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典型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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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分析,案例分析,1.魏家地矿“822”运输事故,事故经过,2006年8月22日,魏家地矿防突队工人陈某、张某和跟班队长严某下班后在1070水平中央石门运输大巷行走,电机车司机王某驾驶8吨电机车在该大巷位于三人之后同向行驶,由于该段巷道断面小,风速大,三人低头迎风行走,当机车行走到距这三人约30米时,司机王某看见前方有行人,故打铃警示。当电机车行驶到距陈某约4米距离时,陈某突然从右帮跨越轨道向左帮行走,电机车司机紧急刹车,但时间已经来不及,将陈某撞伤,当场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1.1070水平中央石门事故的发生段巷道断面小,风速大,噪音大,影响人的视线和听力,客观条件上存在着安全隐患。 2.当事人陈某严重违章,在巷道内行走时,随意横穿轨道,造成安全隐患。,3.当班电机车司机违反大巷运输中对电机车司机的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没有执行“车让人”的安全管理规定,在遇到紧急危险情况时才去的处置措施不当。 4.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差,当班跟班队长没有尽到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事故教训,1.及时维修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巷道,使工作地点的断面风速和风量等指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加强对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准入门槛,经常性的检验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规范操作行为。,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上下班途中的安全管理,执行井下巷道“排队单列行走”的安全管理规定,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意识。 4.机车司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司机安全操作的要求,坚决执行“车让人”的安全管理规定。 5.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在可能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暂时未排除的区域要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止事故发生。,案例分析,2.煤电公司“114”运输事故,事故经过,2006年11月4日中班,煤电公司一采区运输队班长王某带领工人程某、黎某在主井1550-1600水平之间维修轨道,17时30分左右,班长王某安排程、黎二人运送物料到三水平通道,二人到达后,没有等到班长王某上来,便返回主井寻找,发现王某被下行的付箕斗撞伤在人行台阶上,二人随即进行抢救和汇报,后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王某个人严重违章,未经允许进入主提升井作业,造成致其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2.矿井运输管理混乱,“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得到落实。 3.设备检修和检修作业过程中没有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安排工作随意。 4.部分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知识与技能,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井下行人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 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 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及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事故教训,1.充分发挥调度室对全矿井安全生产过程的调度指挥职能,对于主要提升运输巷道在维修前必须要经过调度室批准,安监部门派安检人员现场监督检修。 2.严格落实提升斜巷“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通往主提升井的通道要有专人看管。 3.强化矿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错数的落实工作,确保一工程一措施的贯彻施行。 4.加强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安全意识,克服工人抢时间,走捷径完成工作任务的心理。,案例分析,红会一矿“54”运输事故,事故经过,2007年5月4日凌晨,红会一矿运输一队在1502回风中间巷运输支架时,跟班人员杨某听到绞车声音异常,便命令绞车工停止绞车运转,车待命。自己便去沿途查看,发现支架右侧斜靠在巷帮上(右帮擦痕7米)但未掉道。便安排李某、郑某和邱某进行处理,在用倒链拉起倾斜支架后,支架突然向前滑行,,此时,负责拉倒链的李某因为站位不当(在支架左侧前,后大柱之间拉倒链),在支架突然向前滑行时,受左侧倒链牵引,支架车向左侧倾斜掉道,拔脱掉具将李某头部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支架因倾斜与巷道帮部摩擦产生阻力,绞车拉不动,现场人员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处理,因未提前将主牵引钢丝绳的张力进行消除,当倒链拉起支架后,支架车与巷帮摩擦力消失,在钢丝绳张力作用下支架车向前滑行,同时在倒链的反作用力下,支架向巷道左侧倾斜并且掉道,导致固定倒链的锚杆扣被捋掉,拔脱的倒链盒砸伤李某,致其死亡。,2.在处理侧翻的支架车时,现场采取的措施不当,制定的搬家回撤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指导安全生产的作用性不强。 3.工作面运输系统轨道铺设不符合标准要求,起吊作业还是利用巷道支护锚杆,没有执行打注专用起吊锚杆的规定。 4.操作人员李某自主保安意识不强,站位不当。,知识与技能,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钢轨型号。 