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考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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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判断题1、公安监管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居于基本性地位。(对)2、目前,国内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期,公安监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矛盾、新状况、新问题、新规定。(错)3、公安监管部门肩负着监管违法犯罪人员,保障行政、刑事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的重大责任。(错)4、要积极构建反映敏捷的监所安全预警体系,切实增强事故防备控制能力。(对)5、对入所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依法暂缓收押。(错)6、案件主管机关不批准变更强制措施的,须书面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重要领导审批。(错)7、对检察院、法院承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按期变更强制措施的,主管看守所的公安机关要立即书面报告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对)8、为有助于侦查、羁押互相制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看守所工作和侦查工作,由不同的领导同志分管。(错)9、对外籍、少数民族等被监管人员,要尊重其宗教信奉自由和民族生活习惯。(错)10、要切实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坚持寓教于管、管教并举,努力消除被监管人员的敌视和对抗心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被监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对)11、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注重,切实加强对监管场合的经费保障。(错)12、要将经费保障和装备配备纳入公安机关整体规划和年度预算,进一步加大对公安监管场合的经费投入,努力从主线上解决公安监管场合基本设施建设单薄问题。(对)13、要严格贯彻管教民警对被监管人员直接管理制度,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对)14、要切实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公安部有关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告知(财行132号)。(对)15、公安监管工作无论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在队伍素质上、执法管理上、基本保障上都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对)16、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看守所公用经费保障原则。(错)17、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金额原则,定额拨付在押人员伙食费,严禁其她经费挤占在押人员伙食费。(错)18、看守所各项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列入看守所年度预算,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足额保障。(对)19、要加强各级公安机关监管业务指引部门特别是市级公安机关监管业务指引部门的力量,保证对所辖公安监管场合实行有效指引。(错)20、各级公安机关监管业务指引部门要将进一步监管场合督促检查作为重要工作手段,并形成制度。(对)21、要建立监管场合执法档案,实行一所一档、一警一档,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作为级别化评估、奖惩和干部选拔的重要根据。(错)22、要通过信息化实时监控、明察暗访等手段,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错)23、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将监管场合作为督察重点,随时实行现场督察。(对)24、各级公安机关审计部门要定期开展对监所经费保障和管理使用状况的审计,如实反映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25、看守所执法信息要与驻所检察室联网,接受检察机关实时监督。(错)26、要切实加大公安监管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公安监管战线的先进典型。(对)27、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注重公安监管工作,把公安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贯彻贯彻本意见的具体措施。(对)28、县级公安机关监管场合的重要领导,由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错)29、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和改善工作建言献策。(对)30、国家法制建设日臻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看守所在押人员人性化管理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错)31、看守所在押人员成分日益复杂,对抗监管、逃避打击的手段不断翻新,监管难度加大,安全形势严峻。(对)32、互联网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多种社会舆情的重要发源地和扩散地。(对)33、省、市两级监管业务指引部门要常常进一步看守所加强指引,把握方向。(错)34、公安监管宣传的社会效应要作为衡量所在地公安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参照。(错)35、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对)36、督促检查应当采用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多种方式,视频检查应当以突击检查为主。(错)37、各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是督促检查的主体,重要负责领导是抓贯彻的第一负责人。(错)38、各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要制定督促检查筹划,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状况,充足发挥督促检工作最佳效能。(对)39、看守所工作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基层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对)40、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错)41、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波及部门多,只有齐抓共管,才干保证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对)42、各级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根据城乡规划做好新建看守所选址工作。(错)43、各级综治部门要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的管理责任书。