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标准[5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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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隐患排查标准5篇材料 第一篇: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 1责任制 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安全奖惩。 2.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2安全机构设置 1.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 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安全主任。3安全教育 1.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对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安全教育。 4.对变换工种,复工等进行了安全教育。4安全管理 1.建立了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了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3.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4.有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有防火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有临时电气线,动火审批制度,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等。 7.有厂内交通,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8.有安全防护等项管理制度。 9.实行了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与风险抵押金缴纳。 10.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 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事故处理 制订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防范措施进行落实整改。6设备设施 1.气瓶检验期外观颜色、安全附件、储存符合要求并安全使用。 2.危险化学品库分类分区,电气设备防爆、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3.有应急预案,油库、油罐、车辆设施完好齐全,标志是否醒目。 5.乙炔发生器、锅炉、空压机完好,完备。 6.工业管道颜色、流向指示、资料完好,完备。 7.压力容器、锅炉定期检测,安全附件完好。 8.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完善。7易燃物品材料场所 1.料场堆放整齐稳定可靠,道路畅通。 2.在入口及重点位置设置了防火安全标志。 3.消防设施齐全完备,电气设备符合要求,防火间距达到要求。8工厂建筑 1.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无危险建筑。 2.有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9劳动保护 1.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超过2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制订了作业规程和防范措施。 3.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10机械设备 1.建立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制度,现场设备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指引。 2.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查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3.对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进行班前检查。 4.操作者经培训合格(现场抽查和检查培训考核记录相结合)。 5.冲剪压、印刷、注塑、木工加工机械等危险设备,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其防护装置可靠有效。 6.机械设备其运动(转动)部件、传动(传输)装置安装有防护装置,或采取了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11涂装作业场所 1.电气设备须采取防爆措施。 2.涂料存放符合要求。 3.防火及防火标志符合要求。 4.喷粉作业场所有除尘装置。 5.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6.涂层烘干室的联锁报警装置完好。 7.涂层烘干室的通风装置完好。 8.涂层烘干室(电烤箱)泄爆面积符合要求。 9.制定有操作规程。12锻造机械 1.上下砧没有松动现象,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坚固件无松动。 4.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13铸造机械 1.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并稳定、坚实。 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连锁有效。 4.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有紧停开关,正确可靠。14酸碱油槽 1.槽体坚固,无渗漏。 2.镀槽与电解槽上导电装置与槽体有绝缘措施。 3.导电部位保持干净,导电良好,正负极不得短路。 4.地下槽在地面上设防护栏。 5.电加热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石英玻璃加热管加了保护。15工业梯台 1.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标准。 2.梯段高大于3米的设有护笼。 3.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度大于1.15米。 4.结构件无松动、扭曲、腐蚀、凹陷、凸出等严重变形,或有裂纹的现象。16工业炉窑 1.炉门升降机构完好,炉车发、滑轮完好,炉体炉墙、炉衬严密无泄漏。 2.炉与各类管道无泄漏,阀门完好。 3.电气(含仪表)设备灵敏可靠、接地良好。17厂内机动车辆 1.车辆悬挂场内车牌号,出厂合格证、定期检验证齐全。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3.灯光,仪表,照明信号及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制动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18运输(输送)机械 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操作岗位和每隔20米设置相应的紧急开关,且灵敏可靠。 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可靠,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接地(零)符合要求。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19变配电系统 1.变配电站(室)环境具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2.变配电间的门向外开启,高压室门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间应双向开,门窗孔小于1010毫米。 3.变压器、发电机油标指示清晰, 4.变压器油有定期绝缘测试报告,绝缘、接地故障保护完好并有定期测试资料。 5.有警示标志和遮拦。 6.相线之间,电容器之间、控制装置等清洁,所有瓷瓶无裂纹。 7.所有母线相序标志明显,连接规范可靠。各种设备、器件符合制造、安装、使用的图标规范要求。20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 1.箱(柜、板)符合作业要求,内外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2.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可靠。 3.