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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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文件常理工学201171号关于印发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实施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理工学院 2011年9月19日主题词:贫困学生 认定 建档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校办、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财务处、团委、后勤管理处、体育部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1年9月19日印发15常 熟 理 工 学 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7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学生。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贫困学生认定标准第三条 贫困学生分为一般贫困学生(一档)和特别贫困学生(二档)。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一般贫困学生(一档):1来自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基础差,收入较低;2父母年老体弱,劳动力弱,家庭经济来源少;3父母双方下岗(失业),长期无固定工作的,经济收入低;4父母体弱多病,家庭成员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5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单亲家庭。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特别贫困学生(二档):1无经济来源的孤(残)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及烈士子女;2来自贫困地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低保家庭子女,或持有市、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子女;3父母双方残疾或家庭成员长期患重大疾病,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4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者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火灾等)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且无经济资助者;5中学时期受“希望工程”等社会资助且目前家庭经济状况尚无改观者;6其它导致贫困学生经济困难的特殊情况。特困学生的总数一般不超过所有建档贫困生总数的30%。三、经民主评议认定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贫困学生或取消贫困学生资格:1消费行为与经济状况明显不符者。例如:购买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价格昂贵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2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酒店、酒吧、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消费的;或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3恶意拖欠学费者;4. 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者。第三章 贫困学生申请及认定程序第四条 贫困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新生每年10月中旬进行认定,其它年级学生于9月下旬进行调整。由校学生资助中心、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贫困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认定工作。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随时申请。申请认定程序如下:一、学生提出申请符合贫困学生认定标准的学生应如实填写常熟理工学院贫困学生建档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生源地出具的家庭低保证明、父母特困职工证明、孤儿身份证、烈士子女证等)。若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后15日之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二、资格审查1贫困学生申请建档资格审查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班主任(辅导员)的参与下进行。2审查内容(1)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建档条件;(2)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3审查方式(1)审阅建档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在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宿舍同学中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3)根据需要核查申请人在学生食堂、超市的消费情况;(4)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或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者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三、提出建议名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接受贫困学生认定小组评议、认定的一般贫困生和特别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四、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以年级(或者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组员的贫困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工作中,学生代表数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专业)范围内公示。1民主评议须在不少于认定评议组应到成员人数4/5参加的情况下,认定评议才能进行,由组长主持。评议开始前,主持人应向参加评议的同学简明扼要介绍本办法的基本内容。2根据本人意愿,可由申请建档的学生首先逐一陈述本人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日常消费的实际情况。本人因故缺席,可由申请人委托他人介绍情况。3由主持人对申请建档的学生所陈述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予以说明。若申请建档的学生不是新生,还应对其入学以来受到的各类奖励和资助情况加以说明。4认定评定小组成员根据本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标准采取适当方式对申请建档学生家庭经济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申请建档的学生必须回避。5评议结束后,评议组成员就是否同意对申请建档学生予以建档及相应档次进行投票,并在主持人的主持下,统计并宣布投票结果。6一般贫困生和特别困难学生建档,需以参加民主评议的2/3以上组员投票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第五条 公示和建档一、对经过民主评议并符合建档必要条件的贫困学生进行分类汇总,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适当平衡,确定出贫困生和特困学生建档推荐名单及相应档次。二、贫困学生建档推荐名单及相应档次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三、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学院贫困学生建档名单,最终报学生处审批,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备案。第六条 异议与申诉在公示期内,若有同学对贫困学生建档推荐名单及档次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提出,并由班主任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也可直接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异议后,应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进行核查。根据审查核实结果,确定是否符合贫困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核查结果向非匿名提出异议的同学反馈。第七条 档案调整一、对已经建档的贫困学生,如家庭经济条件没有显著变化,由学生本人直接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度考核表,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然后由学院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审核评议。二、如果已经建立的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好转并主动提出退出贫困生系统,不需要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度考核表,直接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变动表,申请退出。如果家庭经济条件恶化的一般贫困生,可以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变动表,申请调档为特殊困难学生。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收到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变动表后,根据学生目前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在校表现和平时消费情况进行审核评议认定,然后交由学院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审核评议。第八条 贫困生信息档案的管理与监督。所有全日制在校本科贫困生数据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管理,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一份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一份由学院备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备案。第四章 附则第九条 学院要将认定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不仅要关注贫困学生生活困难,更要关注贫困学生的成长,观察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心理,教育学生直面困难和挫折,尤其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做好贫困学生的建档和认定工作。第十条 校学生资助中心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贫困学生的生活及学习状况,并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证贫困学生达到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水平。第十一条 学院要高度重视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力求客观、公平、公正,谨防错评、漏评。在工作中,要尊重申请建档学生并对其加强自强自律教育,引导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对待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在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第十二条 在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有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将取消当事人贫困生建档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表附件3: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变动表附件4: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度考核表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学前户口城镇 农村家庭人口数毕业学校个人特长孤 残是否单 亲是否烈士子女是否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号)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民政部门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区号)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表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家庭人均年 收 入元学 院学 号专 业班级名称现担任职务学生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家庭电话家庭人口数主要经济来源申请困难理由孤儿( )烈士子女( )单亲( )低保户( )父母下岗丧失劳动能力( )家庭、本人发生重大变故,重大疾病( )自然灾害( )多子女(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民主评议推荐档次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B.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c.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学院意 见经评议小组推荐、学院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经学生所在学院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年 月 日附件3: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变动表年 月 姓 名性别学院名称 学 号 专 业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申请变动理由: 学生签名:认定评议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学院意见: 签字(盖章):学校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附件4:常熟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度考核表 年 月姓 名性 别学 院 学 号政治面貌现担任职务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家庭电话获 奖、助 学 金 情 况奖 学 金 名 称金 额助 学 金 名 称金 额 社会助学及校内勤工助学情况资助人姓名联系电话金 额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名称金额/月_学年尚欠学费金额_学年学费减免金额 个人总结学生签字: 目前学生家庭困难状况: 学生签字: 民主评议推荐档次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B.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C.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学院意见经评议小组推荐、学院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 _年_月_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经学生所在学院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加盖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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