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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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上料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辉县市精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学赐410782198602070918联系人代海宾通讯地址辉县市精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93019998传真/邮政编码453600建设地点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郭村备案部门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2019-410782-33-03-050720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黑色金属铸造(C3391)占地面积(平方米)2697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4%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4月项目由来辉县市精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县市孟庄镇郭村,目前该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铸钢件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2月4日由辉县市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辉环监201783号)(见附件4),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验收,验收内容:一期年产1万吨铸钢件项目,验收意见见附件5。辉县市精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利用南厂区现有仓库区域建设上料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因原有项目外购较大的废钢需人工切割成便于投炉较小的废钢,本项目对原有项目的上料系统进行技改,将外购体积较大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阶段的原料;同时北厂区作为原有项目成品仓库区域使用,北厂区位于本项目北侧约180m处,占地面积约4670m2,仓库面积1120m2,办公室面积220m2。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生产车间内未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未批先建。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及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均不在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410782-33-03-050720,见附件1)可知,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本项目备案。依据辉县市孟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见附件3),该厂区符合原规划。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可知,本项目属于“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60黑色金属铸造”,其中“年产10万吨及以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属于“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辉县市精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见附件2),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原则,本着“科学、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内容及规模1、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状况本项目位于辉县市孟庄镇郭村(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卫星图见附图二),本项目所在位置分2个厂区,即南厂区、北厂区,南厂区是生产区域、北厂区是成品区域;南厂区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西侧为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村路,隔路为中原塑压、荣达铸造;北厂区东侧为农田,南侧为环保设备厂,西侧为铁军原料厂,北侧为汽车配件厂;北侧约120m处为郭村,西侧约1.96km处为百泉河。根据省南水北调办 省环境保护厅 省水利厅 省国土资源厅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2018年6月)可知,该项目所在地区辉县市分段桩号起、止桩号为HZ109+115HZ113+574.6,一级保护区宽度为50米,二级保护区宽度为150米。本项目距南水北调总干渠约3.04km,项目不在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项目距孟庄遗址保护范围约2.4km,孟庄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约1.55km,不在孟庄遗址的保护范围内。距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地下水井一级保护区约1.99km;项目不在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内。周边环境示意图见下图1。图1 周边环境概况图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筑物为原料加工车间、成品仓库、办公室等,主要建筑物见下表1,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三,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四。表1 项目主要建筑物一览表序号建设内容建筑面积(m2)备注1原料加工车间2000南厂区,利用原有仓库区域作为生产区使用2成品仓库1120新建,位于北厂区3办公室2203、主要产品及产量本项目产品为废钢,其产量见表2。表2 项目产品及产量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备注1废钢15000t/a本项目是将原有项目外购体积较大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阶段的原料,产品不外售。4、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型号见表3。表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双轴撕碎机JL-S-19001套新增,包括撕碎机、传送带2废钢整形线JK2000型1套新增,包括整形机、传送带、磁选机3铲车/1辆新增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见表4。