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2012毕业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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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试用)学生姓名:_学号:_入学时间:_分校:_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4学分2、本作业涵盖了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主要涉及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等。3、作业分为三部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案例分析共5题,每题10分;文书写作共2题,每题15分;法律评论1题,20分。4、答题要求:(1)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2)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3)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5、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分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雷同(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总分得分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每题后适当留出答题空白)得分评分教师案例1李某长期在甲市行人较多的马路边寻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需要身份证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在此期间,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马路上寻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时,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窜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钱某大声呼喊抓强盗。适逢民警赵某经过此地,赵某将李某拦住。此时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赵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后逃离,致赵某重伤。甲市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后,与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机关联系,发现李某是因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l万元后,为逃避银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得分评分教师案例2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问题: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得分评分教师案例3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问题: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5.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6.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得分评分教师案例4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得分评分教师案例5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问题:1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2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潘某在遵守生效判决的基础上,还可通过何种诉讼手段获得法律救济?3如果潘某与舒某一审诉讼之前或一审诉讼期间,杏林公司就其与舒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履行,潘某可否参加仲裁程序,主张自己具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4如果本案二审法院判决潘某胜诉,潘某申请执行,杏林公司能否申请再审?为什么?杏林公司能否提出执行异议?为什么?5潘某在起诉前为了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可申请法院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法院准许其申请应当具备何种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准许和执行?6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潘某与舒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2500元价格卖房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执行和解?为什么?法院是否应当予以干预?为什么?第二部分 文书写作(每题后适当留出答题空白)得分评分教师一、根据提供的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1.起诉书摘要:2000年9月13日,市区镇村因修路须征用被告人徐田的桔田,为此徐妻与村干部发生争执。次日上午,被告人徐田回家得知此事后,产生泄愤报复之念,购买了含有毒鼠强成分的老鼠药。同日下午1时左右,被告人徐田携带鼠药,趁村干部徐家无人之机,将鼠药投入徐家厨房内装食盐的玻璃瓶,致使徐和妻子夏,儿子徐,女儿徐莹、外甥林晓食后中毒送医院抢救,9月26日,被告人又将鼠药投入徐家盐中,导致夏,徐,徐莹再次中毒,夏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夏系毒鼠强中毒死亡。被害人徐,徐莹中毒构成重伤。2.庭审讯问被告人笔录摘要:问:你妻子是否在9月13日,因修路需征用你家的桔地的事而与村干部徐等人发生冲突?答:是。问:你是否在9月14日前在镇郑处购买了20包老鼠药?答:是,买的毒鼠强。问:你是否潜入徐家将毒鼠强投到徐家盐瓶中?答:是。问:你是否于9月26日再次趁徐家无人将毒鼠强投到徐家盐瓶中?答:是。问:你为什么这样做?答:因为征地的事,我当时很气愤,村干部都以为我没有用。好欺负,看不起我,他们做的太过分了。3.证人郑证实他卖给被告人毒鼠强的情况,当时还提醒被告人毒鼠强的药性很强。4.被害人徐陈述:我、我老婆和儿子在9月14日晚吃过晚饭后发病的,14日发病后送往医院,17日中午女儿发病送往医院,21日我们一家出院后不敢回家,一直住在我岳父家,25日全家回村喝喜酒,26日中午,我老婆、女儿、儿子发病,我老婆死了。5.证人李证明:9月26日下午1时左右,我从外面回家,刚好看到被告人从徐家中出来,看上去有点慌张。6.鉴定人胡证实:在鉴定中,化验结果是被害人均是因毒鼠强中毒而死和受伤。7.鉴定人林证实:从案发当日被害人家吃的菜中鉴定出毒鼠强成分,与被害人家盐瓶中提取的盐所鉴定的毒鼠强成分相一致。8.其他证据情况:(1) 被告人家搜出的尚未用完的毒鼠强;(2) 被害人家盐瓶上提取的被告人的指纹;(3) 被告人辩解:“我的本意不是要毒死他们,只是气不过,想让他们吃点苦,多花点钱,没想到结果这么严重”。9.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 被告人在征地过程中,确实受到被害人徐等人的不公证待遇;(2) 被告人主观上只想让徐受点惩罚,多花一点钱,并没有要造成被害人一家一死多伤的后果,且被告人现在已后悔莫及。得分评分教师二、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上诉状。原告杨强诉被告李兰离婚一案,经审理,市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5月10日以(2001)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处理此案。判决结果有三项:(1)准予原告杨强与被告李兰离婚;(2)婚生女孩杨(12岁)由原告杨强抚养;(3)各人的衣物归各人所有,共有的财产均分,另附财产分割清单(略)。被告对判决结果第一、三项无异议,对第二项不服,于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依法变更第二项,改判婚生女孩杨由上诉人抚养。上诉人指出,原判决认为,“鉴于原告收入丰厚,有足够的经济力量培养孩子成人,因此本院认为孩子归原告抚养有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长”,于是就将孩子判归原告抚养。上诉人认为上述判决理由不能成立,其理由是:第一,上诉人一直照顾孩子的生活与学习,孩子与上诉人结下了深厚的母女情谊;而被上诉人近十年来担任营销副厂长,经常出差或开会,有时甚至几个月都不回家,对孩子的生活、学习从来不闻不问,与孩子没有什么感情。因此,上诉人认为孩子由被上诉人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而由上诉人抚养则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培养孩子成才。第二,上诉人经济收入也不低,完全有能力培养孩子成人。关键不在于谁有钱,而在于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被上诉人说,他有钱可以请保姆照顾孩子,法院也认为此种说法有道理,试问:保姆照顾孩子有母亲照顾得好吗?可见,被上诉人此种说法不合情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区人民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时根本就没有听取孩子的意见。孩子听说归父亲抚养,哭了几天,表示不愿意同父亲一起生活。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上诉人李兰,女,37岁,汉族,市公司副经理,住市路号。被上诉人杨强,男,40岁,汉族,市工厂副厂长,住市路号。第三部分 法律评论(每题后适当留出答题空白)得分评分教师案情: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备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1.请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2.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选一个角度简要论述。作业评价及审核指导教师意见及成绩评价指导教师签名:成绩:_ 年 月 日分校(教学点)审核意见 分校(教学点)签章 年 月 日省校意见及成绩认定 新疆电大远程教育学院审核人签名:成绩: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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