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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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法律法规与政策第1章 招标投标法律政策体系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1999年8月30日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招标投标的法律制度,招标投标法6章68条。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构成:1按法律规范渊源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2按法律规范内容相关性分:招投标专业法律规范、相关法律规范。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主席令形式,一般以法、决议、决定、条例、办法、规定为名称。如: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法规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一般以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为名称。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地方性法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以地方人大公告发布,一般使用条例、实施办法等名称。如: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规章:分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规章:以部委令公布,办法、规定,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地方政府规章:以地方人民政府令发布,以规定、办法为名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相关法律规范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特殊情况处理原则: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法规的,在该地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式: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其他。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内容:特许经营方式、竞标者条件、程序、协议内容、主管部门监督职责、期限、违法行为罚则。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内容:投资人招标条件、基本程序、投标人条件、评标标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内容:招标文件主要内容、资格预审、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时限、评标标准方法、确定中标人方法。货物类招标分类:1规范货物国内招投标活动的,2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的。服务招标投标:除了工程、货物以外的其他招标投标活动,如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工程咨询评估、财务、法律等中介服务招标投标,项目法人、代建人、特许经营者招标,科技项目、科研课题、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物业管理、金融保险服务招标投标等。服务招标的招标人看重的主要是:投标人提供的相关劳务、技术、智力等服务能力、水平、经验、业绩,除对投标人资质要求以外,很少有统一标准。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投资项目仍实行审批制,发改委规定,需要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范围:中央投资项目、申请中央投资补助转贷或贷款贴息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企业投资项目;需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或初核后报国务院核准的国家重点项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应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布,除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体。我国6种招标代理机构资格:1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工作资格、2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5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6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资管理方面规定: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仍继续实行审批制,其中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需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采取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只是依法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未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则实行备案制。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依法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1规范招投标活动,2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3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法立法主要目的:依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招投标法适用范围:我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主体范围:1国内各类主体,2我国境内各类外国主体。招标投标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招投标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评标是审查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招标结果起决定性作用。中标:也称定标,即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过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标标情况书面报告。第2章 招投标当事人与监督管理招投标当事人:指招投标活动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招标人: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分类:1法人、2其他组织。自然人不是招标人。法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如: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组织、企业分支机构。招标人具备条件:1依法提出招标项目,2依法进行招标。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招标投标法有关投标人规定。投标人分类:1法人、2其他组织,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自然人)。具备投标人条件: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潜在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投标人资格条件:1国家对不同行业不同主体规定,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应具备: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其他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具备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其他条件。招标投标法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代理机构性质: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职责:1拟订招标方案,2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3审查投标人资格,4编制标底,5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6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7草拟合同,8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分类: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商务部)、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另:药品招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科技项目(科技部)。中央投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相应专业力量,3有符合法定条件,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库。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条件(资本金):甲级不少于800万,乙级不少于300万。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甲级不少于200万,乙级不少于100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甲级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400万以上,乙级50万以上。专业人员、业绩方面:中央投资代理机构:甲级不少于50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70,5年从事项目300个以上,中标金累计50亿;乙级中级以上职称不少60,5年内从事招标项目100个以上,中标金累计15亿元。工程建设代理机构:甲级20项 目资本金(万人民币)技术人员及中级以上职称业绩(代理项目个数,中标累计金额)甲级乙级甲级乙级甲级乙级中央投资招标代理机构80030050人,7030人,605年300个50亿3年100个15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20010020人(工程类10人,造价不少5人),3年以上不少10人。技术负责人经验10年以上12人(工程类6人,造价3人,3年以上6人)。技术负责人经验8年16亿8亿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10008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预乙级不少70,3年年均机电业绩2亿以上,或3年以上外贸经验,3年机电出口额6亿美元预乙级3000万美元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40050中专以上不少于职工70,高级职称不少20中专以上不少职工总数50,高级职称不少10无无预乙级、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年审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升级申请,上升为甲级:1、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招标业绩1亿美元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2自获得乙级国际招标资格2年内累计业绩达到1.8亿美元以上,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3乙级自获得乙级国际招标资格3年内业绩累计2.5亿美元以上,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预乙级机构年度招标业绩达到2亿美元,且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预乙级参加年审时,年度招标业绩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可升级申请,经商务部批准,升为乙级。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甲级所有项目,乙级总投资2亿元及以下项目。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甲级各类工程,乙级承担总投资1亿元以下工程,暂定级只能承担总投资6000万元以下工程。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甲级不受限,乙级只能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4000万美元以下机电产品国际业务,预乙级只能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2000万美元以下机电产品。4政府采购招标:乙级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10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经财政部确认资格后,可从事原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政府采购,也可经财政部审批资格后,从事代理范围以外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机构,经财政部审批资格后,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外的采购事宜,依法取得资格后,可从业范围以内采购。5药品科技项目招标,从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比较大的药品的招标。