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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三 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组)(组)主要工作制度1.1.1.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技术管理,规范作业行为,使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建设项目达到甲方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承包部所辖建设工程项目的各参建单位.第三条 职责 1、 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组)(组)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并归口管理。 2、 总承包部施工经理全面负责总承包部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组)(组)负责对各施工单位承建项目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状态实施控制;结合工程实际,制订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制度;适时检查、交流、评比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 3、 各施工单位负责所辖施工单位本标段内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和施工过程控制,建立和健全集中统一的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和技术人员,明确各人职责,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各本合同段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职有权。 4、 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是贯彻实施“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负责人,要对“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有效运行负责. 5、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企业的质量目标和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应用统计技术,做好本岗位的质量记录,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归档工作,确保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6、 各施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现行相关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掌握其内容和要求,自觉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办事。第二章 设计文件审核第四条 熟悉和审核设计文件是施工技术管理中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有利于弄清设计意图、标准和工程特点,发现问题,消除差错,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第五条 工程开工前,由总承包部和各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资料与现场情况进行核对,对原始地形、地貌进行测量,并计算工程数量。第六条 各个施工单位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单位工程分类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组)(组),总包部将相关问题及时逐级上报总监办、业主甲方甲方,以便设计部门进行修正、完善.自审资料上报一周后,总承包部及时组织各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甲方代表,进行图纸会审(填写附表2),解决和明确存在的需要澄清的问题.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并连同施工单位所提问题一同报甲方和设计单位。第七条 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及时与设计、甲方进行沟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最终以甲方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回复为准。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1、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和组织建设工程的依据,是工程建设重要的技术经济文件。 2、 总承包部负责编制本项目整体施工组织设计;各施工单位编制各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分项、分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关键、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和专项方案的编制。总承包部负责编制本项目整体施工组织设计;各施工单位编制各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分项、分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3、 本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部总工程师(施工经理)主持编制,各施工单位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主持,技术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共同调查、研讨和编制。 4、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总体部署与规划、项目机构设置、主要人员和设备配置、主要施工方案和方法、工艺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材料需求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相关附图附表,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组设计设计应作为本标段施工组织的指导和总体部署计划;施工组织设计须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对本标段的施工重点、难点以及控制关键施工顺序、工艺方法等进行详细描述;严禁摘抄或抄袭施工技术规范以及投标施工组织中的泛泛内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人员、工期以及模板、支架等数量和项目应具有可实际操作性,其型号、规格等应与进场实际相符;施工组设计中的施工单元划分和班组分配等应与实际相符;材料需求计划以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等应与总承包部的总体工期要求和节点目标相匹配。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表格采用office2003及以上版本编辑,图形采用AutoCAD 2004以上版本绘制,采用Microsoft。project2003以上版本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绘制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图。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实施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与批准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负编制完成后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后,由施工经理负责复核并报监理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付诸实施。各标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各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后报总承包部现场施工工程师初步审查;施工单位将施工组织设计报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审查(填写附表7);技术质量部(组)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部审查工作,按照总承包部内部审查流程进行流转(内部审查填写附表3);技术质量部(组)负责将内部审查意见进行汇总,并将审查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正和完善、补充,并将完善内容以书面反馈总承包部;施工单位将完善和补充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部报监理、甲方审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图 1、 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承包部汇总编制完成后上报总监办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付诸实施。 