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安全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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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安全心得体会 XX年8月31日,xxxx以第13号主席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标志着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法以新的面貌展现于世人面前。新版安全生产法一改旧版法律“重经济发展,轻生命安全”、“重整改,轻处罚”的先天缺点,在安全生产方针、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重大修改,充足表现出党和国家对“安全发展”战略的强化,表现出党和国家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典治理安全生产乱象的坚定决心,必将为全方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很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方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方法;二是全方面提升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显著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微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能够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即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连续稳好转。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很多要求,这些要求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要求里现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一直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关键责任人,必需依法推行的法定职责最少包含以下几项主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管理人员;确保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考评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确保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时演练;依法推行“三同时”职责;为职员投保工伤保险等等。这些要求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具有本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能够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认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全部在强调的最主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表现。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XX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具有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议机构、关键责任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给予确保”。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置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职员,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落实实施的基础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员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提议落到实处。和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很多创新。其中较为显著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要求了应该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围。这类企业一旦配置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足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微弱的不足,快速显着提升关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要求,这条要求是将行政要求上升为法律的显著表现,该要求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要求,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立即发觉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该如实统计,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要求意在经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全部能学会加强本身安全管理,定时发觉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时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预防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因为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该对学生进行对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具。学校应该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要求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因为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它职员的目标。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足表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要求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员、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标。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XX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依然微弱的现实状况,新版安全生产法全方面表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绪。依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论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要求能够在执法过程中发觉隐患时即“能够”直接处以大额罚款外,还全部提升了针对逾期未更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升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升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但如此,为预防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多种理由拒不实施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 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改变明确表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表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但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理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这种“双罚制”的要求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进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主动除“患”。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多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该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统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部分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要求。假如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能够采取联合制裁方法,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要求有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遵法律法规。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要求,只要安监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要求落到实处,能够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强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明无“患”安全企业。对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方法进行了有效约束新法第106条明确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单位关键责任人必需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汇报的同时,立刻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逃匿,不然就将面临降级或免职处分,并将接收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假如再发生事故时,关键责任人隐瞒不报或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关键责任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显着提升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关键责任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新法第109条明确要求,发生通常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尤其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尤其重大事故的情节尤其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XX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要求之一。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实施的是“双罚制”。即不但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键责任人未推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造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但“给免职处分”,犯罪的将“根据刑法相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自刑罚实施完成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键责任人”;对发生的“重大、尤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生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键 责任人”!这种针对关键责任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生任职的要求能够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造成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定选项,本法第92条就根据事故等级明确了事故单位的关键责任人应该接收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中国其它法律中并不多见,能够称得上是严之又严。上述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要求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关键责任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要求从法律保障上强迫企业和其关键责任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觉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确保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确保单位关键责任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总而言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一样于XX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根本的大修,这种大修是XX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主要表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伴随“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伴随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连续担心的安全生产形势必定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连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在我们组织学习了市供电有限责任企业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误操作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人身触电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的关键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实施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责任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础的安全技能。事实证实,假如对危险点不预计,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经过学习,在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发生,使每个职员的心里全部十分沉痛,同为南网人,发生在她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索,进行反思。经过学习,体会以下:1、三件事故充足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靠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定。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方法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方法,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定。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实施力差,而且在检验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立即,判定缺点又不正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原因而造成事故的发生。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实施,危险点控制方法虚设。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方法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经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收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升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暑假学校组织老师们认真学习了新版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的内容有六条,即:爱国遵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这六条规范是每一个老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规范老师的育人行为,提升老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详细表现。经过学习,使自己对新的老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深刻的体会。首先,我以为爱事业是新规范第二条“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的集中表现。我以为,作为一名老师,就必需热爱自己的事业,老师只有热爱教育,才会热爱学生,才会献身于教育。一名老师,假如不热爱教育事业,是不能担当起老师育人的重担的。我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时刻切记这一条,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教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因为热爱教育事业需要的是我们老师实实在在的付出,不是在工作中投机取巧,更不是事事以酬劳的多少来衡量自己的工作。所以只有拥有了对事业的一分热爱,才能脚扎实地、默默奉献,对学生负责、让家长满意。其次,新规范要讨教师做到爱学生。这一点,充足表现在了规范第三条上,即“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安全,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那么在教学过程中就要求我们和学生共同发明一个民主、平等、友好的课堂,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充足尊重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不变相体罚学生,为学生营造一个充满爱的学习乐园。尤其是对于“问题”学生,我们更应该多关注她们,多关爱她们。其实,每个学生全部拥有自己的天空,每个孩子身上全部有潜能。因此,在新形势的教学环境下,我们老师需要转变原有的质量观、人才观,用全方面的眼光来看我们的学生,从内心来热爱她们。因为热爱学生,尊重、了解学生,以人为本,是老师处理师生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是老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个情感,老师应该把这种爱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让每一个学生全部从老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愈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另外,新规范还要求:老师应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我想这是每位老师必需做到的,这也是一位老师应有的高尚道德,当学生生命受到威胁,受到伤害时,作为一名老师应在学生危急时挺身而出,应向汶川地震中的英模们学习,学习她们生死关头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奋不顾身,拼死保护学生的英勇献身精神;学习她们危难时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畏艰苦险阻、奋力抢救学生拼搏奉献的精神。我想这正是老师爱学生的最高表现。爱学习是新规范最终一条明确要求的,规范中要讨教师“终生学习,树立终生学习理念”。 这就要求我们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本身的继续学习,要知道,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需有一桶水,因此,在教学之余,应多刻苦钻研业务,不停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善教育教学方法,提升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以上是我在学习时的一点体会,在以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时刻切记并严格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让规范成为自己教书育人的行为准则,让规范中的每一条全部落到实处,因为我们只有在实践中认认真真地学习,勤勤恳恳地钻研,扎扎实实地工作,才能无愧于老师这一光荣称号,才是对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最好诠释。经过对交通安全一周的学习,学车的实践,交通事故的繁再现,无数条生命的“贡献”。违规驾驶的代价,无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带来的悲欢离合。更多的是让我们“幸运儿”深深地体会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从上世纪初至今,交通带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便利,更肯定的说,给我们带来了第二次生命,和革命,为人类的发展起到主动的作用,为人类写下不朽的篇章,在有限的时间里使我们有更多时间全身心去投入工作中去,很多地方缩短了时间上的浪费。也带动了很多产业的发展。在很快以前很幸运的成了一门产业运输业。运输业的兴起、发展。证实了一个国家在文化、科技、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的国民生活水平,所以,能够毫不犹豫的说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此同时,在不一样程度上,也给人类带来灾难,交通事故的频繁,直接带来生命的安全、财产的损失,而交通事故是大家不想看到的,也不期望发生的,那么为何交通事故就这么频繁发生呢?这和违规驾驶分不开的。如:酒后驾驶,疲惫驾驶,超速驾驶,等等。这些全部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要求、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忽略交通安全法规,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言而议的,即使交通带来很多方便,但也给我们带来生命的危险。在生和死的关头,生存的欲望迫使大家在生命线驻扎。此时此刻,见证了人类的脆弱和不幸。只要谨慎、小心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明天的交通会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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