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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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四篇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须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合同双方当事人:_出卖人: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托付代理人:_联系地址:_身份证号码: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托付代理机构: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姓名:_国籍:_号码:_联系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姓名:_国籍:_联系地址:_邮政编码:_电话: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运用权。为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土地运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其次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_,现售备案号为_.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状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属_结构,层高为_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0.000第_层。建筑层数地上最高_层,地下_层。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_个,非封闭式_个。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说明见附件二)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纳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2.按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4._.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项目按以下标准、时间收取_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依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均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含买受人向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摊部分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担当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时依约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银行预售款监管帐户上。监管帐户应当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一样。监管银行:_监管帐户:_买受人按下列第_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_.2.分期付款: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计(_币)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3.其他方式_.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_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2)逾期超过_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情愿接着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接着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其次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实行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_ .第八条 交付条件与期限出卖人应当在_年月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运用: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平安设施;4._ .假如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卖人担当违约责任;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_币)_元违约金。但如遇下列特别缘由,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受不行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2._.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别状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运用,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合同接着履行;(2)逾期超过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接着履行合同的,合同接着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终交付期限的其次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项和第七条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下列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运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变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及形态、朝向;(2)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3)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4)_;(5)_.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不退房。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出卖人缘由,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赐予_合理补偿。第十一条 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运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条件已达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运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由于买受人缘由,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商品房在向买受人交付时没有出卖人设定的抵押权、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缘由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按时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按揭贷款、预报登记、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担当全部责任。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运用的商品房的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根据下述第_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节能设施差价。2._ .第十四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运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全部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供应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缘由,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运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同时按已付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经买受人书面托付,出卖人可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代办权属登记,相关费用等详细事项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约定。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运用之日起,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担当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具体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行抗力或者住户不当运用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担当责任,但可帮助修理,修理费用由购买人担当。第十六条 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区内公共场所的全部权属全体业主:_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 买受人购买的该商品房仅作_用途运用,买受人运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建筑屋顶、外墙、外窗(含天窗)的隔热、保温结构和用途。买受人擅自变更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担当。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运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担当相应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运用性质。第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本商品房项目由出卖人依法以方式选聘_公司供应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等见合同附件四。专项修理资金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缴交,计人民币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于_年_月_日前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托付的商业银行监管账户上。监管银行:_监管帐户:_第十九条 买受人已具体阅读并理解本合同附件四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附件五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期供应前期物业服务,同意按本合同附件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同意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其次十条 文书送达本合同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刚好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担当。其次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恳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但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担当的责任,或加重买受人责任、解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内容。