2、 各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技术质量部(组)负责流转各相关部门和总工审查(总承包部内部审查填写附表3),技术质量部(组)汇总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正,将修正和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上报技术质量部(组)审查;总承包部审查完毕方可上报驻地监理审批。 3、 各分部、分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驻各施工单位现场工程师复核通过后、报监理审批后实施。 4、 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批成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安排、技术管理、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规划、土石方调配、机械设备、劳力组合、后勤供应等都要以施工组织设计为行动纲领,紧密围绕着施工组织设计而进行。 5、 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如因设计变更、计划修订、工序调整、条件变化等难以按预定方案实施时,应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审批成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安排、技术管理、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规划、土石方调配、机械设备、劳力组合、后勤供应等都要以施工组织设计为行动纲领,紧密围绕着施工组织设计而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如因设计变更、计划修订、工序调整、条件变化等难以按预定方案实施时,应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上报时间1) 合同签订后28天内编制完成并上报。2) 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的文字、表格采用office2003及以上版本编辑,图形采用AutoCAD 2004以上版本绘制,采用Microsoft.project2003以上版本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绘制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图。第四章 技术交底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对参与工程施工的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使施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能预见性地指导施工。技术交底分为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部技术交底工作由施工经理负责,技术质量部(组)具体实施,各施工单位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负责,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负责落实和实施。 凡没有经过技术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交底要有与会人员签字记录(填写附表4),不交底而进行施工按照质量管理细则处罚执行。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单位、总承包部、各标段参加。参加人员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工;总承包部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施工工程师。设计单位主要对全线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情况、施工技术要求等进行交底。在编制的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获批后,开工之前,项目总承包部进行技术交底,由技术质量部(组)组织,参加人员:各个标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主管技术员;总承包部施工经理、副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施工工程师、试验人员(填写会议签到单及附表4)。交底内容主要包括全线施工的关键工程和施工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和技术要点、工期进度安排、“四新”应用与规划、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各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开工之前进行。由各标段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总承包部施工工程师参加,主要对象为本标段管理人员、主要施工项目负责人(填写会议签到单及附表4).技术交底力求准确详尽,内容包括设计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工期安排、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各标段的分项、分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工程开工之前进行。由各标段技术负责人主持,施工工程师参加,主要对象为各标段相关管理人员、主要施工项目负责人(填写会议签到单及附表4)。技术交底力求准确详尽,内容包括设计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工期安排、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分部分项开工之前,各标段相关技术人员对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求详尽,具体包括施工方法、工艺要求、技术措施、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技术交底要求交到每个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施工班组或施工人员更换或增加时,应对新进场的施工班组和人员重新进行技术交底,不得缺漏。第五章 专项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各施工单位根据本标段的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总承包部审批,监理、甲方要求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先包总承包部审批后再报监理.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与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相同.所有重点、难点工程和特殊工艺方法施工等均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标段工程实际,编制适合本工程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作为施工人员施工操作的指导性文件。作业指导书应结合工程实际,避免流于形式.作业指导书项目应根据本标段分项工程实际来编制,主要项目有:市政基坑开挖、深槽降水、深槽支护、管线施工、路基挖方、路基填方、路基爆破工程、边坡防护、桥梁挖孔桩、钻孔桩、墩台、盖梁、预制梁、桥面、护栏、路面、隧道各类围岩的开挖、洞口工程(管棚、小导管等)、明洞、初期支护、防水板、二衬、仰拱、隧道路面、锚杆、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等以及交通工程、房建、绿化等。作业指导书主要内容如下: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条件;主要施工工艺方法;工艺流程;劳动力、机械配置;质量控制要点;质量、安全措施;其他。作业指导书应与施工操作规程向匹配,并配合下发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手中,做到所有施工人员都熟悉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方法.第六章 现场技术质量管理总包部的现场管理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总承包部在每个施工标段安排一名施工工程师,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有针对性的对现场管理进行日常巡查监督.每月定期(20-25日)进行检查,季度进行考评,考核期内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事故者,不得参与评奖。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和主要技术、施工、质检人员的在岗情况以及工作质量。检查各个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情况,以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落实施工方案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查施工单位原始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时性.