各种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荷匹配合理,编号、标识齐全醒目。21电网接地系统 1.各接地装置电阻检测合格。 2.tn系统4欧母,重复接地10欧母。 3.tt系统工作接地4欧母。 4.tn系统重复接地布置合理,接地装置电气连接可靠防腐蚀,有防损伤措施,接地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22防雷接地装置 1.防雷技术措施符合要求,保护范围有效。 2.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检测资料齐全。23电焊机 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线接线正确,焊机一侧电源线不超过3米,没有拖地使用。 3.焊机二次接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4.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24手持电动工具 装有漏电保护装置,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测。25用电安全 1.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由专业施工队安装、敷设。 2.没有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 3.没有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4.电气装置没有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5.在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6.使用的电气线路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查。 7.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装设了漏电保护器。 8.临时用电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9.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10.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电线下放不得堆放可燃物资。 11.机床局部照明及使用行灯采用安全电压。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等移动电气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是金属外壳的,是否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26起重机械 1.钢丝绳的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无断股,滑轮护罩完好,转动灵活。吊钩无裂纹、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现象。 2.制动器完整可靠,安装符合要求,行程限位联锁保护装置完好。 3.急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安全装置有效。 4.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符合规定,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5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符合要求,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齐,各类吊索管理有序,状态完好。27金属切削机床 1.防护罩、盖、栏完备可靠,各种夹、卡具完好,限位联锁操作灵敏, 2.照明符合要求,电气连接符合要求, 3.备有清屑专用工具。28磨床 砂轮旋转时无明显跳动,防护装置完善。29插床 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轮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30电火花加工机床 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在70度以上,采用浸入式加工。31锯床 锯条外露部分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32加工中心 加工区域周边有固定可调式防护装置。33冲、剪、压机械1.离合器动作无连冲。 2.制动器可靠与离合器联锁。 3.急停按钮灵敏,醒目,安装符合要求。 4.传动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脚踏开关有防护且防滑。 6.机床连接可靠。 7.有防伤手的安全防护措施。 8.剪板机等危险位置有无可靠防护。34木工机械 1.限位及联锁灵敏可靠,旋转部分防护完好有效,夹紧或锁紧装置可靠。 2.连接可靠,控制电气符合安全要求。 3.锯车、带锯机设有防护栏,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平刨的开口度符合国家标准。35砂轮机 1.安装地点人员较少。 2.防护罩、档屑板良好。 3.砂轮无裂纹,托架牢固、运行平稳。 4.连接可靠。 5.控制电器符合规定。36风动工具1.防护罩完好无损。 2.防松脱锁卡完好可靠。 3.气阀、开关、气路无漏气,气管无老化腐蚀。37电梯 电梯年检符合要求。操作有资质。38注塑机 1.罩、盖、栏的安装牢固,无明显锈蚀变形,且与电气联锁。 2.操作平台结构。合理,无损坏。 3.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安全要求。 4.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路无漏油、开关可靠、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裂纹、变形。 5.自动取料装置标识清楚、控制准确,机械手活动区有防护栏。39装配线生产线 1.机械的防护罩(网)完好,跨越通过或人员上方装设护板。 2.翻转机构的锁紧限位装置牢固可靠。 3.起重机械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 4.吊具无扭转、压扁、弯拆、绳股断裂、脱出、裂纹等现象。 5.装配线上间隔适当距离设有醒目的急停开关,开停机、紧停等有明显指示信号。 6.风动工具定置定位,防护罩齐全,开关灵敏可靠。 7.电动工具使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插座,采用良好绝缘的铜芯软电缆。 8.有接地保护。 9.运转小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 10.料架(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 11.过桥扶手稳固,踏脚高度合理,平台有护栏。 12.地沟入口盖板完好。40厂区环境 1.厂貌整洁,布局合理, 2.厂区通道照明,厂区消防、消防通道符合要求。41车间作业环境1.实行定置摆放。 2.车间通道、地面、通风、采光消防及疏散、设备布局合理。42仓库 1.仓库通道畅通。采光符合要求。 2.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有专人管理。 3.物品摆放符合要求。 4.仓库内除了固定照明外,没有使用其它电器;可燃物品库房,没有使用碘钨灯或超过60瓦的白炽灯,照明开关设在库外.5.库存物品分类、分堆储存,每堆占地不大于100平方米,堆与堆间距不小于1米、堆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与顶(梁)柱间距不小于.米,灯的垂直下方与物品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主通道宽度不小于米。 6.普通物资仓库不准存入危化品。43危险品使用现场1.储存、使用符合要求。 2.建立有事故预防预案。 3.设有应急救护设施。44职业危害 1.对危害因素监测建档、并采取了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具。 2.定期对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建有相关的管理制度。 3.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45其他备注。常用机械设备有冲剪压、注塑、木工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等。 第二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标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标准 6.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新义公司隐患的分类、排查、整改工作。 