6代理与招标相关业务:工程造价/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进出口代理/拍卖等业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招标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单独编制招标文件(含标底)服务的,可按标准的30%计收。对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收费,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贷款项目合同金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下的,收取1%手续费,合同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其500万美元以内部分收1%手续费,超过部分按0.5%收手续费。日本政府贷款项下土建合同或其他合同的土建部分,均按0.3%收取手续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体系: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当事人监督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当事人监督是最积极最有效,是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重要基础。行政监督的基本原则:1职权法定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程序正当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行政监督特点:法律授权,分级管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指导协调部门(国家发改委),行业监督部门(建设部,商务部)。行政监督分:程序监督,实体监督。行政监督内容: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是否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3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是否在国家指定媒体上公布。4招标人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等违法行为。5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6招标人是否存在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的行为,或泄露标底,或违法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等违法行为。7投标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或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产生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9评标活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10招标人是否存在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违法行为。11招标投标程序,时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2中标合同签订是否及时,规范,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符,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13实际执行的合同是否与中标合同内容一致。行政监督方式:核准招标方案,自行招标备案,现场监督,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受理投诉举报,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监督检查,项目稽查,实施行政处罚。项目审批部门对项目核准的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我国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国家发改委进行招标方案核准项目有三类:1中央投资项目,2向国家发改委申请500万以上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转贷或贷款贴息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或企业投资项目,3国家发改委核准或初核后报国务院核准的国家重点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第3章 招标的规定必须招标项目: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达到一定金额的项目,必须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建立必须招标制度是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必须招标项目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政府采购必须招标范围:使用财政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集中采购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标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必须招标项目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机电产品国标必须招标项目: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政府采购项目规模: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公共招标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在200万元以上的。可不进行招标情况: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1涉及国家安全或有特殊保密要求的,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3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4其他。可不进行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2属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导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其他。可不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1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2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3旧机电产品,4一次采风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人民币以下的,5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6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7国务院确定的特殊产品或特定行业以及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的机电产品。8产品生产商优惠供货时,优惠金额超过产品合同估算价格50%的,9供产品维修用的零件及部件,10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11其他。招标的条件: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国家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部门或省、自澡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条件: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并需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邀请招标应向商务部备案。政府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签订的是书面委托合同。自行招标:指招标人依靠自己的能力,依法自行办理和完成招标项目的招标任务。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规定: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4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建设部和财政部对自行招标能力规定,不同之处在于:建设部要求招标业务人员中至少包括一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自行招标条件增加了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自行招标的监管方式:事前监督、事后管理。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规定书面材料。如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的施工招标事宜。自行招标事后监督管理:确定完中标人后15日向国家发展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自行招标事后监督需报送内容:1招标方式和发布公告的媒体,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4中标结果。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招标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是公开招标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招标公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招标公告一经发出即构成招标活动的要约邀请,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招标公告的基本内容:1招标条件,2招标项目规模、招标范围、标段或标包划分或数量,3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或交货或服务地点,4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即工程施工工期或货物交货期或提供服务时间等,5对投标人或供应商或服务商的资质等级与资格要求,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招标文件售价,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投标截止日期,8联系方式,9其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通过媒介发布公告,公开选择条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内容:1招标项目条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招标人名称),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对申请人资格要求,4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售价,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7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8联系方式。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招标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性质。3供应商资格要求,4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5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投标邀请书: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内容和招标公告内容基本一致,只需增加要求潜在投标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内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应按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从资料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投标人,并发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媒介发布,对不是必须招标项目,可自由选择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经国务院授权由原国家计委指定招标公告媒介: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发布招标公告注意:招标公告发布应充分公开。指定媒介发布依法招标项目投标公告,不得收费,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除外。内容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拟发布公告文本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公章,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至少在1家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将公告如实抄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在2个以上媒介发布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相同。指定报纸和网络应当在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7日内发布。建设部规定必须招标施工项目,除应当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商务部规定招标人或机构应在指定媒介刊登招标公告的同时,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财政部发布媒介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杂志。