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记忆 2022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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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记忆 2022年1期 那一年,我十八岁。 八月二十日是我开学的日子,我却仍在姜家甸上挥舞着钐刀打羊草。是的,那时候我们那都把采草叫打草,把碱草叫羊草。打羊草就是用钐刀一刀一刀将羊草打倒,是出大力气的活儿。如今的人已经很少再用钐刀了,都是用机器刀采草,一天可以采十几垧地的草,所以也叫剿草。往年我也参与家里的打草劳动,都是在假期里。但那一年不同,父亲的脚崴了,肿得下不了地,母亲身体不好,根本不能干出力气的活儿。 可是草甸子已经买了,不能弃之不理那是我将来一年的上学费用。 那时候或许如今也是,打羊草是家乡一年中最重要的活儿。家乡地少,对大多数人来说采草是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一年的收入,关键就取决于在八九两个月里打草的多少。家里只有父亲一人能打草,十垧地的草甸子已经是极限。我算了一下,十垧地,我要半个月才能打完,半个月,对于我来讲,功课还是落不下多少的。于是我向教师扯谎说自己得了阑尾炎,要做手术,想请两个星期假。教师鉴于我以往的表现,没有一点疑心,很痛快的给了假。父母对我的做法没有过多反对,事实上也没有更好的方法解决我们家的困境。或许他们认为我确实长大了,应该为家里分担一些压力吧。总之,父母对我的异常举动没做过多阻拦。 于是,我从父亲手里接过钐刀,每天天不亮就赶着小红马到十八里外的姜家甸草原上打羊草。小红马当然不属于郭靖那血汗宝马的血统,而是一匹普通的红色三岁儿马,学会驾辕也只有两个月,而我却一厢情愿地叫它小红马,可见当时的我还是满怀英雄情结的。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每天凌晨三点钟,母亲准时起床为我准备早饭、午饭,半小时后我也咬着牙从被窝里爬起来,洗漱、吃饭。对于一个还在睡梦中的,一个还一点都不饿的人来讲,吃饭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没有力气是抡不动钐刀的,所以只能硬着头皮吃饭,明明肚子已经饱了,还非要再吃一点。吃的肚子胀胀的正好,可以保证一上午的体能需要。 吃过早饭,一天的劳动开场了。 走出家门的时候,天色还是黑黑的,勉强能看见道路,但是村子里已经有大半的灯都亮了,在路上也能听得见马蹄声和鞍銮铃的响声。以往这个时候都是父亲驾车,我是可以裹着大衣再睡个回笼觉的,如今只能强打起精神赶着小红马向前走,向前走。好在天色越走越亮,人也越来越精神。可以想象,绿油油的草地尽头,一轮红日喷薄而出,那绝对是一幅壮丽无比的画卷:那轮红日比在大漠中更令人振奋,比在大海上更令人温暖,比在山巅更令人亲切。天亮了,一切都充满了活力。不断有鹞鹰从路边飞起来,偶然会有鼹鼠和野兔从马车前面横窜过去,眨眼之间就在草丛中消失了踪迹。我轻轻打了小红马一下,它立即小跑起来。 到达目的地,太阳已经有一竿子高。我把钐刀横握在手中,望着茫茫原野,心里想,我一定要征服你。 打羊草绝对是一项辛苦的劳作。且不说打草有多累,单就是抡钐刀也是一项技术活。钐刀的样子与镰刀几乎一致,只是大了许多,刀头长一尺半右,三寸宽,刀杆长度因人而异,通常都在两米多。打草的时候,一手在前,一手在后,还要将后手以下的刀杆夹在腋下,用身体和双手稳稳地固定住钐刀杆,然后在身前一挥,一片羊草就被整齐地打到一块,再一挥,又一堆草被整齐地堆在上一堆草的前边。简直是神奇极了!就这样一刀接着一刀向前挥舞,直到一片草地到头,这叫开趟子。一趟子到头,再返回来,将刀杆夹到另一边腋下,打草趟子的另一面,这叫背趟子。一开一背,一趟草才算完活儿。