(错)44、对患有严重疾病、依法不合适继续羁押的,要向案件主管机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主管机关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错)45、监区内除监室之外可以悬挂张贴积极向上、陶冶情操的标语、名言警句或者书画作品,严禁带有歧视性的标语、标语。(错)46、各级公安监管部门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系统管理员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病毒检测、清除工作。(错)47、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浏览顾客分公安监管系统内部、外部两类。(对)48、省级后进看守所由省级公安机关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抄送后进看守所所属人民政府和综治部门。(对)49、全国后进看守所由公安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抄送后进看守所所属人民政府和综治部门。(对)50、积极维护女性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协助开展在押人员家属帮扶工作,积极为她们排忧解难。(错)51、服务器机房是放置本单位服务器、网络核心数据互换设备的重要场合,必须设立单独房间。(错)52、严禁带电插拔、连接打印机、显示屏、键盘等外部设备。(对)53、计算机设备的操作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各类设备技术手册的规定进行。(对)54、业务指引部门不可以与纪检督察部门联合开展检查。(错)55、对公安部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重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贯彻贯彻工作。(对)56、各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要注重督促检查队伍建设,特别是要配齐配强省级监管业务指引部门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错)57、在押人员入所时,看守所应当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错)58、看守所应当定期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在押人员要制定专门心理辅导筹划,开展心理征询,把心理干预融入平常管理。(对)59、目前,国内仍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刑事犯罪总量居高不下,看守所羁押任务艰巨。(对)60、要切实加强对侦查、羁押环节的制约、检查。(错)61、要加大监管场合医务人员配备和医疗机构建设力度。(对)62、要积极摸索建立由监管场合提供场合,社会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的协作医疗机制。(错)63、要加强对公安监管工作规律特点的研究,不断研究新状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公安监管工作的水平。(对)64、要进一步充实监管场合警力,特别是在新增警力分派及内部警力调节上要向监管部门倾斜,保障监管场合安全运转的必配警力。(对)65、要加强各级公安机关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切实配强各级公安机关监管部门的“一把手”。(对)66、要积极争取市委、党委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从主线上解决好公安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错)67、建立健全“牢头狱霸”防备和打击解决机制,坚决铲除“牢头狱霸”。(对)68、要建立看守所罪犯刑满释放工作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机制。(错)69、要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理念,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70、要保证在押人员伙食等给养费用按法律规定原则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错)71、人民检察院是看守所工作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加强对看守所执法工作的监督。(错)72、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注重和支持,认真做好考证的组织实行,切实加强对监管工作的领导。(错)73、各地要把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明确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贯彻保障措施。(对)74、要建立各有关部门参与的会议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看守所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错)75、要制定和完善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原则,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76、积极倡导管教民警参与心理辅导培训,努力考取心理征询师资格。(对)77、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在看守所安装双向视频会见系统,以便家属来所时会见(错)。78、对罪犯,可通过局域网实行视频双向会见。(错)79、实行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和主、协管民警制度。(对)80、民警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并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对)81、公安机关将看守所公用经费按原则全额拨付。看守所帐户单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错)82、非本单位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严禁接触、使用公安监管部门的计算机设备。(错)83、定期组织开展公安监管民警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民警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对)84、必须为服务器安装稳压电源。(错)85、有迹象表白也许实行行凶、脱逃、自杀或者其她严重影响监管秩序行为的在押人员,不适宜参与劳动。(错)86、重要案犯和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在押人员自愿参与劳动的,看守所应当根据实际状况谨慎决定和安排。(对)87、看守所选择的劳动项目,应当便于操作,保证看守所安全和在押人员身心健康。(对)88、看守所应当积极发明条件,组织在押人员参与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获得相应的技术级别证书。(对)89、看守所拟定的劳动项目需经本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错)90、看守所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程和原则,对参与劳动的在押人员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91、在押人员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看守所应当参照国家劳动补偿的有关规定解决。(错)92、看守所应当对劳动收入和支出建立专门账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错)93、严禁侵占、挪用看守所劳动收入。(对)94、看守所应当将本地区财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核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原则和每周食谱在监区内张贴公示。