资格审查: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本身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或业绩情况,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指投标前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大型、技术复杂货物项目。资格预审程序: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3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5潜在投标人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6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编写资格评审报告,7招标人审核资格评审报告,确定资格审合格申请人,8向通过预审的申请人发投标邀请书,并向未通过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组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是完成资格预审程序中的两项重要内容。货物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邀请书、申请人须知、资格要求,其他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项目建设概况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申请人须知、需要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评审:1资格评审组织,2评审标准,3评审方法,4资格评审工作程序与要求。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并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的数量进行限制。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并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过多时,一般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特殊情况也可采用评分排名选择规定数量的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其中,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9个,工程投资额1000万以下的,邀请的合格申请人应当不少于7个。资格预审的工作程序:1初步审查,2详细审查,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4综合评议,5招标人审核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6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足3个,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审查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一般在评标过程中的初步评审开始时进行。资格后审作为招标评标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组织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一并进行,审查的内容与资格预审内容一致。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对资格后审程序时间安排与一般做法不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后审是作为“合同授予前”的审查内容放在详细评审的最后阶段进行,是对已经评出的“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或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等资格条件的审查。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项目需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编制好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在组织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工作之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含报价和对投标人各项投标规定和要求),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技术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7附件和与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必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增加了“勘察设计范围”和“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与深度要求,勘察设计费和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等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增加了“废标条款”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1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数额、方式和交纳方法,2明确规定投标有效期和出现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3明确规定货物交货期和提供服务的时间,4明确规定是否允许价格调整及调整方法,5明确规定是否要求提交备选方案及备选方案的评审办法,6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对非主体、非关键工作或货物进行分包及相应要求,7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及相应要求,8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明确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相应要求。9明确规定各项技术规格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法规规定。10明确规定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密封要求。招标文件编制要求:1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2合理划分标段或标包,3明确规定具体而详细的使用与技术要求,4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用醒目方式标明,5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改变,并且应当公开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6明确投标人是否可以提交投标备选方案以及对备选投标方案的处理办法。7规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载明招标文件最短发售期。8招标文件需载明踏勘现场的时间与地点,9电子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售价,11充分利用和发挥招标文件范本的作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违反规定,招标文件相应部分无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对确属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方法解决。对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要加注星号(*),并注明若不满足任何一条星号(*)的条款,将导致废标。招标文件如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方案,应规定只能提供1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拒绝。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50日。招标文件应明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规定电子招标文件应当和书面纸质招标文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电子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因不抗力原因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投标人有权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并收回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备案:制定招标文件后,应送评审专家组审核,并通过招标网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收到备案资料3日内通过招标网函复招标机构。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行招标的,应按世界银行规定,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都需报世界银行征求意见并批准以后才可对外发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供应商意见,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工程施工招标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澄清: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应注意:1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2澄清与修改的时限,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组在部分。澄清或修改可直接采取书面形式,或采用召开投标预备会方式解答和说明,但最终必须将澄清与修改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且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阶段保密规定:1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2投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3对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招标,标底必须保密。4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资料。5应当保护招标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第4章 投标的规定投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活动。投标是招标投标活动的第二阶段,投标人作为招标投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其投标行为的规范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最终的招标效果。法律法规对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规定包括: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对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限制性规定等。投标文件构成: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投标文件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工程建设货物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技术性能参数和详细描述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投标保证金 6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2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4按照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项目投标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对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与投标的设计方案必须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专题报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一般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资料、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等。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的语言、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编写、投标报价、投标货币、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条件、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格式等。投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指:价格、项目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是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前提。