假如是两个人一起打草,一个人在前面开趟子,一个人在后边背趟子,一次就能完成一趟。但是后边背趟子的不能跟得太近,跟近了容易伤到前边人的脚后跟。草趟子有长有短,有时候一片草洼子很大,一趟子草就能长达三五十米。说起来简单,操作起来并非易事。抡钐刀时最难掌握平衡,稍不留意,钐刀面就会走偏,会斜着向上或向下走,向上还好一点,向下钐刀就会扎进土里。向下用力越大,损伤越大,许多新手都存在把钐刀扎弯或扭伤手腕子的现象。好在抡钐刀的技能我在三年前就掌握了,操作起来一点也不成问题,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打草技能。老话儿讲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说的不错,但我更切身的体会是穷人的孩子早干活儿。 过了八点,阳光渐渐热辣起来。身上的汗水不停地往外流淌,汗水很快就把衣服湿透了,黏黏腻腻的,很不舒适。实在热得受不了,干脆只穿一条裤子和一件半截袖,里面连内裤也不穿。还是热,就频繁地喝水,喝的肚子圆滚滚的,身子一动,肚子里就咣咣的响。尽管这样,却很少小便,即便尿,也只是黄黄的一点点。水分都从毛孔里流淌出来了,衬衫始终湿湿的,紧紧地贴在身上,丝毫不透气,很不舒适。即便是这样,也不敢脱光上衣,毒辣的阳光会把人的皮肤烤爆皮。草原上地广人稀,只能远远地看到一些人影在流水一样的气浪里一晃一晃地舞动着钐刀。在那种环境里,我时常就会产生幻觉,仿佛天与地就是一个宏大的烤炉,太阳就是那宏大的炉火,人呢?就只能是被炙烤着的鱼肉点心了,那又是谁在食用我们?那时我想不出更答复不出这个问题。直到后来意外读到“且夫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这句话,才多少有一些领悟,我感到极为震撼,原来我这种感觉古人早就有了,而且说的更精炼,更深入。 要是赶上洼地有水,就要到水里捞草。在水中打草格外吃力,就像负重越野一样。因为水的浮力作用,稍不注意钐刀就会浮上水面,羊草就会留一半长在水下,而打下的草梢也会散乱地浮在水面上,不容易搜集。水下打草有点儿像打太极,急不得躁不得,要始终绷着一股劲儿,刀身保持绝对平衡才能把草打的干净利落。一片洼地干完,就要赶紧套上车把草运到旱地上,不然时间长了就会烂到水里。在水里站得久了,脚底会被泡得白白硬硬的,用手摸上去一点感觉也没有。倘假设洼地里的水干净清澈还好一些,假如是一个烂泥塘就倒霉了,水里面含有大量的毒素,在水里泡着的时候还不觉得怎样,由水里出来经阳光一晒,腿肚子就会其痒无比,越挠越痒,一会功夫腿肚子上就会长满黄豆粒大小的疙瘩,直至把疙瘩挠破了,挠疼了才舒适些,要是感染了,就要流脓淌水的,回家再抹上一些碘酒来苏水杀一杀毒,许多天才能好。 总体来说,打草是一项枯燥、乏味、艰辛、辛劳的工作。所以也有些人选择苦中作乐,这乐趣就是带一些可口饭菜,带一壶老白干儿,坐在车棚底下野餐。劳累了一上午,在最炎热的中午时分,吃饱喝足之后再美美地睡上一觉绝对是件幸福的事情。酒能解乏,下午就可以精神百倍的打草了。曾经听说村里两个酒量最好的人在草甸子上拼酒,每人吃一口菜喝一口酒,到最后只剩下一段猪尾巴,两人都还没喝醉。两人就把那段猪尾巴挂到车辕子上,每人闻一下喝一口酒,最后成功的吃掉猪尾巴。结果两个人同时醉倒了,睡了一下午,醒来时,那段猪尾巴还好端端地挂在车辕上。这个故事在我们那一直作为笑谈流传了好多年。 我从未在午饭的时候喝酒,不是不能喝,只是不想浪费时间,真害怕像那那么笑话一样,睡到黑天才醒过来。每天中午都是吃过饭休息十多分钟,磨磨刀,继续打草。 当然也有意外收获的时候。第二天我发现了一个鹌鹑窝,里面的五个小鹌鹑已经毛茸茸的了,只是还没睁开眼睛,听到我的声音,以为是爸爸妈妈送好吃的来了,纷纷张大了嫩黄的小嘴。打羊草的时候也正是鹌鹑孵蛋的时候。鹌鹑孵卵有个习性,人不走到窝边它是不肯飞的。这样它的窝就被人发现了。曾听说有鹌鹑飞的太晚,结果被打草的钐刀削掉了半个身子。多数的时候是人走到鹌鹑窝边了,鹌鹑才陡然飞走,把行人也吓一大跳。