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计算实践案例及相关法律索引

上传人:208881****695494 文档编号:158237055 上传时间:2022-10-0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期计算实践案例及相关法律索引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医疗期计算实践案例及相关法律索引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医疗期计算实践案例及相关法律索引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目 录序文相关内容发文执行 起始日页码1*同志医疗工资计算案例22沪劳保发199583病假工资计算的上海劳动保障2004-11-133沪府发 200216本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的规定上海人民2002-5-154劳部发1994479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规定1995-1-16*同志医疗工资计算一、*同志根本信息年龄、工龄、司龄计算均截止至2009年7月1日出生日:1950年11月4日 年龄:59岁 参加工作时间:1968年11月1日 工龄:40年 进入集团时间:1968年11月1日 司龄:40年二、可享受医疗1、相关政策条款?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规定?劳部发1994479】第三条第二款: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本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的规定?沪府发 200216】第二条:医疗按劳动者在本用人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工作年医疗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2、*同志实际工作年限超过20年进入集团时间为40年根据上述规定可享受的医疗限为24个月。三、医疗工资基数1、相关政策条款?上海劳动保障病假工资计算的?沪劳保发199583】第二条第三款:用人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2、*同志与无任何约定假工资按照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假工资计算基数:12900709030元四、医疗工资1、 相关政策条款?上海劳动保障病假工资计算的?沪劳保发199583】第一款:疾病休假工资: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以下支付疾病休假工资:5)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疾病救济费: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3)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同志实际工作年限超过20年2021年7月至12月疾病休假工资为:90301009030元/月2021年1月至11月疾病救济费为:9030605418元/月上海劳动保障病假工资计算的一、病假待遇疾病休假工资: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以下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疾病救济费: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注: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程度、不得高于本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费和住房公积金。二、病假工资基数确实定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以下原那么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那么计算的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规定的最低工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保障2004年11月1日本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的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人民发布)为保证?上海劳动合同?顺利施行实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对本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作如下规定:一、医疗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顿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限。二、医疗按劳动者在本用人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工作年医疗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三、劳动者经劳动才能鉴定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才能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延长的医疗由用人与劳动者详细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与前条规定的医疗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四、以下情形中医疗的约定长于上述规定的从其约定:集体合同对医疗有特别约定的;劳动合同对医疗有特别约定的;用人规章制度对医疗有特别规定的。五、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其医疗按照当时的法规、规章规定执行。六、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间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顿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顿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进展劳动才能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满应当由劳动鉴定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进展劳动才能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内容总结(1)目 录*同志医疗工资计算一、*同志根本信息年龄、工龄、司龄计算均截止至2009年7月1日出生日:1950年11月4日 年龄:59岁 参加工作时间:1968年11月1日 工龄:40年 进入集团时间:1968年11月1日 司龄:40年二、可享受医疗1、相关政策条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