(错)95、看守所应当每季度结算一次伙食帐目并向在押人员发布,接受在押人员的监督。(错)96、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采用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地市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开展督促检查状况实行监督。(对)97、对于不能按期完毕整治任务的,应当列为后进看守所进行挂牌治理并书面通报本地公安机关。(错)98、要建立责权统一的目的责任制度,构筑自下而上的各层次抓贯彻的目的责任体系。(错)99、重大节日、公安部重大工作部署之后要及时开展督促检查。(错)100、要建立督促检查责任制,对于看守所发生重大问题的,要实行督促检查责任倒查。(对)101、要做好与纪检督察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摸索和总结联合督促检查的方式措施。(对)102、自1月1日起,上级公安机关在检查督导以及级别评估过程中,以纸质台账为准。(错)103、系统管理员应当定期作好系统及数据备份工作,或配合本地公安机关信息中心做好系统及数据备份工作。(对)104、严禁向公安监管系统以外的单位提供或出借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软件。(错)105、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保证计算机设备维修及购买耗材资金的供应,保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转。(对)106、系统管理员应当定期检查服务器运营状况,有筹划地进行磁盘整顿等平常维护工作,保证服务器长期稳定运营。(对)107、被监管人员数字像片、指纹采集质量应当符合公安部GA/T706犯罪嫌疑人员数字像片技术规定及采集规范规定。(错)108、全国后进看守所由省级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报公安部拟定。(对)109、后进看守所拟定后,以通报的形式予以发布。(对)110、对于省级公安机关未按规定拟定后进看守所的,公安部可以责成拟定或者直接拟定。(对)111、后进看守所治理期间,取消其评先受奖资格,但不取消其所属公安机关及其重要领导、主管领导评先受奖资格。(错)112、对问题十分突出的看守所,可以随时拟定为后进看守所予以通报。(对)113、电压不稳定的地区应当安装稳压电源。(对)114、服务器机房供电应当远离也许引起电压突变的动力线,并与空调、复印机等设备分设。(对)115、对患病的被监管人员,要立即送医院治疗。(错)116、要建立健全对“牢头狱霸”的避免和打击解决机制,健全完善过渡监室管理、新入所人员跟踪观测等制度。(对)117、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理念,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辩护的合法权益。(对)118、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理念,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上诉的合法权益。(对)119、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理念,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申诉的合法权益。(对)120、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理念,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举报的合法权益。(对)121、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理念,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控告的合法权益。(对)122、看守所门诊部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对)123、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也许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羁押场合、专门的办案场合执行。(错)124、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足,的确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125、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126、规模较大的监管场合,要指定就近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负责救治患病的在押人员。(错)127、规模特大型的监管场合,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原则设立卫生所。(错)128、要实行公安监管民警轮换制。(错)129、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130、要严格实行监管工作责任制。(错)131、发生在押人员互殴致死的,本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予以记大过处分并罢职,重要领导予以记大过处分。(错)132、发生“牢头狱霸”打死在押人员的,本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应自动辞职,重要领导应予以记过处分。(错)133、要解决公安监管部门和监管场合领导干部职级偏低问题。(对)134、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是加强综治基层基本工作的重要措施。(错)135、明确责任,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局面。(错)136、要严格单位预算执行和管理,厉行节省,杜绝流费。(对)137、加强考证,严格奖惩,建立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对)138、看守所要全面贯彻勤务模式改革规定,中、小型看守所必须实行分监区管理,或者实行管教、巡视监控等专业分工。(错)139、大型、特大型看守所尽量实行管教专业化。(错)140、看守所应当建立网上预约平台,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安排提讯、提审或会见,减少办案人员、律师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141、市级后进看守所验收合格的,由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予以通报摘牌。(错)142、省级后进看守所验收不合格的,上报公安部作为全国后进看守所进行挂牌治理。(对)143、对因管理混乱被拟定为后进看守所没有按期完毕整治任务的,应当追究看守所重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错)144、后进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重要领导为整治工作第一负责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为督导工作第一负责人。(对)145、省、市两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对后进看守所实行包所督导制,督导所属公安机关逐项列出问题和整治措施,抓好贯彻。(对)146、近来一种时期,某些地方接连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集中暴露出公安监管工作中的某些安全隐患,必须予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错)147、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必须保证安全,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不得损害在押人员身体健康。(错)148、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必须符合看守所规定。