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审核不符合8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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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审核不符合80例要素序号不符合描述备注1.在环境职责的分派中,把所有环境职责分派给公司的办公室和质检部,与其她部门无关?2.公司的环境方针未涉及对持续改善的承诺;3.公司在中环境方针规定:公司的环境方针系公司的保密文献,任何职工不得将我司的质量方针泄漏给外部机构。4.下列环境影响因素未列入公司环境因素登记表中:楼顶厨房排风口油污;柴油的使用、贮存; 车间排风机噪音;运送车辆产生的废气、粉尘;使用1211(哈龙)灭火器;5.部份环境因素未加以考虑,如:废电线、电缆;消防废水、消防废弃物(如:吸取棉、吸取布.等);废弃物清除回收商;成品包装导致的废材。6.部份环境因素未加以考虑,如:资源消耗(如用水、用电等)未纳入环境因素予以考虑。7.辨别明显环境因素之原则(Criteria)未建立阐明清晰。8.冷却水塔之清洗水直接排入雨水市管网。而实际火炬开发区,雨水、污水是分流的。9.某机械加工行业(阀门)未辨认如下环境因素:噪音;废机油;钢材运用率。注:上述环境因素是机械加工行业典型的环境因素。10.重要环境因素评估准则中,未把法规不符合伙为一种重要考虑方面。即未能把法规不符合的环境因素辨认为重要环境因素。11.公司的法规符合性对照表中,未涉及厦门市政府制定发布的公共场合严禁吸烟、市区严禁汽车呜喇叭等规章规定。12.公司使用了柴油,并将柴油贮存于一楼车间仓库内。在拟定合用法律及其她规定中没将下列法考虑在内: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3.部份法规辨认未获得或不该获得(因与公司之活动无关),如:未获得有关消防法规;(紧急应变有关);已获得/辨认与公司活动无关之危险废弃物辨识法。14.在法律和其他规定辨认与获得方面有下缺失:未辨认和获得与公司的活动有关的中国政府已缔结的经修订的有关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议定书;未辨认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条;已辨认的国务院有关环保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实行日期的信息有误。15.未列出合用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16.未收集浙江地措施规: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7.有害废弃物(如废机油等)没有合法的“清除分包商”;18.无建立环保法规细则查核表,以详列查核成果。19.一纺织印染公司未收集纺织印染工业水污染排放原则(GB4287-92)20.未收集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1998-11-29)21.未收集消防法(1998-9-1)22.使用自来水是公司的97年度的重要环境因素,公司未就此制定量化的目的和可量测的指标。23.公司没有建立制定改善铜材、钢材使用率的具体方案。目前的使用率增长是基于计算措施的不同。24.公司总部有制定某些运作方面的指数,公司未及时获得这些资料,并制定相应的目的(例如:能源消耗公司总部年年报)25.有关节省用水、电能资源的讨论记录,于98/01/20要达到每天用水60吨( 含如下),但改善筹划却为97.12.31就要达在此成果。26.有关分供方改善方案中没有制定具体的“目的及执行方案”,有关负责人对分供方的环境因素没有进一步的理解,目前的方案不能达到增进环境体现的目的。27.噪音(东方空压机、铜排切割机和数控冲床)为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应的“管理方案”(No.1234)第条规定:对东方空压机、铜排切割机和数控冲床等噪音源实行控制。28.查未见对东方空压机、铜排切割机和数控冲床等噪音源的具体控制方案与行动。29.环境管理方案未根据实际状况进行更新。30.公司未对采购部门的环境职责进行规定并形成文献。31.未明确规定污水解决厂的操作员的职责和任务。32.对于新员工的环境意识培训原定小时,97-3-12只培训1小 时,97-6-13只培训75分钟。33.公司在环境方针和意识、有关法规、紧急应变培训方面还比较单薄,如有的员工人为环境方针是保密文献;34.公司对于培训的效果缺少一种确认的方式;35.DE区噪声控制,EI03-5,Ver1 4.4规定:“如果发现异常现象, 请如噪音忽然超标,DE区域主管应告知LECO,由LECO拟定解决措施并监督执行。” DE主管说:“向公司环保法规登记人(公司总办公关经理)报告。 噪声测试人员说:“向公司质量主管报告。”36.公司有部份员工不熟悉我司之环境目的、不熟悉基本的环境常识。37.无培训筹划,未规定培训成果的评估措施。38.公司内部沟通做的不够。如:公司97年度将对4 家合格分供方的控制列入目的之一,但采购却说有6家合格分供方被列入控制对象。39.公司周边是居民区,因公司铜排切割机的噪音,3月份收到了居民的抗议信20封,查未见有关部门就此事与周边居民进行外部交流的记录。40.环境管理程序(EP-18-05)规定:管理代表每季度召集部门主管和部分骨干并邀请总经理到会,讨论解说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营状况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41.未见任何记录。42.公司环境管理手册第四章第二节示:EP04-01为“环境管理体系文献编制程序”,事实上并不存在此程序。43.一楼生产车间,看板有一“废品分类管理作业指引书”无状态标记,无制定审核、批准人签名。车间主管在该作业指引书上注:“请人们认真阅读该指引书”, 并注日期96-09-02。44.环境管理手册中总经理批准颁布未签订日期。45.手册封面为第1版第1次修改1996年7月1日,手册分发登记注明分发日期为96年7月10日。46.