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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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第二合同段起点位于茂盛围(起点桩号yk3+888.067=yk3+890)顺接第一合同段终点(拱北隧道终点),在昌盛大桥和前山河水闸之间设前山河特大桥跨越前山河,经中富工业园上跨南湾大道设南湾互通立交,从竹仙洞水库东南侧前行,设南湾隧道至本合同段终点yk7+373,与第三合同段顺接,本合同段路线长3.485km。第二合同段与第三合同段的分界点位于南湾隧道内。 第二合同段主要工程量有。桥梁1772.25m/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互通匝道桥1904.62m/6座,隧道1461.5m/1座。 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1、不出现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情况; 2、资源、能源消耗量:符合定额要求; 3、噪声、建筑垃圾等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火工品意外爆炸不发生。 三、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招标文件。 四、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项目部施工范围。 五、环保和水保组织机构与职责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张立岩副组长:李凌伟 组员:陶伟理万会振霍光明杨甲峰王明朝胡柏波董仕昱 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2、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体系; 3、制定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及奖惩办法; 4、安排相关部门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5、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按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6、及时向环境监理工程师反映施工过程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与建议。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及时处理各种环境保护纠纷; 8、配合环境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工作并落实监测报告意见; 六、环保、水保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全面落实“安全、环保、合理、和谐”的建设理念,全线环保和水保工作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设立“原始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中最大限度地恢复”的思想,彻底丢弃“先破坏后恢复”的错误观念,实现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公路项目于自然环境和谐。 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总体规划布局要合理,对大型的搅拌站、钢筋加工厂、项目驻地等大临用地都要报业主审批,批复同意后才准开工。 严格按照征地红线进行工程施工用地的征拆,避免对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项目部的综合办公室加大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环保和水保的教育培训,在施工区域内安装环保标识牌,营造保护氛围,使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场所,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 1.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临时道路其面层采取石渣等铺筑,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1.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洒水扬尘措施。 1.4、凡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在出施工现场或上公路时,先对施工的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然后放行的车辆保洁的措施。 1.5、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其他易飞杨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1.6、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物料应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在城市施工时,屯土场、散装物料露天堆放场应压实和加以覆盖。 1.7、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8、施工现场应购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并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提高车辆整车性能,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减少尾气、废气排放量。 1.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10、在施工现场居民稠密区,应设专人及设施,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 11、研制、引进先进的爆破技术,严禁采购、使用劣质炸药,以减少炮烟中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 1. 12、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对大气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回填、转运作业。 1. 13、弃碴必须运至弃土场,严禁随意抛撒,并随时洒水,降低扬尘。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堆放在特定的地点。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2、水土污染防治措施 2.1、做好当地水系保护工作,在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将泥浆流沙入河、沟渠、水塘,完工后及时疏通沟渠、河道。 2.2、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既有排水系沟渠或河流,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3、施工后处理的废水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严禁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2.4、雨季填筑路堤随挖、随运、随压,每层表面筑成14%的横坡,以利排水。 2.5、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进行防渗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2.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制专门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2.7、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渠或水道,并保护原有的防护设施。 2.8、所有机械废油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泼倒。 2. 9、厕所的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 2.10、食堂、盥洗间、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严禁对道路、水库、鱼塘及河流、水渠等造成污染。 2. 11、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尤其是钻孔桩泥浆排放,必须控制污水及泥浆流向,防止蔓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必须满足澄清要求,经沉淀后泥碴须经干化后运至弃土场,施工结束后用土将泥浆坑及沉淀池填平,恢复地表植被。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1、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当日21时至次日6时)。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噪音不超标、不扰民,同时做好周围群众工作。 3.2、村庄、居民区附近注意避开午休、夜间施工,减少扰民 3.3、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的声级;选择性能良好、噪音小的施工机械,降低噪音污染。 3.4、施工现场的噪音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设围墙及其他声源屏障。 3.5、机械运输车辆在村民乡村应慢速行使,禁止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 轻拿轻放,减少噪音。 