绞车提升时,处理掉道、卡阻等故障时,必须首先消除绞车钢丝绳张力,并将车辆稳固好后,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事故教训,1.在运输过程中,处理掉道和倾斜的大件时,首先必须制定好针对性强的、可操作的技术措施,现场有跟班领导监督指导落实。 2.提升运输过程中途处理故障的,必须消除牵引钢丝绳的张紧力,并将故障车辆在原地进行固定和防再倒保护。 3.处理支架等重型设备的侧翻和掉道,要尽可能的采用液压支柱远距离控制顶升等安全系数较高的方法进行处理,避免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工作面回撤搬家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于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和问题,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要齐全、完善。,案例分析,大水头矿“92”运输事故,事故经过,2008年9月2日,大水头矿开拓二队喷浆班孙某某、张某、孙某、田某、周某五人将1380副井车场装在花栏车上的一车道轨向十石门存车场推运,途中碰到本队支部书记赵某和安检员包某,7人一同推车前行,当道轨车推至十石门存车场(临时车场)主道处时花栏车所装的道轨末端被副道上的耙岩机阻挡,副道耙岩机后还停放有5辆矿车,都是重车。,为了能让道轨车通过,他们将副道存放的矿车向后推移,推第二辆重车到道岔处时掉道,将其余三辆车继续向后推移后,在推移耙岩机车时,现场人员推不动,因现场无工具处理掉道车,跟班支部书记赵某便安排松开道轨绑扎钢丝绳,将阻挡的道轨向左移动,张某、周某在车前,田某在车后道轨左侧距道头1.4m处,孙某站在道轨末端左侧,孙某某站在车后道轨末端右侧观察挤车情况。在松绑挪动轨道时,花栏车向巷道左侧倾倒,站在道轨末端左侧的孙某和田某被翻下的道轨压住,田某抢救无效死亡,孙某受伤。,事故原因,1.当班人员在推运轨道车过程中出现阻挡情况后,首先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但当副道的重车掉道后,因怕麻烦、抢时间、图省事改变了处理措施,采取了针对性不强、安全风险大的处理措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2.当班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对花栏车装运轨道轨后重心上移,容易失稳侧翻的安全隐患没掌握,违章指挥。 3.处理中挪动花栏车中所装轨道时,田某站立于材料车道轨的左侧,处于不安全位置,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差。 4.在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中对运送超长物件没有做具体规定,工人在运送过程中遇到运输问题,处理时无章可循。,5.当班班长及队支部书记在指挥处理被阻拦材料车过程中,对现场情况的危险程度没有认真分析判断,未能预见到翻车的严重后果,指挥处置措施不当。 6.当班安检员失职,未尽到现场安全监督负责人的责任。,知识与技能,职工有权利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搬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拆装或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事故教训,1.会审修改补充矿井运输管理规定,细化运输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在全矿范围内贯彻学习。 2.对地面存放的10m长的24Kg/m轨道截为两截(每节5米),重新加工道轨螺栓连接孔,并对装车数量、装车方式做具体规定。,3.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跟班队长现场安全第一负责人的作用和安检员现场监督职能,即使制止职工的不安全行为。 4.加强安全管理,严肃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安检、生产职能部门的监督监管作用,开展狠反“三违”活动,坚决制止各类违章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案例分析,煤电公司 “1019”打钻事故,事故经过,2008年10月19日,煤电公司一采区掘进一队副队长王某和班长刘某带领工人薛某、刘某、李某在14202-1材料下山掘进作业,在打好顶部10个眼后打掏槽眼时,副队长王某扶钻杆,刘某操作打眼,先用1.2m钻杆打了0.7m,在用2.0m钻杆继续打眼,在打的过程中钻杆突然断裂,后部钻杆随钻机倒向窝头左前方,将扶完钻站在窝头左前方观察的副队长王某颈部血管扎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王某本人安全意识不强,在扶完钻杆后,未及时撤到钻机后面,自主保全意识差,违章作业。 2.钻机操作工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给气压力不匀,左右晃动等现象,从而因操纵不当而使之断钎。 3.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出现地质变化时,未及时补充安全技能措施,现场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4.钻杆本身质量存在问题,区队、供应部分对平时断钻杆情况没有向有关部分和矿上汇报进行替换。 5.利用长短钻杆接替打深孔眼时,短钻杆没有打到位就更换长钻杆也是造成断钎的一个方面。,知识与技能,打眼前先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风水管路搭接牢靠,电缆吊挂整齐。 打眼时,双人配合,一人观察,风水开启顺序符合规定,严禁站在钻具前面,防止断钎伤人。 后路畅通,在斜巷施工中,注意防倒和防滑。,事故教训,1.加强打钻安全管理,补充完善打钻、扶钻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杜绝类似的断钎伤人事故。 2.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程措施,落实岗位职责,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禁违章作业。 3.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上标准岗,干标准活。,4.加强对钻具设备管理,各岗位操作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各区队要有专门针对打钻的培训学习和措施规定。 5.严把材料、设备的质量关,对各种入井材料和设备要从严验收,保证质量过关,性能可靠。 6.深孔眼严格执行长短钻杆接替打眼的规定,案例分析,红会一矿 “927”放炮事故,事故经过,2009年9月27日凌晨,红会一矿开拓一队跟班队长张某、班长杨某带领本班人员罗某等10人在540中巷进行扩巷维修,打眼工罗某和放炮员杨某负责打眼、放炮、清渣、打注锚杆,当放完第三茬 炮后,张某和罗某在打右帮第12个锚杆眼时,风钻钻头触及瞎炮使其突然爆炸,将打眼工罗某崩伤,后经及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放炮后,放炮工杨某,跟班队长张某,班长杨某,跟班安检员马某对维修地点检察不严不细,未发现瞎炮,导致在打锚杆眼过程中引起瞎炮爆炸,只是打眼工罗某被崩伤致死。