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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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GDPMzb2013-011采购人: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 11月6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 GDPMzb2013-011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三、采购预算:11,000,000元 四、投标上限(招标控制价):11,000,000元,(具体金额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目内容数量完成期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一项 1.1龙港村农田土壤修复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完成土壤综合治理施工、初步验收、风险后评估、施工保养: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成果论证、总结验收、养护移交等。1.2联堤村酸洗处置场土壤以及酸水处理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完成土壤综合治理施工、初步验收、风险后评估、施工保养: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完成成果论证、总结验收、养护移交等。注: 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工程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六、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 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环保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资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1.现场踏勘集合地点:踏勘时间:2013年 11月 20 日 9 时 30 分,踏勘集中地点:汕头市环境保护局,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踏勘集中地点。2.现场答疑会集合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如有疑问的单位请于2013年 11 月21 日12时00分前传真或邮件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传真:020-83292549 邮箱:shenbinke)请注明邮件名称。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工 020-83292549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 11 月 12 日9时0分起至2013年 11 月 18 日16时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资格要求2-5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 3 日9 时30分(注9: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 12 月 3 日9时30分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十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邮编: 515041 联系人: 蔡怒潮 联系方式:0754-88625385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邮编:510100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0-83292549电子邮件:shenbinke3.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银行: 广州招商银行白云路支行户 名: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200481898210001采购人: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日 期: 2013年 11月 6 日2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概念释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监管部门”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监管处。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汕头市环境保护局。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合格的投标人: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5.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二、招标文件8适用范围8.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9. 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邀请书2) 投标人须知3) 用户需求书4) 评标办法、步聚及标准5) 合同6) 投标文件格式7)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10.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0.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1投标费用11.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2.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构成13.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14. 投标文件编制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3.编制投标文件。14.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5. 投标报价15.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应以人民币填报。15.2清单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1)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和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15.3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 备选方案16.1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 联合体投标1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18.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9. 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投标单位应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19.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支票或现金19.3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 。19.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开标前三天,采用转账、支票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确保其保证金在开标前三天到达规定的账户。19.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9.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8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投标单位退回。1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20. 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1.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21.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1.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21.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21.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光盘密封为一包。唱标信封单独密封为一包。22.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开标一览表(原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供原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22.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22.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22.1条和第22.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 投标截止期23.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3.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10.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4.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5. 开标25.1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采购人代表和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5.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5.3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6.1评标由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名、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共5名专家组成。2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26.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第四部分内容。27. 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包括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包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7.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清单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7.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7.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5 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投标上限(招标控制价)的;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6)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处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产生偏离的。28. 投标文件的澄清28.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28.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9. 投标的比较与评价29.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0. 授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30.2定标程序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30.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31.评标注意事项31.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31.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第28条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2. 合同的订立3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3. 合同的履行33.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3.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3.2条的规定备案。33.2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七、公告34.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按规定应当发布的所有政府采购信息。