3.6、因生产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7、施工时根据敏感点的位置和保护要求选择施工方法,确定爆破用药量和爆破方式,并监测爆破作业的振动强度。 3.8、爆破作业时应采取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工法上尽量采用小剂量爆破作业或膨胀法施工,在居民区附近的地下爆破作业应尽量安排在日间进行,并采用弱爆破,以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二)水土保持措施 1、严格按设计和环境、水保的要求组织施工,避免弃碴进入河道。 2、按环境保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即时保证环保、水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施工中随时同地方环保和水保行政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支持,并在其监督指导下确保方案的落实。 3、取、弃土场在开工前由业主、施工、监理三方进行会审、现场核实、认定后方可取土或弃碴。 4、弃碴场尽量选择荒地、旱地;弃碴工程做到先防护后弃置,不得采用先弃碴后再补建弃碴墙的野蛮施工;严禁随意向河道弃碴。 5、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弃碴,同时加强土石方合理调配,做好方案的优化、细化,施工调查,尽量移挖作填。弃土(碴)场和临时占用地要先将熟土层剥离堆存,待工程完工后再覆盖熟土,并采用乔灌结合、撒播草籽绿化恢复植被或复耕还田。 6、施工前现场核实设计是否与实际相符。弃碴中同时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避免因弃碴引起泥石流,取、弃土引起滑坡等灾害。 7、路基的路堤、路堑的边坡面及时平整防护,避免裸露坡面长时间暴露和雨水冲刷;防护工程及时跟进,尽早发挥效益;天沟、侧沟、边沟等排水系统超前施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及时发挥作用。 8、施工中路基边坡生物防护,绿化、种草、铺种草皮或圬工防护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马虎。使防护达到设计和预期的效果。 9、施工便道及临时施工场地,采取必要的防止水土流措施;临时用地的复耕和绿化按合同和国家的规定,在施工后即时完成。 10、弃碴场在施工完成后顶部和坡面的平整,作好排水系统,作好防护措施,防止出现弃碴场的坍溜,并按规定恢复植被,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确保道路营业后的安全。 11、施工现场的采砂场、取石场的设立征得地方环保和水主管部门的同意、认可。 12、做好路基排水系统的衔接,使排水构筑物顺接,避免下游农田或道路的损毁。 (三)综合宣传保证措施 1、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知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员工的自觉行为。 2、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遵守村规乡俗,多做利民事情,发扬我项目光荣传统,积极开展路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3、以醒目的标志封闭施工区域,并在区界挂以醒目整洁的环保宣传广告,时刻提醒全体员工搞好环保。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避免砍伐树木。加强树木防火宣传,禁止施工人员随地丢弃烟头,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4、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指定负责人,明确管理责任。 5、施工围遮必须符合当地环卫建设的规定,其表面要平顺、美观,严禁在其表面乱涂乱画,并派专人定期对其表面进行清洗,营造一个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 6、防护栏的高度要随作业面的高度适时提升,防护栏要始终高出作业面2m以上,以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小杂物、零星砼等四处散落,影响环境卫生。 7、施工前作好各类管线的调查,施工中应及时防护,防止施工破坏管线。 8、合理调配土方,减少临时屯土场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堆土场周围应加设护板。 9、施工过程中天气干旱时必须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影响便道两侧环境; 10、施工便道和公路交叉处必须设过渡段,不污染公路。 七、环保水保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定期对本标段环保、水保进行检查。 2、环保、水保检查要对项目队施工区域内所有防排水设施、河道、环境、弃碴场、取土场管理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要发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必要时停工整改。 3、对整改不及时及未整改的项目队(施工班组)将给予罚款处罚。 八、环保水保考核评比、奖惩办法 1、对每月完成环保、水保目标,并且通过项目部检查,取得评比第 一、第二名的施工班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施工队长400元;其他人员200元。 2、违反项目部环、水保目标,或被项目部管理部门、当地政府通报批评,对项目队(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如下罚款:施工队长400元罚款;负责人和 当事人罚款200元。 3、因施工班组施工或管理原因被业主、总监办罚款处理的,该罚款由责任施工班组承担,并在其他考核中给予适当扣分。 4、以上奖罚均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出具奖罚通知单,财务部办理。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 公司联合体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第二合同段 “平安工地”自我考核评价表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龙青高速土建二标段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第二合同段,北起XX县区周格庄,南行簸箕掌、跨g204后,在龙湾庄设莱西东互通立交、经大马格庄上跨规划青荣城际铁路及蓝烟铁路,终点莱阳停车区,起讫里程k75+470-k83+925,全长8.455公里。 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填方198.1万方,路基挖方24.26万方;沥青路面181180m2,底基层处理207620m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94670m2。主线大桥1座,中桥1座,分离式立交桥3座,天桥1座;通道桥9座,莱西东互通桥梁3座,涵洞52道,互通区1处,莱阳停车区1处。 主要河流。七星河和线路经过的零星水塘等。 主要既有道路。g204国道、g309国道及周围村落的水泥混凝土道路等。 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施工期间不出现周围居民投诉情况: 1、不出现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情况; 2、资源、能源消耗量:符合定额要求; 3、噪声、建筑垃圾等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火工品意外爆炸不发生。 三、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1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6、龙口至青岛高速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工程建设管理手册(实行)及招标文件等资料。 四、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中铁四局龙青高速土建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 五、环保和水保组织机构与职责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李拥军副组长:唐声兵、朱志军、黄飞、陈浩 组员:刘道清、安波、童行青、陈良伟、王志胜、王世葆、陈帅、闫宝玉、于强 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2、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体系; 3、制定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及奖惩办法; 4、安排相关部门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5、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按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6、及时向环境监理工程师反映施工过程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与建议。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及时处理各种环境保护纠纷; 8、配合环境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工作并落实监测报告意见; 六、环保、水保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全面落实“安全、环保、合理、和谐”的建设理念,全线环保和 2 水保工作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设立“原始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中最大限度地恢复”的思想,彻底丢弃“先破坏后恢复”的错误观念,实现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公路项目于自然环境和谐。 