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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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准准则及指南中国国内部审计准准则序言 内内部审计基本本准则 内部审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规范 内部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1 号审计计计划 内内部审计具体体准则第 22 号审审计通知书 内部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3 号审计计证据内部审计具具体准则第 4 号审计工作底底稿 内部审计具具体准则第 5 号内部控制审审计 内部审计具具体准则第 6 号舞弊的预防防、检查与报报告内部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7 号审计计报告内部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8 号后续续审计 内部审计具具体准则第 9 号内部审计督督导内部审计具具体准则第 10 号内部审计与与外部审计的的协调内内部审计具体体准则第111号-结果果沟通内内部审计具体体准则第122号遵循循性审计内内部审计具体体准则第133号评价价外部审计工工作质量 内部审审计具体准则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家服务内内部审计具体体准则第155号分析析性复核内部审计具具体准则第116号风风险管理审计计内部审审计具体准则则第17号重要性与与审计风险内部审计计具体准则第第18号审计抽样 内部审审计具体准则则第19号内部审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计具体准则第第20号人际关系内部审计具具体准则第221号内部审计计的控制自我我评估法内部审计具具体准则第222号内部审计计的独立性与与客观性内部审计计具体准则第第23号内部审计机机构与董事会会或最高管理理层的关系内部审计计具体准则第第24号内部审计机机构的管理内部审审计实务指南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实实务指南第22号物资采购审计计 中国内部审计准准则序言本序言旨在说明明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的制制定依据、目目标、体系、约约束力、适用用范围、制定定与发布程序序、修订和解解释权。 一、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的制制定依据与目目标 (一)中国内部部审计准则依依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审审计法、审审计署关于内内部审计工作作的规定及及相关法律法法规制定。 (二)制定中国国内部审计准准则的目标: l贯彻落实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审计法、审审计署关于内内部审计工作作的规定以以及相关法律律法规,加强强内部审计工工作,实现内内部审计的制制度化、规范范化和职业化化。 2促使内部审审计机构和人人员按照统一一的内部审计计准则开展内内部审计工作作,保障内部部审计机构和和人员依法行行使职权,保保证内部审计计质量,提高高内部审计效效率,防范审审计风险,促促进组织的自自我完善与发发展。 3明确内部审审计机构和人人员的责任,发发挥内部审计计在强化内部部控制、改善善风险管理、完完善组织治理理结构、促进进组织目标实实现的作用。 4建立与国际际内部审计准准则相衔接的的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 二、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的体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准则是中国内内部审计工作作规范体系的的重要组成部部分,由内部部审计基本准准则、内部审审计具体准则则、内部审计计实务指南三三个层次组成成。 (一)内部审计计基本准则。内内部审计基本本准则是内部部审计准则的的总纲,是内内部审计机构构和人员进行行内部审计时时应当遵循的的基本规范,是是制定内部审审计具体准则则、内部审计计实务指南的的基本依据。 (二)内部审计计具体准则。内内部审计具体体准则是依据据内部审计基基本准则制定定的,是内部部审计机构和和人员在进行行内部审计时时应当遵循的的具体规范。 (三)内部审计计实务指南。内内部审计实务务指南是依据据内部审计基基本准则、内内部审计具体体准则制定的的,为内部审审计机构和人人员进行内部部审计提供的的具有可操作作性的指导意意见。 三、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的约约束力 (一)内部审计计基本准则、内内部审计具体体准则是内部部审计机构和和人员进行内内部审计的执执业规范,内内部审计机构构和人员在进进行内部审计计时应当遵照照执行。 (二)内部审计计实务指南是是对内部审计计机构和人员员实施内部审审计的具体指指导,内部审审计机构和人人员在进行内内部审计时应应当参照执行行。 四、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的适适用范围 (一)中国内部部审计准则适适用于内部审审计机构和人人员进行内部部审计的全过过程。 (二)中国内部部审计准则适适用于各类组组织。无论组组织是否以盈盈利为目的,也也无论组织规规模大小和组组织形式如何何,内部审计计机构和人员员在进行内部部审计时,都都应遵循内部部审计准则。 五、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的制制定程序 (一)内部审计计准则由中国国内部审计协协会制定。协协会下设准则则委员会负责责内部审计准准则的起草、修修改和论证工工作。 (二)中国内部部审计准则的的制定程序: l选定项目。中中国内部审计计协会准则委委员会提出内内部审计准则则备选项目,经经专家咨询论论证,征求有有关方面意见见后,由中国国内部审计协协会审批立项项。 2拟定初稿。中中国内部审计计协会准则委委员会根据确确定的项目,进进行调查研究究,起草初稿稿。中国内部部审计协会征征询专家和有有关方面意见见,由中国内内部审计协会会准则委员会会修订后提交交征求意见稿稿。 3征求意见。中中国内部审计计协会发布征征求意见稿,广广泛征求各有有关方面的意意见。 4修改定稿。