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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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为适应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需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秩序,促进医疗卫生更好地为保护和增进合浦人民的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推行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诊疗环境,规范自主医疗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二、总体目标(一)2008年8月31日前完成个体诊所量化试点工作;9月1日起对量化试点诊所进行评审,试点单位必须达到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评分表标准,得分率达到75%以上,关键监督项目不得评为差。(二)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县卫生局管辖范围个体诊所的量化工作,必须达到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评分表标准,得分率达到75%以上,关键监督项目不得评为差。(三)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县范围个体诊所的量化工作,必须达到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评分表标准,得分率达到75%以上,关键监督项目不得评为差。(四)2008年11月1日开始对已量化达级别要求的诊所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发放级别牌匾。不能通过评审的,限期整改后,再申请复评。通过实行对个体诊所量化分级管理,并逐步向民营门诊部和民营医院推开,探索一条适应我县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的路子,促进医疗机构改善诊疗环境、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全县民营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三、基本原则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集中评审、与年度校验有机结合等方式,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级量化评价,确定不同的等级,并采取不同的监督检查频率。推选量化分级管理遵循如下原则:(一)监管并重的原则。在规范执业许可准入审查和管理的同时,加强执业许可后续监管、根据信誉度级别决定监督的频率,两者相互制约。(二)量化管理的原则。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医疗安全的可能性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对每一监督项目量化评价、据此对医疗机构进行信誉度分级,决定监督的频率。(三)动态监督的原则。信誉度分级不是固定不变的每年度对获得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凡违反关键监督项目,或年度评价分值达不到标准的,则采取取消或降低等级的办法;对于一般的违规,如果能够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达到标准要求,则可保持其原等级不变。四、主要措施(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的领导、指挥、协调和督查工作,成立合浦县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督量管理领导小组及合浦县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1、合浦县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何德承 县卫生局局长副组长:吴世彬 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 奕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成 员:詹 强 县卫生监督所干部 赵庆云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刘 军 县卫生监督所二科科长 李 志 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科长2、合浦县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管评审委员会主 任:吴世彬 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 奕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副主任:赵庆云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詹 强 县卫生监督所干部 刘 军 县卫生监督所二科科长成 员:周家健 县卫生监督所二科副科长 韩作波 县卫生监督所二科副科长 劳运星 县卫生监督所干部 邓李东 县卫生局医政股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医政股,赵庆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和组织督查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稽查科科长李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稽查所,主要职责是:(1)组织对民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2)负责对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A、B等级的最终确认。(二)组织培训,加强指导(1)举办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学习班,由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负责,二科协助,具体培训时间由稽查科安排。(2)培训内容:推行量化分级监督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主要措施等;如何按量化标准创建A级优良医疗及进行机构的整改等。(三)检查方法,评审步骤1、组织检查,评定等级每年与校验结合、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及有关人员,对已注册并申请的医疗机构采用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评分,评分结果作为本年度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信誉度等级分为A、B两个等级,A级为示范医疗机构,B级为合格医疗机构。同时实施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动态化管理,凡发现医疗机构年内有一次违法行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必须降低一个等级,且取消本年度A级评审资格。2、审查结论的判定根据评分标准,关键项目全部达标,标化分得分率在90%以上的信誉度为A级;关键项目全部达标,标化分得分率在7589%的信誉度为B级;关键项目基本达标,标化分得分率在74%以下为信誉度不合格,限期整改,期满仍未改正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原则,结合实际,确定不同的监督频率。卫生监督机构对信誉度A级的单位实施简化监督,每年日常巡回监督2次;信誉度B级的单位实施常规监督,每年日常巡回监督4次。3、等级评定和奖励 根据统一评定结果,综合日常监督、动态管理情况,市卫生局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别于每年5月、11月,评出该年度参评单位A、B两个等级;向社会公布等级评定结果,并向医疗机构颁发全县统一制作的“等级牌匾”。对获得A级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对未获得等级的医疗机构给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改正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四)狠抓落实,强化监督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实行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是促进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动员各民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效果。将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准入关,对照关键项目进行检查,把依法执业、医护质量、传染病防治法落实情况、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2、强化监督,稳步实施,动态管理,逐步提高。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措施,提高其自主管理水平。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每年对获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评定新的等级。在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在原等级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升我县民营医疗机构良好的信誉度,为患者提供一个良好、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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