6.2标准内容6.2.1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成员: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生产部、机电部、调度室、安检部、通风部、地测部、防突部、人力资源部等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由安检部部长兼任。 6.2.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分工 6.2.2.1每月由总经理亲自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 6.2.2.2由总工程师牵头,通风部负责组织机关部室及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开展两次“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6.2.2.3由机电副总经理牵头,机电部负责组织机关部室及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开展两次机电、运输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6.2.2.4由生产副总经理牵头,调度室负责组织机关部室及相关单位管理人员,根据需要适时组织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6.2.2.5由安全副总经理牵头,安检部负责每月组织一次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隐患排查。 6.2.2.6由防突副总经理牵头,防突部负责组织机关部室及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开展两次防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6.2.2.7其他业务部室由分管矿领导牵头,根据业务分工及实际情况,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6.2.2.8各专业组对已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的治理要求、治理期限、治理措施等内容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并要在整改期限内完成。 6.2.2.9基层单位每周由党政负责人牵头搞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周安全评估工作。 6.2.3安全生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及部室责任划分6.2.3.1“一通三防”方面 6.2.3.1.1矿井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专业机构,人员配备要满足需要;建立并落实各级“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由通风部负责。 6.2.3.1.2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局部通风设施构筑管理要规范,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采区实现分区通风;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地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定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瓦斯超限、风速超标和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由通风部负责。 6.2.3.1.3按规定进行矿井阻力测定和年度全矿井反风演习由通风部负责;按规定进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由机电部负责;矿井救灾演练由调度室牵头负责。 6.2.3.1.4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且运转正常,各类传感器安设要符合规定、管理维护到位,质量和调校要符合规定,具体由通风部、监测队负责;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认真执行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瓦斯检查制度,由通风部、通风队负责,其中自动监测由监测队负责;瓦斯超限要按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由通风部、安检部负责。 6.2.3.1.5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且运转正常,防尘、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要完善并落实到位由通风部负责,其中综合防灭火系统由保卫部协助;生产过程中防尘措施要有效,作业环境达到标准管理,由通风部负责。 6.2.3.2水害防治情况 6.2.3.2.1按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由地测部负责。 6.2.3.2.2具备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相匹配的水文地质图、资料和各种台帐,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由地测部负责。 6.2.3.2.3水文地质要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防、排水系统要完善,承压水开采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由地测部负责,其中完善排水系统由机电部负责。 6.2.3.2.4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灾路线、设置路标由地测部负责,并对全体井下职工进行避灾培训由地测部、安检部负责。 6.2.3.2.5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矿井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要按规程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由地测部负责。 6.2.3.2.6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留设防水煤柱,不能存在非法超层越界开采防水煤柱现象,由地测部负责。 6.2.3.2.7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可靠的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由地测部负责;在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前要建成防、排水系统由地测部、生产部、机电部分别负责。 6.2.3.2.8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要制定有探放水措施,探放水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探放水设备能满足“超前距”要求,由地测部负责。 6.2.3.2.9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有明显透水征兆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由地测部、调度室负责。 6.2.3.3采掘布置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杜绝“剃头下山开采”;不能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要有规范真实、填制及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由生产部、地测部负责。 6.2.3.4机电管理情况。要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立井、斜巷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由机电部负责。 6.2.3.5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由生产部、安检部负责。 6.2.3.6火工品管理情况。火工品采购、管理、使用要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回收制度由供应公司负责;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禁止明火放炮由通风部、安检部负责。 6.2.3.7防止“三超”情况。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由调度室、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严格执行每个采区内每班采掘人员不超过100人的规定由调度室负责。 