中中国内部审计计协会准则委委员会根据各各方面意见修修改征求意见见稿,中国内内部审计协会会征询专家及及有关方面意意见后定稿。 六、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的发发布、修订与与解释 中国内部审计准准则由中国内内部审计协会会负责发布、修修订与解释。 内部审计基本准准则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工作,明确确内部审计机机构和人员的的责任,根据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审计计法、审审计署关于内内部审计工作作的规定及及相关法律法法规制定本准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内部审审计,是指组组织内部的一一种独立客观观的监督和评评价活动,它它通过审查和和评价经营活活动及内部控控制的适当性性、合法性和和有效性来促促进组织目标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准准则 第四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的设设置应考虑组组织的性质、规规模、内部治治理结构及相相关规定,并并配备一定数数量具有执业业资格的内部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应建建立有效的质质量控制制度度,并积极了了解、参与组组织的内部控控制建设。 第六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具具备必要的学学识及业务能能力,熟悉本本组织的经营营活动和内部部控制,并不不断通过后续续教育来保持持和提高专业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当当遵循职业道道德规范,并并以应有的职职业谨慎态度度执行内部审审计业务。 第八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和人人员应保持独独立性和客观观性,不得负负责被审计单单位经营活动动和内部控制制的决策与执执行。 第九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具具有较强的人人际交往技能能,能恰当地地与他人进行行有效的沟通通。 第三章 作业准准则 第十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在审审计过程中,应应充分考虑重重要性与审计计风险的问题题。 第十一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在考虑组织织风险、管理理需要及审计计资源的基础础上,制定审审计计划,对对审计工作做做出合理安排排。 第十二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在在实施审计前前,应向被审审计单位送达达内部审计通通知书,并做做好必要的审审计准备工作作。 第十三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深入调查、了了解被审计单单位的情况,采采用抽样审计计等方法,对对其经营活动动及内部控制制的适当性、合合法性和有效效性进行测试试。 第十四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可可以运用审核核、观察、询询问、函证和和分析性复核核等方法,获获取充分、相相关、可靠的的审计证据,以以支持审计结结论和建议。 第十五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在在审计过程中中应积极利用用计算机进行行辅助审计。在在计算机信息息系统下进行行审计,不应应改变审计计计划确定的目目标和范围。 第十六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将审计程序序的执行过程程及收集和评评价的审计证证据,记录于于审计工作底底稿。 第四章 报告准准则 第十七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在实施必要要的审计程序序后,出具审审计报告。审审计报告的编编制应当以经经过核实的审审计证据为依依据,做到客客观、完整、清清晰、及时、具具有建设性,并并体现重要性性原则。 第十八条 审计计报告应说明明审计目的、范范围,提出结结论和建议,并并应当包括被被审计单位的的反馈意见。 第十九条 审计计报告应声明明内部审计是是按照中国内内部审计准则则的规定实施施,若存在未未遵循该准则则的情形,审审计报告应对对其作出解释释和说明。 第二十条 内部部审计机构应应建立审计报报告的分级复复核制度,明明确规定各级级复核的要求求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 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应进行后续续审计, 促促进被审计单单位对审计发发现的问题及及时采取合理理、有效的纠纠正措施。 第五章 内部管管理准则 第二十二条 内内部审计机构构负责人应确确定年度审计计工作目标,制制定年度审计计计划,编制制人力资源计计划和财务预预算。 第二十三条 内内部审计机构构负责人应根根据审计署署关于内部审审计工作的规规定和中国国内部审计准准则,结合本本组织的实际际情况,制定定审计工作手手册,以指导导内部审计人人员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内内部审计机构构负责人应建建立内部激励励约束制度,对对内部审计人人员的工作进进行监督、考考核,评价其其工作业绩。 第二十五条 内内部审计机构构负责人应在在组织适当管管理层的支持持和监督下,做做好与外部审审计的协调工工作。 第六章 附 则则 第二十六条 本本准则由中国国内部审计协协会发布并负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本准则自20003年6月月1日起施行行。 内部审计人员职职业道德规范范第一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在履履行职责时,应应当严格遵守守中国内部审审计准则及中中国内部审计计协会制定的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不得得从事损害国国家利益、组组织利益和内内部审计职业业荣誉的活动动。 第三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在履履行职责时,应应当做到独立立、客观、正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在履履行职责时,应应当保持廉洁洁,不得从被被审计单位获获得任何可能能有损职业判判断的利益。 