监督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检和送检;严格监督工程试件的现场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对隐藏工程作好详细记录并在工程隐蔽前,及时找施工工程师、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进行验收、认定、签字。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检测仪器、设备,是否经过相关有资质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能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并建立动态的计量器具台帐,制定出计量器具周检计划.质量控制点是对各专业关键的质量特性,实施重点控制而选择的重点部位和特殊工序。专业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规定的每个质量控制点必须按规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和要求,经过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关键和(或)特殊工序的管理 关键工序:对产品质量具有重大影响,需要相关方共同检查确认的工序。 特殊工序: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由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的工序。 施工单位的特殊工序质检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责任人签字后,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记录签证后,方可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特殊工序记录内容要齐全、清楚,如材质(合格证或复验单)、施工依据(图纸或设计变更)、施工情况(草图说明)、实测数据、施工部位质量标准等应符合要求。现场检查人员的权力:检查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机械、材料到位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材料有权清理更换。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施工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工程技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罚、撤换,并督查其办理结果。根据对各标段掌握的情况有权核查各标段的计量、结算等。对于不规范施工并造成质量隐患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填写附表6)。施工单位对检查人员提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总承包部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理由.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复议申请,总承包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具体工程质量管理按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管理原则是:实事求是、费用合理、变更及时。详见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为使工程设计变更能够及时、准确,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施工单位及时与总承包部协商变更事宜,通过与监理、设计、甲方沟通,根据工程变更具体情况及时确定方案.工程设计变更涉及的人员在编制、审查变更设计时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如发现有利用不正当手段做假变更的行为,总承包部将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有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均须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申报表,并附变更前后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填写设计变更申报表时,施工单位必须写明工程项目和变更理由.工程设计变更按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批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通过总承包部施工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施工经理审核后,依次上报监理、甲方,严禁越权报批.第八章 技术资料、设计文件管理设计单位向总承包部提供施工图和设计资料后,总承包部登记备案后,及时向各施工单位提供所需的施工图和设计资料。各标段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的制度,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收发、保管,分类建立台帐,并定期清理核对,保证工程技术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对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进行登记、审核,并应完整、准确、规范化,且贯穿工程建设的始终.同时要清理工程项目和数量,建立工程管理台帐。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工程档案,分类保存各类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编制各标段项目质量计划和检测试验大纲。各施工单位填写各种资料表格时,均以甲方、监理要求的格式填写。分项工程施工自检记录要及时、真实,工序交接以及分期中间计量时,要提供相关的试验资料、自检资料、施工记录、报验批复资料等,并且要施工、监理人员签字齐全、真实。第九章 竣工文件编制编制竣工文件实行项目施工经理和施工单位总工负责制.原则上要求单位工程施工完毕,竣工文件同步完成。各标段应成立竣工文件编制小组,负责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制订竣工文件编制计划。各标段竣工资料的收集是编制竣工文件的基础,要求所收集的资料完整、齐全、无遗漏。开工前,应根据施工任务,分类建立施工技术档案,确定要收集的资料和内容,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逐一收集,整理成卷,为竣工文件的编制创造条件。因施工标段划分,造成单位工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标段内分项、分部施工自检资料的整理、汇总、评定、归档,总承包部负责单位工程汇总评定。征用土地竣工文件编制,由甲方征地拆迁部门具体负责完成,各标段配合。各标段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图和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面积、附有的设备、装置等);图纸审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混凝土试件、试块及各种材料试验的检验报告;永久性水准点的高程和坐标,路基、路面、构造物等在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定位记录,沉陷观测及变形观测记录各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总结。其它有关该项工程的技术文件。各标段竣工资料完成后,总承包部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移交有关资料。第十章 交工、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具备交(竣)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向总承包部提出交(竣)工验收申请,总承包部负责联络有关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第十一章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广为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冶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京城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各个参建单位结合承建标段内的施工重点和难点,编制施工方案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注重施工过程中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分项工程结束及时做出施工总结,整理成完善的论文、工法或科技成果,侧重发明、专利的研究和申请。 在工程建设中因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对工程建设产生缩短工期、实际成本节约的相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按照中冶集团、京诚公司相应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在本项目中各参建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工法、专利等,归京诚公司和施工单位共有,核心技术资源共享。