表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原有工程环评设备一期工程验收设备技改后全厂设备较一期工程验收后设备设备名称数量数量数量110T中频节能电炉2套1套1套不变215T中频节能电炉1套1套1套不变3混砂机1台1台1台不变4退火炉1台1台1台不变5破碎机1台1台1台不变6空压机2台1台1台不变7行车8台8台8台不变8风镐5套5套5套不变9除尘器3套3套3套不变10电弧燃烧炉1台/不变11碳硫高速分析仪1台/不变12微机三元素高速分析仪1台/不变13电子天平1台/不变14光谱仪/1台1台不变15双轴撕碎机/1套新增16废钢整形线/1套新增17铲车/1辆新增5、原辅材料及其用量原有项目外购回来的废钢体积较大不便于投炉熔炼,本项目将原有项目外购回来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熔炼阶段的原料,根据原料形状的不同采取撕碎成条状或整形成块状后作为熔炼阶段的原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用量见表5。表5 项目原辅材料及其用量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备注1废钢15000t/a来源于原有项目废钢的主要来源:作为主要生产原料的废钢,来源于各地的废钢回收公司供应,不直接从生产企业或者社会生活中收集废钢;原料废钢入厂前,都是经各供料公司筛检、拆解过的零散废钢件,不涉及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和废五金等的拆解,并且废钢中不含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废钢中禁止混有或含有以下物质:不应混有有害物;表面和器件内不应存在泥块、水泥、粘砂油污等;禁止混有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等物品;不应有成套机械设备及结构件等;禁止混有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5085.3中鉴别标准值的有害废物;禁止混有浸出液中超过GB5085.1中鉴别标准值,即pH值不小于12.5或不大于2.0的夹杂物;禁止混有多氯联苯含量超过GB13015控制标准的有害物质;禁止混有未清洗干净的曾经盛装液体和半固体化学物质的容器、管道及其碎片;不得混有医药废物、废药品、医疗临床废物等;禁止夹杂放射性废物。6、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上料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6。表6 产业政策相符性一览表类别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内容/本项目涉及内容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经以上对比分析,本项目及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均不在限制类、淘汰类之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7、本项目与新环【2015】342号文的对照分析本项目与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201534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照分析见表7。表7 项目与通知对照分析一览表项目与本项目相关条文本项目情况对比结果新乡市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1、新乡市市区(含平原城乡一体示范区)、新乡县、卫辉市;2、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关镇、少数建制镇以及产业集聚区。辉县市孟庄镇郭村属于限制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不含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和县城建成区以及规划区中以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禁止开发区:百泉风景名胜区、白云寺森林公园、辉县市关山国家地质公园相关说明:3、本实施细则所列4种类型分区尚未涵盖的区域,参照农产品主产区的环境准入政策执行。新乡市集中水源地保护区名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乡段):该范围内一级保护区为50m,二级保护区为150m;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地下水井(共1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井外围150米至229省道的区域。本项目距南水北调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3.04km。距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地下水井一级保护区约1.99km。本项目不在新乡市集中水源地保护区名录内;且不在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内。污染防治(控)重点单元水污染卫河流域:新乡市区、新乡县、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辉县市孟庄镇郭村属于大气污染新乡市域全部属于重金属污染新乡县、凤泉区(铅镉污染防控区)不属于工业项目分类一类工业项目:金属制品(不含有电镀或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项目为铸造项目本项目属于一类工业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厂址位于辉县市孟庄镇郭村,属于新乡市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属于新乡市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域,属于分类准入政策中的农产品主产区。本项目与农产品主产区的环境准入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8。表8 项目与农产品主产区环境准入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类别内容本项目情况对比结果(三)农产品主产区功能区范围:辉县市、获嘉县、阳原县、延津县、封丘县。(不含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和县城建成区以及规划中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辉县市孟庄镇郭村属于辉县市。环境准入政策:1、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除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肉禽类加工、水产品加工、粪便处理、部分餐饮场所以及核与辐射项目外,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2、严控重污染项目。