第五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当当保持应有的的职业谨慎,并并合理使用职职业判断。 第六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当当保持和提高高专业胜任能能力,必要时时可聘请有关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诚诚实地为组织织服务,不做做任何违反诚诚信原则的事事情。 第八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当当遵循保密性性原则,按规规定使用其在在履行职责时时所获取的资资料。 第九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在审审计报告中应应客观地披露露所了解的全全部重要事项项。 第十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具具有较强的人人际交往技能能,妥善处理理好与组织内内外相关机构构和人士的关关系。 第十一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不断接受后后续教育,提提高服务质量量。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1 号审计计计划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人员编制审审计计划,保保证及时、有有效地执行审审计业务,提提高审计效率率,根据内内部审计基本本准则制定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审计计计划,是指内内部审计机构构和人员为完完成审计业务务,达到预期期的审计目的的,对一段时时期的审计工工作任务或具具体审计项目目作出的事先先规划。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原则 第四条 审计计计划一般包括括年度审计计计划、项目审审计计划和审审计方案三个个层次: (一) 年度审审计计划是对对年度的审计计任务所作的的事先规划,是是组织年度工工作计划的重重要组成部分分; (二) 项目审审计计划是对对具体审计项项目实施的全全过程所作的的综合安排; (三) 审计方方案是对具体体审计项目的的审计程序及及其时间等所所作出的详细细安排。 内部审计机构可可以根据组织织的性质、规规模、审计业业务的复杂程程度等因素决决定审计计划划层次的繁简简。 第五条 年度审审计计划应在在下年度开始始前编制完成成,并报组织织适当管理层层批准,以指指导内部审计计机构下年度度的工作;项项目审计计划划和审计方案案应在审计实实施前编制完完成,并经内内部审计机构构负责人批准准。 第六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应当当根据批准后后的审计计划划组织实施内内部审计活动动。在计划执执行过程中,若若有必要,应应按规定的程程序对计划进进行修改和补补充。 第七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应定期检检查审计计划划的执行情况况。 第三章 年度审审计计划 第八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负责年度度审计计划的的制定工作。 第九条 年度审审计计划应当当包括以下基基本内容: (一)内部审计计年度工作目目标; (二)需要执行行的具体审计计项目及其先先后顺序; (三)各审计项项目所分配的的审计资源; (四)后续审计计的必要安排排。 第十条 在制定定年度审计计计划时,应当当考虑组织风风险、管理需需要和审计资资源,以确定定具体审计项项目。 第十一条 在制制定年度审计计计划前,应应了解以下情情况,以评价价各审计项目目的风险程度度: (一) 组织的的发展目标及及年度工作重重点; (二) 严重影影响相关经营营活动的法规规、政策、计计划和合同; (三) 相关内内部控制的质质量; (四) 相关经经营活动的复复杂性及其近近期变化; (五) 相关人人员的能力、品品质及其岗位位的近期变动动; (六) 其他与与项目有关的的重要情况。 第十二条 内部部审计机构负负责人应根据据审计项目的的风险程度规规划审计项目目执行的先后后顺序。 第十三条 内部部审计机构负负责人应根据据审计项目的的性质、复杂杂性及时间限限制,合理安安排所需的审审计资源。 第四章 项目审审计计划与审审计方案 第十四条 内部部审计机构应应根据年度审审计计划确定定的审计项目目和时间安排排,选派内部部审计人员开开展审计工作作。 第十五条 在具具体实施审计计项目前,审审计项目负责责人应充分了了解被审计单单位的以下情情况,以制定定项目审计计计划: (一) 经营活活动概况; (二) 内部控控制的设计及及运行情况; (三) 财务、会会计资料; (四) 重要的的合同、协议议及会议记录录; (五) 上次审审计的结论、建建议以及后续续审计的执行行情况; (六) 上次外外部审计的审审计意见; (七) 其他与与项目审计计计划有关的重重要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目审计计划应应当包括以下下基本内容: (一) 审计目目的和审计范范围; (二) 重要性性和审计风险险的评估; (三) 审计小小组构成和审审计时间的分分配; (四) 对专家家和外部审计计工作结果的的利用; (五) 其他有有关内容。 第十七条 审计计项目负责人人应根据项目目审计计划制制定审计方案案。 第十八条 审计计方案应当包包括以下基本本内容: (一) 具体审审计目的; (二) 具体审审计方法和程程序; (三) 预定的的执行人及执执行日期; (四) 其他有有关内容。 第十九条 审计计项目负责人人可以根据被被审计单位的的经营规模、业业务复杂程度度及审计工作作的复杂程度度确定项目审审计计划和审审计方案内容容的繁简程度度。 第五章 附 则则 第二十条 本准准则由中国内内部审计协会会发布并负责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本准则自20003年6月月1日起施行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2 号审计计通知书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通知书的编编制与发送,根根据内部审审计基本准则则制定本准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审计通通知书,是指指内部审计机机构在实施审审计前,通知知被审计单位位或个人接受受审计的书面面文件。