(错)14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所劳动,应当在自愿基本上进行,不得逼迫劳动。(错)150、具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与劳动。(错)151、患病、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的、未成年、女性在押人员劳动,应当充足照顾其心理和生理特点。(错)152、处在过渡管理期间的新收押人员,可以参与劳动。(错)153、患病、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的在押人员应当参与劳动。(错)15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女性在押人员劳动应当在监室内进行。(错)155、女性在押人员可以在监室内或者看守所警戒围墙内专门设立的劳动场合进行劳动。(错)156、劳动场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保和环保原则。(对)157、看守所应当建立严格的在押人员劳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避免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对)158、在押人员劳动应当由领导具体管理。领导应当加强监管,避免发生安全问题。(错)159、女性在押人员劳动时,应当由女性民警带领和监管。(对)160、留所服刑罪犯出监室劳动时,必须统一穿着有明显标记的服装。留所服刑罪犯可以在监室外过夜。(错)161、参与劳动的留所服刑罪犯出入监室时,负责管理的民警必须清点人数,仔细检查,避免违禁危险物品和与劳动无关的物品带出带入监室和劳动场合。(对)162、看守所应当对外来原材料及其运送人员、工具严格检查,避免违禁危险物品进入监室。(错)163、看守所应当指定专门民警对劳动工具、原料、产品等进行管理,建立严格的领发、寄存、清点检查制度。(对)164、看守所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劳动时间。(错)165、劳动结束时,民警应当彻底清理劳动场合,不得将劳动工具、原料、产品等留在监室内。(对)166、看守所应当执行本地区财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核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原则,保证在押人员吃足定量,严禁克扣。(对)167、看守所应当适时调剂在押人员伙食,保证在押人员吃饱。(错)168、看守所应当保证在押人员食品新鲜、安全,保证在押人员厨房和食品加工环节的清洁卫生,保证在押人员吃熟、吃热。(对)169、某看守所关押容量1600人以上,应设立“医院”。(错)170、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立基本原则中规定,看守所医疗机构可以设立医院,但关押容量必须在1000人以上,且医院的设立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错)171、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立基本原则中规定, 关押容量1500人以上的看守所可以设立医院,且医院的设立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对)172、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立基本原则中规定,关押容量1500人以上的看守所应当设立医院,且医院的设立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错)173、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立基本原则中规定,看守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原则,结合监所规模及勤务工作模式需要,按照应当保证医务人员每天24小时在所值班的规定拟定医务人员配备。(对)174、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立基本原则中规定,1200人以上每增长300名被监管人员,至少增配2名医务人员。(错)175、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立基本原则中规定,关押容量为500人以上的看守所卫生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错)176、根据工作职能性质,皮肤性病科、戒毒科分别为设立门诊部的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必设科室,戒毒科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对)177、某看守所关押容量1600人以上,应设立“门诊部”。(对)178、在中央9部委基本上,增长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参与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对)179、注重总结发现典型经验和案例,及时宣传和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错)180、新入警人员要按一定比例安排在监管场合工作,满5年可安排从事其她警种工作。(错)181、在监管场合工作满3年的,每年要按一定比例交流到公安机关其她部门、警种工作。(错)182、对隐瞒不报审计发现问题的,要追究审计责任。(对)183、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没有及时接受监外执行罪犯,对监外执行罪犯没有贯彻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引起事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办理。(错)184、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应当备案而不备案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办理。(错)185、社区矫正试点地区的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执行。 (错)186、看守所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与监所规模相合适、与实际工作需要相匹配的医疗机构,并在本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对)187、看守所医务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参与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档职称评估工作。(错)188、监外执行交付执行机关和执行机关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无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纠正并告知纠正成果。(错)189、监外执行交付执行机关和执行机关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错)190、严禁将本系统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联入互联网或其他非公安公共信息网。(对)191、人民检察院在监外执行检察中,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监外执行罪犯的投诉。(错)192、监区内应当悬挂、张贴积极向上、陶冶情操的名言警句。(对)193、监区内应当悬挂、张贴积极向上、陶冶情操的书画作品。(对)194、兼职系统管理员协助本单位领导,具体负责数据质量监测控制工作。(错)195、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应当借助公安网和手机短信平台,建立信息系统运营监测、数据质量实时检测反馈机制,建立数据采集入库状况每月通报制度,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196、看守所违法犯罪人员数据采集入库工作考核按照看守所级别评估措施执行。