行人当时不会动窝里的蛋,只会在窝的上边盖上一堆草,鹌鹑再回来孵蛋就以为自己上面的草会掩藏自己的踪迹,即使是人走到窝边也不肯飞走。第二天,人因为有了那堆草做记号会更加容易找到鹌鹑窝。人就径直大步走到窝边,迅速弯腰按住鹌鹑。这样,鹌鹑以及鹌鹑蛋就全部落到了人的手上。到了晚上,鹌鹑以及鹌鹑蛋就会成为一盘美味佳肴被端到人们的餐桌上。我曾经嘲笑过鹌鹑的愚蠢,后来大了,渐渐明白鹌鹑是舍不得自己的孩子。鹌鹑知道,自己过早的飞走,只会更早地让人们发现自己的窝、自己的孩子,而坚持原地不动,在茫茫野草的掩护下,被发现的几率就会小得多。除非再不飞就会葬身在人类的脚下时,鹌鹑才会单独飞走。为了孩子,不到万不得已鹌鹑是不肯单独逃走的。这一点,只怕是人类也未必比鹌鹑强呢。我最终没有动那几个小鹌鹑,我绕过了那片草地,我把那片草地作为我最后的战场。对于鹌鹑来说,这是它们的家园,是人类侵占了他们的家园。作为人类的一员,而我所能做的,也只能这样。七天后,我又回到了鹌鹑窝,果然已经鸟去窝空,但愿在这个充满杀戮而又无限美妙的草原上,小鹌鹑可以平安长大,一直到老。这也应该是我这几天来的一大收获吧。 当我砍倒了最后一棵草后,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望着十垧地的甸子,每一颗草都被我放倒了,平整的草茬子在阳光下发着光,刺痛着我的眼睛。我曾经把自己想像成为一个身陷重围的战士,这里的草都看成是我的敌人,为了生存我只能浴血奋战,每抡一下钐刀,都想像着有一批的敌人被我砍到。而如今,我面前所有的敌人都已经倒下,我却一点也快乐不起来。我突然间明白了一个道理,这每一棵羊草都是大草原赐予我的珍贵礼物,大草原就像生我们养我们的母亲一样,不管我们怎样对待她,她都心甘情愿、默不作声的支持我们,哺育我们。 打完草就要码垛。要先把三五个或三五十个不等的草堂子堆成草码子,再把草码子集中到一处,形成一个草垛,我的工作就全部完毕了。垛好的草要等到冬天的时候才会卖出去。不过码垛这项工作也要两天才能完成,想到两天以后我就能回到学校了,我的心情还是好转起来。毕竟这是第一次独立完成这么一项重大的工程,整整十晌地的羊草,正常劳动力要十五天至二十天才要完成的任务,我只十二天就完成了。我为我自己的勤奋而自豪。 最后一天下午的时候,北边的天空出现了薄薄的黑云,云层很低,随着北风快速地遮住了头顶的天空,太阳也被遮住了。天空暗下来,空气立即凉快了,说不出的舒适。要下雨了。我加快了运草的速度,不停地驱赶着小红马,很快,小红马的身上已经被汗水浸透了。草甸子上已经陆续有人套起马车回家了,我家前院的一个小伙子赶着车路过我的甸子,他大声喊着要我赶紧回家,还有十多里路要走呢,被雨淋湿了容易得病的。我口里容许着,却没有停下手里的活儿。不是我非要表达我急于干完上学或者多么勤劳能干。事实上,我也停不下来。草垛还没封顶,这个时候回去,草垛一定会被雨水浇透的,弄不好就会整垛的羊草都会发霉变质,那将会一文不值的。所有的辛苦都将付诸东流了。 垛草封顶不是一个人干的活。需要有人在车上不停地向草垛上边挑草,上边的人不断地把草挪到草垛的四周,最后把草垛码成一个拱顶就可以了。但这对于我来说却是奢求,我只有一个人,只能先在马车上用叉子把草挑到草垛上,当草垛上的草已经高得我无法扔的上去了,我再爬到草垛上,把草码好,然后再回到车上挑草,如此循环往复,直至把一车草卸完为止。因为上下草垛费时费力,本来两个人一小时可以干完的活,我用了两个半小时才干完。 当我终于把最后一车草挑到草垛上,并封好垛顶时,天已经完全暗下来。我抬起头,看了一眼天空,翻翻滚滚的乌云裹挟着阵阵雷声正迅速地向南面也就是家的方向赶去,它已经超越了我。我的头顶上全是幕布一样的灰黑色云层,整齐均匀地遮住天空,只有西北天边还有一线暗淡的阳光微弱地映照着这个世界。这才是真正下雨的云彩! 一阵微风吹过,已经有星星点点的雨滴落下来。挨浇是在所难免了,但我还是想尽早地回到家里。我赶着小红马没有沿着道路往回走,而是拉荒径直向家的方向走。两点之间,直线的间隔 是最短的。有一个故事说,在大雨中人人都仓皇奔跑避雨,只有一个人还在慢悠悠的散着步,有人不解,问他为什么不快些跑,那人不慌不忙地说,跑有什么用,前面也在下雨。