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审计通通知书的编制制与发送 第四条 审计通通知书应包括括以下基本内内容: (一) 被审计计单位及审计计项目名称; (二) 审计目目的及审计范范围; (三) 审计时时间; (四) 被审计计单位应提供供的具体资料料和其他必要要的协助; (五) 审计小小组名单; (六) 内部审审计机构及其其负责人的签签章和签发日日期。 第五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应根根据经过批准准后的审计计计划编制审计计通知书。 第六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应在在实施审计前前,向被审计计单位送达审审计通知书。特特殊审计业务务可在实施审审计时送达。 第七条 审计通通知书主送被被审计单位,必必要时可抄送送组织内部相相关部门。涉涉及组织内个个人责任的审审计项目,应应抄送被审计计者本人。 第三章 附 则则 第八条 本准则则由中国内部部审计协会发发布并负责解解释。 第九条 本准则则自20033年6月1日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3 号审计计证据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证据的获取取及处理,保保证审计证据据的充分性、相相关性和可靠靠性,根据内内部审计基本本准则制定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审计证证据,是指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在从事审计计活动中,通通过实施审计计程序所获取取的,用以证证实审计事项项,作出审计计结论和建议议的依据。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当当依据审计目目标获取不同同类型的审计计证据。审计计证据包括下下列几种: (一)书面证据据; (二)实物证据据; (三)视听电子子证据; (四)口头证据据; (五)环境证据据。 第五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获取取的审计证据据应当具备充充分性、相关关性和可靠性性。 (一) 充分性性是指证据数数量足以证实实审计事项,作作出审计结论论和建议; (二) 相关性性是指证据和和审计目标相相关联,所反反映的内容能能够支持审计计结论和建议议; (三) 可靠性性是指证据能能够反映审计计事项的客观观事实。 第六条 审计项项目的各级复复核人应在各各自责任范围围内对审计证证据的充分性性、相关性和和可靠性予以以复核。 第七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在获获取审计证据据时,应当考考虑下列基本本因素: (一) 适当的的抽样方法。 (二) 合理的的审计风险水水平。证据的的充分性与审审计风险水平平密切相关。可可以接受的审审计风险水平平越低,所需需证据的数量量就越多。 (三) 成本与与效益的合理理程度。获取取审计证据应应考虑取证成成本与证据效效益的对比。但但对于重要审审计事项,不不应将审计成成本的高低作作为减少必要要审计程序的的理由。 (四) 具体审审计事项的重重要程度。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应当从数量量和性质两个个方面判断具具体审计事项项的重要性,以以做出获取审审计证据的决决策。 第三章 审计证证据的获取与与处理 第八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可以以采用下列方方法获取审计计证据: (一) 审核; (二) 观察; (三) 监盘; (四) 询问; (五) 函证; (六) 计算; (七) 分析性性复核。 第九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将将获取审计证证据的名称、来来源、内容、时时间等清晰、完完整地记录在在工作底稿中中。 第十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可聘聘请其他专业业机构或人士士对审计项目目的某些特殊殊问题进行鉴鉴定,以鉴定定结论作为审审计证据。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应对引用该该证据的可靠靠性负责。 第十一条 对于于被审计单位位存有异议的的审计证据,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应作进一步步核实。 第十二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获获取的审计证证据,如有必必要,应当由由证据提供者者签名或盖章章。如果证据据提供者拒绝绝,内部审计计人员应当注注明原因和日日期,该证据据依然可作为为支持审计结结论和建议的的依据。 第十三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作好审计证证据的分类、筛筛选和汇总工工作,保证已已获取审计证证据的充分性性、相关性和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 在评评价审计证据据时,应当考考虑证据之间间的相互印证证及证据来源源的可靠程度度。 第四章 附 则则 第十五条 本准准则由中国内内部审计协会会发布并负责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准准则自20003年6月1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4 号审计计工作底稿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审计工作作底稿的编制制和使用,根根据内部审审计基本准则则制定本准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审计工工作底稿,是是指内部审计计人员在审计计过程中形成成的工作记录录,是联系审审计证据和审审计结论的桥桥梁。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在审审计工作中应应编制审计工工作底稿,以以达到以下目目的: (一) 为形成成审计报告提提供依据; (二) 说明审审计目标的实实现程度; (三) 为评价价内部审计工工作质量提供供依据; (四) 证实内内部审计机构构及人员是否否遵循内部审审计准则; (五) 为以后后的审计工作作提供参考; (六) 提高内内部审计人员员的专业素质质。 