,2.1540中巷扩帮维修点现场管理混乱,现场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未严格按照维修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装药(措施规定0.5-1码/眼,实际2码/眼)。 3.矿、区、队对该项维修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重视不够,跟班部室长现场检查不严不细。 4.当班作业人员对放炮后现场所反映拒爆、残爆的现象没有得到总够的重视,经验欠缺。,知识与技能,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就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烟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机拒爆(残爆)炮眼,事故教训,1.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端正态度,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决按“三不生产”原则,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2.组织作业人员重新学习规程,措施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特别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知应会能力,做到按章作业。,3.加强爆破安全管理,对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人员加强培训和教育,认真落实好放炮警戒工作。各工作地点放炮结束后,现场要有放炮员、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负责认真检查爆破情况,发现有瞎炮、残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4.在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的同时,及时采取听炮声、看窝头煤碴抛掷形状等经验知识判断是否存在拒爆和残炮现象。,案例分析,宝积山矿 “109”运输事故,事故经过,2009年10月9日凌晨,宝积山矿开拓队跟班队长万某、班长王某带领当班工人共12人施工1060车场,出碴采用矿车提升运输。当班孙某在1132车场开绞车,杨某负责发1060底弯道信号和开闭安全门,班长王某带领其他人员在窝头掘进,出碴。当第四趟重车提至1132车场后,1132车场绞车工孙某、信挂工魏某、张某三人将重车推到车场后,又把两辆空车推至上部车场处,(1060)要求下放车的信号,孙某去开绞车,魏某便去打开了阻车器并推移矿车到崩崩头,当矿车通过蹦蹦头处后发现两车之间没有连接,前面一辆矿车从1132暗斜井飞驰而下,将在1060车场没有躲进安全硐的信挂工杨某撞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暗斜井上部车场负责运输的3名作业人员魏某,张某和孙某工作极不负责任,工作麻痹大意,在没有确认矿车连接的情况下直接放车,严重违章造成本次事故。 2.暗斜井下部车场信号工杨某发出下放矿车信号后,提前打开下部车场拦车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逗留在运输轨道线耙斗装岩机附近,违章作业造成自己被伤害。,3.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岗位人员安排随意,习惯性违章严重,现场安全管理、监管混乱。 4.对现场作业人员未进行明确分工,致使责任不清,岗位工职责混乱。 5.当班矿安全监查人员未能全面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安全监管存在盲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知识与技能,运送物件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下放车辆时,信号必须清晰响亮,声光兼备,灵敏可靠,并要进行确认操作。 斜巷下放车辆时,下部车场信挂工必须提前进入安全硐进行躲避。,事故教训,1.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监查制度,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2.班前会分工必须明确,责任清楚,每个作业点指定一个负责人,对重点岗位、零星岗位,调度室签发工作任务单,责任落实到个人。,3.增加动态检查次数和质量,安排业务部室人员到重点队、重点采掘工作面进行生产工程写真式检查,落实班组“三违”连带责任制。 4.创新培训形式,学习白国周班组管理经验和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落实矿上和区队两级培训制度。 5.加强对每个生产环节的安全检查,堵漏洞,确保安全生产。,案例分析,宝积山矿 “218”顶板事故,事故经过,2010年2月18日凌晨,宝积山矿综掘队副队长刘某带领本班10名职工在704工作面运输顺槽进行维修作业,在维修挑顶的接茬处,原用于加强支护的木垛已暴露在维修好的巷道内,接茬以里失修巷道内有木点柱加强支护,表面看似巷道压力稳定,故安排班长常某和朱某将木垛拆除,由于挑顶以外有6米巷道帮部还没扩完,便要求暂不进行挑顶维修,先扩掘支护后巷。副队长牛某安排班长带领5人进行后巷帮部维修,他与朱某延伸溜子,牛某来到溜子机进入挑顶接茬处在以里查看延伸溜子位置,此时巷道突然来压,接茬处冒顶,将牛某埋压其中,冒顶长度4米,宽度3.7米,高3.5米,牛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跟班副队长牛某违章进入维修接茬以里巷道,违反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中“严禁任何人进入失修区”的规定。 2.该地点地质构造复杂,处于断层破碎带,顶部岩石胶结程度低,形成复合顶板,且岩层倾角大,锚索(杆)没能锚固至顶板稳固岩层中,支护措施针对性不强。,3.矿技术管理不到位,制定的失修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对该区域地质资料不清,导致地质预测预报不能有效指导安全生产。 4.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职工培训、班组长和跟班队长安全管理不到位。,知识与技能,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行维修地点以里。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时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事故教训,1.