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9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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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1. 主体特殊性 2. 内容法定性 3. 时间连续性,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三)劳动合同的分类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二、劳动合同法概述 (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 2007年通过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改,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二)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建立的劳动关系,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4. 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工建立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公务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个人雇佣关系、在中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等不适用我国劳动法。,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平等自愿原则 (四)协商一致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具有的条款;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条款。,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必备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必备条款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 试用期 (1)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限制性规定 (2)限制试用期的约定次数,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3)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4)明确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5)规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2. 培训 培训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3. 保守秘密 保守秘密指在劳动中约定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秘密负保密义务的合同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四、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 1. 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 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实际履行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二)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定 1.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 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情况: 1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者表示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劳动者单方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即时辞职和预告辞职两种情形。,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即时辞职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预告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即时辞退 (2)预告辞退 (3)经济性裁员 (4)禁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即时辞退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预告辞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3)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4)禁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届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五、经济补偿 (1)因用人单位违法、违约迫使劳动者即时辞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法预告辞退劳动者的;,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但用人单位维持 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要求续订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除外;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 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的。,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一、劳动争议概述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劳动纠纷。 (二) 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二、劳动争议协商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自 行协商和解,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 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对支付工资 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特定事项达 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三、劳动争议调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 可以口头申请。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 员签名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 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四、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纠纷适用于“先裁后审”的方式,因此仲裁程序成为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仲裁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提条件。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五、劳动争议诉讼 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现两申终审制,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九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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