第五条 审计工工作底稿应内内容完整、记记录清晰、结结论明确,客客观反映项目目审计计划与与审计方案的的制定及实施施情况,并包包括与形成审审计结论和建建议有关的所所有重要事项项。 第六条 审计工工作底稿的形形式可以是纸纸质、磁带、磁磁盘、胶片或或其他有效的的信息载体。无无纸化的工作作底稿应制作作备份。 第七条 审计工工作底稿主要要包括以下记记录: (一) 内部审审计通知书、项项目审计计划划、审计方案案及其调整的的记录; (二) 审计程程序执行过程程和结果的记记录; (三) 获取的的各种类型审审计证据的记记录; (四) 其他与与审计事项有有关的记录。 第八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应当当建立审计工工作底稿的分分级复核制度度,明确规定定各级复核的的要求和责任任。内部审计计机构负责人人对审计工作作底稿的复核核负完全责任任。 第三章 审计工工作底稿的编编制与复核 第九条 审计工工作底稿应载载明下列事项项: (一) 被审计计单位的名称称; (二) 审计事事项及其期间间或截止日期期; (三) 审计程程序的执行过过程和执行结结果记录; (四) 审计结结论; (五) 执行人人员姓名和执执行日期; (六) 复核人人员姓名、复复核日期和复复核意见; (七) 索引号号及页次; (八) 审计标标识与其他符符号及其说明明等。 第十条 审计工工作底稿中可可使用各种审审计标识,但但应注明含义义并保持前后后一致。 第十一条 审计计工作底稿应应注明索引编编号和顺序编编号。相关工工作底稿之间间如存在勾稽稽关系应予以以清晰反映,相相互引用时应应交叉注明索索引编号。 第十二条 审计计工作底稿的的复核应由内内部审计机构构中比工作底底稿编制人员员职位更高或或具有丰富经经验的人担任任。 第十三条 在审审计作业中,审审计项目负责责人应加强对对工作底稿的的现场复核。 第十四条 如果果发现审计工工作底稿存在在问题,复核核人员应在复复核意见中加加以说明,并并要求相关人人员补充或重重编工作底稿稿。 第四章 审计工工作底稿的整整理与使用 第十五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在在审计项目完完成后,应及及时对审计工工作底稿进行行分类整理,按按相关法规的的要求归档、管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 审计计工作底稿归归组织所有,由由内部审计机机构或组织内内部有关部门门保管。 第十七条 内部部审计机构应应建立工作底底稿保密制度度。如果内部部审计机构以以外的组织或或个人要求查查阅工作底稿稿,必须由内内部审计机构构负责人或其其主管领导批批准。但法院院、检察院和和其他有权部部门依法进行行查阅的除外外。 第五章 附 则则 第十八条 本准准则由中国内内部审计协会会发布并负责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准准则自20003年6月1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5 号内部部控制审计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人员审查与与评价被审计计单位的内部部控制,根据据内部审计计基本准则制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内部控控制,是指组组织内部为实实现经营目标标,保护资产产安全完整,保保证遵循国家家法律法规,提提高组织运营营的效率及效效果,而采取取的各种政策策和程序。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原则 第四条 内部控控制审计的目目的是合理地地保证组织实实现以下目标标: (一) 遵守国国家有关法律律法规和组织织内部规章制制度; (二) 信息的的真实、可靠靠; (三) 资产的的安全、完整整; (四) 经济有有效地使用资资源; (五) 提高经经营效率和效效果。 第五条 内部控控制包括控制制环境、风险险管理、控制制活动、信息息与沟通、监监督等五个要要素。 第六条 控制环环境主要包括括以下内容: (一) 经济性性质和经营类类型; (二) 管理层层的经营理念念; (三) 管理层层倡导的组织织文化; (四) 法人治治理结构; (五) 各项职职责的分工及及相应人员的的胜任能力; (六) 人力资资源政策及其其执行。 第七条 风险管管理主要包括括以下内容: (一) 识别影影响组织目标标实现的各类类风险; (二) 建立风风险管理机制制。 第八条 控制活活动主要包括括以下内容: (一) 所有经经营活动应有有适当的授权权; (二) 不相容容职务应当分分离; (三) 有效控控制凭证和记记录的真实性性; (四) 资产和和记录的接近近限制; (五) 独立的的业务审核。 第九条 信息与与沟通主要包包括以下内容容: (一) 及时、准准确、完整地地记录所有信信息; (二) 保证管管理信息系统统的有序运行行; (三) 保证管管理信息系统统的安全可靠靠。 第十条 监督主主要包括以下下内容: (一)内部审计计机构实施的的独立监督; (二)管理层对对内部控制的的自我评估。 第十一条 建立立、健全内部部控制并使之之有效运行是是组织高级管管理层的责任任。内部控制制目标的实现现有赖于组织织所有人员的的参与。 第十二条 内部部控制是对组组织目标实现现的相对保证证。由于人为为错误、串通通舞弊、超越越制度、环境境变化及成本本效益原则等等因素的影响响,内部控制制可能无法发发挥其应有作作用。 第三章 内部控控制的审查与与评价 第十三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实施适当的的审查程序,以以评价被审计计单位的控制制环境。其审审查重点为以以下内容: (一) 经营活活动的复杂程程度; (二) 管理权权限的集中程程度; (三) 管理行行为守则的健健全性和有效效性; (四) 管理层层对逾越既定定控制程序的的态度; (五) 组织文文化的内容及及组织成员对对此的理解与与认同; (六) 法人治治理结构的健健全性和有效效性; (七) 组织各各阶层人员的的知识与技能能; (八) 组织结结构和职责划划分的合理性性; (九) 重要岗岗位人员的权权责相称程度度及其胜任能能力; (十) 员工聘聘用程序及培培训制度; (十一) 员工工业绩考核与与激励机制。 第十四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实施适当的的审查程序,评评价组织风险险管理机制的的健全性和有有效性。其审审查重点为以以下内容: (一) 可能引引发风险的内内外因素; (二) 风险发发生的可能性性和预计带来来的后果; (三) 对抗风风险的能力; (四) 风险管管理的具体方方法及效果。 第十五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实施适当的的审查程序,评评价控制活动动的适当性、合合法 性、有有效性。