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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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设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丰都县洁丽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袁 著 资格(章)渝建招20140162审核人: 甘凤莉 资格(章)渝建招200902232017年 10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35. 投标文件的递交36、发布公告的媒介错误!未定义书签。7、联系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112. 招标文件123. 投标文件134. 投标155. 开标166. 评标167. 合同授予168. 重新招标和招标失败179. 纪律和监督1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 评标办法19评标办法前附表191. 评标方法232. 评审标准243. 评标程序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设计资料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一、投标函部分34二、商务部分42三、技术部分49第一章 招标公告丰都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丰都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为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17229号文批准建设的项目,招标人为丰都县洁丽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丰都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设计2.2工程概况:总设计规模150 m/d,名山镇垃圾填埋场渗沥液设计进水规模100 m/d,高家镇垃圾填埋场渗沥液设计进水规模50 m/d;总用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名山镇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系统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高家镇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系统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总投资为2331.85万元,一类费为1860.46万元。2.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3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各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个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6 市外企业须具有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0 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dggzy. 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3 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份,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9时 30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7联系方式招标人:丰都县洁丽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延生路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甘女士 电话:023-70738251 电话: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招标人招标人:丰都县洁丽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延生路联系人:袁老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联系人:甘女士电话: 项目名称丰都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地点丰都县名山镇、高家镇建设规模总设计规模150 m/d。其中,名山镇垃圾填埋场渗沥液设计进水规模100 m/d,高家镇垃圾填埋场渗沥液设计进水规模50 m/d工程性质新建项目投资总投资为2331.85万元,一类费为1860.46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服务。设计周期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 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4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4、市外企业须具有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注:在提交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时须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和证书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时才被视为资格审查合格,缺一项就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踏勘现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24 日12时前在(http:/ )网上“质疑区”提出,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时间 2017年 10 月 25 日17时前在(http:/ )网上“答疑、补遗区”发布。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7年10 月24日 12 时 00 分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时间:2017年11 月 10日 9 时 00 分9时 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0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 本次设计报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相关工作要求及类似工作经验,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参考依据,结合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2.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3.本次招标设计最高限价为 53.86万元,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5 万元(大写:伍仟元整)2.开户行:中国银行丰都支行;3.开户名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到账截止时间:在投标递交截止2017年 11月 9 日12时00分前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6、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应于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交易中心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5日内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规定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和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按要求盖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函部分的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函部分规定签字盖章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2.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资料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3.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其他文件,按文件本身要求执行。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函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部分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另附电子光盘一张)。 装订要求1、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2、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编制和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部分中的设计方案必须统一采用A3幅面装订成册(含文字说明、图纸在内)。设计方案面页使用A3厚型面页(白色)(以纸张加盖印鉴后不能透过纸张辨识印鉴内容为准),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设计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设计方案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设计方案为零分。设计方案文字部分采用四号仿宋字体,图纸部分采用A3号标准图幅;图表内及附图中的说明的字号、字体不限。可采用彩色图纸,但技术部分全部页面(包括彩色图纸)不得编制页码;设计方案左侧装订,装订方式自定,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设计方案为零分。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袋可使用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1.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的密封:投标人须将投标函部分文件装入“投标函部分”袋。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密封:投标人须将商务部分文件装入“商务部分”袋。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密封。投标人须将技术部分文件装入“技术部分”袋。4.所有投标文件袋密封处以密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上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按本表4.1.2项规定标示,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不再开启。封套上写明1.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的标记: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文件的包封封面上应标示下列内容: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招标编号: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并写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写明具体的时间)不得开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丰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均为存档资料,概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丰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5.2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的,其投标文件当众原封退还。3. 招标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 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投标人检查自己投标文件袋是否与递交时一致;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开启投标函袋、商务部分袋及技术部分袋,并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 .开标结束。