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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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各级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为核心,以落实依法行政、改进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围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规范检测市场秩序,积极应对建筑业改革发展新常态,努力开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新局面。二、总体目标 全市在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落实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率达到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率达到10%以上;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处结率达到95%以上,满意率达到90%以上;最大限度的减少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计划创“省优质结构工程”12项、“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4项、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20项。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26号)和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和质量责任信息档案“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充分调动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积极性,克服监管力量不足困难,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各方项目负责人特别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自觉在岗履职。二是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工程质量预控,强化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的监管。三是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监管,开展建筑材料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见证取样制度,严厉查处使用“麻钢砂”、“瘦身钢筋”等劣质建材的质量行为。继续开展钢筋、混凝土以及装饰安装等重要原材料的现场抽样检测,对建筑材料检测实行预控管理,要求工程开工前制定检测计划,并严格落实。开展工程使用材料防火性能检测,加大材料现场抽样检查的力度,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在建大型公建工程、学校、商场、医院、成片开发的商品住宅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杜绝伪劣材料的使用,确保全市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完备、符合节能要求。四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严肃追究质量责任。配合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开展的各类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工程,一律进行鉴定,消除质量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着力形成“不敢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的新局面。(二)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平台优势,通过将工程建设相关人员信息纳入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平台,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是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与有关部门合作,制定出台日照市建筑市场主体诚信体系考核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参建各方和有关人员质量行为,推动建立健全法制化监管体系。三是健全完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人员履职履责能力。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配备管理,提高持证上岗率。(三)继续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一是严格分户验收复核把关,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检的管理,对复检结果不真实的责任主体记录不良行为并责令重新组织验收。二是狠抓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再治理工作,确定新的常见性质量问题治理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日照市建筑工程常见性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手册(设计篇)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为重点,继续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力争防治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发挥典型工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结合优质结构、优良工程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观摩交流会。四是抓好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完善回访保修机制,对投诉中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在监督抽查工作中重点检查,逐步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数量。规范投诉处理的程序,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属地管理规定,避免越级投诉,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四)实施精品工程带动战略,充分发挥精品工程、样板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是继续推行样板先行制度,着力抓好样板后的执行情况,使样板先行制度真正发挥过程控制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工程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有效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的观感质量,完善工程的使用功能。二是引导企业争先创优,发挥各责任主体主观能动性,积极培育精品工程。三是做好市级优质结构、市级优良工程的评选和省级优质结构工程、省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示范工程的申报初评工作,提高省优工程含金量。四是定期组织样板(精品)工程观摩,展示优质工程做法,引导企业创建精品。(五)全面推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一是实施工程质量关键岗位实名制,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展情况,出台施工现场质量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标准,实名上墙、变更有序,明确责任,落实到岗。二是加强建筑材料取样程序监管,严防试件造假,杜绝虚假检测,推广实施混凝土试件、桩基检测留置二维码或芯片技术。三是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管。严格落实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全面实施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制度,充分发挥分户验收对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控制把关作用。规范毛坯房标准,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户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六)扎实开展“回访月”、“质量月”等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对2014年度竣工工程质量回访工作,督促建设各方落实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在提高工程质量、保证使用安全、创造宜居环境上下工夫。今年9月份,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营造“社会重视工程质量、人人关心工程质量”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服务进社区,回访到用户”活动,切实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争取质量投诉现场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用户满意率达到90%以上。通过组织开展“质量宣传咨询日”、工程质量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七)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试验室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完善预拌混凝土管理软件程序,通过有效运行“搅拌站试验室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和“预拌混凝土试验室监管系统”,实现对预拌混凝土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的质量追踪与管理。二是突出对预拌混凝土所用材料的管理,明确进场检测把关和留样的具体要求,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确保工程结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对所有原材料及产品均能做到可追溯,管理过程环环相扣。四是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主任及试验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企业间的学习与交流。五是争取对两家以上预拌企业的料仓进行全封闭管理。六是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市场行为,加强对分站的管理,组织预拌混凝土质量现场抽查,强化过程控制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水平,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八)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实施奖优罚劣、差别化监管,将检测机构信用行为与评先树优挂钩,实现守信得益,失信惩戒。二是大力开展检测市场执法检查,加强检测过程和行为监管,坚决消除检测资料乱、假、无的状态,严厉查处造假、虚假报告,涉及检测机构一律停业整顿,涉及工程一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增加飞行检查的频次,每次检查确定不同的侧重点,切实起到规范检测行为和提高检测水平的作用。三是继续开展检测能力验证等活动,及时组织全市检测机构参加2015年全省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定期开展检测过程控制、现场操作、仪器保养等比对验证活动,全面提升检测机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三是组织全市检测人员及时参加2015年全省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备案检测人员考前培训及考试工作。组织取得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的检测人员及时参加201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四是配合省总站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考核工作,加强对检测机构和人员的动态考核。五是推进检测远程监控工作,通过检测远程监控联网,实现全市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和及时监管,进一步提高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六是建立检测机构定期交流制度,向先进检测机构看齐。继续开展检测技术大比武活动,全面提高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九)加强科技创新工作。一是配合省总站开展的工程质量监管政策研究,以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为重点,加快我市建筑产业化工程质量监管制度、标准和程序方面的规范性建设。