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总体规划布局要合理,对大型的搅拌站、预制梁厂、小型加工厂、项目驻地等大临用地都要报建设指挥部审批,批复同意后才准开工。 严格按照征地红线进行工程施工用地的征拆,避免对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项目部的综合办公室加大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环保和水保的教育培训,在施工区域内悬挂各类标语和横幅,营造保护氛围,使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场所,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 1.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临时道路其面层采取风化石渣等铺筑,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1.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洒水扬尘措施。 1.4、凡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在出施工现场或上公路时,先对施工的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然后放行的车辆保洁的措施。 1.5、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其他易飞杨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采取有效 3 措施,减少扬尘。 1.6、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物料应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在城镇施工时,屯土场、散装物料露天堆放场应压实和加以覆盖。 1.7、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8、施工现场应购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并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提高车辆整车性能,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减少尾气、废气排放量。 1.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10、在施工现场居民稠密区,应设专人及设施,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 11、熔融沥青等有害物质时应使用封闭和带烟气体处理装置的设备;研制、引进先进的爆破技术,严禁采购、使用劣质炸药,以减少炮烟中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 1. 12、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对大气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回填、转运作业。 1. 13、弃碴必须运至弃土场,严禁随意抛撒,并随时洒水,降低扬尘。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堆放在特定的地点。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1. 14、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烟尘排放黑度符合施工所在地有关环保标准。 2、水土污染防治措施 2.1、做好当地水系保护工作,在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将泥浆流沙入河、沟渠、农田、水塘,完工后及时疏通沟渠、河道。 2.2、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既有排水系沟渠或河流,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4 2.3、施工后处理的废水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严禁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2.4、雨季填筑路堤随挖、随运、随压,每层表面筑成14%的横坡,以利排水。 2.5、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进行防渗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2.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制专门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2.7、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超过100人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清理,防止污染。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渠或水道,并保护原有的防护设施。 2.8、所有机械废油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泼倒。 2. 9、厕所的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 2.10、食堂、盥洗间、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严禁对道路、水库、鱼塘及河流、水渠等造成污染。 2. 11、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尤其是钻孔桩泥浆排放,必须控制污水及泥浆流向,防止蔓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必须满足澄清要求,经沉淀后泥碴须经干化后运至弃土场,施工结束后用土将泥浆坑及沉淀池填平,恢复地表植被。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1、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 5 过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噪音不超标、不扰民,同时做好周围群众工作。 3.2、村庄、居民区附近注意避开午休、夜间施工,减少扰民 3.3、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的声级;选择性能良好、噪音小的施工机械,降低噪音污染。 3.4、施工现场的噪音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设围墙及其他声源屏障。 3.5、机械运输车辆在村民乡村应慢速行使,禁止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噪音。 3.6、因生产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7、施工时根据敏感点的位置和保护要求选择施工方法,确定爆破用药量和爆破方式,并监测爆破作业的振动强度。 3.8、爆破作业时应采取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工法上尽量采用小剂量爆破作业或膨胀法施工,在居民区附近的地下爆破作业应尽量安排在日间进行,并采用弱爆破,以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二)水土保持措施 1、严格按设计和环境、水保的要求组织施工,避免弃碴进入河道。 2、按环境保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即时保证环保、水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施工中随时同地方环保和水保行政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支持,并在其监督指导下确保方案的落实。 3、取、弃土场在开工前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进行会审、现场核实、认定后方可取土或弃碴。 6 4、弃碴场尽量选择荒地、旱地;弃碴工程做到先防护后弃置,不得采用先弃碴后再补建弃碴墙的野蛮施工;严禁随意向河道弃碴。 5、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弃碴,同时加强土石方合理调配,做好方案的优化、细化,施工调查,尽量移挖作填。弃土(碴)场和临时占用地要先将熟土层剥离堆存,待工程完工后再覆盖熟土,并采用乔灌结合、撒播草籽绿化恢复植被或复耕还田。 6、施工前现场核实设计是否与实际相符。弃碴中同时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避免因弃碴引起泥石流,取、弃土引起滑坡等灾害。 7、路基的路堤、路堑的边坡面及时平整防护,避免裸露坡面长时间暴露和雨水冲刷;防护工程及时跟进,尽早发挥效益;天沟、侧沟、边沟等排水系统超前施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及时发挥作用。 8、施工中路基边坡生物防护,绿化、种草、铺种草皮或圬工防护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马虎。使防护达到设计和预期的效果。 9、施工便道及临时施工场地,采取必要的防止水土流措施;临时用地的复耕和绿化按合同和国家的规定,在施工后即时完成。 10、弃碴场在施工完成后顶部和坡面的平整,作好排水系统,作好防护措施,防止出现弃碴场的坍溜,并按规定恢复植被,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确保道路营业后的安全。 11、施工现场的采砂场、取石场的设立征得地方环保和水主管部门的同意、认可。 