6.2.3.8自然灾害防治情况。矿井周围存在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时,要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周密措施由调度室负责。 6.2.3.9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煤矿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由调度室负责。 6.2.3.10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检部负责;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由安检部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由安检部负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各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别由经营部、安检部负责。 6.2.3.11井下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由后勤公司负责,全部佩戴有效自救器由通风部、机电一队负责;严格执行入井人员验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由安检部、运输队负责。 6.2.3.12严格执行复工验收制度,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防事故发生,由生产部、调度室、安检部负责。 6.2.4安全隐患分级、分类 6.2.4.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6.2.4.2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6.2.4.2.1重大隐患是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矿井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2.4.2.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2.4.2.3较大隐患介于两者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2.4.3安全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类。 6.2.5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界定,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煤矿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义煤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 6.2.6安全隐患的整改 6.2.6.1总经理、总工程师对全矿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6.2.6.2各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按总经理指示组织、协调、指挥处理,以“一事一议”、“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的要求落实整改。 6.2.6.3安全副总经理对全矿重大安全隐患及一般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 6.2.5.4安检部通过安全大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公司及上级检查收集整理安全信息,建立台帐并按集团公司隐患统计表格对安全隐患分类、登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下发的隐患进行编号管理,并进行全程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进行销号最终达到隐患的闭合管理。安检部同时负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复查情况。 6.2.6.5其他各业务部室对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专项排查、日常检查、公司及上级检查,建立台帐并按集团公司隐患统计表格对隐患分类、登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下发的隐患进行编号管理,并进行全程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进行销号最终达到事故隐患的闭合管理。 6.2.6.6一般安全隐患当班能够整改的,由当班跟带班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整改;当班不能处理的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下发到责任部室(返回整改单),由责任部室组织相关部室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单位继续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下发部室(返回整改单),下发部室组织复查。 6.2.6.7各单位自查的一般安全隐患,由本单位按“五定”原则负责处理;在责任范围内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加强监管,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及时与相关业务部室联系。 3.2.6.8各部室与基层单位对安全隐患处理及时提供必要的运输、电力、风、水、材料、配件等支持。 6.2.6.9实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公告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 6.2.7安全隐患的上报 6.2.7.1坚持执行隐患“零汇报”制度,安检部每天下午17时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信息中心汇报当天排查隐患情况。 6.2.7.2公司每月必须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对存在的重大不安隐患,按照义煤集团重大隐患月度报表进行填报。报表包括重大隐患内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现状、危害程度、整改方案、安全措施、资金计划、整改结果等项目,报表应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并于次月3日前由安检部报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集团公司。 6.2.7.3各单位每月上报的重大隐患由安检部负责整理、汇总,送各有关业务部室进行会审,并按规定以报告形式上报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监察职责的有关部门。 6.2.8安全隐患的验收 6.2.8.1重大隐患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较大、一般隐患由矿井组织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隐患不得销号。验收标准由负责验收的单位制定,验收标准应符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验收人员应当签字。停产整改的重大隐患验收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6.2.8.2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完毕前,必须每次都要上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 6.2.8.3生产、机电、通风、调度等业务部门应加强对本业务系统重大隐患的管理及督促整改,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安检部负责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6.2.9安全隐患奖惩 6.2.9.1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新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6.2.9.2发现、排除和举报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按照新义公司安全举报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和表彰。 