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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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报备义务人应当指定专人以电子方式报送备案材料。 公司债券是一种常见的有价证券,相比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收益更高,因此时常成为债券投资者的首选。公司发行债券,需要满足证券法规定的公司财务状况条件和信誉条件。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私下发行,发行债券需要遵循相关的管理办法。那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小编为您介绍。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实施自律管理。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价系统)具体承办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工作。第四条 报备义务人应当指定专人以电子方式报送备案材料。本办法所称报备义务人,是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自行销售的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等。第五条 报备义务人应当承诺相关备案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第六条 协会根据公平、公正、简便、高效的原则实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管理工作。第二章 备案第七条 拟在证券交易场所挂牌、转让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备案登记表。拟在证券公司柜台转让或持有到期不转让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在每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备案登记表,同时报送以下材料:(一)发行人内设有权机构关于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的决议;(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三)担保合同、担保函等增信措施证明文件(如有);(四)受托管理协议;(五)发行人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未满两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七)信用评级报告(如有);(八)债券持有人名册;(九)协会要求报备的其他材料。第八条 备案登记表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一)发行人相关信息;(二)债券发行相关信息;(三)中介机构相关信息;(四)债券持有人保护相关安排信息;(五)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关于报备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销售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承诺;承销机构对项目承接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承诺。第九条 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提交的备案材料,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可能对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影响的非公开信息,可对备案材料进行保密处理,并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第十条 协会对备案材料进行齐备性复核,并在备案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材料不齐备的,协会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按照要求补正的,协会在文件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第十一条 协会可以通过书面审阅、问询、约谈等方式对备案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复核。第十二条 协会在其网站公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备案确认情况。第十三条 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相关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应当由受托管理人向协会备案。第三章 自律管理第十四条 报价系统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系统,加强功能建设,做好统计监测工作。报备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备案文件,并对备案文件内容的合规性负责。第十五条 协会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场所建立备案与转让的沟通衔接机制,并建立与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及相关自律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第十六条 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开展自律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第十七条 报备义务人及其相关业务人员违反本办法和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协会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采取相应自律惩戒措施,并计入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报备义务人及其相关业务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由协会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权机构。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协会备案,不代表协会合规性审查,不构成市场准入,也不豁免相关主体的违规责任。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协会备案不代表协会对公司债券的风险或收益做出判断或者保证,不能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债券相关信息的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综上所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备案、自律管理、附则四章,共二十条,分别规定了非公开发行债券中涉及到的各类主体的义务或者职责,并规定了非公开发行债券从发行到交易的各种管理制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除了应该遵循这个管理办法的规定,还需要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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