12、做好路基排水系统的衔接,使排水构筑物顺接,避免下游农田或道路的损毁。 (三)综合宣传保证措施 7 1、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知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员工的自觉行为。 2、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遵守村规乡俗,多做利民事情,发扬我方光荣传统,积极开展路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3、以醒目的标志封闭施工区域,并在区界挂以醒目整洁的环保宣传广告,时刻提醒全体员工搞好环保。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避免砍伐森林。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禁止施工人员随地丢弃烟头,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4、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指定负责人,明确管理责任。 5、施工围遮必须符合当地环卫建设的规定,其表面要平顺、美观,严禁在其表面乱涂乱画,并派专人定期对其表面进行清洗,营造一个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 6、防护栏的高度要随作业面的高度适时提升,防护栏要始终高出作业面2m以上,以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小杂物、零星砼等四处散落,影响环境卫生。 7、施工前作好各类管线的调查,施工中应及时防护,防止施工破坏管线。 8、合理调配土方,减少临时屯土场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堆土场周围应加设护板。 9、施工过程中天气干旱时必须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影响便道两侧环境; 10、施工便道和公路交叉处必须设过渡段,不污染公路。 七、环保水保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定期对本管段环保、水保进行检查。 2、环保、水保检查要对项目队施工区域内所有防排水设施、河道、环境、弃碴场、取土场管理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要发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人、 8 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必要时停工整改。 3、对整改不及时及未整改的项目队(施工班组)将给予罚款处罚。 八、环保水保考核评比、奖惩办法 1、对每月完成环保、水保目标,并且通过项目部检查,取得评比第 一、第二名的项目队(施工班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项目队长、书记400元;其他人员200元。 2、违反项目部环、水保目标,或被项目部管理部门、当地政府通报批评,对项目队(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如下罚款:项目队长400元罚款;负责人和当事人罚款200元。 3、因施工班组施工或管理原因被建指、监理、总监办罚款处理的,该罚款由责任施工班组承担,并在其他考核中给予适当扣分。 4、以上奖罚均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出具奖罚通知单,财务部办理。 中铁四局龙青高速公路土建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第三篇: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1.1工程概况。本建设工程项目处于苍山洱海国家一级旅游区的XX县区。有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多处,各类旅游景点多处。有丰富多彩的多民族宗教文化和风情为主要特色的人文景观。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尤其重要。 1.2监理工程师熟悉了解施工图中专门列入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掌握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对本项目环保、水保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复函及XX县区地方性法规。 2.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2.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要求。 2.3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2.4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3.监理工作流程 4.控制要点 4.1设计图要求控制临时工程的影响 1.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手续。 2.修建过程中对树木的砍伐,要办理相关手续。 3.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4.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恢复。 5.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 4.2水上施工作业环境保护措施的检查 1.水上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环保的要求。 2.水上钻孔作业不得向河湖中,也不得向岸边弃碴,应集中运至指定弃碴区域。 3.筑岛施工或修建临时丁坝,必须征得当地水利部门的批准,筑岛或修建临时丁坝不应引起水流大的改变,防止一侧冲刷,另一侧淤积。 4.采用泥浆护壁钻孔施工,应有专门的泥浆池、沉淀池,废弃泥浆不得向河湖倾倒,应采取相应措施集中到指定地点弃放。 5.严禁向河湖倾倒建筑垃圾。 4.3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1.施工中取土及弃碴应在设计文件中指定的位置,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好相关的征地手续。 2.检查取、弃土场便道扬尘对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3.施工取土场及弃碴场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统,弃碴场挡护结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先砌后使用。 4.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周边地貌特点,对取土场予以恢复,在取土场及弃碴场周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表绿化。 4.4施工污水排放的处理 1.隧道施工中,污水不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洞外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中。应设污水沉淀池、气浮池,施工中产生的废碴、废液应按有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排放。 2.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建立适当的污水处理措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3.污水处理完要经有关部门检验达标后再按设计要求处理。 4.5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 1.施工营地要进行适当绿化,以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放置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丢弃。 3.施工营区有专人进行卫生清扫,搞好环境卫生。 4.6施工现场周围水系的保护 施工中应尽量保护当地水系,如有破坏,应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畅。 4.7施工影响区的恢复 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清除一切施工垃圾。硬化的地面、地表临时建筑予以凿除。 4.8混凝土拌和站的保护 1.污水处理。施工中的污水,设备清洗污水要经处理才可排放,并应建立排水系统。 2.原材料堆放,要符合设计要求。 3.混凝土搅拌机要适当封闭,防止扬尘污染。 4.9隧道内施工环境 1.隧道内施工要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有害气体排放及污水进行检测。 3.弃碴运输尽量采取减少污染环境的手段。 4.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应符合有关规定。 4.10改良土施工控制环境污染措施的检查 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投标承诺及批准的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工艺。 2.采用拌和场集中配制时,检查堆料覆盖、拌和配料的封闭(或半封闭)设施。 3.对于路拌施工,检查撒灰、拌和使用的设备,检查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扬灰。 5.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5.1巡视与指令 1.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了解各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状况。对重点工序或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了解环保进展。 2.