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的新建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二类工业新建项目(矿产资源点状开发项目和符合我省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3、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在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屠宰、酿造、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加工等废水排放量大且废水无法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项目。1、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本项目为铸造项目,属于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的一类工业项目。3、本项目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区域;项目为铸造项目,不属于屠宰、酿造、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加工等废水排放量大且废水无法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由表7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通知中所列不予审批的项目,符合审批条件。8、备案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与备案相符性分析见表9。表9 备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备案拟建设一致性分析1建设地点辉县市孟庄镇郭村辉县市孟庄镇郭村一致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对现有的供料系统进行改造,在厂区内新建成品仓库和办公用房。工艺流程:增设原料的整理、切割、破碎。主要设备:铲车、切割机、撕碎机、粉碎机等。该项目对南厂区现有的供料系统进行改造,在北厂区内新建成品仓库和办公室。工艺流程:增设原料的整型、撕碎。主要设备:铲车、双轴撕碎机、废钢整形线等。一致9、项目与相关文件的相符性分析表10 与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与本项目相关条文本项目对比结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一、总体要求(三)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郭村本项目位于重点区域范围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五)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本项目将原有项目外购体积较大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阶段的原料,不属于新增产能。符合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8)100号(六)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18.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参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鼓励各地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本项目将原有项目外购体积较大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阶段的原料,本项目不涉及熔炼。相符(九)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26.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包括:钢铁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采用电炉短流程炼钢生产线的;焦炉炉体加罩封闭、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铸造熔炼设备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稳定达到20、100毫克/立方米(冲天炉必须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的;陶瓷、砖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矿物棉等建材企业,在资源有保障前提下,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且稳定达标排放的;电解铝、铝用炭素企业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毫克/立方米)的,氧化铝企业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本项目将原有项目外购体积较大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阶段的原料,本项目不涉及熔炼。相符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9严格环境准入门槛禁止火电、焦化、铸造、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除外)以及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搬迁升级改造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对水泥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本项目将原有项目外购体积较大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阶段的原料,不属于新增产能。相符10.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提高过剩产能淘汰标准。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淘汰内燃式电石炉,钢铁行业内燃式热风炉,铁合金行业敞口炉及25000kVA以下矿热炉,铸造行业5吨以下冲天炉,有色再生行业2平方米以下竖炉、侧吹炉、鼓风炉,砖瓦行业轮窑和采用自然干燥工艺生产线,以及石灰土立窑等工作窑炉。本项目将原有项目外购体积较大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阶段的原料,项目不涉及熔炼。14.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4)实施工业窑炉深度治理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窑炉,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铸造行业烧结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钢铁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暂未制订行业排放限值的,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300毫克/立方米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全面淘汰环保工艺简易、治污效果差的单一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生物除尘等除尘设施,水洗法、简易碱法、简易氨法、生物脱硫等脱硫设施,湿法脱硝、微生物法等脱硝设施。