这故事虽然有可笑的成分,却也另有深意对于没有目的的人,在风雨降临之际他自然会信马由缰,茫然失措。我呢,我的目的很明确,远大的不说,当时就是想尽早回到家里,让自己少挨浇,也让父母少担忧一会儿。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天色更加阴暗了。我突然感到一阵的恐慌,随着天色不断变暗,本来影影绰绰供我识别家的方向的一簇树影变得更加虚无缥缈,而草原上一旦失去光明后就是失去了参照物,四下平平坦坦,完全一致,最容易迷失方向。冬天的时候,许多人就是在夜间的大草原上不停寻觅村庄的过程中冻死或冻伤的,我不禁有些懊悔,懊悔不该莽撞的在这个时候拉荒直行。我用力在小红马的后背上抽了一鞭子,大声喊着,跑啊,快跑。本来就在小跑状态下的小红马立即放开四蹄飞奔起来,我要在天色全黑之前赶到回家的路上,只要沿着道路一直向前走就不会走丢了。进步速度后,离道路越来越近了,前面是一个水塘,只要趟过水塘,就可以踏上回家的大道。 水塘并不深,堪堪没过小红马的蹄腕,小红马边走边低下头去喝水,它太渴了。我立即叫它站住,让它喝个痛快。就在这时候,风住了,雨停了,水面上没有一丝波纹,水草静静地立着,就连天上的云也静止不动,没有一点变化。刹那间,天地间静悄悄的,就好似我一下子闯入了另一个空间。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一时忘了驱赶小红马向前走,只是傻傻地坐在马车上看着这一切。也就是一分钟的时间,或许更长一点儿,但绝对不会超过三分钟,一股强劲的南风迎面吹来,而且越吹越强。天哪,倒风了!本来已经被北风吹到南天边的乌云又折返回来,而且更加迅速,电闪雷鸣,气势汹汹。豆粒大小的雨点已经拍打下来,尽管还很稀疏,气势却是惊心动魄,打在脸上更是生生作痛。 远处,一道白练一般的雨瀑带着刷刷的声音正向我这边掩杀过来,那正是草原上最凶悍的回头雨! 我和小红马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对岸,迎着暴雨向前奔跑。四下里没有一处可供避雨的地方,即便是有也看不见。我心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回家的那条路,不管雨有多大,只要我找到路就能回家,就不会迷失方向。小红马全力配合着我,迎着风,顶着雨,一直向前冲锋,马挂銮铃声声作响。那一刻,一种梦想在我的脑海中油然而生,我似乎回到了冷兵器时代,单人独骑,面对着万千敌军,明知凶多吉少,照旧呐喊着向敌军冲杀过去。 就在我们找到那条路还不五分钟的时间,那道最急最凶的雨也赶到了。比我料想的还要凶猛,雨水排山倒海一样轰击下来,小红马被击打的睁不开眼睛,也不再道路上走了,斜刺里跑到甸子上,我用力勒着缰绳,却无济于事,最后只能随它去了。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小红马发现怎样跑也一样是挨浇,才低下头站立不动,任由雨水践踏践踏。我也跳下车,双手抱头蹲在车棚下面,心里祈祷着暴雨快些停顿。大约二非常钟的时间,暴风雨过去了,虽然还在下着,却不再那么强势,淅淅沥沥的。我从车底下钻出来,检查了一下车上的工具,幸亏我之前都用绳子绑紧了,钐刀、叉子、水壶等物品一样也没少。一阵风吹过来,我忍不住激灵灵打了个寒颤。我心想,赶紧回家,不然非得冻坏不可。 四下里完全一致,天底下灰蒙蒙一片,根本看不到半点村庄的影子。这时候假设是贸然四处乱走,是最容走丢的。我定定心神,牵着小红马,一步一步沿着来时的车辙往回返。暴风雨过后,大片大片的羊草都匍匐在地,把车辙严严实实地盖在下面,而许多不长草的地方车辙已经被雨水冲刷的干干净净,断断续续的。我唯恐找不到原来的车辙还被刚刚留下的车辙误导就松开缰绳,让小红马站在原地,我到前边找到车辙后,再回来牵着小红马走。我小心翼翼地探索前行,心中忐忑不安,一直不断地祈祷上苍,千万不要走错了。还好,由于我们离路不是太远,一会儿的功夫就找到了它,我长长地松了口气。 