矿上及时对该巷道维修方案进行研究修订,制定巷道维修及冒顶区处理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贯彻执行。 2.704运输顺槽恢复正常掘进前,对巷道所处地质条件和支护参数进行重新认证,研究制定适合强矿压、软岩复合顶板下锚网支护的方案,确保巷道安全施工。,3.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转变作风,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 4.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技术管理,强化巷道变形监测和地质条件变化跟踪观测,即使改变施工参数和支护方案,确保安全施工。,案例分析,红会一矿 “528”顶板事故,事故经过,2009年5月28日凌晨3时10分,红会一矿二采区综掘二队在1607扩掘切眼,在放完第一茬炮打注第11跟锚杆时,发现初掘切眼及扩切眼顶板有掉碴现象(无爆声),同时顶板出现小裂缝,跟班安检站长牛三清,区长臧佰平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将现场人员(7人)撤至后巷30米以外,派安检员去回风巷设置警戒,并向区、矿调度进行了汇报,安排现场人员到机道抬运圆木,准备打中心点柱进行加强支护。当人员撤出10分钟后,扩面侧迎头15米范围顶板缓慢下沉并垮落,约5分钟后,沿原垮冒区边缘以北11米范围顶板又垮落,共计冒落长度26米,由于识别冒顶预兆准确,人员撤离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1.切眼布置在煤层可采边界附近,顶板沉积不稳定,厚度变化大,层理发育,呈弱粘性,顶板松散破碎。 2.在特殊顶板条件下掘进,认识上存在局限性,管理上存在缺陷,当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未能及时采取支护设计变更和加强支护措施。,3.支护设计中,锚杆、锚索没有锚固至顶板稳定岩层中,加之该扩掘点(冒顶区)位于巷道四岔口处,控顶面积过大,扩掘过程中围岩应力平衡被破坏。 4.对锚网支护的监测监控手段不科学、不到位、方法落实,管理和工作人员对锚网支护的质量评估把关不严。,知识与技能,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事故教训,1.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合理有效地选择锚网支护参数,做到及时预测,及时控制、及时支护。 2.加强锚杆支护巷道的移近量动、静态检测工作和锚杆拉拔试验检测,及时掌握巷道收敛变形数据,分析巷道变化情况,正确指导生产实际,3.改进掘进方式,尽可能的采用机掘,减少炮掘对围岩的破坏。 4.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特别是对大阔度、大断面巷道,交岔点等部位要定期检查和监测。,案例分析,煤电公司 “81”运输事故,事故经过,2011年8月1日夜班8时30分,煤电公司第三综合采区钻机班由值班班长王发全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人郭建国、张世卿2人在14402-3机道掘进工作面打5#探水钻孔(该钻孔设计60米,已施工41.6米),9时20分两人来到工作面检查钻机,发现钻机有故障,就进行维修。在加注液压油后试钻时,仍无压力,无法修复,2人便收拾工具准备升井。,2人先到井下库房放下工具,张世卿先行升井到付井筒1650水平时,碰见第一钩空车下行,郭建国放完工具后准备升井。当郭建国行走到付井筒1550水平时,碰见第一钩空车向1420水平下放,自己从付井筒向上行走,走到1600水平时,第一钩重车上行。约零时10分,第二趟空车下放到1420水平后,由于轻放二队采煤机出现故障,区调度安排副井停止提升,安排轻放二队电工滕晓东下井检修,约零时30分,当滕晓东下井行走至1600水平人车候车室处,发现郭建国躺在人车候车室内左腿受伤,随即叫来变电工一同对郭建国受伤的左腿进行了止血处理,并立即汇报区调度,将伤者救出,送往医院救治,造成郭建国左腿截肢的严重后果。,事故原因,1.郭建国本人安全意识差,无视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规定,违章扒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郭建国、张世卿2人违反付井“行车不行人”的管理制度,安全意识差,提升运输期间擅自进入副井运输区域步行升井,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区队劳动纪律松懈,工作考核不严,对钻机班行政隶属管理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4.区队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差,出现行车行人的严重违章行为。,5.职工安全责任心不强,自保互保能力差,擅自离开岗位。 6.运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警戒岗位落实不到位。 7.虹膜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管理混乱,记录不全。 8.井口安检站日常对岗位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知识与技能,严禁蹬钩、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斜巷提升时,严禁行人或从事其他工作。,事故教训,1.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组织职工开展事故案例分析会,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从干部管理、职工行为方便查找不足,重点解决各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和管理制度的落实,解决职工的思想行为意识。 2.实行区领导包队负责,进一步大力学习宣讲“集团公司双十条红线管理规定”和煤电公司“十条禁令”规定,切实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自主保安能力。,3.深入开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零星岗位管理,规范运输秩序,所有零星岗位必须每两个小时向区调度及队汇报一次,增强岗位责任意识。 4.全面落实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检身工、警戒工、装煤工、信挂工等岗位管理,必须专人专岗,严禁一人多岗,坚决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对行车行人的一律开除矿籍。,5.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范职工行为和操作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狠反“三违”。 6.