本项目将原有项目外购体积较大的废钢从事简单的整形、撕碎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阶段的原料,项目不涉及熔炼。10、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原有职工30人,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本项目利用原有职工,不新增职工人数,班制和年工作日均不变。11、公用设施供水:本项目建成后依托原有项目职工,不新增用水量。排水:本项目建成后依托原有项目职工,不新增职工,班制和年工作日均不变,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供电:本项目用电量约为5万kWh/a,由唐庄镇供电所供应,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运转、日常办公等用电,可以满足项目要求。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辉县市精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卫辉县市孟庄镇郭村,目前该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铸钢件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2月4日由辉县市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辉环监201783号),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验收,验收内容:一期年产1万吨铸钢件项目。二、原有工程项目产排污情况简述根据年产1.5万吨铸钢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辉县市精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铸钢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豫都检YS2018第63号)可知,该项目产排污情况如下:表11 原有工程主要污染工序及防治措施污染因素产污环节污染物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COD、SS、NH3-N、TP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孟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气熔炼工序烟尘、SO2、NOX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混砂、破碎工序粉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落砂、清砂工序粉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退火工序烟尘、SO2、NOX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固废熔炼工序熔炼残渣收集后外售除尘工序烟尘落砂工序废砂(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孟庄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COD排放浓度为125133mg/L、SS排放浓度为103116mg/L、NH3-N排放浓度为14.616.2mg/L、总磷排放浓度为3.964.33mg/L,能够满足孟庄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COD450mg/L、SS300mg/L、NH3-N30mg/L、总磷5mg/L)。(2)废气验收期间项目混砂机、落砂机、清砂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2.3mg/m3,10t中频炉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5mg/m3、SO2排放浓度7mg/m3、NOX排放浓度10mg/m3,15t中频炉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2.5mg/m3、SO2排放浓度7mg/m3、NOX排放浓度9mg/m3,退火炉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4.2mg/m3、SO2排放浓度7mg/m3、NOX排放浓度46mg/m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0.448mg/m3,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FA030802-2-2017)表1(颗粒物20mg/m3、SO2200mg/m3、NOX400mg/m3)和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400mg/m3)、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混砂机、破碎机、空压机、风机等,采取了减震、隔声等措施,昼间55.4dB(A)、夜间45.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落砂工序产生的废砂,熔炼工序产生熔炼残渣,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废砂、熔炼残渣、烟尘定期外售。三、原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的要求,原有工程具体整改措施见表12。表12 原有工程整改措施一览表项目工序原有工程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年产1.5万吨铸钢件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万吨铸钢件项目)熔炼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中频炉必须配套集气罩+高效袋式除尘设施,中频电炉口上方建设封闭式集气罩,集气罩面积应将出铁口(浇注口)覆盖在内,中频炉生产工序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的要求及实现进行整改浇铸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混砂、清砂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旧砂回收破碎系统(包含破碎机、筛分机、输送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设施清灰口必须围挡封闭,各落料点配套集气罩与袋式除尘设施连接,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无组织车间通风换气所有生产车间要全密闭,企业落砂、砂处理、电炉生产工序要在车间内进行二次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储必须采用封闭堆存,做到防雨、防溢流,厂区路面、作业场所必须硬化,定时清扫,保证厂容厂貌整洁。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毫克/立方米,全厂各车间不能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四、原有工程污染消减量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原有工程已验收部分需进行整改,有组织按照文件要求整改后颗粒物的消减量为0.08t/a,无组织按照文件要求整改后颗粒物的消减量为1.58t/a,原有工程整已验收部分改完成后颗粒物的消减量为1.66t/a。