6.2.9.3隐患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对隐患进行落实整改的,党政一把手各缴纳安全保证金100元;对推诿扯皮的单位负责人缴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6.2.9.4隐患整改结束后不按规定时间向安检部或业务部门汇报整改结果的,对党政一把手及责任人各缴纳安全保证金50元。 6.2.9.5本单位及管辖区域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上报的,党政一把手各缴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 6.2.9.6对人为造成安全隐患的,党政一把手各缴纳安全保证金100元,副队长缴纳安全保证金150元,班组长缴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6.2.9.7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源头追溯制,当现场隐患存在时,路经该地点的安检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安排解决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安检员缴纳安全保证金100300元,相关管理人员缴纳安全保证金1001000元(依隐患级别确定)。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并追究行政责任。 6.2.9.8责令停产整顿的不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不采取措施,冒险蛮干的,党政一把手及跟班队长各缴纳安全保证金10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 6.2.9.9由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及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新义公司安全生产事 第三篇: 1、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标准)万源市中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目录 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二隐患整改制度.4三隐患整改验收制度.5四隐患分级管理制度.5五重大隐患报告制度.6六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登记制度.6七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7八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8九隐患举报奖励制度.9 2万源市中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医院隐患排查整改与监控管理,建立完善的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四川省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制定万源市万源市中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日检制度 1、为扎实做好医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医院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院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坚守医院,对医院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3、每天由院值班领导负责日常隐患排查,院值班领导对各科室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应在院周会上给予说明和安排。 5、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科室负责人对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应注意的相关事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学习和传达。 7、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留下痕迹管理。 8、科室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负责对本科室进行安全排查。 9、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处罚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 10、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必须填写隐患整改表、登记台帐,并将隐患检查情况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11、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全院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隐患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月检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医院规定,由分管院长组织,积极开展每月的自检自查工作,检查参与人员有分管院长、总务科主任、保卫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政工科主任、院感科主任、班长、技术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 3、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 4、查出隐患必须有隐患检查记录登记台帐,实行隐患整改压力逐级传递,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5、检查结果及上月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应在院周会议上进行公布,整改及时、效果符合相关标准的班科室给予一定奖励,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科室,必须对照标准,从重处罚。 6、隐患整改结束,相关检查人员必须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填写书面隐患整改报告,及时上报。 7、加强月检档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检查记录台帐,整改验收台帐,必须收集整理归档,以便以后查找方便。 8、排查出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二隐患整改制度 1、本制度中所指隐患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指在短期内能够处理,需要费用相对较少,对安全生产威胁相对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结束,需要大量资金,对安全生产威胁较大隐患。 2、隐患整改之前,隐患检查或落实整改人员,应根据隐患类别及隐患级别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一般隐患整改,如电气线路、设备在进行维修时,必须按照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进行操作,所有维修工作地点严禁一人操作。 4、特殊地点隐患进行整改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要求,确保地点整改期间安全和操作人员工作安全。避免工作人员造成意外事故。 5、其它隐患整改应遵守各自相关规定,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员。按照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拟定方案进行整改进行。 6、分管院长应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出现的违章现象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7、所有隐患整改实行跟踪问责,谁签字整改谁人负责,整改不及时,措施未落实到位,主要追究整改负责人。 三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分管副院长,总务科主任、保卫科科长、技术员,隐患部位负责人。 