(对)197、对保证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营、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结合监所级别化管理及公务员考核等工作,予以表扬。(错)198、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期届满的,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报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和接受该罪犯档案的监狱、看守所,按期办理释放手续。(错)199、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期届满的,由执行地公安机关向原判决人民法院和执行地县级人民检察院通报,并按期办理释放手续。(对)200、人民检察院对监督管理监外执行罪犯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及时提出纠正意见。(错)201、县级人民检察院对监狱交付本县(市、区、旗)辖区执行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建立罪犯监外执行状况检察台账。(对)202、被宣布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未经执行地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搬家,脱离监管的,由与原裁判人民法院同级的执行地公安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错)203、被撤销缓刑、假释并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下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有关程序上网追逃。(错)204、公安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书应当抄送罪犯居住地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错)205、监外执行罪犯在缓刑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核算状况后通报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和接受该罪犯档案的监狱、看守所。(错)206、管理机制创新要依法进行,不得突破法律规定。(对)207、安全工作机制创新要依法进行,不得突破法律规定。(错)208、看守所对于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记录在案,并积极整治予以反馈。(对)209、看守所对于家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记录在案,并积极整治予以反馈。(错)210、对公安机关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执行地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对其收监执行的决定。(错)211、监外执行罪犯在执行期、考验期内,违背行政法规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惩罚。(对)212、监外执行罪犯在执行期、考验期内,违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惩罚。(错)213、因工作需要调节公安监管信息系统配备,范畴较大时,上级公安监管部门应派出技术力量现场指引工作。(对)214、主刑执行完毕后附加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在我省、自治区、直辖市裁判或者服刑、羁押的应当在十日内报到。(错)215、被判处缓刑罪犯的判决、裁定作出后,应当书面告知其必须准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报到,以及不准时报到应承当的法律责任,并由罪犯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监外执行罪犯本人,一份送达执行地公安派出所,一份由告知机关存档。(错)216、执行地公安机关觉得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可以书面建议批准、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或者接受该罪犯档案的监狱的上级主管机关收监执行。(错)217、执行地公安机关觉得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并提出申请,批准、决定机关或者接受该罪犯档案的监狱的上级主管机关审查后觉得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制作收监执行决定书,分别送达执行地公安机关和负责收监执行的监狱。(错)218、执行地公安机关收到收监执行决定书后,应当立即将罪犯收押,并将罪犯押送至监狱收监执行。(错)219、对于公安机关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收监执行告知书,并将罪犯押送至看守所收监执行。(错)220、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下落不明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上网追逃。(错)221、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的送交暂予监外执行地就近监狱执行,剩余刑期在一年如下的送交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代为执行。(对)222、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其居住地监狱、看守所接受罪犯档案,其居住地没有监狱、看守所的,由其居住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负责办理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的收监、刑满释放等手续。(错)223、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由人民法院告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对)224、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抄送罪犯服刑地县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错)225、对于裁定假释的,人民法院应当核算罪犯居住地。(错)226、对主刑执行完毕后附加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算罪犯居住地。(错)227、法院决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将罪犯押送至居住地。(错)228、对于决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将罪犯押送至居住地,与罪犯居住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办理移送手续。(错)229、对于决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除将罪犯押送至居住地,办理移送手续后,还应将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对)230、对于决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除将罪犯押送至居住地,办理移送手续后,还应将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错)231、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错)232、对于在看守所医务室治疗或者住院治疗的在押人员,应当使用械具。(对)233、住院治疗时,看守所应当将在押人员手铐或者脚镣、脚腕束缚带临时固定在病床上。 (错)234、人民法院对罪犯宣布缓刑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5日内,核算罪犯居住地后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告知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抄送罪犯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错)235、人民法院对罪犯宣布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规定期限内,核算罪犯居住地后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告知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抄送罪犯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错)236、对使用械具局限性以避免发生危险的,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将脚镣或者脚腕束缚带临时固定在监室铺位上。(对)237、看守所使用械具,需要延长临时固定期间的,经所长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日。(错)238、看守所使用械具,需要延长临时固定期间的,经所属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最长不得超过7日。(错)239、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采用临时固定措施,必须在实行后立即书面报告驻所检察室。(对)240、驻所检察室觉得看守所使用临时固定措施不当,提出纠正意见的,看守所应当立即纠正,并将纠正状况通报驻所检察室。(对)241、看守所公务费,应按有关规定和原则列入看守所年度预算,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对)242、看守所内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省,杜绝挥霍。(对)243、看守所内部要合理配备装备设施,提高装备设施运用率,避免反复购买和不合理消耗,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对)244、对不符合提讯条件的,看守所可以回绝提出在押人员。(错)245、被提解出所的犯罪嫌疑人,送返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异常的,看守所应当规定办案机关作出书面阐明。(对)246、市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督导检查后进看守所每月不少于2次。(对)247、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引部门督导检查后进看守所每月不少于1次,必要时蹲点指引。(对)248、对于文盲在押人员,应当由管教民警口头告知或者采用播放宣传片的形式告知。(对)249、对于文盲在押人员,应当由巡控民警口头告知或者采用播放宣传片的形式告知。(错)250、看守所严禁使用“铁椅子”等非装备械具和不符合原则的非制式械具,严禁违背程序规定使用械具。(对)251、严禁使用非制式约束带。(对)252、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用,严格按照公安部 财政部有关印发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原则的告知(公通字(1996)6号)规定执行。(对)253、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原则,应随物价等因素的变动适时调节。 (对)254、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原则,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定。(错)255、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费、衣被费、公杂费等其她给养费用,参照公安部财政部有关印发看守所经费开支范畴和管理措施的规定的告知(公通字(1996)11号)有关规定执行。 (错)256、看守所公务费、装备购买费及消耗费、修缮费及其她费用,按照公安部财政部有关印发看守所经费开支范畴和管理措施的规定的告知(公通字(1996)11号)和财政部公安部有关印发有关制定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原则的意见的告知(财行157号)规定执行,不得挤占在押人员伙食费等给养费。 (对)257、县级公安机关应将看守所公用经费按原则贯彻到位,不得挪作她用。(对)258、对未配备医师的公安监管场合,可采用就近与医院(诊所)协作的方式,由医院(诊所)承当公安监管场合平常医疗卫生工作;对已获得医疗机构资质、但医务人员力量局限性的公安监管场合,可采用医院(诊所)派医师指引或聘任地方医疗机构退休医师参与公安监管场合医务工作。(对)259、为有效避免在押人员行凶、脱逃、自杀、自伤、自残及其她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保证看守所安全,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看守所应当使用警用约束带。(错)260、警用约束带的制定原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原则(GA814-),其使用范畴、程序和期限参照公安部有关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告知(公通字199138号)执行。(对)261、根据在押人员危险限度,警用约束带可以组合使用或者部分使用,但脚腕束缚带不能与脚镣同步使用。(对)262、手腕束缚带或者肘臂束缚带不能与手铐同步使用。(对)263、对于患病的在押人员,不得使用警用约束带。(错)264、对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原则上不得使用警用约束带。(对)265、对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原则上不得使用警用约束带,确有行凶、自杀、自伤、自残等现实危险必须使用警用约束带的,应当以避免和避免危害成果的发生为限,并经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现实危险性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266、与拘留所合设的看守所,警力不低于21人(押量小的看守所可合适减少原则)。(对)267、与拘留所合设的看守所,警力不低于24人(押量小的看守所可合适减少原则)。(错)268、公安监管场合医疗卫生工作不仅是公安监管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同步也是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269、公安监管场合医疗机构中除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外,还应配备一定比例的注册护士和执业药师。(错)270、各公安监管场合要保证每天24小时有医务人员在所值班,保障各项检查、救治工作的顺利实行。(对)271、各公安监管场合要实行新入所人员常规体检制度,建立平常巡诊、重大病患会诊制度,及时发现被监管人员患病状况。(对)272、公安机关要积极向卫生部门通报公安监管场合医疗卫生工作状况,自觉接受卫生部门业务指引和检查监督,积极争取卫生部门在疾病避免控制治疗等方面的支持,充足运用社会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对)273、中央政法委员会有关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工作的告知(政法11号)和司法部有关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精神的告知(司法通38号)规定,对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罚的罪犯,除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看守所代为执行的以外,一律由监狱收监执行。(错)274、对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办理。(错)27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及时投送监狱执行刑罚。