其审审查重点为以以下内容: (一) 控制活活动建立的适适当性; (二) 控制活活动对风险的的识别和规避避; (三) 控制活活动对组织目目标实现的作作用; (四) 控制活活动执行的有有效性。 第十六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实施适当的的审查程序,评评价组织获取取及处理信息息的能力。其其审查重点为为以下内容: (一) 获取财财务信息、非非财务信息的的能力; (二) 信息处处理的及时性性和适当性; (三) 信息传传递渠道的便便捷与畅通; (四) 管理信信息系统的安安全可靠性。 第十七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对对内部控制做做出评价时,应应选择适当的的评价标准。 (一)内部审计计人员首先应应判断组织已已有标准的适适当性。如果果认为已有标标准不合适,应应向适当管理理层报告; (二)如果管理理层没有制定定合适的标准准,内部审计计人员可以基基于组织利益益最大化的原原则选择适当当的评价标准准。 第十八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在在评价内部控控制时,按照照项目的性质质和需要,既既可以对全部部控制要素进进行评价,也也可以只对部部分控制要素素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可可以采用文字字叙述、调查查问卷、流程程图等方法对对内部控制进进行描述和评评价,并记录录于审计工作作底稿中。 第四章 内部控控制审计的报报告 第二十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向组织的适适当管理层报报告内部控制制的审计结果果。审计报告告应说明审查查和评价内部部控制的目的的、范围、审审计结论、审审计决定及对对改善内部控控制的建议;并应当包括括被审计单位位的反馈意见见。 第二十一条 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应在必要时时进行内部控控制的后续审审计。 第五章 附 则则 第二十二条 本本准则由中国国内部审计协协会发布并负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本准则自20003年6月月1日起施行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6 号舞弊弊的预防、检检查与报告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机构和人员员协助组织预预防、检查和和报告舞弊行行为,明确相相关责任,降降低组织风险险,根据内内部审计基本本准则制定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舞弊,是是指组织内、外外人员采用欺欺骗等违法违违规手段,损损害或谋取组组织经济利益益,同时可能能为个人带来来不正当利益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原则 第四条 组织管管理层应对舞舞弊行为的发发生承担责任任。建立、健健全并有效实实施内部控制制,预防、发发现及纠正舞舞弊行为是组组织管理层的的主要责任。 第五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和人人员应当保持持应有的职业业谨慎,合理理关注组织内内部可能发生生的舞弊行为为,以协助组组织管理层预预防、检查和和报告舞弊行行为。 第六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和人人员应在以下下几个方面保保持应有的职职业谨慎: (一) 具有预预防、识别、检检查舞弊的基基本知识和技技能,在执行行审计项目时时警惕相关方方面可能存在在的舞弊风险险; (二) 根据被被审计事项的的重要性、复复杂性以及审审计的成本效效益性,合理理关注和检查查可能存在的的舞弊行为; (三) 运用适适当的审计职职业判断,确确定审计范围围和审计程序序,以发现、检检查和报告舞舞弊行为; (四) 发现舞舞弊迹象时,应应及时向适当当管理层报告告,提出进一一步检查的建建议。 第七条 内部审审计并非专为为检查舞弊而而进行。即使使审计人员以以应有的职业业谨慎执行了了必要的审计计程序,也不不能保证发现现所有的舞弊弊行为。 第八条 损害组组织经济利益益的舞弊,是是指组织内外外人员为谋取取自身利益,采采用欺骗等违违法违规手段段使组织经济济利益遭受损损害的不正当当行为。有下下列情形之一一者属于此类类舞弊行为: (一) 收受贿贿赂或回扣; (二) 将正常常情况下可以以使组织获利利的交易事项项转移给他人人; (三) 贪污、挪挪用、盗窃组组织资财; (四) 使组织织为虚假的交交易事项支付付款项; (五) 故意隐隐瞒、错报交交易事项; (六) 泄露组组织的商业秘秘密; (七) 其他损损害组织经济济利益的舞弊弊行为。 第九条 谋取组组织经济利益益的舞弊,是是指组织内部部人员为使本本组织获得不不当经济利益益而其自身也也可能获得相相关利益,采采用欺骗等违违法违规手段段,损害国家家和其他组织织或个人利益益的不正当行行为。有下列列情形之一者者属于此类舞舞弊: (一) 支付贿贿赂或回扣; (二) 出售不不存在或不真真实的资产; (三) 故意错错报交易事项项、记录虚假假的交易事项项,使财务报报表使用者误误解而作出不不适当的投融融资决策; (四) 隐瞒或或删除应对外外披露的重要要信息; (五) 从事违违法违规的经经营活动; (六) 偷逃税税款; (七) 其他谋谋取组织经济济利益的舞弊弊行为。 第十条 组织应应作好舞弊检检查的保密工工作。 第三章 舞弊的的预防 第十一条 舞弊弊的预防是指指采取适当行行动防止舞弊弊的发生,或或在舞弊行为为发生时将其其危害控制在在最低限度以以内。 第十二条 建立立、健全组织织的内部控制制并使之得以以有效实施是是预防舞弊的的主要途径。 第十三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在在审查和评价价内部控制时时,应当关注注以下主要内内容以协助组组织预防舞弊弊: (一) 组织目目标的可行性性; (二) 控制意意识和态度的的科学性; (三) 员工行行为规范的合合理性和有效效性; (四) 经营活活动授权制度度的适当性; (五) 风险管管理机制的有有效性; (六) 管理信信息系统的有有效性。 第十四条 除内内部控制的固固有局限外,还还应考虑可能能会导致舞弊弊发生的下列列情况: (一) 管理人人员品质不佳佳; (二) 管理人人员遭受异常常压力; (三) 经营活活动中存在异异常交易事项项; (四) 组织内内部个人利益益、局部利益益和整体利益益存在较大冲冲突; (五) 内部审审计机构在审审计中难以获获取充分、相相关、可靠的的证据。 第十五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根据审查和和评价内部控控制时发现的的舞弊迹象或或从其他来源源获取的信息息,考虑可能能发生的舞弊弊行为的性质质,向组织适适当管理层报报告,同时就就需要实施的的舞弊检查提提出建议。 