第十二章 附 则本办法由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一条 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对参与工程施工的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使施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能预见性地指导施工.第十二条 凡没有经过技术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交底要有与会人员签字记录(填写附表4),不交底而进行施工按照质量管理细则处罚执行。第十三条 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 1、 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单位、总承包部、中心试验室、各施工单位参加(填写会议签到单及附表4)。参加人员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工;总承包部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现场工程师。设计单位主要对全线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情况、施工技术要求等进行交底。 2、 在编制的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获批后,开工之前,项目总承包部进行技术交底,由技术质量部(组)组织,参加人员:各个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主管技术员;总承包部总工(施工经理)、副经理、职能部门(组)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现场工程师、试验人员(填写会议签到单及附表4).交底内容主要包括全线施工的关键工程和施工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和技术要点、工期进度安排、“四新”应用与规划、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 3、 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开工之前进行。由各施工单位项目总工主持,总承包部总工(施工经理)、技术部相关人员、现场工程师参加,主要对象为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主要施工项目负责人(填写会议签到单及附表4)。技术交底力求准确详尽,内容包括设计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工期安排、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 4、 各施工单位的分项、分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工程开工之前进行。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现场工程师参加,主要对象为各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主要施工项目负责人(填写会议签到单及附表4)。技术交底力求准确详尽,内容包括设计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要求、工期安排、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 5、 各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求详尽,具体包括施工方法、工艺要求、技术措施、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技术交底要求交到每个作业人员。第五章 现场技术质量管理第十四条 总包部的现场管理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 总承包部在每个施工施工单位安排一名现场工程师,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 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有针对性的对现场管理进行日常巡查监督。 3、 每月定期(20-25日)进行检查,季度进行考评,考核期内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事故者,不得参与评奖。第十五条 现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和主要技术、施工、质检人员的在岗情况以及工作质量。 2、 检查各个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情况,以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情况。 3、 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落实施工方案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 检查施工单位原始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时性. 5、 监督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检和送检;严格监督工程试件的现场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 6、 对隐藏工程作好详细记录并在工程隐蔽前,及时找现场工程师、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进行验收、认定、签字. 7、 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检测仪器、设备,是否经过相关有资质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能否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并建立动态的计量器具台帐,制定出计量器具周检计划。质量控制点是对各专业关键的质量特性,实施重点控制而选择的重点部位和特殊工序。专业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规定的每个质量控制点必须按规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和要求,经过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 关键和(或)特殊工序的管理 关键工序:对产品质量具有重大影响,需要相关方共同检查确认的工序。 特殊工序: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由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的工序。 9、 施工单位的特殊工序质检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责任人签字后,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记录签证后,方可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特殊工序记录内容要齐全、清楚,如材质(合格证或复验单)、施工依据(图纸或设计变更)、施工情况(草图说明)、实测数据、施工部位质量标准等应符合要求。第十六条 现场检查人员的权力: 1、 检查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机械、材料到位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材料有权清理更换。 2、 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施工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工程技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罚、撤换,并督查其办理结果。 3、 根据对各施工单位掌握的情况有权核查各施工单位的计量、结算等. 4、 对于不规范施工并造成质量隐患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填写附表6)。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检查人员提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总承包部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中需详细说明理由。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复议申请,总承包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第十八条 具体工程质量管理按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章 设计变更第十九条 设计变更的管理原则是:实事求是、费用合理、变更及时。详见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为使工程设计变更能够及时、准确,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施工单位及时与总承包部协商变更事宜,通过与监理、设计、业主沟通,根据工程变更具体情况及时确定方案。第二十一条 工程设计变更涉及的人员在编制、审查变更设计时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如发现有利用不正当手段做假变更的行为,总承包部将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二条 所有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均须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申报表,并附变更前后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第二十三条 在填写设计变更申报表时,施工单位必须写明工程项目和变更理由.