原有工程审批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排入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144t/a,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COD50mg/L、NH3-N5mg/L,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0072t/a、氨氮:0.0007t/a;目前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辉县市河流出境断面标准(COD40mg/L、NH3-N2mg/L),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0058t/a、氨氮:0.0003t/a;故原有工程水污染物消减量为COD:0.0014t/a、氨氮:0.0004t/a。48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辉县市(县级市)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位于新乡市西北部,处于太行山与华北平原过度地带,地处东经11323-11357,北纬3517-3550之间,辉县市西北、北部与山西省陵川、壶关交界,东北、东和东南分别与林州市、卫辉市、新乡县毗连,南、西南分别与获嘉县和修武县为邻。全境南北最大距离65km,东西最宽距离52.5km,总面积2007km2。2、地形地貌辉县市位于第二级地貌台阶向第三级地貌台阶地过渡地带,东南部是华北平原。地貌类型有深中山区、深低山区、丘陵区、盆地、山前倾斜平原、平原和洼地,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型下降。最高山峰十字岭海拔1732米,最低洼地占城乡南樊村海拔72米。地面海拔高度在88-93m之间,自然坡度为1/15-1/200之间。辉县市地层有太古界、元古界震旦系、古生界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新生界上第三系、第四系。3、气候气象辉县市境处于太行山与华北平原结合部,为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由于受山脉走向和海拔高度影响,季风作用较为明显,春季多风少雨,夏季多雨较热,秋季气候凉爽,冬季较冷少雪。境内分4个气候区:西北部中山温凉区,无霜期短,平均气温12以下;南村盆地和浅山温和区,年均气温1214;山前丘陵温暖区,年均气温15左右;平原温湿区,年均气温14左右。0以上积温年均为5202.1,10以上积温年均为4691.3。年均无霜期214天,最长239天,最短194天。年均日照时数2189.4小时,平均日照百分率46%。58月日照充足,日照时数最多的5月为225.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610.9mm,无霜期平均221天,年均相对湿度68%,7、8月份分别为79%和80%。历年平均风速15.36m/s,最大风速16m/s,主导风向为东北东风。4、水文辉县市地表水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淇河、百泉河、刘店干河、黄水河、石门河、峪河、纸坊沟河。黄水河在辉县境内长度45公里,境内流域面积258.3平方公里,水环境功能区划为III类。辉县市境内有中型水库5座,即5陈家院水库、三郊口水库、石门水库、宝泉水库及要街水库等。5、矿产资源辉县市石灰岩分布面积广、厚度大、质优量大,估算资源量可达百亿吨以上。花岗石矿分布广、规模大、花色品种多、质量好、易于开采,资源量为15000万立方米。矿泉水有南坪、白甘泉、杨庄3处,均为天然优质矿泉水。泥炭矿3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储量102万吨,为省内目前探明的最大泥炭矿。黑色金属矿有山西式铁矿点1处,沉积变质铁矿2处。有色金属有铅锌矿点、铜矿点。冶金辅助原料矿有小型耐火粘土矿1处,储量为136万吨,还有白云岩矿、石英岩矿。化工原料有磷矿化点1处和钾长石矿点。特种非金属矿有水晶矿点1处、冰洲石矿点1处。此外,建筑用沙、砖瓦粘土、耐火粘土广泛开采。6、植被、生物多样性辉县市境内西北部山区有猕猴、山豹、野猪、飞鼠、金丝鸟、百灵鸟等数十种珍稀动物,银杏、青檀等十几种珍贵植物。盛产山楂、核桃、板栗、苹果、柿子、葡萄、桃、梨、杏、梅等果品。有山萸肉、杜仲、全虫等中药材600多种。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水稻、高粱、红薯、谷子等,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油料、麻类、药材、烟叶等,初步建成优质强筋小麦、绿色食品原料、瘦肉型猪、蛋鸡、波尔山羊、食用菌、无公害蔬菜等生产基地。本项目500m范围内生物资源丰度较小,生物量也不大,无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人口与行政区划辉县市全市设孟庄、百泉、薄壁、峪河、南村、吴村、上八里、占城、北云门、南寨、常村11个镇,沙窑、西平罗、张村、高庄、拍石头、黄水、洪洲、冀屯、赵固9个乡,城关和胡桥2个办事处,村民委员会533个,居民委员会22个。2014年末户籍总人口95.1万人,其中常住人口76.5万人,城镇人口26.4万人。2、工业概况辉县市现已初步形成以煤炭、电力、建材、化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造纸等门类齐全的工业生产体系。3、教育、文化全市普通中学46所,教职工4062人,专任教师3458人,招生1.3万人,在校学生数4.4万人,毕业生1.6万人。其中,高中在校学生1.9万人,毕业生0.9万人;初中在校学生2.5万人,毕业生0.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9所,招生数0.3万人,在校学生数0.9万人。小学169所,教职工2849人,专任教师2688人,招生1.1万人,在校学生5.3万人,入学率100%。幼儿园128所,教职工1543人,其中专任教师1064人,在园幼儿数2.6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职工65人,专任教师45人,在校学生362人。4、交通状况辉县市境内共有道路1773.66公里。其中,省道5条,143.055公里,分别为:S228、S229、S230、S305、S306。县道11条,乡道28条,村道256条,共1630.605公里,桥梁140座,共3939.84延米,隧道20座,6286延米。5、文物保护辉县市自然风光独特,旅游资源十分丰富,1990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猕猴自然保护区,有国家森林公园1处,有关山国家级地质公园、万仙山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百泉为全省最大的古建筑园林。主要景区有百泉、宝泉、万仙山(郭亮、南坪)、八里沟、回龙、白云寺、齐王寨、方山、关山等,自然山水,奇险秀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既荟萃了太行山之精华,又有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存及殷商、战国、汉代大量墓葬,历代名人志士游历百泉等名胜留下众多史料书碣。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没有文物古迹、风景游览区、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地区。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新乡市环保局发布的新乡市2018年环境质量年报,区域空气质量现状数据如下表所示。