第四章 舞弊的的检查 第十六条 舞弊弊的检查是指指实施必要的的检查程序,以以确定舞弊迹迹象所显示的的舞弊行为是是否已经发生生。 第十七条 舞弊弊的检查通常常由内部审计计人员、专业业的舞弊调查查人员、法律律顾问及其他他专家实施。 第十八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按照以下要要求进行舞弊弊检查: (一) 评估舞舞弊涉及的范范围及复杂程程度,避免对对可能涉及舞舞弊的人员提提供信息或被被其所提供的的信息误导; (二) 对参与与舞弊检查人人员的资格、技技能和独立性性进行评估; (三) 设计适适当的舞弊检检查程序,以以确定舞弊者者、舞弊程度度、舞弊手段段及舞弊原因因; (四) 在舞弊弊检查过程中中与组织适当当管理层、专专业舞弊调查查人员、法律律顾问及其他他专家保持必必要的沟通; (五) 保持应应有的职业谨谨慎,以避免免损害相关组组织或人员的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在舞舞弊检查工作作结束后,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应评价查明明的事实,以以满足下列要要求: (一) 确定强强化内部控制制的措施; (二) 设计适适当程序,对对组织未来检检查类似舞弊弊行为提供指指导; (三) 使内部部审计人员了了解、熟悉相相关的舞弊迹迹象特征。 第五章 舞弊的的报告 第二十条 舞弊弊的报告是指指内部审计人人员以书面或或口头形式向向适当管理层层报告舞弊预预防、检查的的情况及结果果。 第二十一条 在在舞弊检查过过程中,出现现下列情况时时,内部审计计人员应及时时向适当管理理层报告: (一) 可以合合理确信舞弊弊已经发生,并并需深入调查查; (二) 舞弊行行为已导致对对外披露的财财务报表严重重失实; (三) 发现犯犯罪线索,并并获得应当移移送司法机关关处理的证据据。 第二十二条 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完成必要的的舞弊检查程程序后,应从从舞弊行为的的性质和金额额两方面考虑虑其严重程度度,出具相应应的审计报告告。 (一) 报告的的内容应包括括:舞弊行为为的性质、涉涉及人员、舞舞弊手段及原原因、检查结结论、处理意意见、提出的的建议及纠正正措施; (二) 若发现现的舞弊行为为性质较轻且且金额较小时时,可一并纳纳入常规审计计报告; (三) 若发现现的舞弊行为为性质严重或或金额较大,应应出具专项审审计报告,如如果涉及敏感感的或对公众众有重大影响响的问题,应应征求法律顾顾问的意见。 第六章 附 则则 第二十三条 本本准则由中国国内部审计协协会发布并负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本准则自20003年6月月1日起施行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7 号审计计报告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人员编制和和出具审计报报告,根据内内部审计基本本准则制定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审计报报告,是指内内部审计人员员根据审计计计划对被审计计单位实施必必要的审计程程序后,就被被审计单位经经营活动和内内部控制的适适当性、合法法性和有效性性出具的书面面文件。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审计人员应在在审计实施结结束后,以经经过核实的审审计证据为依依据,形成审审计结论与建建议,出具审审计报告。如如有必要,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可以在审计计过程中提交交期中报告,以以便及时采取取有效的纠正正措施改善经经营活动和内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审计报报告应当客观观、完整、清清晰、及时、具具有建设性,并并体现重要性性原则。 (一) 审计报报告的编制应应实事求是、不不偏不倚地反反映审计事项项; (二) 审计报报告应按照规规定的格式及及内容编制,作作到要素齐全全、格式规范范,不遗漏审审计中发现的的重大事项; (三) 审计报报告应突出重重点、简明扼扼要、易于理理解; (四) 审计报报告应及时编编制,以便适适时采取有效效纠正措施; (五) 审计报报告应针对被被审计单位经经营活动和内内部控制的缺缺陷提出可行行的改进建议议,促进组织织目标的实现现; (六) 审计报报告形成的审审计结论与建建议应当充分分考虑审计项项目的重要性性和风险水平平。 第六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应该该建立健全审审计报告分级级复核制度,明明确规定各级级复核的要求求和责任。 第七条 审计报报告是对被审审计单位经营营活动及内部部控制的适当当性、合法性性和有效性所所做出的相对对保证。 第三章 审计报报告的内容 第八条 审计报报告应当包括括以下基本要要素: (一) 标题; (二) 收件人人; (三) 正文; (四) 附件: (五) 签章; (六) 报告日日期。 第九条 审计报报告的正文应应包括以下主主要内容: (一) 审计概概况:说明审审计立项依据据、审计目的的和范围、审审计重点和审审计标准等内内容; (二) 审计依依据:应声明明内部审计是是按照内部审审计准则的规规定实施,若若存在未遵循循该准则的情情形,应对其其做出解释和和说明; (三) 审计结结论:根据已已查明的事实实,对被审计计单位经营活活动和内部控控制所作的评评价; (四) 审计决决定:针对审审计发现的主主要问题提出出的处理、处处罚意见; (五) 审计建建议:针对审审计发现的主主要问题提出出的改善经营营活动和内部部控制的建议议。 第十条 审计报报告的附件应应包括对审计计过程与审计计发现问题的的具体说明、被被审计单位的的反馈意见等等内容。 第四章 审计报报告的编制、复复核与分发 第十一条 审计计项目负责人人应在实施必必要的审计程程序后,编制制审计报告,并并向被审计单单位征求反馈馈意见。 第十二条 被审审计单位对审审计报告持有有异议的,审审计项目负责责人及相关人人员应进行研研究、核实,必必要时应修改改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 审计计报告经过必必要的修改后后,应连同被被审计单位的的反馈意见及及时送内部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复核。 第十四条 内部部审计机构应应将审计报告告提交被审计计单位和组织织适当管理层层,并要求被被审计单位在在规定的期限限内落实纠正正措施。 