监狱拒收的,省级公安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同级监狱管理部门解决;经协调未果的,应当逐级上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错)276、罪犯蒋某,因容留她人吸毒,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该人不服判决上诉至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该中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蒋某在刑满释放之前30日内,看守所应当告知一审某区人民法院制作刑满释放人员告知书。(错)277、看守所制作的刑满释放告知书中无需向罪犯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安顿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阐明罪犯的服刑刑期,但需要阐明其刑满释放时间。(对)278、公安监管场合要结合本所实际,在家属会见室、监(拘)室和警务公开栏(接待大厅)等地的醒目位置张贴波及本所经费内容的公安监管场合经费保障工作公开内容,公开时要将有关原则量化并补充完整,以便社会和被监管人员理解经费保障原则。(对)279、保证安全是公安监管场合的首要目的。(对)280、羁押、监管违法犯罪人员是公安监管场合的首要目的。(错)281、保障行政、刑事执法活动顺利进行是公安监管场合的首要目的。(错)282、维护社会稳定是公安监管场合的首要目的。(错)283、嫌疑人关某,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限至4月1日,看守所在3月27日书面告知关某侦办机关,其拘留期限即将到期。(错)284、嫌疑人关某,涉嫌非法经营,被依法逮捕,逮捕期限至4月1日,看守所在3月27日书面告知关某侦办机关,其逮捕期限即将到期。(对)285、嫌疑人关某,涉嫌非法经营,被依法逮捕,逮捕期限至4月1日,看守所在3月23日书面告知关某侦办机关,其逮捕期限即将到期。(错)286、嫌疑人关某,涉嫌非法经营,被依法逮捕,A市B区看守所,逮捕期限至4月1日,看守所于4月5日,将关某超期羁押状况,书面报告A市公安局监管部门,并抄送办案机关。(错)287、金某,女,22岁,朝鲜偷渡人员,涉嫌贩卖毒品,某禁毒支队依法刑拘该人,送押看守所,看守所应在24小时内请示所属公安机关与否予以收押。(错)288、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提解在押人员付某出看守所起赃,外提回所后,看守所应当对付某进行安全检查和体表检查,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状况后即可“收人退证”。(对)289、侦查机关在看守所询问室提讯嫌疑人刘某,提讯结束后,看守所只需对刘某进行体表检查,无需进行安全检查。(错)290、侦查机关在看守所询问室提讯嫌疑人刘某,提讯结束后,看守所无需进行体表检查。(错)291、嫌疑人关某,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限至4月1日,看守所在3月30日书面告知关某,其拘留期限即将到期。(错)292、嫌疑人关某,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限至4月1日,看守所在3月30日电话告知关某侦办机关,其拘留期限即将到期。(错)293、在押人员高某,女,涉嫌非法经营,入所半个月,验孕显示阳性,看守所应当立即将该人释放,并告知其办案单位给该人办理变更强制措施。(错)294、查验法律文书,核对身份,进行健康、体表及安全检查、采集新收押人员信息录入看守所系统,并能履行告知义务,即完毕了看守所执法细则中规定的收押程序。(错)295、何某,19岁,在校学生,涉嫌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办案单位提讯该人,需要该人父母到场,需要办案机关出具书面证明。(错)296、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提解在押人员付某出看守所起赃,出所时看守所对付某进行具体询问和体表检查,并书面记录,由看守所民警、医生签字,并规定办案人员和付某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对)297、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在看守所询问室提讯在押人员付某有关起赃事宜,看守所将付某提出监区时应当对付某进行具体询问和体表检查,并书面记录,由看守所民警、医生、办案人员和付某签字在记录上签字确认。(错)298、魏某,因贩毒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怀孕暂予监外执行,该人顺利分娩并过哺乳期后剩余刑期十个月,需要收监执行,看守所凭魏某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错)299、王某因盗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年,服刑9个月后获准假释,假释期间因感情纠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看守所凭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的裁定书和原判决书收押。(对)300、罪犯杨某因容留卖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前该人已经被羁押,看守所不需要再行办理收押手续。(错)301、看守所应当适时调剂在押人员伙食,保证在押人员营养。(对)302、看守所应当向在押人员提供充足的饮用开水。(对)303、充足结识加强和改善公安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对)304、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保证监管场合安全。(对)305、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理念,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对)306、建立完善监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监管工作的基本需要。(对)307、大力加强公安监管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羁押、监管的重大职责。(对)308、强化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责任追究制度。(对)309、切实加强对公安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对)310、明确条件,保证后进看守所纳入治理范畴。(错)311、贯彻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毕整治。(错)312坚持原则,严格考核验收,保证所有后进看守所治理获得实效。(对)313、后进看守所挂牌和验收工作与看守所级别评估工作同步进行。(对)314、目前,国内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期,公安监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状况、新问题、新规定。(对)315、公安监管部门肩负着羁押、监管违法犯罪人员,保障行政、刑事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的重大责任。(对)316、为有助于侦查、羁押互相制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看守所工作和侦查工作,原则上由不同的领导同志分管。(对)317、对外籍、少数民族等被监管人员,要尊重并保障其宗教信奉自由和民族生活习惯。(对)318、看守所应当建立在押人员物品保管室,并由专人负责。(对)319、看守所对保管的物品,应当逐人实行袋装化并封闭。(对)320、看守所保管的在押人员贵重物品应当存入保险柜内或者封存。(对)321、对保管的在押人员的物品若有丢失的,看守所应当照价补偿。(对)322、非正常死亡涉及自然灾害、击毙等外部因素作用于人体导致的死亡。(对)323、看守所执法细则中应当定期消毒的公共卫生区域涉及监室、监区、办公区、伙房、厕所等。(对)324、看守所的医疗器械、药物必须符合国际认证,保证质量。(错)325、在押人员出监室治疗后,应当对其进行人身检查,避免将违禁品带入监室。(对)326、看守所新收押人员入所5日内应当每日进行体表检查。