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及以上招标二次及以上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10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10.2法律适用本次招标和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3投标文件的退回所有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光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10.4管辖因设计方案合同或进一步合作合同的效力、成立或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招标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裁决。10.5行贿犯罪查询在开标结束后,上网公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提交县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10.6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招投协【2015】11号文收费标准执行。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以上费用。10.7交易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交易中心规章流程办理相关手续10.8投诉电话丰都县发改委:023-70605345 023-70605088丰都县建委:023-70702885丰都县监察局:11其它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近五年指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项目工程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项目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及要求、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来往信函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人使用了其它语言,必须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但使用其本国文字的原始证明材料除外。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 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计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网上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网上发布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人产生约束力。2.3.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投标人。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并分别包括下列各项内容:3.1.2 投标函部分包括如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诚信承诺书;3.1.3 商务部分包括如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投标人相关资信证明材料;(3)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4)其他;3.1.4 技术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方案;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相关工作要求及类似工作经验,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参考依据,结合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3.2.2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及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中。3.2.3投标人的设计费用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规划纲要,在充分考虑设计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完成设计,提交完整资料,与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委托期限、质量要求、设计任务书、招标范围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须法人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并应签到作为其出席的证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个且明显缺乏竞争力的。8.2二次及以上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第1条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表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 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 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设计资料符合第五章“设计资料”要求已标价投标报价表符合招标文件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1) 投标报价 60 分。(2) 商务部分 10 分。(3)技术部分 30 分。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超出最高限价并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按照投标报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报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投标报价得分(60分)投标设计报价为固定价格报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报价时得6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2分,每降低1%扣0.6分。2.2.3(2)商务评分标准(10分)企业资质3分具备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加1分,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加3分,最多加3分。(提供盖鲜章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信誉2分近五年连续两次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1分;获得过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分。(提供盖鲜章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5分具备三个及以上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具备三个及以上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具备三个及以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的得1分;具备三个及以上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1分;具备三个及以上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提供盖鲜章复印件,原件备查)备注:市外设计单位投标的,以上人员须是入渝备案登记人员且项目负责人为在渝技术负责人,否则本项不得分。(3)技术标评分标准(30分)设计大纲3分设计大纲内容编制基本完整、齐全得基本分2分,优秀的可加01分。对项目的理解和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全面3分对项目的理解和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基本准确的可得基本分2分,对项目的理解和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准确全面、透彻的可加01分。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5分对招标项目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基本准确的可得基本分3分,认识准确透彻的可视情况加02分。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5分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清晰可得基本分3分,视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的合理程度可加02分。设计方案8分 设计方案全面、可行得基本分5分,对于技术内容阐述全面、清晰,设计方案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可视情况加03分。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3分 工作进度计划较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的得基本分2分,工作进度计划合理可靠,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性突出、体系严密可视情况加01分。后续服务内容和措施可行3分: 后续服务内容全面、措施可行的得基本分2分,后续服务全面细致、特点突出、措施细致、服务效率高的可视情况加01分。3评标程序1. 评标委员会就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并按照本章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2.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3.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核查原件,并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4.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一览表否决投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招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如设置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他招标人必须明确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人须知1.4.1项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部分”格式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C。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按城市勘察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按现行定额标准执行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3中标通知书3.4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3.5投标函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设计范围:(以工程核定为准)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1)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设计任务书;(2)规划方案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技术条件及设计委托书; (4)符合设计要求的 1/500 地形测量图; (5)符合设计要求的现状及规划综合管网资料,规划资料;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初步设计:方案审定和勘察资料提交并通过审查后, 个工作日完成,提交成果8份(含文本、图纸、概算);6.2施工图设计:初设审批及相关资料提交后, 个工作日完成,提交施工图成果10份(图纸)。第七条 费用依据投标文件内容确定,设计费按设计人中标报价计算。第八条 支付方式8.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支付设计合同金额的20%,提交施工图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5%,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8.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9.1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2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根据国家法定权威机构认定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不超过总设计费。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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