加强监测监控力度,在付井筒主要车场安装监控探头,实时监测现场情况,杜绝行车行人现象。,案例分析,核桃峪煤矿 “45”坠罐事故,事故经过,核桃峪矿井为华能公司在甘肃省正宁矿区开发的第一对特大型矿井,矿井位于庆阳市正宁县西南部,井田面积191.30平方 公里,煤炭资源量21.16亿吨,设计可采储量为11.76亿吨,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其中措施立井由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第一矿建分公司施工。至2011年4月5日累计施工498.5m,4月5日中班工作安排为出碴。,16时20分左右,在出矸提升过程中,当吊桶运行至井口以下固定盘位置时,钢丝绳在距绳头28m处突然断裂,吊桶坠落井下,造成当班井下施工的7名工人被困井下,后经全力抢救,一人被救升井,6人死亡。,事故原因,1.因现场作业人员将装满矸石的提升吊桶在未扶稳的情况下,信号工发送信号提升,致使吊桶在井筒内摇摆,在提升至井口固定盘时,先后与固定盘和封口盘碰撞,导致钢丝绳被拉断,造成断绳,致使吊桶坠入井下,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绞车司机注意力不集中,在吊桶碰撞固定盘后没有注意到电流等仪表的变化,继续提升与封口盘碰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3.提升钢丝绳锈蚀严重,安全系数不符合规程规定,未在规定期限进行检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4.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核桃峪项目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知识与技能,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更换: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开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事故教训,虽然华能甘肃公司和庆阳煤炭项目筹建处都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比较健全,但通过本次事故,暴露出在外包工程方面存在着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案例分析,红会一矿 “728”顶板事故,事故经过,2011年7月28日19时40分,红会一矿一采区开拓一队在七采区回风巷维修过程中,当班人员架好第19付钢棚后,在18-19付棚子之间顶部铺设水泥盖板时,由于该段巷道处于煤岩交接破碎带处,顶部锚网支护失效,在未落实临时支护、隐患未排除情况下冒险作业,松软、破碎的煤岩冒落,将现场作业的跟班队长邵斌志砸伤。,事故原因,1.巷道维修处于煤岩交接破碎带处,顶部锚网支护失效,造成松软、破碎的煤岩冒落将现场作业人员砸伤。 2.用水泥盖板棚顶时,未及时维护顶板,冒险作业。 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坚持正规操作。,4.互保、联保意识不强,对冒险作业行为不及时制止。 5.现场管理不严不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排查整改。 6.部分管理干部没有履行好岗位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知识与技能,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扩大或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事故教训,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消除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对井下巷道维修作业进行全面安全质量检查,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2.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区队长跟班制度,确保矿井每班有一名矿领导下井带班,两个采区每班至少有两名科级干部下井跟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3.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加强重点工程、重大环节、重要岗位的安全管理。对重点、难点工程,矿成立跟班领导小组,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实行安全风险抵押,严格落实现场跟班人员职责,确保重点、难点工程的安全顺利完成。同时,加大对零星工程、零星岗位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4.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根据现场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现场技术管理,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真正起到指导生产的作用。 5.落实互保、联保责任,规范操作行为,做到按章指挥、按章作业。,6.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开好班前会,详细安排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敲响班前警钟;利用班前会,学习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规程、措施及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尤其是跟班队长、班组长的培训教育工作,掌握应知应会,提高每个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案例分析,河南东升煤矿 “74”瓦斯事故,事故经过,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东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低瓦斯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15万吨/年,2010年7月4日,该矿通过地面监控系统发现井下一氧化碳超标,经过分析确定,探头显示超标位置为井下一机电硐室,浓度达到900PPm,当时该地点有两名泵工,值班矿长先后分两批共组织6人在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搜救,1名矿工未经安排自行下井救人,造成9人中毒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原因,1.