2、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由总务科、保卫科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3、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科室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8、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9、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超册规档管理。 四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三种:重大隐患: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工整顿的。 较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院限期解决的。一般隐患:对科室安全有一定影响,科室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2、医院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 3、一般隐患在检查过程中直接交代科室负责人或总务科负责人安排处理,保卫科进行跟踪复查整改效果。 4、较大隐患必须由分管院领导签字认可后,直接安排布置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3、重大隐患应由院长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院长组织进行验收。 4、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院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分管院长、总务、保卫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7、医院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8、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1、医院安全领导小组应随时进行自检自查,掌握医院安全生产动态。 2、对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医院应成立重大隐患管理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2)制定应急计划,并将应急计划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人民政府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救援设备、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掌握事故隐患后,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应重在落实,要做到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 3、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应按下列程序及时、准确报告: (1)查出重大隐患后,隐患现场院值班领导应立即组织撤出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办公室或院长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院长和其他副院长报告。 (2)院长接到汇报后,亲自或责令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的地点、隐患类别、原因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应附现场示意图。 4、保卫科必须认真履职,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医院安全督察检查力度。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查出汇报后,医院应根据制定的处理措施,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并责任到人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抵触,保证隐患按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6、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指挥人员必须及时准确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指挥失误造成事故。 7、隐患整改结束后,医院应及时将隐患整改结果形成书面形式上报。对隐患整改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者实行奖励,隐患整改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者实行惩罚。 六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登记制度 1、对于医院存在的各种隐患,不管是上级行业部门检查隐患,还是医院自查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进行及时整改。 2、医院隐患整改必须有记录,记录台帐应清晰隐患的内容,类别、级别以及整改负责人、资金、时限和措施。 3、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整改记录登记台帐,登记台帐应记录隐患整改结束时间、使用资金、验收时间以及整改效果等内容。 4、隐患整改登记表应由医院保卫科填写,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认可,方可组织进行整改,不允许无措施盲目组织整改。 5、医院隐患整改登记台帐以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检查隐患,由主管安全副院长负责填写,相关检查验收人员提供检查结果情况。 6、医院隐患排查治理使用台帐及相关表格,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制作,交给使用人员进行填写。 7、医院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各种台帐,应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制成册,集中挡案管理。 8、登记台帐在每个月末,应有隐患整改详细统计记录,台帐内容应包括隐患整改的条数、一般隐患条数、较大隐患以及重大隐患条数,使用整改资金情况总额等相关内容。 七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 1、医院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地点应选择在职工集中、开班前会议醒目地点,便于职工知道隐患存在的地点,类别及级别。 2、填写隐患公布地点应使用黑板,要求按照隐患类别、级别、存在地点、处理措施等内容逐条逐款进行填写,字迹清楚、工整。 3、隐患公示拦目应明确隐患检查人员、隐患整改责任人、隐患公布人员、隐患检查时间、整改时限。 4、隐患公示拦填写必须如实,不允许有隐患整改记录而无隐患公布。 5、隐患整改公示拦必须保持清洁,其他人员不得无故进行抹察和涂改。 6、隐患公布时间应及时,便于职工了解存在问题,接受职工监督。 九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1、医院每月末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院长、副院长、技术员、科室主任、护士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隐患统计分析应进行分门别类,逐项进行分类,顶板隐患有多少条,主要出现和发生的地点在那些范围,其它隐患的件数以及常发生的地点。 3、全体人员根据隐患治理的效果,总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隐患治理中应采取那些方法进行改进,保证隐患治理快速、经济、符合标准。 4、组织形式以方案领导小组为核心,其它人员参与进行监督。 5、统计分析记录人员以小组副组长为主,记录应全面,首先设计符合实际的表格,应分门别类、条款清楚。 6、年终进行年度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提供科学有力的数计保障。 7、年度统计分析除上诉相关人员参与外,应有部分职工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权。 8、年终分析总结结束后,全年的所有记录和台帐,全部集中交归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 九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医院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有隐患不进行整改,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医院职工及其它人员有向院领导或上级行业管理进行举报的权利。 