双方同意以下有关广告、宣扬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_:_.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状况如下:出卖人份(其中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存档壹份),买受人_份(原件不少于一份),_份。其次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由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申请预报登记。其次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_ 买受人(签章)_:_ :_:_ :_(签章) _(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于_ 签于_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第十五条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拖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拖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恳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歼灭。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恳求削减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削减;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恳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精确定:逾期付款的,根据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运用房屋的,根据逾期交付运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精确定。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缘由,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担当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运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缘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其次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次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恳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次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与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根据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其次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缘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接着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恳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其次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恳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其次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恳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假如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恳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恳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恳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其次十六条 买受人未根据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恳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与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假如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供应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其次十七条 买受人未根据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恳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供应保证的除外。其次十八条 本说明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说明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说明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确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3由于买受人担当的交付内容很简单确定,即为金钱。但如何确认出卖人的交付内容?在这里,出卖人担当的主要交付义务是给付商品房,但不限于商品房,还包括绿化、公共配套设施等。买卖合同的标的条款系合同的不行或缺的条款,标的必需明确、详细,否则合同亦无法成立。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假如是种类物,如大米、水果等,则对其数量的要求必需确定,否则买卖无法进行。假如是特定物,则必需在合同中载明明确的特征,使该物具有惟一性或排他性。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主要标的物即为商品房,由于商品房所处的位置确定是惟一的、排他的,所以合同所涉标的是特定物。一、对于出卖方交付内容的确定标准(一)合同所约定的套房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内容包括位置、楼层、面积、建筑质量、装潢以及套房本身的配套设施。(二)由于商品房系属于某幢高楼分割成若干小块而成,这不仅涉及买卖人的自有部分,还要区分共有部分。这也是商品房不同于其他商品之处。所以,对于商品房标的的认定,不仅指套房,还有包括绿化、公共配套设施等。二、对于实际交付是否符合约定的认定原则审定实际交付是否符合约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合同系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关于商品房的一些特征以及绿化、配套设施的约定,均应被视为对于标的的描述。(二)规划说明。由于规划必需经国家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出卖人才能进行施工,而出卖人施工也必需根据规划方案进行。由于规划方案将确定买受人房屋的朝向、采光、通风,以及公共面积分摊的问题,这些虽然在合同中有所体现,但不行能全部体现,因此,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必需如规划设施。(三)样板房。出卖人为促销,常制作样板房以吸引消费者。但这属于凭样品的买卖。在样品买卖中,出卖人应担保其交付标的物与货样有同一品质。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而样板房其应担保其他所售房屋与其同样的品质。一般样板房都进行了装潢,对于装潢是否属样品,这应视出卖人如何处理而定,如出卖人在样板房内或有关附加说明中,明确装潢仅为参观所需,而不属样板之列,则装潢不具有样板效力,若出卖人未予明示,则买受人有权将其视为样板之列,出卖人对买受人取得的房屋应尽相同标准进行装潢。如何对待样板房的隐藏瑕疵,购买者的房屋是否也允许有此瑕疵?这里所指隐藏瑕疵,是指买方尽交易上的留意未能发觉的、且非卖方有意不告知的瑕疵。合同法第169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藏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旧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这样的规定类似于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213条规定的“适销性品质”,即:(1)合同项下的货物在该行业中可以无异议地通过检验;(2)假如出售的货物是种类物,则卖方所交的货物应在该规格范围内具有平均良好品质;(3)货物应适合于该商品的一般用途;(4)除非允许有差异外,全部货物的每一单位在品种、品质和数量方面都应当相同。因此对于样板房隐藏瑕疵,假如买受人购买时并不知晓,买受人所购房屋的质量仍应按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处理。三、各种详细状况下的认定规范(一)关于位置和楼层。这在各商品房合同中都会有规定。而出卖人所交付的房屋的位置以及楼层均应与约定相符,这是最至少的要求。假如,出卖人所交付的房屋与约定的不符,这就构成了根本性违约。(二)关于房屋朝向、间距:房屋因外面环境不同,可分为景观房和非景观房。景观房系指凭楼可远眺大海、树林、青山等风景的楼房,这些楼房以风景为卖点,价格较一般非景观房价格要偏高,而这些房屋对朝向、间距的要求特别高。假如朝向、间距误差干脆导致景观效果反差很大,应即视为根本性违约。而相对于非景观房,即一般景观房而言,朝向、间距问题主要影响通风、采光,但这种影响要小于对于景观房的影响。现出卖人从考虑采光角度,开发楼盘一般都选择偏南方向,至于违约认定,应依据受朝向变更影响通风、采光程度而定。对于间距,这将干脆影响部分楼层房屋的日照时间,假如购买人所购房屋由于楼房前后造之间间距缩小而导致日照影响,应视为违约,至于违约程度,应依据受影响程度而定。(三)关于房屋面积。由于商品房一般都实行预售方案。签订预售合同,房屋一般都处于建立之中,由于房屋建立允许与规划设计要求之间存在肯定的误差。合理的误差不能认定为出卖人的过错,所以对于该合理的误差,不能算定为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而要求出卖人对此担当责任。但对于超出合理误差范围之外的误差,应视为出卖人的过错,出卖人应对超过部分担当责任。而房屋面积计量,一般实行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4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运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细致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样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询问。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须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状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供应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说明。出卖人:_注册地址:_ 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 邮政编码:_托付代理人:_地址: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托付代理机构:_注册地址:_ 营业执照注册号:_法定代表人:_ 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姓名:_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姓名:_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电话:_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4页 共34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第 34 页 共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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