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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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9年 月目 录 第一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1第二卷52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53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65第三卷66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7I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基【2019】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花都区财政资金,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2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赤米路2.3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秀全街赤米路沿线,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DN500-DN800污水管道1481米。48座污水检查井。14座沉泥井,顶管工作井1座,顶管接收井1座,骑马井1座,破除并修复现状路面751平方米。2.4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26.57万元。2.5项目计划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2.6 招标范围:在项目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行详细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内容,建成满足要求的工程,负责项目报建报监手续;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调试、运营培训、售后服务、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工作。包括:(一)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二)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审核配合服务、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施工设计变更文件编制(含变更预算编制)、各项专项评估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调试运转、包培训、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工程质量检测、包交通疏导、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1290.84万元,其中各分项目招标控制价明细如下: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控制价(万元)1工程勘察费13.492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50.783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1226.57合计1290.84招标控制价为承接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费用,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3.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3.4.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3.4.3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3.5.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3.5.2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设计单位注册。3.6、专职安全员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在施工单位注册。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3.8、关于联合体投标:3.8.1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且联合体应以具有本条3.4.3资质条件中所述资质一方为主办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8.4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3.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拒绝名单:广州市信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3.1-3.9款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需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信息的网上打印页)。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5.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500元/套,费用在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5.2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签字、盖章,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逾期不受理。(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二)。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分别由对应单位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或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6. 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6.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19年 月 日 时 分。(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6.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从2019年 月 日 时 分至2019年 月 日 时 分,花都交易部第 开标室(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二层)。6.3开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花都交易部第 开标室(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二层)。6.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8. 其它8.1本项目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8.2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8.3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6819553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8.5根据花水函201998号文,本项目不设置诚信分评审内容。8.6投标人须保证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7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8.8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9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9.联系方式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36897092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 邮 编:510800 电 话:020-86819553 传 真:020-36808362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主楼1808房邮 编:510000联 系 人:冯先生电 话:13602400225传 真:/电子邮件:/2019年 月 日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致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七、如我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八、本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阶段以及中标后履行合同阶段,若我公司有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我公司自愿接受招标人按照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对我公司进行相应处理。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除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理外,还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或相应行政处罚,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注:1.该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2.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签字、盖章(声明企业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参加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除本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投标过程中的投标登记文件、澄清、复函、承诺、授权委托、投标文件等资料,由本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即等同于联合体投标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已同意并生效)。3、联合体各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各方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联系人:戴工电话:020-8681955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主楼1808房联系人:冯先生电话:136024002251.1.4项目名称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赤米路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花都区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质量合格标准、本项目经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1.9.1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654321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2.2款;6、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及招标答疑纪要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及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的澄清文件。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为:1290.8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13.49万元、工程设计费50.78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1226.57万元(含土建、设备、安装)。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允许超过控制价总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无效标。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1103.913万元(按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 投标总报价由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报价组成。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给出的招标控制价为基础,填报投标总报价下浮率,投标总报价下浮率必须在【0%,10%】(含0%和10%)区间,不在上述区间的投标将被否决;2)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等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项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 投标报价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 本项目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的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控制总价仅作为项目招标的依据,中标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两者均不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5) 结算时,投标总报价的中标下浮率适用于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投标总报价、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采用同一下浮率)6) 中标后,工程勘察费以建设单位确认的勘察测量成果报告为结算依据,参照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1210号)计费标准结合实物工程量以及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作为勘察费拨付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7) 中标后,工程设计费以审定的概算建安费/结算建安费参照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1210号)计费标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作为拨付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其中复杂程度系数为1,专业调整系数为1,附加调整系数为1);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工程设计费10%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作为付款及结算的依据;8) 中标后,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以审定的概算建安费(含投标下浮率),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依据;经核定的概算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9) 本项目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以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果为准;10) 经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该项目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的依据,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审定的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审定的概算金额进行限额设计,严禁擅自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11) 工程概算金额中的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不应超过建安工程费(含土建、设备、安装)的中标价,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12) 合同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和审定的概算综合单价结算,措施费按实结算。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保证金1收取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2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3.缴纳时间:开标前。4.缴纳方式:从投标人主体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记录信息为准。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账号: 44001583404059333333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0-28866000-4-0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查询的缴纳情况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 /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注:投标文件设计部分设计方案除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2)设计部分(技术文件)为暗标(不得标注单位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含外包封),采用A3规格制作。(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须知前附表3.7.4。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其余投标资料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成)XXXX 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签字或盖章即可。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1、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套。一起包封为1包。2、设计部分(商务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套。一起包封为1包。3、设计部分(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暗标)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套。一起包封为1包。4、保密信封:壹份。独立包封为1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均采用不易松散的书式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1、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文件名称: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2、设计部分(商务文件)投标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文件名称: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第二部分设计部分(商务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3、设计部分(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封套(注:封套不得有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项目名称: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第三部分设计部分(技术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保密信封(注:封套不得有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项目名称:赤米路污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第四部分保密信封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首层至2层),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日程信息公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首层至2层)第 开标室,具体地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交易活动安排”查询。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分为设计评审组和施工评审组;每组分别为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开具。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9.2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9.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等市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文件。9.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相关配合服务。9.5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410号)及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514号)等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处罚,且该评价结果由招标人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施工实名制本工程按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规定,实施建筑施工实名制。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本项目按照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筑20171344号)实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合同条款关于变更和费用调整,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电子招标投标否,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是,具体要求: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参考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发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签署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投标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网首页隐患曝光处通报内容为准)。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人在征得未中标人的同意后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5.3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答疑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654321)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 日停止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本项目答疑纪要在招投标监管机构进行事后备案。2.2.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修改。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含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设计部分(技术文件)和保密信封四部分组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一、封面二、目录三、投标函及投标承诺书四、资格审查文件(按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交)五、施工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六、施工技术文件(按施工投标文件技术评分表要求提交)七、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表八、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部分:设计部分(商务文件)设计部分(商务文件)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一、封面二、目录三、设计部分(商务文件)1、勘察设计投标书2、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3、设计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4、商务资料(按设计(商务文件)评分表要求提交)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三部分:设计部分(技术文件)设计部分(技术文件)文件为暗标(不得标注单位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含外包封)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不超过200页)。包括以下内容:一、封面(白色封面)二、目录三、技术文件第四部分:保密信封设计文件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加盖投标人公章。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文件一致,用于分辨设计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最高投标限价是指招标控制价。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3.4.3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3.4.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审查资料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3.5.2本项目采用非电子化资格后审,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3.5.3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由主办方盖章即可)。(1)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含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2)投标文件设计部分(商务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3)投标文件设计部分(技术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件光盘、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封密封为一包; (4)保密信封(独自封好)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内容填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投标文件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5)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4.2.6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4.2.7 本项目施工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设计部分(商务文件)同时开启。4.2.8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3.6 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5.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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