二是加大建筑产业化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加强新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督查、巡查,加大预制构件生产制备环节的抽查抽测力度,试行监理单位驻厂监造,严格构配件产品进场验收和取样检验,强化连接节点的旁站监理和交叉验收,实施质量责任追溯机制。三是继续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研究,研究分析住宅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出现的质量新问题,及时提出防控措施和处理意见,加强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专项培训,减少并逐步消除新产生的质量问题。四是争取申报一项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要点(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督促施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要改善专职安全员履职环境、提高专职安全员岗位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人员履职管理,要把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等个人履行职责和从业行为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尤其要加强领导带班值班管理,认真考核到岗到位、履职尽职情况。 三是督促监理企业建立安全监理保障体系,重点抓好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学习,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等工作。四是健全完善施工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提高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人员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二)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切实做好春季复工工程检查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自觉落实自检、自查、自纠的职责。二是认真开展季节性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坚持夏、秋、冬季节性检查,检查工作要“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及时组织大风天气、高温汛期、冬季防火等专项检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继续组织安全生产暗访巡查,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的原则,不定期组织暗查暗访、巡查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狠抓整改、处罚到位、确保实效。五是继续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加大对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吊篮施工、建筑外墙保温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落实重大危险源上报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程监控。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围墙、挡土墙、临建设施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六是强化“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伤害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力度,继续强化土方开挖、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施工现场用电和施工现场防火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管。三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资质或超越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行为,严肃查处不办理安全报监等手续,“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五是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动态监管,研究制定日照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工作规程、起重机械安装监督检验工作规程、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工作规程,重点对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使用登记、使用管理进行管控。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使用超龄或已淘汰的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司机和司索信号工无证上岗等违法违纪行为,检查结果作为阶段考核、文明工地验收一票否决项。六是加强施工现场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钢管扣件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等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治理,逐渐淘汰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开展施工现场钢管、扣件、安全网、配电箱等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治理,加强吊篮、安全网等重点部位的监管,规范管理程序,确保使用安全。(四)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平台优势,通过将工程管理人员、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纳入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平台,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全面推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并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联网,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科学化管理水平。开发应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推行建筑工地数字化网络监控,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平稳运行。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与有关部门合作,制定出台日照市建筑市场主体诚信体系考核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参建各方和有关人员建设行为,推动建立健全法制化监管体系。规范管理流程,实现安全监管标准化。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标准、完善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企业自检、自控和主管部门巡查、考核、评优等各环节监控行为,实现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化。力争出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对专项费用的监管,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投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深入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全面推动绿色施工。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按照日照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生活食宿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卫生医疗设施、安全作业环境的考核力度,创建一批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为标志的文明工地。将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管理人性化、施工作业规范化等纳入评审考核指标,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不断提高创建标准。二是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把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列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围档建设,强化封闭管理,规范物料堆放,采取绿化、硬化、覆盖、喷淋、冲洗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三是开展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强化施工企业综合管理,督促企业健全机构、完善制度、配齐专职安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年底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先进企业创建率达到20%。四是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场观摩活动,指导施工企业创建建筑安全标准化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突出做好中心商务区、图书馆等重点工程的安全管理,打造亮点、树立标杆。(六)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知识演讲比赛、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促进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操作技能,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社会氛围。(七)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抓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中反面典型的管理,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工作,有针对性地抽查一批重点企业,全市年度内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20%。加强颁证后的监管,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发现其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劳务及专业分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理顺工程发包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外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严格实施外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制度,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我市承接工程。(八)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操作技能。二是认真做好“三类人员”的考核与发证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三类人员”日常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程序,加强对“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履职审查,切实提高“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加强对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能力。四是改进培训方式,完善教育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制度。组织编印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读本、安全常识挂图,加大对以农民工为主的一线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九)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健全完善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导各施工企业、各施工项目部编制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搞好演练。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及时有效救援,减少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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