中标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八、质疑35.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九、适用法律35.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情况介绍1.项目名称: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2.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项目修复区包括两个地块,一是贵屿镇龙港村受污染农田,修复面积94.3亩,地理坐标:东经(1162232.47)、北纬(231822.35); 二是贵屿镇联堤村电子垃圾酸洗处置场,修复面积116亩,地理坐标:东经(1162209.2)、北纬(231953.6)。3.资金来源:政府财政4.项目建设内容:“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施工及后评估治理项目”为环保公益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龙港村农田土壤修复工程、联堤村酸洗处置场土壤以及酸水处理工程和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估工程等3部分。4.1龙港村农田土壤修复工程:龙港村污染农田修复面积94.3亩,本项目采用客土-植物联合修复、客土-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客土-化学-植物联合修复和客土-化学-微生物联合修复等 4 种土壤污染修复技术。 建设四个不同联合修复技术的示范基地,修复周期大约 2 年。通过土壤修复工程建设,使土壤重金属含量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值,PBDEs等主要有机污染物含量降低 70%,农产品重金属含量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基本恢复贵屿镇龙港村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农田的生产能力,保证农产品安全,为贵屿镇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的大面积推广提供科学依据。4.2联堤村酸洗处置场土壤以及酸水处理工程:酸洗处置场土壤修复面积116亩,通过土壤修复、酸水处理工程建设,采用客土填埋、淋洗等方法处理污染土壤。客土法是把污染的土壤挖掘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再回填新鲜土壤;淋洗法是利用污染场地的残留酸性水对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淋洗,然后再用碱性综合沉淀法处理淋洗废水,使其达标排放。淋洗法可同时达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和酸性废水处理双重作用。4.3全面监测与评估工程:项目实施的前后,对贵屿镇修复区域的工业用地和农田土壤、农产品、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全面监测,评价治理区域土壤及农作物污染现状及分布特征,评估其环境风险,进一步准确核实污染土方量,为土壤修复工程实施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以达到准确施工、节省费用和取得良好修复效果的目的。项目实施后对修复区的土壤、农产品、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示范区土壤阶段性和终期综合治理情况。二、项目目的1.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当地土壤受电子垃圾污染问题,龙港村受污染农田修复后土壤重金属含量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值,PBDEs等主要有机污染物含量降低70%,农产品的重金属含量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联堤村电子垃圾酸洗处置场土壤修复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草案)的工业用地标准,处理酸水达标排放。2.提高政府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能力,为测彻底解决困扰贵屿镇电子垃圾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1.清单报价表、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另册)2.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另册)。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1.1龙港村农田土壤修复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完成土壤综合治理施工、初步验收、风险后评估、施工保养: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成果论证、总结验收、养护移交等。1.2联堤村酸洗处置场土壤以及酸水处理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完成土壤综合治理施工、初步验收、风险后评估、施工保养: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完成成果论证、总结验收、养护移交等。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执行。4.承包方式:按用户需求书、清单报价表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固定总价包干。五、其他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不包括各地块的租金及垃圾场外处置协作费,其他内容详见清单报价表及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现场施工须严格按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另册)要求进行。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全体评委投票确定名次,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二、评标步骤评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首先由评委对投标文件资格性进行检查(详见资格性检查表),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符合性检查(详见符合性检查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第二阶段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两个方面进行评审(详见商务评分表、技术评分表);第三阶段为价格评审。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分分值分配如下:评分项目F1商务评分F2技术评分F3价格评分分 值A1=40分A2=30分A3=30分评标总得分= A1A2A3+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分值(A1+A2+An=100)根据上述商务、技术及价格综合评价的分值分配计算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招标的政令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1.资格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3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 乙级及以上资质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环保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结论(合格/不合格)注:1、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有一项目打“”则结论“不合格”。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委签名: 日期:2.符合性检查 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1投标人21投标人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投标上限(招标控制价)的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5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处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产生偏离的8结论(合格/不合格)1、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有一项目打“”则结论“不合格”。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评委签名: 日期:3.商务评分商务评分表项目名称:项目分值分项内容评分要求投标单位商务部分评分标准(40分)5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得5分;500万元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得2.5分;10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在广东省内承担过土壤修复项目的业绩的每一项得5分,最高10分。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5安全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5分;没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0分。15其他相关的环保资质投标人具有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资格证书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环保设施运营证书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5工商局评价连续5年以上(含5年)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5分;连续3-5年(含3年)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2.5分;其余得0分。合计40注:1、各评委在评分表打分并计算出本人对各投标的商务评分总和,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签名: 日期:4.技术评分技术评分表项目名称:项目分值分项内容评分要求投标单位技术评分标准(30分)5污染土壤现场调查方案及现场清理、运输方案优:合理合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其经济性和技术性有很好的结合,35分;良:基本可行,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考虑了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13分;差:方案不可行,01分;5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实施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重点、难点分析有针对性、合理,满足项目需要;解决方案措施成熟,符合规范要求得35分;良:对项目总体有认识,实施方案表述比较清晰、完整、严谨、合理;重点、难点分析有比较合理,能满足项目需要;解决方案措施比较成熟,符合规范要求得13分;差:对项目总体表述不清晰、不合理;重点、难点分析没有针对性,不满足项目需要;解决方案措施不成熟,不符合规范要求得01分。5安全施工、文明环保的技术组织措施优:完全响应且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35分;良:基本响应用户需求书要求得13分;差:部分条款不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得01分。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素质、经验及施工人员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优:管理人员架构完整齐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及环保工程高级技术职称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项目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35分;良:管理人员架构完整齐全,项目负责人具有其他专业的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环保工程中级职称资格;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项目需要,调配投入计划较合理、准确得13分;差:管理人员架构不齐全,或者项目负责人没有注册建造师;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不能满足项目需要,调配投入计划不合理得01分;2工作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符合业主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得2分;良:关键线路较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较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比较有力、合理、可行得得1分;差: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不合理得0分。5环境管理、风险防范方案和应急预案优:实施方案和计划完善、合理、可行;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得35分;良:实施方案和计划较完善、较合理、较可行;措施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 13分;差:实施方案和计划一般;措施一般得01分。