第十五条 内部部审计机构应应当及时地将将审计报告归归入审计档案案,妥善保存存。 第五章 附 则则 第十六条 本准准则由中国内内部审计协会会发布并负责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准准则自20003年6月1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8 号后续续审计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人员的后续续审计工作,保保证审计的效效果,根据内内部审计基本本准则制定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后续审审计,是指内内部审计机构构为检查被审审计单位对审审计发现的问问题所采取的的纠正措施及及其效果而实实施的审计。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原则 第四条 被审计计单位管理层层的责任是对对审计中发现现的问题采取取纠正措施。内内部审计人员员的责任是评评价被审计单单位管理层采采取的纠正措措施是否及时时、合理、有有效。 第五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应在在规定的期限限内,或与被被审计单位约约定的期限内内执行后续审审计。 第六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应适时安安排后续审计计工作,并把把它作为年度度审计计划的的一部分。 第七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如果初步步认定被审计计单位管理层层对审计发现现的问题已采采取了有效的的纠正措施,后后续审计可以以作为下次审审计工作的一一部分。 第八条 当被审审计单位基于于成本或其他他考虑,决定定对审计发现现的问题不采采取纠正措施施,并做出书书面承诺时,内内部审计机构构负责人应向向组织的适当当管理层报告告。 第三章 后续审审计程序 第九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应根据被被审计单位的的反馈意见,确确定后续审计计时间和人员员安排,编制制审计方案。 第十条 编制后后续审计方案案时应考虑以以下基本因素素: (一) 审计决决定和建议的的重要性; (二) 纠正措措施的复杂性性; (三) 落实纠纠正措施所需需要的期限和和成本; (四) 纠正措措施失败可能能产生的影响响; (五) 被审计计单位的业务务安排和时间间要求。 第十一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在在确定后续审审计范围时,应应分析原有审审计决定和建建议是否仍然然可行。如果果被审计单位位的内部控制制或其他因素素发生变化,使使原有审计决决定和建议不不再适用时,应应对其进行必必要的修订。 第十二条 对于于已采取纠正正措施的事项项,内部审计计人员应判断断是否需要深深入检查,必必要时可提出出应在下次审审计中予以关关注的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部审计人员应应根据后续审审计的执行过过程和结果,向向被审计单位位及组织适当当管理层提交交后续审计报报告。 第四章 附 则则 第十四条 本准准则由中国内内部审计协会会发布并负责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准准则自20003年6月11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具体准准则第 9 号内部部审计督导第一章 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规范内部审计计的督导工作作,保证内部部审计的质量量,根据内内部审计基本本准则制定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则所称督导,是是指内部审计计机构负责人人和审计项目目负责人对实实施审计工作作的审计人员员所进行的监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 本准则则适用于各类类组织的内部部审计机构、内内部审计人员员及其从事的的内部审计活活动。 第二章 一般原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应根根据审计工作作的具体情况况,建立内部部审计督导制制度,明确督督导的目的、范范围及各级督督导人员的责责任。 第五条 内部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对督导工工作负主要责责任。审计项项目负责人负负责审计现场场的督导工作作。 第六条 对于重重大或敏感的的审计问题,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应直接进进行督导。审审计机构负责责人应采取适适当的措施,尽尽可能减少内内部审计人员员的专业判断断风险。 第七条 在督导导工作中,应应遵循重要性性、谨慎性和和客观性原则则。 (一)督导人员员应根据内部部审计人员的的知识与技能能,以及审计计项目的复杂杂性,有重点点地进行督导导工作; (二)实施督导导时,应当保保持应有的职职业谨慎,进进行合理的专专业判断,减减少审计风险险; (三)实施督导导时,必须以以事实为依据据,做到客观观公正。 第八条 督导应应当贯穿于审审计项目的全全过程,包括括审计准备、审审计实施和审审计终结三个个阶段。 第三章 审计督督导的内容与与方法 第九条 督导人人员应确保审审计人员明确确审计目标和和审计责任,并并具有完成审审计项目所必必需的知识和和技能。 第十条 督导人人员应确保审审计人员了解解被审计单位位的业务性质质和需要特别别关注的重大大经营问题,制制定可行的审审计方案。 第十一条 督导导人员应确认认审计人员按按批准后的审审计方案实施施必要的审计计程序,并针针对新发现的的重要问题修修订审计方案案。 第十二条 督导导人员应复核核审计人员所所编工作底稿稿的质量。 第十三条 督导导人员应确认认审计证据的的充分性、相相关性及可靠靠性。 第十四条 督导导人员应确认认审计报告的的可靠性,审审计建议的可可行性。 第十五条 对被被审计单位提提出的异议,督督导人员应进进行核实、复复查,并及时时给予答复。 第十六条 督导导人员应确认认审计目标实实现的情况,确确定是否存在在尚未解决的的重要问题。 第十七条 督导导人员应确认认审计人员遵遵循内部审计计准则的情况况。 第四章 附 则则 第十八条 本准准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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