第二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按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批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通过总承包部现场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总工程师(施工经理)审核后,依次上报驻地监理、总监办、业主,严禁越权报批。第七章 技术资料、设计文件管理第二十五条 总承包部收到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和设计资料后,总承包部登记备案后,及时向各参建单位提供所需的施工图和设计资料.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收发、保管,分类建立台帐,并定期清理核对,保证工程技术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第二十七条 对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进行登记、审核,并应完整、准确、规范化,且贯穿工程建设的始终.同时要清理工程项目和数量,建立工程管理台帐.第二十八条 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工程档案,分类保存各类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编制各施工单位项目质量计划和检测试验大纲.第二十九条 各施工单位填写各种资料表格时,均以“(单位)*工程项目部”格式(需商监理、业主及相关部门后确定)。第三十条 分项工程施工自检记录要及时、真实,工序交接以及分期中间计量时,要提供相关的试验资料、自检资料、施工记录、报验批复资料等,并且要施工、监理人员签字齐全、真实.第八章 竣工文件编制第三十一条 编制竣工文件实行项目总工程师(施工经理、施工单位总工)负责制。原则上要求单位工程施工完毕,竣工文件同步完成。第三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成立竣工文件编制小组,负责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制订竣工文件编制计划。第三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收集是编制竣工文件的基础,要求所收集的资料完整、齐全、无遗漏。开工前,应根据施工任务,分类建立施工技术档案,确定要收集的资料和内容,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逐一收集,整理成卷,为竣工文件的编制创造条件。第三十四条 因施工施工单位划分,造成单位工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内分项、分部施工自检资料的整理、汇总、评定、归档,总承包部负责单位工程汇总评定。第三十五条 征用土地竣工文件编制,由业主征地拆迁部门具体负责完成,各施工单位配合。第三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竣工图和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面积、附有的设备、装置等); 2、 图纸审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 混凝土试件、试块及各种材料试验的检验报告; 6、 永久性水准点的高程和坐标,路基、路面、构造物等在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定位记录,沉陷观测及变形观测记录 7、 各施工单位的项目施工总结。 8、 其它有关该项工程的技术文件。第三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后,总承包部按业主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及时向上级档案部门和建设单位移交有关资料。第九章 交工、竣工验收第三十八条 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执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对于公路工程规定如下.第三十九条 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由业主负责,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按交通部令200403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地方有关补充规定进行。第四十条 交工验收阶段各个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施工并具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后,可向监理和业主单位正式提交报告,请监理或业主单位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检查发现的必须返工或局部未完成的附属工程,经验收委员会研究确定后,由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前修复或完成。交工验收的内容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四十一条 经过交工验收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并已完成交工验收时提出的需修补、补救的工程,已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编制完成了竣工文件和竣工决算及相应的汇报材料,即可提交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第四十二条 为使建设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并有效使用,归档的案卷质量和档案验收按业主竣工文件编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地界桩和临时占地复垦手续必须齐备,否则不能办理交(竣)工手续。第十章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广第四十三条 为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冶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京城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第四十四条 各个参建单位结合承建施工单位内的施工重点和难点,编制施工方案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注重施工过程中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分项工程结束及时做出施工总结,整理成完善的论文、工法或科技成果,侧重发明、专利的研究和申请。 第四十五条 在工程建设中因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对工程建设产生缩短工期、实际成本节约的相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按照中冶集团、京诚公司相应文件规定给予奖励。第四十六条 在本项目中各参建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工法、专利等,归京诚公司和施工单位共有,核心技术资源共享.第十一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组)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1.2.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总承包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总体项目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争创优质工程,总承包部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工地试验室、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级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及整个项目的质量。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做好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的检测试验结果,材料配合比、拌合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分析,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可靠。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公路工程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 F80/22004)进行检查评定,特殊部位按业主制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竣工后要按照交通部规定的省重点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组织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将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终验。