因为找到了路,我不再焦急,找到路就等于找到了家。小红马沿着道路缓缓的走着,我不再催促它,这一阵儿把它累坏了,还是歇歇吧。为了取暖,我没有坐车,只是步行跟在马车后面。雨渐渐住了,尽管天色还是阴沉沉的。经历过暴风骤雨的大草原完全改变了摸样:本来站立着的草都已经东倒西歪、匍匐在地,到处都是水,许多还没来得及上垛的草趟子、草码子都被泡在水里,这为打草的人又增加了劳动强度。凄风苦雨里,远远望去,草原上一派萧瑟。而在一些没有被水浸泡的收割过的草地上,那些刚刚长出来的嫩草却更加鲜亮了。因为季节的缘故,这些小草不可能长大,但是只要给他们时机,他们就会不遗余力的生长,从来不会辜负阳光与土壤的赠予。走在路上,我禁不住地想,假如找不到这条路我今天晚上或许就会在草原上度过一夜了。还真是要感谢这条路啊!鲁迅先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其实不仅仅路是这样,世上的许多事情也是如此,都是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才改变了当初的相貌。如同这大草原,在人类还出现之前,大草原只是野生动物的家园,它一岁一枯荣,假如没有人类出现,几千年,几万年他还是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的。但是人类出现了,人不但自己用草,还要收割草,加工草,出售草。于是草原开场退化,盐碱化。可是草原呢,不管旱涝,照旧默默地生长,默默地付出。我突然明白,草原就是草原,他不是我的敌人,也不是我的衣食父母。他与人类一样,都是大自然中的一分子,人类应该和草原和谐相处。春天夏天就要好好保护它,任其自然而然、自由自在的生长,待其生长成熟,人类也可以全面收割。而我们人类呢,也更应该向草原认真学习,学习它在诸多灾难面前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习它面对诸多的不公平对待不怨不怒不争一如既往的精神。 这样想着,走着,一抬头,发现一条大道竟然横亘在面前。我顿时有些发蒙,在我的记忆中这条路不应出如今我回家的途中,它应该在我的身后才对。哦,我的天,原来我还是走错了方向,尽管我找到了回家的路,但我却向北方走了下去。这可真是现实版的南辕北辙啊!想明白了这一点,我不禁苦笑,尽管地球是圆的,在这一夜之间我还是会离家越来越远的。看来还是要感谢这条路,不然我真不知道还要走出多远呢。 不及多想,掉转马头,坐上马车,驱赶着小红马小跑起来。真是想快些回到温暖的家里啊。还好,这一路再无惊险,半个小时后我就到了村外,远远的就看到了站在村口的父亲。他的脚已经不影响行走了,只是还不敢用力。走到近前,父亲上了车,他问我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前院的小伙子说他叫我回来,我不肯。我告诉父亲不肯回来的原因,父亲没再说什么,似乎是换作他也会这么做的。父亲平时话就少,每日里忙于劳作,与我沟通就更少,我更是因为从小对他的惧怕,有意与他保持着间隔 。通过这次单独打羊草,我深入体会到父亲的艰辛,我只是干了十几天,父亲却是常年如此,终生如此。我想,父爱就应该是这样的简单而厚重吧。 进了院子,父亲没让我卸车,让赶紧进屋换衣服。进了屋,我看到母亲正慌忙地从炕上下来,从她的姿势我可以断定,她正在祈祷。我想她一定是在为我祈祷,看到我进来,她一脸的惊喜。母亲说,你总算回来了,饿了吧,赶紧换了衣服吃饭,我再给你做碗姜汤。我这时看到炕沿旁的地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在我的位置上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糕,我的眼泪顿时落下来。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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