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伙协议书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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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伙协议书合集五篇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1(3848字)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特色烤猪蹄商铺 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_x暂定名)经营场所位于:_x区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主要为 _ ,范围包括 _x 等。第四条 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甲方_以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_x(_x%); 乙方_以人民币_ _元(人民币大写:)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x(_x%);丙方_以人民币_ _元(人民币大写:)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x(_x%)。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年 月_ 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一)入资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资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作人的权利: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二)合作人的义务: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届满;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 被依法撤销;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作的清算: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 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作人签章处:甲方:乙方: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 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2(4234字)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第四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甲方出资人民币_元,大写_,占总投资额的_;乙方出资人民币_元,大写_,占总投资额的_;、双方以_方式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大写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入伙()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甲方负责经营_;乙方负责_。、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作债务。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作人的权利:()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作人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 禁止行为、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作的清算:()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_方担任清算人。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 其他、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份,合作人各执_份。、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年 月 日乙方:(签章)年 月 日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3(3712字)协议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名称及经营场所1、餐饮店名称:2、主要经营地:3、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二条合伙期限1、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第三条出资方式1、甲方以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2、乙方以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前交齐。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四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1、利润分配:以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1、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退伙(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六条合伙的继续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5、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禁止行为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合伙期届满。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第十一条解散与清算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5、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5、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代表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电话: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4(1882字)合伙人1: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身份证号码合伙人2: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身份证号码合伙人3: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身份证号码经合伙人双方共同协商,3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 ,主要事项如下:第一条 合伙宗旨: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共同进退,共负盈亏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餐饮业、农庄。第三条 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整(¥ 元)。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到时以返还。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要配:以 为依据,利润按60%、20%、20%分配,(即按股份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必须拿出更多补够,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让、出资的转让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1、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每月支付 元管理费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八条 禁止行为1、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自行退出。6、经营当中出现的各种情况,3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意外、自然灾害等)。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管理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其它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存一份。合伙人签字:合伙人1:合伙人2:合伙人2:年 月 日餐饮合伙协议书 篇5(2153字)第一条 合伙宗旨_。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第三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2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1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八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2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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