部分文献和记录未注明日期,如:环境法规规定的符合性评价表。47.车队安全节能管理措施(97.01.02 )1. 能源使用:公司所有机动车一律使用97#,93#无铅汽油。但,97年9,10月份“车队行车登记表”示,公司机动车辆除使用汽油车外,还使用柴油。48.每天二次检查中央空调压缩机、马达、冷凝器、蒸发器之有关检查原则未清晰建立,如此无法有效依程序规定,发现异常状况,立即停机检修。(维护预警系统才干发挥作用)49.车间现场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规定。50.总装车间,一“下脚料”桶放置了许多不该放在里面的物品或废品,如:不合格待退物品,电缆卷轴等。51.车间一组的废物箱均未进行标记。52.规定半年检查一次干粉灭火器的二氧化碳气体的重量,每年检查一次干粉结块现象,超过一年未查。53.化学危险品未设立安全距离,也没有超量储存方面的规定,与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符。54.食堂废水、浴室污水与雨水未分流。未解决就排放。55.染整废水仅控制PH,COD,SS,色度,未见控制最高容许排放量(立方米/百米布)和“BOD5”。56.污水排放总量未进行控制。57.钳工装配与试压区含油废水、综合用地滴漏的“皂化液”直接排入雨水网;58.未对分供方提出任何环境方面规定;59.仓库中贮存了易燃易爆品,未使用防爆灯。60.政府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保部门的批审意见为:“金加工产生的含油废水应采用隔油池解决,达到污水综合排放原则规定的III级值后排入开发区排污管”。实际尚未采用隔油池。61.有关紧急应变存在如下缺失:)疏散组及灾后重建组之权责未被指定清晰;疏散示意图未公开开张贴在合适处。62.火灾的应急准备和响应(HSI47-1-02)中,未订明下列应急细则:节火灾紧急状态的响应,火灾应变过程中,保证员工健康、安全、环保、财产保护的有效顺序;紧急救生、消防、人员疏散及紧急联系的有关服务机构。63.一楼车间废品区墙上挂一CO2灭火器,出厂日期91年4月。查无该灭火器的有效标记64.公司未建立厂内使用的化学品的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涉及四氯化碳、三氯甲烷、天那水、无水乙醇等,以理解此类化学品的危害性,便于在人员吸入或接触时急救措施的采用,或外泄时的应急措施。65.硫酸贮存罐外无围堰,无防泄露措施。6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实行)第十五条 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员工宿舍。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立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临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用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公司在车间六楼设立员工宿舍,未经消防机构批准。67.意外事件管理措施5.7.3 演习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两次。未见演习记录或筹划。68.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性缺失如下: 未建立定期确认法律法规符合性之书面程序(i.e废水排放 COD 现况与法规符合性);与大气污染、机动机污染、都市区域环境噪音有关之定期符合性之确认未实行。69.与明显环境因素有关的环境改善筹划未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筹划是不是在unschedule在运营?筹划需不需要update)70.公司在“环境法规符合性”评价中有如下缺失:No.26“国际商会(ICC)可持续发展商务宪章”基本符合, 但公司在供应商的控制方面尚达不到改善供应商环境体现的目的;No.32“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基本符合, 查公司未曾对污水的排放进行过监测。(与上下楼层的其他公司公用下水管道)。71.未见污水中悬浮物(SS)与色度(倍),噪音,废气之具体监测指引书或频率规定。72.其中一种排污口的污水未进行检测。73.未进行公司所有合用法律、法规符合性之评估。74.法律法规登记表示:公司合用法律、法规22个,但“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BG05)示仅评价了8个法律法规的符合性。75.内审中(NCR 7 of 13)发现员工对环境目的认知不够。但在纠正措施中没有再去确认员工认知的状况。(只在有关地点贴公示)76.97.9.16-17公司EMS内审发现的不符合项No.2/3,3/3之纠正措施均为更改文献,i.e. No2/3,规定改EI03-4,此二项不符合均于 97/11/20结案, 均未见对有关文献执行更改。77.公司未规定“月自来水、电使用登记表”保存期。上半年部分报表已经遗失。78.至97年10月公司仍未按规定于97年6月对全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审核。79.内部审核员的独立性没有得到保障,环境品管课的张三在近来一次内审中被指派对本部门进行审核。80.公司未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一年)执行管理评审,97年度的管理评审在96年1月,97年度的管理评审在97年12月。81.管理评审程序中未订明在管理评审会中应提出根据公司现状修订方针、目的等规定。以致在公司的管理评审会上未讨论此项规定。82.定期审核的必审内容:上次不符合之追踪;筹划目的之达到状况;系统文献审核及抽样审核;客诉及有关之纠正和避免措施;内审, 管理评审;环境体现之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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