表13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105g/m370g/m3150%超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61g/m335g/m3174.3%超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9g/m360g/m331.7%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49g/m340g/m3122.5%超标CO第95百分位浓度2.3mg/m34mg/m357.5%达标O3第90百分位浓度202g/m3160g/m3126.3%超标其中PM10、PM2.5、NO2和O3均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未达标区。2018年,新乡市城市环境空气PM10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降幅3.7%;PM2.5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降幅3.2%;SO2同比下降9微克/立方米,降幅32.1%;NO2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降幅2%;O3第90百分位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降幅3.3%;CO第95百分位同比下降0.66毫克/立方米,降幅22.3%。优、良天数177天以上。目前,新乡市正在实施新乡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新乡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措施,将不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计2020年可以达到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101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以上”的目标要求。2、水环境质量现状距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西侧约1.96km处的百泉河。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域划分规定,百泉河为V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标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通过对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现场实测,现场实测结果见下表14。表14 声环境现状实测结果一览表方位昼间dB(A)夜间dB(A)测量值标准值测量值标准值项目1东厂界53.26043.550南厂界55.345.7西厂界52.842.6北厂界51.341.6项目2东厂界52.542.8南厂界53.643.7西厂界52.842.9北厂界53.443.6郭村51.242.1从上表14实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及敏感点处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对本项目南厂区土壤表层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点位共设有3个土壤表层样点。其中1#土壤表层样点测45项基本因子和1项特征因子,2#和3#土壤表层样点仅测1项特征因子(特征因子为pH)。检测数据如下:表15 本厂区土壤表层样检测数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筛选值mg/kg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筛选值mg/kg1#点位1#点位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2.1g/kg2.8挥发性有机物苯乙烯1.6g/kg1290氯仿1.5g/kg0.9甲苯2.0g/kg1200氯甲烷1.0g/kg37间二甲苯+对二甲苯3.6g/kg5701,1-二氯乙烷1.6g/kg9邻二甲苯1.3g/kg6401,2-二氯乙烷1.3g/kg5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未检出(检出限:/)2601,1-二氯乙烯0.8g/kg66硝基苯0.09mg/kg76顺-1,2-二氯乙烯0.9g/kg5962-氯酚0.06mg/kg2256反-1,2-二氯乙烯0.9g/kg54苯并(a)蒽0.1mg/kg15二氯甲烷2.6g/kg616苯并(a)芘0.1mg/kg1.51,2-二氯丙烷1.9g/kg5苯并(b)荧蒽0.2mg/kg151,1,1,2-四氯乙烷1.0g/kg10苯并(k)荧蒽0.1mg/kg1511,1,2,2-四氯乙烷1.0g/kg6.80.1mg/kg1293四氯乙烯0.8g/kg53二苯并(a,h)蒽0.1mg/kg1.51,1,1-三氯乙烷1.1g/kg840茚并(1,2,3-cd)芘0.1mg/kg151,1,2-三氯乙烷1.4g/kg2.8萘0.09mg/kg70三氯乙烯0.9g/kg2.8重金属和无机物砷5.73mg/kg601,2,3-三氯丙烷1.0g/kg0.5镉0.21mg/kg65氯乙烯1.5g/kg0.43六价铬2mg/kg5.7苯1.6g/kg4铜26mg/kg18000氯苯1.1g/kg270铅16.5mg/kg8001,2-二氯苯1.0g/kg560汞0.025mg/kg381,4-二氯苯1.2g/kg20镍37mg/kg900乙苯1.2g/kg28特征因子pH6.86/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筛选值mg/kg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筛选值mg/kg2#点位3#点位特征因子pH6.84/特征因子pH6.87/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表明土壤监测点位土壤污染风险低,土壤环境未受到污染。6、生态环境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周围主要为道路、村庄、农田,无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文化遗产等特殊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表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方位保护级别大气环境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郭村120m北声环境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郭村120m北水环境百泉河1.96km西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乡段)3.04km北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地下水井1.99km北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 环境空气大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相关标准值见表17。