(错)327、对于在押人员亲属寄来的物品,民警按程序接受后,应当在接受清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错)328、罪犯可以与其亲友或者监护人通信。(对)329、看守所不得扣留罪犯的来往信件。(错)330、看守所不得检查罪犯写给看守所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对)331、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其拘役罪犯回家/探亲证明书,并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对)332、看守所可以在罪犯监区内安装固定电话,用于罪犯与外界的通话。(对)333、罪犯每月通话绝对不能超过2次。(错)334、罪犯通话费用由本人承当。(对)335、看守所应当依法申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做到依法执业。(对)336、根据国内参与的国际公约和缔结的领事公约、公约的有关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再次规定探视其本国籍罪犯的,看守所可以直接安排。(错)337、罪犯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并遵守看守所有关规定。(对)338、罪犯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民警应当在场。(对)339、对违背看守所罪犯会见有关规定的,看守所应当中断会见。(对)34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探视,经合法程序获得批准,但当天不能返回的,一律不能探视。(对)341、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必须在看守所律师会见室进行,并遵守看守所的有关规定。(对)342、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的其她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必须在看守所律师会见室进行,并遵守看守所的有关规定。(对)343、任何状况下,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每次都不得超过1小时。(错)344、因特殊状况需,经看守所领导批准罪犯会见其亲属、监护人每次可以超过3人。(对)345、任何状况下,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每月都不得超过2次。(对)346、对明确受理机关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及时转送,不得扣押。(对)347、对匿名控告、检举,无法告知本人解决成果的,看守所不必登记。(错)348、看守所在解决罪犯控告、检举材料过程中,觉得对罪犯的判决也许有错误的,应当立即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解决。(错)349、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控告材料不得检查、扣押。(错)350、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写给公安机关和其她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得检查。(对)351、在押人员符合探视条件临时离所回家探视的必须当天返回看守所。(对)352、看守所应当在看守所显眼处设立控告、检举箱。(错)353、控告、检举箱可以由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负责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错)354、没有明确受理机关,仅写明控告、检举事实的材料,看守所可针对控告、检举的不同内容进行解决。(对)355、看守所“牢头狱霸”是指在看守所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她人合法权益的在押人员。(对)356、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由管教民警组织实行,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对)357、看守所收押新入所人员,应当告知其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不准欺压她人,也不被她人欺压。(对)358、看守所应当安装报警装置,保证在押人员受虐时可以及时报警。(错)359、看守所过渡管理期间应指引新入所人员熟悉看守所有关规定和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告知监室内常用问题的解决措施。(对)360、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钞票严格实行记帐式管理,同步还可以使用代金券。(错)361、看守所至少每15天组织一次对在押人员体表进行检查。(错)362、看守所新收押人员入所7日内应当进行至少5次体表检查。(错)363、看守所对交付执行以及释放的在押人员应当例行谈话,并定期到监狱回访,进一步理解看守所有无“牢头狱霸”行为。(对)364、看守所每年年终应当上报本年度深挖犯罪工作总结。(对)365、看守所应当及时总结深挖犯罪的经验和做法,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引部门。(对)36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首和检举体现的,看守所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送办案机关。(对)367、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书面上诉材料,看守所应当在24小时内接受并登记,并转办案机关。(错)368、看守所收押女性在押人员时的人身检查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承当。(错)369、按照公安部有关对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实行集中关押管理的告知规定,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立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县级看守所集中关押。(错)370、看守所女子监区的监控工作可以由男民警承当。(错)371、看守所女子监室的主协管工作、女子监区的巡视和监控等必须由女民警承当。(对)372、看守所不可以使用留所服刑罪犯从事承当帮厨工作。(对)373、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决定9月30后来严禁看守所使用留所服刑罪犯从事承当炊事员、帮厨、电工、水暖工等工勤工作的,但留所服刑罪犯可觉得在押人员送饭。(错)374、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决定,各地自重新核定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原则之日起,一律严禁为在押人员加餐。(错) 375、对于在押人员因患病等的确需要增长营养的,由看守所统一调剂安排,合适收取一定费用,保证规范执法。(错)376、看守所收押在押人员后,值班民警或者医生应当负责与在押人员家属联系,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错)377、在押人员较为严重的旧病复发,看守所应当将复发状况、治疗状况等及时与在押人员家属沟通,共同商量治疗方案。(对)378、在押人员患病需要住院治疗时,看守所应当与在押人员家属联系,告知治疗状况。(对)379、在押人员患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如需要与家属会见,看守所应当商请驻所检察室予以批准。(错)380、在押人员患病住院治疗,医院下达病危告知的,看守所可以容许在押人员家属会见。(错)381、看守所应当将每次与在押人员家属的联系状况予以记载。(对)382、在押人员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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