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施工方改正,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5.2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1.路基边坡植草及地表排水系统。 2.弃碴场挡墙的砌筑及岸坡防护。弃碴场的植被绿化。 3.站场排污设施、排水系统。 5.3主要措施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工程主体同步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达标工程不予验收。 2.经济措施。工程量清单中技术措施费列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费用,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达不到要求,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费用不予计价支付。 3.报告。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重视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或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列入不良记录。 第四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责任书篇一: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责任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包保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企业法人代表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进行精心组织、科学管理、高标准、严要求,以施工技术、环境保护措施为手段,最大限度地搞好环保和水保工作。为确保环保、水保目标的实现,特签定环保、水保包保责任书。 一、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一)施工便道严格按照“先护后挖,先挡后弃”的原则施工,严禁破坏便道两侧的环境。 (二)施工中的弃碴要运至指定的弃碴场,并修建弃碴挡墙。严禁随意弃碴。 (三)生产和生活垃圾运转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四)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要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严禁直接排放,污染水资源。 (五)禁止油料泄漏事故。 (六)施工中严格控制粉尘、噪音、振动的污染,禁止危害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七)便道两侧边坡和弃碴场坡面在完工后及时采取恢复措施,绿化率达到90以上。 二、环境保护包保责任 (一)项目经理的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审定项目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2、对重大环境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进行决策。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管理机构,审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召开环保会议。 4、负责组织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5、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渝利公司、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6、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施工队的责任 1、队长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对所承担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2、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吉林达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认真执行项目制定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定期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纠正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对环境保护进行自检,掌握施工中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因素,及时处理破坏环境保护的行为。 5、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环境保护奖罚措施 (一)按照项目下发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规定检查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落实上述环境保护责任并达到上述环境保护目标,给予队长200元的奖励。没有达到上述环境保护目标或没有落实上述环境保护责任,给予队长各400元的经济处罚。并且同时执行项目经理部下发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奖罚细则。 (三)项目将依据责任书的内容,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上报项目经理部,根据经理部次年的工作会的决定进行执行。 四、本责任书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离开工作岗位,应与新的责任人妥善交接,由新责任人承担原责任人的目标责任。 五、此件一式二份,项目备案一份,部门一份。安全环保部:土方施工队:电话:电话: 长双高速公路csl12合同段2013年月日 篇二:环水保责任书环保水保责任书附表二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实施计划报审表 施工单位:京沪高铁土建六标八工区监理单位:监理六标第七监理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附表三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环保、水保工程验收申请表施工单位:合同号: 注:本表1式3份,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各1份。篇三:环境保护及水保责任书武罐高速公路第12合同段环境保护及水保责任书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罐12标项目经理部二0一0年六月环境保护及水保责任书 认真贯彻交通部及省厅、处、当地政府部门、武罐高速项目办、中铁十七局集团二公司关于环境保护及水保工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加强环境保护是国家和政府的要求,是全体人名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的思想,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对于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废渣,要实行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需要排放的必须遵守国家标准;一时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须限期治理;预期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制项目的生产规模;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讲政治、促和谐、促稳定的高度,把环境保护及水保工作当做事关全局、重中之重的大事,切实做到环境保护及水保有措施、有检查,防微杜渐,做好日常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及水保建设纳入工程建设总目标,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为了营造一个环境保护及水保都达标的工程建设,我项目部有以下几点责任应该履行完成: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及水保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通部及省厅、处、当地政府部门、武罐高速项目办、中铁十七局集团二公司关于环境保护及水保工作的具体要求。 2、牢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3、在正常施工前提下,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治周边植被及河流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应尽量恢复原貌;施工现场垃圾、弃渣应及时清理出现场,并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运至规定地点;现场道路应注意防尘,需要时,应有洒水并清扫干净。 4、袋装水泥、石灰、速凝剂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粉体材料,应库内存放。运输上述材料时应采取加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撒、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尽量防止扬尘。 