2、举报人员对进行举报的情况应真实,可靠,不允许慌报、无故列造事实或扩大事实真相。 3、举报人员的举报方式可采取投信或电话举报,举报时应说明隐患存在地点,隐患的类别,以及隐患的危害程度做一定的评估。 4、受举报院领导或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举报情况,及时进行查明,确认事实情况与举报情况一致,应对隐患整改不及时科室或部门采取重处重罚,绝不姑息手软。 5、对举报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医院或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 6、隐患举报联系电话:8622284 第四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标准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标准 一、学校环境 1.周边是否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2.高压电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3.周边区域废气、废品、工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学校周边各类噪音、放射物质等污染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5.校园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校园附近是否有学校标志,学校门前是否有禁停、警示、限速标志线,过街路是否有人行横道线 7.学校周边有无设立电子游戏场所,200米内有无网吧、文化娱乐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8.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其他危害学生安全的隐患;校园内外是否有毒蛇等危险动物活动,有无安全防患措施 二、教学设施 1.门窗(玻璃)安装是否牢固,围墙是否安全可靠;扶手、栏杆是否牢固;窗扇是否有防脱落措施,锁具是否完整。 2.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有明显的指示标志;是否有“消防应急疏散示意图”,师生知晓率是否达100%; 3.操场活动设施如旗杆、球架是否牢固,是否按要求正常维护,用前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正在施工中的建筑是否有安全防护及警示标语;校园内易发生碰撞、滑倒等设施是否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教学用的材料、危险化学药品是否具要有标识,有指定安全存放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专项管理制度 6.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器材定期检查维护,有检查维护记录 7.是否经常进行消防安全专题讲座等宣传教育,所有教师是否会使用灭火器。 8.是否对师生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师生是否掌握“两会”,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三、交通安全 1.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三马子、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2.认真落实安全教育,接送学生校车要经过有关部门检验批准,并在教育局备案;对农村学校家长用农用车接送学生的危险情况要告知家长并签订有关协议;是否建立学生乘车台账。 3.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 4.是否完善校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校车交通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四、卫生健康安全 1.是否把校医务室药品采购质量关,定期检查有效期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2.食堂“三证”是否按时办理,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是否坚持食品留样,陪餐制度 3.食堂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安全要求;厨房设施设备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止泄漏措施是否完善 4.食堂设备是否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用水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食堂工作人员是否着装上岗;防范季节性等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落实 5.校园各功能室所有无定期消杀“四害”;是否有计划对全体师生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卫生健康教育 五、用电安全 1.灯具是否易坠落,能否正常使用; 2.教室、实验室等各功能室线路有无裸露、老化;照明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和定期检查记录和维修情况; 3.电器插座是否安全,电器设施是否完善,接地是否可靠; 4.教室、实验室等各功能室的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查。 5.校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六、教育教学活动安全1.学生在课间是否有打闹现象 2.因故调整上课时间造成学生非正常节假日放假,学校是否落实提前书面通知家长 3.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4.学校是否掌握有特定疾病,特异休质,心理异常的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必要时通知监护人 5.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是否制定预案,配备救护药品器材,每班有2名以上教师全程陪护和管理 七、宿舍安全 1.宿舍铁架床是否存在不牢固等隐患 2.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是否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是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 3.宿舍安全通道是否通畅,学生是否进行过应急训练4.寄宿制学校过道是否有应急照明灯等安全应急管理措施5.寄宿学生提前离校,是否有班主任和学校指定领导签字 八、信息安全 1.有校园网或网站的中小学校,是否落实学校形象宣传、信息宣传、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管责任; 2.是否建立网络安全保障系统,使学校网络具备网址过滤功能、数据备份机制、系统安全保障机制等。 第五篇: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安全隐患排查标准 为认真贯彻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的意见(吉安委20213号)要求,落实公司安全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公司组织各部门骨干力量在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形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如下: 一、驾驶员部分 1、聘用1)、资格条件 满足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具体包括: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交警队资格审验合格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5)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2)、遵纪守法等相关条件 (1)无交通违法记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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