其它工程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二章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做大承包、强化设计、适度多元化、发展增长点?质量目标: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具体以合同为准)合同履约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使顾客满意。重点在施工阶段控制以下方面,最终达到预期的目标。 1、 严格合同管理,确保合同中质量承诺兑现率100%; 2、 施工过程自控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3、 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预防质量通病。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市政和公用设施行业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一般实行“承包商自检、社会监理、业主甲方监管、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总包部项目经理是本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各个标段质量第一责任人,要逐级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总承包部施工经理为质量管理具体负责人,技术质量部(组)为主要责任部门,专业工程师和施工工程师为质量管理责任主体,代表总承包部实行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质量管理人员以及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总承包部主要质量职责如下:项目经理为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具体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技术质量部(组)负责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对施工总存在的质量隐患和问题及时解决,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和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专业工程师主要检查和指导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和质量控制措施,具体负责检查监督总承包部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工程师对所管辖标段的施工质量进行动态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健全工程质量自检、抽检制度和工序间交接验收制度,并明确质检人员的岗位责任和奖惩制度,同时有计划地进行工程质检人员培训,培养一支业务素质高,质量意识强的质量管理队伍。第六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质量控制管理部门,并有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和检验,设置专职质检工程师。总承包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总包部项目经理是本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各个施工单位质量第一责任人,要逐级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附总承包部质量管理机构)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健全工程质量自检、抽检制度和工序间交接验收制度,并明确质检人员的岗位责任和奖惩制度,同时有计划地进行工程质检人员培训,培养一支业务素质高,质量意识强的质量管理队伍。第八条 工地试验室的设备、仪器数量、型号和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检测项目和合同的要求,未经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测标定合格的不准使用。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建立项目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质量负责制,配备质检工程师、试验员、现场质量管理员(分段配备),执证上岗,建立各种检测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管理和试验检测工作。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环节,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现场质量管理员,建立现场管理员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现场质量管理与施工同步。 第十条 总承包部、工地试验室以及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标明单位、姓名、岗位,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便于工程质量检查时进行核对。第十一条 实行工程质量稽查制度。每月由总承包部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查处、纠正违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正常实施。第十二条 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对举报人员保密,情况属实情况下,按处罚施工单位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第四章 工程质量的控制程序第十三条 通过对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工序质量检查认可、施工过程检查控制、现场工程质量检查、中间交工证书签认、中间计量表签认等六道主要程序的严格把关,有效进行质量控制。流程见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第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报告、施工设计图等基础资料,以及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及控制措施,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安排情况。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第十五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进行纠正。总承包部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组)(组)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控制,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合同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施工单位、总承包部各负其责,把工程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交工证书。中间交工证书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与本分项工程相关的下一工序施工.第五章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第十七条 开工前现场工程师施工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分项工程开工审批、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机械的核实及技术质量交底“三件事;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现场检测试验和检查监督,惩劣奖优“两项措施”,对原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进行严格控制;完工后严格进行检验签证把关,凡是质量、资料不合要求的工程一律不给予签证,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每一个分项工程“质量优、资料全、外观美”。第十八条 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放样测量,核对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是否相符。如确认无误,即按设计放样,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测量人员一起进行实地测量,对地形、地质、施工图、放样位置等各顶指标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开工。合同段起止点(段)的施工放样,必须与前后合同段的控制点闭合,平面和高程误差均应符合规定。如实际地形与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需按变更设计程序进行办理。第十九条 因工程需要,必须引进劳务人员时,各施工单位应选择有施工经验的劳务承包人,要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必要的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管理知识考核,对其施工经历,业绩,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择优使用劳务承包人.