事故发生后,由于施救不当导致的伤亡扩大,暴露出部分煤矿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救护专业知识的欠缺和安全意识的淡薄。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能力。,4.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不能有效指导应急救援工作,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的有关要求不落实。 5.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未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知识与技能,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 所有煤矿要制定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及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井下机电硐室应当设在进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一氧化碳的浓度与中毒程度的关系,事故教训,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科学的作业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事故时要快速、科学、安全、有效的组织施救,严防因施救不当导致事故扩大。,2.落实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临时性危险作业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 3.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把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重点,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检测仪器,加强对有害气体的监测。,案例分析,徐州某矿 “111”透水事故,事故经过,2000年1月11日夜班,徐州某矿掘进队副队长胡某带领当班人员在一号井-320水平一采区3201工作面材料道掘进,工人先用煤电钻打了3个探眼,没发现异常,后用风镐掘进,发现煤体发潮变软。约9时40分听到迎头传出“呼啦、呼啦”的响声,现场11人就沿材料上山往下跑,跑至20-30m时,水量增大,跑到上山下口20-30m处时,多数人已被水冲倒。涌水携带着煤炭,碎石材料和杂物沿一部电绞车道往下翻滚,波及二部电绞车道,3301工作面,3305工作面,造成63人被困,经过全力抢险,41人生还,22人遇难,事故总涌水量1000m3.,事故原因,1.对采空区水情认识不足,水害预报预测不准确,水文地质资料不详,各级管理人员对该工作面的水害预防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探访水措施不得当,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迎头出现透水征兆后,未能按规定及时汇报,延误了宝贵的通知撤人时间,是造成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3.制定的探访水措施不当,探眼深度和角度均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现场安全管理松懈,监督检查不力,不能及时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在现场出现问题时,又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知识与技能,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事故教训,1.要严格落实水文地质情况预测预报制度,及时分析和预报水害信息,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2.必须严格落实探放水管理制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完善合理的防排水系统,购置足够的设备,提高抗灾能力。,3.井下与老窑有可能贯通的地方及各矿相互联通的巷道,砌上符合要求的永久挡水墙或密闭墙。 4.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之间必须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两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5.加强职工培训教育,使职工能够识别井下事故预兆,熟知应急预案。,案例分析,河南某矿 “1003”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05年10月3日4时36分,河南某集团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801万元。 该集团属省属企业,二矿隶属于该集团,属于高瓦斯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工人违反作业规程,打眼工违章施工,炮眼施工深度不合格,验收员不按要求验收,放炮员在炮眼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违章放炮,引起附近采空区积聚的瓦斯爆燃、爆炸。,事故原因,1.放炮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放炮,引起附近采空区内积聚的瓦斯爆燃、爆炸。 2.打眼工违章施工,炮眼深度不合格,验收员没有责任心,炮眼未达到规定深度即验收通过。 3.现场安检员未尽到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4.现场施工管理混乱,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差,管理人员未能尽到应有的职责。,知识与技能,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事故教训,1.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和“一炮三检”放炮制度,现场工作人员要落实责任,尽职尽责。 2.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爆破说明书打眼、装药放炮,严禁违章作业。 3.井下每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规定,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4.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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