行统计发现,第四批国家级非 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498人,其中60岁以上(含60)的传承人高达483人,占总人数的97% 2018年虽公布了第五批名单,但并未列出传承人出生日期,所以不便统计。但从前四批数据统 计可以看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已经逐渐老去,“前四批1986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 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去世人数已超过400位,抢救性保护已刻不容缓。” 文字及印刷媒介。语言在传播的过程中容易造成信息的丢失,大多数的传统文化具有 悠久的历史,如果没有文字的记载,许多文化在传承的历程中可能出现信息缺失、信息丢失, 甚至由于一些天灾人祸导致文化的彻底覆灭。以古琴为例,传说黄帝创造了古琴,更有“伏羲 制琴”之神话,传说虽不可信,但历经千年流传下来,可见古琴的历史十分久远。据可考文字 记载,古琴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实物距今有二千四百余年,唐宋以来 历代都有古琴精品传世。现存南北朝至清代的琴谱有百余种,琴曲达三千首,还有大量关于琴 家、琴论、琴制、琴艺的文献,古琴的遗存之丰硕堪为中国乐器之最。”除却这些宝贵的古 琴实物,更重要的是传承至今的古琴艺术。古琴艺术的传承依靠的是一种特殊的乐谱减字 谱。减字谱是由文字谱发展过来的,碣石调幽兰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乐谱,用以记录 古琴演奏的方式。通过这种特殊的文字琴谱的记载,才使得古琴琴谱得以保存至今。刘锡诚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大体有群体传承、家庭(或家族)传承、社会 传承、神授传承四种方式。这四种传承方式均未借助到大众传播工具。随着技术的发展,印刷 媒介作为最古老的大众媒介运用到了文化的传播中来,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复制传播,也 使得人们借由大众传播媒介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范围的效果。 被誉为“中国民间文艺的万里长城”的中国民族民间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历时三十年之久完 成了编纂工作并出版,全书共4.5亿字、298部省卷、450册,涉及的内容有歌谣歌曲、民间 故事、民间器曲乐、民间舞蹈、曲艺音乐等十项民间文艺,抢救下了一批濒临消失的民间文艺。尽管文字传播媒介和印刷媒介在传播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但就该传 播载体在传播过程中的效果而言仍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在传播一些礼乐歌舞方面的文化时具 有一定的局限。文字虽能进行抽象描述和记载,却不具备可视性、可听性,人们无法通过文字 去直观地体会到乐曲之婉转、舞蹈之优美。传统视听媒介。相较于以上几种传播媒介而言,视听媒介在直观、储存、保真度等方 面均有较好效果,由于视听媒介具备以上优点才更适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除此之 外,突破非物质文化遗产狭窄的传承局面最根本的问题就在于拉近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人 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而大众传播媒介具有广泛的传播对象,以电视为首的大众媒介, 可以制作播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闻报道、专题节目、曲艺节目、纪录片等节目,以提高 文化传播的普及力度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在此处其他电视节目不作过多论述, 笔者重点强调真实、直观的纪录片传承传播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纪录片在发展的过程中有不同的风格呈现,不同国家不同流派发展出或主观或客观的 风格类型,人们对纪录片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都持有一个统一的观点纪录片是 真实的,这是纪录片区别于剧情片的最根本特性。纪录片并不是简单的文献影像资料,除了运 用影像去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真实、直观、完整地保留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之外, 还具备一定艺术价值。如最后的山神德拉姆第三极极地等纪录片,不仅记录 下了民族民俗的影像,更通过镜头语言和听觉语言相结合达到了诗性空间的升华。传播“非遗”的新方式微纪录片近年来,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一方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的政策;另一方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控制过度娱乐化电视节目而出台 了一系列的限令,尤其以 2017 年发布的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 平台的通知为主,要求“倡导鼓励制作播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创节目”,“挖掘利 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制作播出更多有思想深度、精神高 度、文化厚度的文化类节目”。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有越来越多与传统文化相关的电视节 目或纪录片出现在大众视野,如了不起的匠人非凡匠心国家宝藏如果国宝会说 话等。尽管这些节目、纪录片中有些是以有形文化遗产为题材,但其创作的形式、传播的方 式均可借鉴,如如果国宝会说话就是采取微纪录片的形式,迎合了年轻人碎片化的时间。而随着高新技术的兴起,网络的覆盖面扩大、4G网络的普及,降低了新媒体环境下用户的流量 成本,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微纪录片的传播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一般来说,传统纪录片(此处指的是以传统传播媒介为传播渠道的纪录片)的时长没 有绝对的标准,独立纪录片譬如王兵的15小时时长可达15小时,而由主流媒体制作的系 列纪录片每集时长40分钟至1小时不等,比较适合传统传播渠道播出。比如以电视为传播媒介 进行播出,其特点是观众的可选择性较低,除了可以选择不同电视频道之外,对于每个电视台 在不同时段播出的内容并不能自由选择。工业化变革、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的时间被碎片化, 传统传播媒介无法给人们提供在任意时间自由选择内容的便利,而新媒体的出现使得掌握了更 多舆论话语权的年轻人的阵地发生了转移,这意味着传统纪录片的样式面临着变革。微纪录片 摒弃传统纪录片的复杂性,专一地讲述一个主题,从而使创作更加轻便灵活。尽管如今在视频制作门槛降低的情况之下,制作一部30分钟以上的剧集纪录片,还是 需要一定的经济以及技术要求。相对而言,微纪录片的制作减少了时间成本和设备成本,并在 上传和播放平台上更为便利。因此,制作微纪录片的人变得越来越多,而新媒体成为了 UGC (User Genera ted Content用户生产内容)的生产与传播的平台,社会化媒体的力量不容忽视,社会化媒体与其他媒介相结合带来了极强的互动性,进而提高了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 有形文化遗产相关微纪录片的关注度。2015年的一位名叫罗斯瀚的大学生制作了一部个人微纪 录片白局痴,该片获第四届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二等奖、第四届江苏微视频大赛最佳纪 录片,以及第二届首都大学生微电影大赛最佳纪录片。该片讲述的是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 明末时期产生的地方戏曲白局,由于传承和发展面临着时代冲击的困境,从而由白局的传承人 口述的感人故事。该片在网络上一经传播,使得在南京地区学习白局的人数变多。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微纪录片的用户越来越多,社会媒体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微纪录 片的范围越来越广,互联网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舆论关注度越来越高,似乎这一切都显示 出短小精悍的微纪录片的传播功能显著。同时也应注意到,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微纪录片能达 到如此显著的效果,但也只能是在短期之内。互联网络信息日新月异,受众容易喜新厌旧,就 如罗斯瀚的白局痴,尽管学习白局的人增多了,但在一段时间之后学习的人数又逐渐减少。 针对这一情况,微纪录片应当持续不断、推陈出新地去对抗不停更迭的信息和提高受众的关注 度。此外,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应寻找到弥补主题结构单一缺陷的方式,用成系列的微纪录 片扩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的深度,真正使得微纪录片成为当下传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最佳方式。本文为2018年度校级自选课题“上饶非物质文化遗产微纪录片传作研究”的部分 研究成果(批准号:201822) 。 (作者单位:上饶师范学院)栏目责编:杨 刚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刘锡诚:论“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方式,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版)。 2011(01)。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据统计。 纟38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汇总(2015版)。 闵文轩: 中国民族民间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历时30年全部出版 , 中国民族 报,20091016。 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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