第二十条 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及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掌握施工工序、工艺知识,明确质量目标、要求.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一条 各个施工单位层层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将控制高程、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材料要求、配合比、施工工艺等技术质量规定,向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及劳务承包人当面交待清楚,明确责任。第二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砂、石、水泥、钢材、沥青等各种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为加强对主要原材料进场质量管理,对主要材料厂家的质量、信誉等方面进行考察,将质量稳定、信誉好的供应商作为合格供货方,同时做好原材料进场检测与抽样复检工作,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明确质量保证机构、体系和为了达到质量目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必备的检测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必须落到实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专职,应有职有权,独立地行使其职权。第二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通过试验路段的施工,总结施工工艺及各项控制指标,用于指导规模生产.第二十五条 分项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须知”牌,写明工程名称、起止桩号、承包人名称、技术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管理检测人员、监理人员的姓名,以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等内容.现场质量管理员要全过程进行监控,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严格控制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工艺立即进行纠正。第二十六条 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必须按照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取样试验和现场检测,及时提供试验检测结果,并对施工提出指导性建议,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部现场工程师施工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工程管理通知单,情节严重出具罚款通知单.罚款金额直接从当月工程计量中扣出。工程质量违约金应按照检查人员对质量问题责任的认定,分别由有关责任人承担,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把工程质量违约金全部转嫁给劳务施工班组。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要十分重视工程的外观质量,在保证工程内在质量的条件下,对外观质量严格控制,凡不符合公路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必须返工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对已完分项的质量要进行100%的检查,对达不到合格的项目必须进行返工,直至达到所签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上道工序达不到标准,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各种施工、自检、报检记录,每道工序、每项工程完工,要求内业资料也相应按规定整理完善,报请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做到“同步、齐全、真实、准确、规范、不涂改”,避免补资料、编造资料不真实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 总承包部将按照业主甲方竣工文件编制制度,实行内业资料与中间计量支付挂钩,来确保内业资料的质量。第三十二条 总承包部相关职能部门将经常深入工地,采取巡视与抽查相结合,监督工程质量,并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开现场会、检查、评比等措施,促进和提高全线工程施工质量。第三十三条 对于监理单位或业主甲方树立的典型样板工程,将及时根据情况召开不同规模的现场会,组织全线参建单位观摩学习,取长补短。第三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定出完善的逐级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加强质量意识,预防、控制质量“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第三十五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工程师签认。第三十六条 总承包部对涉及重要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有疑议时,有权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或者缺陷责任期内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外观检查 内业资料 实测实量(监理工程师)填写分项(隐蔽)程质量评定表(监理工程师)分部工程完工填写分部工程验收通知(施工单位)汇总分项工程验收单,并将其编号填入分部工程验收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内业资料检查(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签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监理工程师)单位工程完成填写单位工程初验申请书(总承包部)组织单位工程初验(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监理工程师)处理并完善资料处理并完善资料返工或补救开工准备(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结果下达开工令(监理工程师)各道工序(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自检结果各分项工序(隐蔽)工程自检(施工单位)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测试抽查(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填写分项工程自检单通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质保体系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复核、施工放样报告 标准试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不 落实设备人员到场情况合材料到场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 格 不合格 不合格不合格 技术文件审核记录表 附表1工程名称 图纸编号审 查内容审查意见 日期:审查负责人参加审查 人员签名备注施 工 图 会 审 记 录 附表2工 程名 称会审地点共 页第 页主持人记 录 人日期序 号图 号问 题处理意见参加人员 内部审查表 附表3来文单位收文日期办文编号文件标题拟送审范 围工程部 技术质量部 安保部计划合约部 物资设备部主办部门审 查 意 见 及 签 名职能部门审查工程部经办人: 年 月 日技术质量部经办人: 年 月 日安全环保部经办人: 年 月 日计划合约部经办人: 年 月 日物资设备部经办人: 年 月 日主管领导: 年 月 日常务副经理: 年 月 日项目经理: 年 月 日1.各审核部门自收文之日起(不含当天)三日内,将审核资料处理意见填毕。2.此表由主责职能部门组织部门间传阅、签字主管经理常务经理项目经理返回施工单位。3。本表内部存档,不作为审批文件下发。 ( 级)施工技术交底记录表 附表4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图名(号)交底内容交底人时间接受人员备注 质量整改通知单 附表5施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工程标段施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或处罚意见施工单位总承包部 处罚通知书 附表6编号:被罚款单位或个人日 期 年 月 日处罚原因处罚依据罚款金额¥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批准意见签 字: 年 月 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计划合约部一份、被罚单位一份、罚款部门留存一份。 XXXX工程 附表7 工程文件审批表施工单位: 合同段: 文件标题资料编号申报内容: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施工工程师意见:总承包部主管部门意见:总承包部主管领导意见:注:本表为施工单位除了有规定的用表外,其它需总承包部审批的文件或资料,都可用此表呈报.表格的审查意见栏可根据实际审查情况有所增减。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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