5、取土场尽量选择植被稀少的丘包、废地,并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在划定的界内取土。取土完后,应及时整修和绿化。 6、在施工中尽量限制人员、机械活动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对周边植被的破坏。 7、应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植被应注意保护。 8、必须保持施工驻地的干净整洁,必须修建厕所,并按相关要求尺寸设置垃圾堆放坑,将垃圾随时填埋处理,不得乱扔乱倒。 9、在施工期间应提高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遗失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等,以防其产生有害气体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0、在施工过程中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不得将污水或废水直接排入河流中,造成对河道水质的污染。 11、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污水等监测和监控工作。要根据监控结果进行妥善而有效的处理。并与文明施工现场一起考核、检查、奖励。 12、做好生态植被的保护,在施工道路经过的地方,施工中应尽可能保持原来的地貌特征。 武罐十二标项目部二o一o年六月二十日篇四:环保水保目标责任制环保水保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项目部环保、水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本责任制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拉洛工程申格孜i段项目经理部2015年9月11日项目经理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项目部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4、贯彻落实项目部环境保护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研究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决定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项目部各车间、职能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6、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副经理环保水保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并对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就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 2、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问题,并组织落实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环保和水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和水保管理活动。 4、直接领导项目部安质部工作,督促检查项目部各工点、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 5、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6、负责审批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项目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的专款专用。 7、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审核项目部内部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 9、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总工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调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有组织排放或达标排放。 3、参加项目部环保和水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水保管理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项目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存在的问题。 4、下达生产任务时,同时下达环保指标。 5、参与项目部环保治理方面的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6、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程部部长环保水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环境保护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三废”治理调研、试验等技术工作,做好“三废”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3、组织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环境保护计划。 4、对项目部生产工艺、设备环保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5、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篇五:安全生产、环水保责任书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书 安全生产、环保、水保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质量管理法规,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支撑,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竣工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100%,并满足设计开通速度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规定,在当地环保水利部门和业主审批的范围内施工,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强化管理”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恢复”的原则,做到预防污染、持续改进,环保水保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营造绿色通道。 明确甲乙双方在经理部建设中的安全、质量、环保、水保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实现优质如期完成本工程建设的任务,根据国家及广XX县区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水保的各项法规和制度,特签定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广XX县区和铁道部主管部门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水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乙方对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的执行情况。 2、加强对安全、质量、环保、水保工作的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安全、环保、水保管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环保、水保规章制度,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工作,预防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3、甲方应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水保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乙方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同时积极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4、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质量、环保、水保工作,对于查处的隐患必须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5、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对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业主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6、建立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质检负责人员参与组成的经理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施工段质量管理、兑现本施工段质量目标。 7、建立健全符合本项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形成质量体系文件,配置必要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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