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制-依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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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强化法制 依法记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国内加入世贸组织和国际接轨后,国内的改革进入全面提速阶段,经济基本、上层建筑诸多领域中的深层次矛盾比较集中地暴露出来,这些都迫切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记录法作为规范记录工作的基本法律,无论是记录调核对象还是政府及公司的各级管理部门都应当严格遵守,但事实状况并非如此。近年来,由于受政治或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问题在某些地方和部门屡禁不止,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损坏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给记录工作及记录工作者导致了不好的影响。因此加强记录法制的宣教工作,坚持和实行依法记录,充足发挥记录法制在维护记录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做好记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新时期记录法制工作的作用、我市记录法制工作的现状,以及如何进一步强化记录法制工作谈某些粗浅的见解。 记录法制工作的地位:时代的需要,记录的保障记录是结识社会和理解国情国力的“晴雨表”,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基本性工作,是管理国家、监督国民经济运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及公司制定社会经济筹划和科学决策的重要根据。用普遍能发挥作用的管理方式规范记录活动,调节在记录活动中形成的多种关系,是由记录的基本任务和作用决定的,记录法制与记录活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记录法制是维护记录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现代意义上的记录法制是随着政府记录工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并且日趋完善,这种制度不仅在国内存在,并且在世界的诸多国家中都已建立,在某些经济发达国家中已有相称长的历史。可以这样讲,没有记录工作就不也许有记录法律,但任何政府的行为都是通过法律的确认而变得合法化,因此说,记录法律是记录工作的行为准则,在记录工作的建立、巩固和发展,保护和增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记录工作更是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社会各界对记录数据的需求日益增多,社会变革、公司改革日新月异,记录工作任务在不断增长,但被调查者的合伙限度在下降,记录工作越来越不好做;另一方面,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受到干扰,“数字腐败”现象不断发生。这些问题是由筹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浮现的,为了打击记录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记录工作秩序,依托法律的有效实行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加强记录法制建设,增强记录法律威慑力,有效地引导和增进人们依法从事记录活动,遵守记录法规和制度,是做好政府和公司记录工作的核心所在。二、记录法制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构成部分。记录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记录信息已成为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根据,在政府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经济的手段将由直接管理逐渐转变为间接管理,特别是波及国民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对宏观经济状况进一步调查研究和量化分析的基本上,这就从客观上规定所掌握的和使用的宏观和微观的基本记录资料,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而决不仅仅是某些局部的、零散的。在这种状况下,记录调查制度的实行,记录信息的采集,记录资料的整顿与发布等记录活动,只有以法律为根据才干保证顺利实行,记录活动也才干真正成为由法律保障的国家管理行为。三、记录法制是有效的、科学的记录工作的重要保障。记录工作很重要的一种特点是波及范畴广、调查的面宽,其指标复杂,工作任务重。国家机关、社会团队、企事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公民,都是记录调查的对象。要明确拟定其在记录调查中的义务,维护其记录调查中的权利,并保证记录机构和记录人员按照国家和社会的需要获得真实可靠的记录资料,记录法制作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普遍的法律规范,对于技术性和科学性较强,波及调查范畴广、任务重、难度大的记录调查活动的组织是非常合适的,也是最为有效的,这是由于记录法律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其他某些机关、部门、单位制定的规章、规定、行政性文献或者是领导发言均不也许具有法律的同等效力,更不容许超越法律,如有超越不仅是一种错误,而是一种违法行为。四、记录法制是记录机构和记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记录的重要根据。法的核心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记录的法律制度不仅记录有关人员遵守,记录行政管理机关和记录执法人员也要遵守。在记录执法实践中,有的地方比较注重对记录违法行为的制裁,而往往忽视了记录法律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同步也忽视了对记录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坚持实事求是,遵守职业道德,这是记录人员最重要、最基本的品德,记录人员要对的理解记录法律的含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精确把握记录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精确把握记录法律的原则性和使用性,是对记录人员最起码的规定。记录法制工作的现状:任重道远,亟待加强近些年来,随着全社会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市委、市政府对记录法制工作的高度注重和大力支持,我市记录法制工作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记录工作正逐渐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但我们也应当苏醒地看到,我市的记录法制建设仍处在起步阶段,在记录法制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受老式思维定势以及社会某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某些内在固有的矛盾正逐渐显露出来,重要表目前如下几种方面:一、记录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与过低的社会认知度之间的矛盾。记录法制工作在整个记录工作中具有极其重要地位,是保证记录工作正常运转,保障记录数据质量的重要工具,但这种重要性却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知。在近年的法制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少的人主线不懂得记录法为什么物,对记录部门开展记录法制工作感到不可理解,觉得记录部门就是收集汇总数据,搞法制工作是不务正业;不少单位和个人对记录执法往往采用抵制、推委、阻挠甚至人身袭击;而少数基层党政领导对记录法制工作的注重和支持也仅仅停留在文献上、报告中,不注重解决记录法制工作中的某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过低的社会认知度,严重地阻碍了记录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二、繁重的记录法制工作任务与基层记录部门现状之间的矛盾。记录法制工作涉及了记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记录违法案件的检查、解决,记录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记录数据调查、收集、汇总的全程法律监督等一系列的工作,贯穿了整个记录工作的全过程,任务十分繁重,需要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其正常运转。