表1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SO224小时平均15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年平均60g/m3NO224小时平均80g/m3年平均40g/m3CO24小时平均4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g/m3PM1024小时平均150g/m3年平均70g/m3PM2.524小时平均75g/m3年平均35g/m32、 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见表18。表18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地表水环境所在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V类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见表19。表1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项目CODNH3-N总磷标准值II类150.50.1标准值V类402.00.44、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辉县市孟庄镇孟庄村地下水井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见表20。表20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污染因子pH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总大肠菌群(MPN/100mL)细菌总数(CFU/mL)标准值6.58.50.545010003.03.01005、土壤环境本项目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见表21。表21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单位:mg/kg污染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筛选值60655.718000800389002.8污染因子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筛选值0.937956659654616污染因子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筛选值5106.8538402.82.80.5污染因子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筛选值0.434270560202812901200污染因子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筛选值570640762602256151.515污染因子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筛选值15112931.51570/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1)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T/CFA030802-2-2017)表1中2级限值适用于大气污染物防治重点地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22 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 单位:mg/m3生产工序设备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其他其他所有熔炼设备及铸造工序设备颗粒物15无组织/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生产厂房门窗、屋顶、气楼等排放口处5.0表2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2、噪声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表2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固废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涉及重点污染物新增总量控制指标。根据辉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并结合当前大气攻坚的严峻形势,评价建议本项目颗粒物排放实行倍量消减替代。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河南省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的要求,原有工程应按照该文件的要求进行整改,原有工程整改完成后颗粒物的消减量为1.66t/a。本项目环评核定的颗粒物排放量为0.1463t/a,按照倍量替代量为0.2926t/a本项目需替代量小于原有工程消减量。故本项目不新增颗粒物排放量,即颗粒物新增排放量为0t/a。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如图所示。1、 生产工艺及产污:注:虚方框表示项目技改工程工艺流程,其他表示原有项目工艺流程。图2 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介:(1)本项目工艺流程简述根据原料形状的不同采取撕碎成条状或整形成块状后作为熔炼阶段的原料;将外购的废钢经传送带传送至撕碎机撕碎成条状物料后作为原有项目熔炼工序的原料,或者将外购的废钢经传送带传送至废钢整形线整形成块状,整形后的废钢经传送带传送至整形系统的磁选机,经磁选机磁选后废钢经磁性传送带传出后作为熔炼工序的原料,杂质等经非磁性传送带传出作为一般固废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撕碎、整形工序产生固废、废气。(2)原有项目工艺流程简述造型:将水玻璃、石英砂在混砂机内混合,然后将砂填充至砂箱与模具之间,用CO2硬化水玻璃,模具为外购或订铸件的厂家提供,厂内不制造模具。混砂过程会产生噪声和粉尘。熔化:将技改项目整形或撕碎后的废钢及回炉料加入到中频炉中,在13001400的工作温度下熔化,将钢水倒入钢水包内。浇铸:熔化的钢水通过钢水包浇入模型浇冒口内浇铸成铸件。冷却:通过循环冷水使铸件降温。落砂:冷却后的铸件经行车运至清砂车间,用风镐等设备达到模件分离的效果。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固废。表面清理:将铸件表面粘附的砂和铸件毛刺人工清理干净,使产品满足铸件标准要求,此过程产生粉尘、噪声。退火:为改变铸件内部结构,增加强度,需要进行退火处理,退火炉加热采用管道天然气加热,加热温度为850左右,出炉后自然冷却至200-300后即为成品。旧砂处理:落砂工序产生的废砂经旧砂破碎系统处理后回用,此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本工程建设、施工范围均在项目厂区范围内。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建筑垃圾、工人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期污染工序见表25。表25 项目施工期产污环节一览表污染因素产污环节污染物防治措施废水建筑工人生活污水COD、SS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建筑材料搅拌水、水泥构件养护水及机械设备冲洗水/在使用过程中蒸发耗散掉废气车辆扬尘粉尘定期洒水、减少建材露天堆放汽车尾气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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