3后续维护支持措施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后续维护支持服务措施得23分;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基本具体、完整、可行的后续维护支持措施得12分;差: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后续维护支持不完整得01分。合计30注:1、各评委在评分表打分并计算出本人对各投标的技术评分总和,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签名: 日期:5.价格评审价格评审满分为30分,为客观计算得分。以投标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投标人价格得分评分方法如下:(1)开启全部总报价后,以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且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价中,如果大于5家投标人时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如果小于或等于5家投标人时取所有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2)当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30分,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6.计算总分评委在评分表评分完毕并签名送交评标工作小组,由评标工作小组计算各投标的综合总得分。每个投标的综合总得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商务得分:在全体评委的商务评分(各商务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2)技术得分:在全体评委的技术评分(各技术细项评分总和)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算术平均值。3)价格得分: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综合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出现综合总得分并列时,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名次靠前;若综合总得分和投标总价都相同,由全体评委投票确定名次)。各评委对计分表校核无误后全体评委在综合总得分计算表上签名确认。 22第五部分 合同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总承包合同书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二一三年九月 日项目业主: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项目修复区包括两个地块,一是贵屿镇龙港村受污染农田,修复面积94.3亩,地理坐标:东经(1162232.47)、北纬(231822.35); 二是贵屿镇联堤村电子垃圾酸洗处置场,修复面积116亩,地理坐标:东经(1162209.2)、北纬(231953.6)。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施工及后评估治理项目”为环保公益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龙港村农田土壤修复工程、联堤村酸洗处置场土壤以及酸水处理工程和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估工程等3部分。龙港村污染农田修复面积94.3亩,本项目采用客土-植物联合修复、客土-植物-微生物联合修复、客土-化学-植物联合修复和客土-化学-微生物联合修复等 4 种土壤污染修复技术。 建设四个不同联合修复技术的示范基地,修复周期大约 2 年。通过土壤修复工程建设,使土壤重金属含量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值,PBDEs等主要有机污染物含量降低 70%,农产品重金属含量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基本恢复贵屿镇龙港村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农田的生产能力,保证农产品安全,为贵屿镇农田土壤污染修复的大面积推广提供科学依据。酸洗处置场土壤修复面积116亩,通过土壤修复、酸水处理工程建设,采用客土填埋、淋洗等方法处理污染土壤。客土法是把污染的土壤挖掘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再回填新鲜土壤;淋洗法是利用污染场地的残留酸性水对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淋洗,然后再用碱性综合沉淀法处理淋洗废水,使其达标排放。淋洗法可同时达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和酸性废水处理双重作用。项目实施的前后,对贵屿镇修复区域的工业用地和农田土壤、农产品、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全面监测,评价治理区域土壤及农作物污染现状及分布特征,评估其环境风险,进一步准确核实污染土方量,为土壤修复工程实施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以达到准确施工、节省费用和取得良好修复效果的目的。项目实施后对修复区的土壤、农产品、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示范区土壤阶段性和终期综合治理情况。二、工作目标(1)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当地土壤受电子垃圾污染问题,龙港村受污染农田修复后土壤重金属含量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值,PBDEs 等主要有机污染物含量降低 70%,农产品的重金属含量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联堤村电子垃圾酸洗处置场土壤修复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草案)的工业用地标准,处理酸水达标排放。(2)提高政府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能力,为彻底解决困扰贵屿镇电子垃圾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提供科学依据。(3)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所形成的电子垃圾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为以后修复电子垃圾污染的土壤提供示范作用,也为解决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和降低电子垃圾污染生态风险提供科学依据。三、乙方技术服务的内容(1) 现场复勘察调查,结合前期定量评估的结果和按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详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评审并报甲方批准。(2) 按批准的项目详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3) 清挖的土壤送经甲方认可的处置场地进行安全填埋。(4) 对修复区的土壤、农产品、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示范区土壤阶段性和终期综合治理情况。四、甲方协助事项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 原址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及分析有关资料;(2) 项目前期定量评估的结果;(2) 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4) 协助承包人取得项目规划等相关评估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 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工作条件;(2) 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能源接口。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双方商议。五、合同组成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下列文件应被视为合同组成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以下各部分文件存在冲突,则按以下先后排列次序优先解释:1)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2) 本合同条款3) 中标通知书4)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图、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6) 汕头市贵屿镇重金属污染典型土壤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7) 工程量清单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六、合同工期1.工期要求:1.1龙港村农田土壤修复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完成土壤综合治理施工、初步验收、风险后评估、施工保养: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成果论证、总结验收、养护移交等。1.2联堤村酸洗处置场土壤以及酸水处理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完成土壤综合治理施工、初步验收、风险后评估、施工保养: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完成成果论证、总结验收、养护移交等。七、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八、合同金额8.1 合同金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8.2 承包方式:按用户需求书、清单报价表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固定总价包干。九、合同金额调整方式9.1合同价款即为中标价款,本合同按用户需求书、清单报价表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固定总价包干。9.1.1风险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于物价上涨、人工、机械费用增加及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本合同不执行政府调价指导性文件。9.1.2投标时承包人已按用户需求书及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现场情况、地质情况、施工条件等充分考虑报价,本工程不能以任何理由大于合同总价。如承包人更改施工方法,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1.2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清单报价表中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应认为该项目价款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依据用户需求书、标准与规范应在清单报价表中计量但未计量的工作,应认为已包含在清单报价表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十、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 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2. 乙方人完成该污染场地修复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监理评审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3. 当污染场地修复施工量达到理论修复治理总量50%后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4. 当该污染场地修复施工全部完成后,根据本项目结算结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0%;5. 当该污染场地修复完成初步验收、风险后评估,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6. 当该污染场地修复完成成果论证、总结验收、养护移交,五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十一、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10.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施工进度,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十二、索赔11.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11.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应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十三、违约与处罚13.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使用,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13.2乙方不能完成的施工,乙方向甲方支付不能交付实施工程量总值10的违约金。13.3在合同规定支付款项时间期满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相应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拒付款项的10%的违约金,并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十四、合同终止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十五、纠纷解决15.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争议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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