但县级基层记录部门的现状却令人担忧。目前,县级记录局一般只有810人,除开局级领导后,正常的业务工作尚显人手局限性,主线没有专门的人员从事法制工作。同步,受县级财政的影响,基层记录部门的办公经费大多捉襟见肘,记录法制工作经费没有任何保障,因此,基层记录部门的法制工作基本上处在无人员、无经费、无办案工具的“三无”状况。三、记录数据失真的严峻形势与记录法制手段弱化之间的矛盾。近几年来,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注重,记录法制工作的不断强化,记录措施制度和记录手段的不断更新,我市的记录数据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形势仍不容乐观,某些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在记录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屡禁不止,在少数地方和单位呈现浮现了愈演愈烈之势。以常德市记录局近三年的执法检查为例,三年中共检查单位174家,发既有记录违法行为而备案查处的有131家,比例高达75%。再从执法检查所抽查的指标来看,131家被查处的单位中有37家抽查的是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7家单位共瞒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240万元,以此估计,仅市直单位每年少报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就高达2亿元,这不仅使我市GDP等经济总量指标的核算难以精确,也使数以千万元计的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根据的财政性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难以征收到位,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市委、市政府各类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但相比之下,我市记录法制手段却相对弱化。由于受记录部门自身条件的限制和执法大环境的影响,记录普法难、执法检查难、违法解决难、案件执行难等“四难”问题仍然相称普遍,无法对各类记录违法行为形成真正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记录法制工作的着力点:依法行政,综合治理记录法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记录法制工作必须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总体规定,从记录法制工作的各个环节入手,进行综合治理,才干使记录法制工作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也才干真正凸现记录法制工作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讲,应抓好如下几种方面的工作:一、创新一种理念,摆正记录法制工作的位置。记录法制工作必须要有对的的理念加以指引,在如何看待、评价和运用记录法制工作上,要进行一次重新结识,要从如下三个方面切实摆正记录法制工作的位置。一是从记录法制在整个记录工作的地位上,要矫正“孰轻孰重”的思维定势,摈弃“时轻时重”的做法,要将记录法制工作摆到相称的高度加以注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记录部门要注重、关怀、支持记录法制工作,要在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上予以记录法制工作合适的倾斜。二是在记录法制工作的目的上,要矫正过去一度浮现的法制生财、法制牟利的错误做法,要将记录法制工作的目的转移到保障记录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记录数据质量的对的轨道上来,保证记录法制工作不脱轨、不变味。三是在评价记录法制工作效果上,要矫正单纯看办了多少案、罚了多少款、处分了多少人的片面做法,而要采用综合评估的措施,通过对记录数据质量、全社会记录法律意识、记录工作运转状况等多方面来公正、全面、客观地评价记录法制工作。二、坚持两手齐抓,讲究记录执法的方略。记录执法是记录法制工作的一种重要构成部分,也是记录法制工作的一种重要载体。在记录执法中,既不能呆板教条,也不能丧失原则,要做到在敢于执法的基本上,注重善于执法。在敢于执法方面,各级记录部门的法制工作者要克服“畏难发愁、怕得罪人”的思想,要明确记录法制不仅是法律赋予的一项行政权力,更是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工作中,要敢于碰硬、敢于拔“钉子”、敢于捅“蜂窝”,对某些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在记录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记录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在善于执法方面,记录法制工作者要在坚持原则的基本上注重执法方略的运用,要注重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记录法律法规的宣传,讲明记录执法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要注意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解释,要引导被检查单位加强对记录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当事人加深对自身违法行为的结识,心悦诚服地接受检查和解决。三、构架三足鼎立,夯实记录法制工作的基本。基本工作与否夯实,直接影响记录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在工作中要做到如下三抓:一是抓普法宣传,舆论先行。各级记录部门要采用设立宣传征询站,悬挂宣传横幅,开辟普法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进行记录法律法规的宣传,要通过面授、函授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单位法人代表、记录负责人和记录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记录法制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二是抓苦炼内功,固根强本。“打铁必须自身硬“,记录法制工作者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记录法制工作的成败。因此,各级记录部门要切实加强记录队伍建设,加大对记录法制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记录法制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明确记录法制工作的责任,着力建立健全记录法制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记录法制工作者的责任制。要切实规范记录法制工作的各项程序,要将按法律办事,按程序执法作为记录法制工作的第一要务。三是抓严明纪律,规范执法。要加大对记录法制人员的监督力度,切实规范记录执法行为,保证记录法制工作依法、照章、遵纪进行。四、实行四轮驱动,创新记录法制工作的手段。一是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记录法制工作要避免由记录部门一家“孤军奋战”、“包打天下”的做法,要就工作中的某些实际状况和困难多向市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争取领导对法制工作的注重和关怀。要加强与人大、法院、法制办、司法、监察等部门的联系,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记录法制工作的支持,以期形成法制工作的合力。二是要突出重点,以点促面。记录执法工作要避免“全面撒网”,面面俱到的做法,要突出抓大案要案,实行重点突破,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是要监查结合,注重实效。要开展记录执法检查的同步,注重对基层单位平常记录工作的监督、指引和协助,使事前的监督和事后的执法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记录法制工作获得实际效果。四是要顺应时势,拓展领域。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记录调核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记录法制工作的对象和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各级记录部门要加强对新时期记录法制工作的研究,创新记录法制工作的手段,拓展记录法制工作的领域,增强记录法制工作生命力和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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