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对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招标人不予接受,撤回投标文件还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记:1工程施工项目: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的封存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爱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密封要求:1投标人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信封标明“开标一览表”,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2内外层信封均应“标明招标文件指明地址/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4如外导信封未按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文件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投标文件送达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投标文件送达方式,3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投标文件签收: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机电产品还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免费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投标有效期延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散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持质性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延长要求:1招标人关于投标有效期延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并获得投标人的书面同意。2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有效期延长后果:伴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延长,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且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3因延长投标有效期可能导致重新招标的情况。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4招标人应承担因投标有效期延长对投标人导致的相应损失。招标文件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的,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获得补偿。投标保证金提交注意:1是投标文件必须要件,2对于工程货物招标项目,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3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或上联合体中的一方提交。4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形式: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2保兑支票,3银行汇票,4现金支票,5现金,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其他担保形式。机电产品投标保证金: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3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形式。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即期汇票、保兑支票或现金,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金额方式:相对比例金额、固定金额。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保证金数字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1。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常见于大型复杂项目。联合体构成:联合体成员共同指定一方作为牵头人或代表,联合体牵头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自愿行为。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政府采购法规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地于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应是两个以上的供应商。联合体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规定,招标文件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明确规定对联合体牵头方和组成方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应要求。政府采购项目联合体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变更:成员变更必须在投标截止之前得到招标人同意,如联合体成员变更发生在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其变更后联合体资质需重新审查。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得通过,组成的任何变化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如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预审不合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使联合体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有权拒绝。工程货物招标项目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在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时,向招标人提出组成联合体申请,没有提出申请的,资格预审完成后,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强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规定,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通过资格预审或审查不合格的,应作废标处理。其他类型招标项目,通常情况下,变更后的联合体资质发生降低或影响到招标的竞争性,招标人有权拒绝。联俣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投标与单一投标人不同:1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联合体协议,2投标保证金的我可由联合体共同提交,也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对联合体各方承担项目能力的评审及资质认定,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自的资格审查资料。投标的限制性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机关产品国际招标时,投标人及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将被废标。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对投标人投标行为限制性规定包括:1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利益的。2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3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续谋取中标的。4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5章 开标和评标的法律规定开标、评标是招投标标活动公开性、公正性的重要体现。开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原则重要体现。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应具体确定到某年某月某日的几时几分。开标地点:招标人办公地点或指定其他地点,具体确定到开标活动房间。开标时间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房屋建筑和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应在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的同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实际招标投标活动中,绝大数委托招标项目,开标都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参与人注意问题: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开标,3其他依法可参加开标的人员。招标人可委托公证机构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在实际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经常邀请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参加开标,对开标程序进行监督。开标的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2拆封,3唱标,4记录并存档。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方案、投标声明(价格变更或其他声明)都要在开标时一并唱出,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承认。没有开封并进行唱标的投标文件,不应进入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规定,唱标时还应宣读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未宣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场制作开标刻录,记载开标时间、地点、参与人、唱标内容等情况,并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应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存档备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在开标时制作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2日内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备案。评标专家: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专家条件: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同等专业水平,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选择评标专家原则:评标专家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2/3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规定,必须从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名单中确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专家必须由招标机构及业主在招标网上从国家、地方两级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凡参加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等国家重大项目评审工作的专家,需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入库。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用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一次委托招标金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1/2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取抽。对于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包,每位专家只能参加其招标文件审核和评标两项工作中一项。抽机抽取专家超3次,报主管部门备案后重新随机抽取。在抽取专家时,如专家数量不足,可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自行推荐,将专家推荐表提交“中国国际招标网”补充进入国家或地方专家库再随机抽取。抽取评标专家的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48小时,如抽取外省专家,不得早于开标时间72小时,遇节假日向前顺延;同一项目评标中,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3。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设备招标项目,所需评标专家原则上应由招标机构和业主单位从“中国国际招标网”的国家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必要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政府采购项目专家随机抽取原则:1原则上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在财政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意,可由财政部门专家库维护管理人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推荐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每次抽取所需评标专家应根据情况多抽取2名以上候补,并按先后顺序排列递补。4评审专家抽取结果及通知情况应当场记录备案,以备后查。5评审专家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6招标采购单位应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特殊招标项目,由招标人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技术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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