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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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综合管理) 受评单位: 自评得分: 评 估 指 标 及 要 素 分值 记 录 自评得分 评估得分 A 综合管理 33 A1 组织领导 11 A1.1 语言文字工作列 入政府议事日程 (1)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落实,1 分。 (2)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1 分。 (3)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1 分。 3 A1.2 语言文字工作纳 入精神文明 创建 活动和城市管理,并 有明确要求 (1) 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提出明确的 要求,1 分;由创建活动主管部门检查落实,1 分。 (2) 在城市综合管理中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1 分; (3) 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切实负起监督检查的职能,1 分。 4 A1.3 县、市(区)建 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会 (1) 县、市(区)有语委,1 分。 1 2 A1.4 由政府分管领导 或主管领导兼任语委 主任 (1) 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语委主任,3 分;由主管领 导兼任语委主任,2 分。 3 A2 工作机构 3 A2.1 县、市(区)有 部门负责语委工作 (1)县、市(区)有行政部门负责语委日常工作,1 分。 1 A2.2 县、市(区)配 备专、兼职语委干部 (1)县、市(区)配备专职干部,1 分;兼职干部, 0.5 分。 1 A2.3 办事机构有适应 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 (1) 县、市(区)给予开展工作需要的必要经费,1 分。 1 A3 管理措施 12 A3.1 按照国家语言文 字工作方针、政策、 规范、标准,结合本 地实际开展工作 (1) 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 分。 (2) 每年进行工作总结,有书面总结材料,0.5 分; (3) 每年召开年度语委工作会总结部署工作,1 分。 (4) 有关文件、资料档案齐全,管理规范,0.5 分。 (5)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出 现过政策或业务指导上的重大偏差,1 分。 4 A3.2 开展相关行业人 员普通话和汉字应用 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 严格管理,注重质量 (1) 有计划地对专兼职干部进行培训,1 分 (2) 对有关行业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1 分。 (3) 相关行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已经启动,1 分。 (4) 遵守培训测试管理规定,1 分;违反有关规定, 酌情扣分。 4 3 A3.3 各有关部门各司 其职,形成有效协调 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 理格局 (1) 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 文化、 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 医院等主管部门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本系统语委 工作,2 分;有任一部门未落实,扣 0.3 分。 (2) 各街道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本辖区语言文字工作, 2 分; 有任一街道未落实,扣 0.3 分。 4 A4 宣传工作 7 A4.1 创建良好的语言 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1) 城区内主要街区 3 处以上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1 分;有 1 处,0.3 分。 (2) 全市、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 牌,1 分;有半数以上学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0.5 分。 (3) 有 5 处或 5 处以上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永久性 宣传标语牌,1 分。 3 A4.2 精心组织每年的 “推普周”活动,搞 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 宣传 (1) 工作班子、宣传经费落实,2 分。 (2) 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宣传活动,1 分; (3) 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创造性,1 分。 4 4 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党政机关) 受评单位: 自评得分: 评 估 指 标 及 要 素 分值 记 录 自评得分 评估得分 B 普及普通话 27 B1 机关推广普 通话要求明确, 制度健全,并有 检查,措施落实 (1) 对本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有要求,2 分;有任 一机关没有要求,扣 0.2 分。 (2) 有部门负责本机关推普工作,1 分;有任一机 关没有部门负责,扣 0.2 分。 (3) 各机关对普及普通话工作有措施,2 分;有任 一机关没有措施,扣 0.3 分。 5 B2 普通话成为 党政机关主要工 作用语(民族自 治地方和民族干 部另有规定的除 外) (1) 成为会议用语,3 分;基本做到,2 分。 (2) 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用语,3 分;基本 做到,2 分。 (3) 成为其它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3 分;基本 做到,2 分。 9 B3 按有关文件 要求对在职公务 员进行培训,应 培训人员普通话 水平达到规定的 等级 (1) 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2 分。 (2) 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1 分。 (3) 对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 80,5 分;培训 率达到 50,3 分;开始进行培训工作,1 分。 (4) 对公务员开展了普通话水平测试且 80%达到各地 等级,1 分。 9 5 B4 将普通话合 格作为录用公务 员的一项条件 (1)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参 考条件,2 分。 (2)各机关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参考条件, 2 分。 4 C 社会用字管理 10 C1 各机关对用 字规范化要求明 确,制度健全, 认真检查落实 (1) 对本机关用字规范提出要求,1 分;有任一机关 没有要求,扣 0.2 分。 (2) 有部门负责机关用字规范化工作,2 分;有任一 机关没有部门负责,扣 0.2 分。 (3) 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 分;任一机关没有措施, 扣 0.2 分。 5 C2 机关用字符 合规范化要求 (1) 公文、印章、标志牌、印刷品、宣传品等用字 规范,5 分;发现一处不规范字,扣 0.5 分。 5 6 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学校) 受评单位: 自评得分: 评 估 指 标 及 要 素 分值 记 录 自评得分 评估得分 B 普及普通话 21 B1 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 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 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 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 检查落实 (1) 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 分。 (2) 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 通话工作作为一项内容,2 分。 3 B2 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 通话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 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 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1) 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 分;有任一学校没 有要求,扣 0.2 分。 (2) 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 分;有 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 负责,扣 0.2 分。 (3) 有检查、改进措施,1 分;有任一学校没有 措施,扣 0.2 分。 3 B3 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 校、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和校 园语言 (1) 成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语言,2 分;任 一所没有达到,扣 0.5 分; (2) 中小学、幼儿园实现了校园语言,3 分; 50实现了校园语言,2 分。 5 7 B4 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 培训,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 达到规定等级 (1) 在职教师 80参加过培训,2 分;50参加 培训,1 分。 (2) 在职教师 80参加过测试,3 分;50参加 测试,2 分。 (3) 在职教师 80测试达标,1 分;50测试达 标,0.5 分。 6 B5 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 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 的一项条件 (1) 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并已实施,2 分;半 数以上学校开始实施,1 分。 (2) 作为录用教师的资格要求并已实施,2 分; 半数以上学校开始实施,1 分。 4 C 社会用字管理 9 C1 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 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 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 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1) 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 分。 (2) 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用字规 范化工作作为一项内容,2 分。 3 C2 各级各类学校将用字规 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 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 健全,严格管理 (1) 有用字规范化的要求,1 分;有任一学校没 有要求,扣 0.2 分。 (2)有检查、改进措施,1 分;有任一学校没有 措施,扣 0.3 分。 (3)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 分;有 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 负责,扣 0.2 分。 3 C3 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用字 符合规范化要求 (1) 标牌、黑板报、教师板书和书写评语用字, 符合规范化要求,3 分;校园内发现一处不 规范用字,扣 0.3 分。 3 8 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公共服务行业) 受评单位: 自评得分: 评 估 指 标 及 要 素 分值 记 录 自评得分 评估得分 B 普及普通话 22 B1 各主管部门对 本行业使用普通话 有明确的要求,制 度健全,认真检查 落实 (1) 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 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推 普工作有要求,3 分;有任一部门没有要求, 扣 0.3 分。 (2) 上述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3 分;有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 0.3 分。 6 B2 各行业所属单 位以普通话为主要 服务用语 (1) 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 合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10 分;发现一例未使 用普通话,扣 0.5 分。 10 B3 面向大众岗位 人员普通话水平达 到规定等级 (1) 上述人员 80参加过培训,3 分;培训率 50,2 分。 (2) 上述人员经测试 80达到规定等级,3 分; 50达到规定等级,2 分;30达到规定等级, 1 分。 6 C 社会用字管理 38 9 C1 各行业主管部 门对用字规范化有 明确要求,制度健 全,认真检查落实 (1)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 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 有明确要求,2 分;有任一部门没有要求,扣 0.2 分。 (2)上述部门把用字规范化纳入常规管理,有领导分 管此项工作,2 分;任一部门没有领导分管,扣 0.2 分。 (3) 上述部门有检查和改进措施,3 分;有任一部 门没有措施,扣 0.3 分。 7 C2 招牌、广告、 用字制作业从业人 员具有正确应用规 范字的能力,逐步 做到持证上岗 (1) 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关于广告用字规范的有关政 策要求,2 分。 (2) 上述人员能够区别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自觉 使用规范字,2 分。 (3) 上述人员 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委组织的有 关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3 分; (4) 已经试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上岗制度,1 分。 8 C3 名称牌、招牌 用字符合要求;其 中的汉语拼音、外 文书写正确 (1) 用字符合要求,5 分;使用印刷体出现一个不 规范字,扣 05 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 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 一个,扣 0.1 分;手书字中出现一个不规范字, 扣 0.2 分;手书字牌匾使用不规范字而没有配 放规范字副牌的,每处扣 0.1 分。 (2) 汉语拼音书写正确,2 分;有一处书写不正确, 扣 0.2 分。 (3) 外文书写正确,并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 主要位置,2 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 9 10 C4 街、巷牌,公 共交通站名牌、公 共设施标志牌、交 通指示牌用字符合 有关标准、要求 (1) 街、巷牌用字规范,标注汉语拼音且书写正确, 5 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 (2) 公共交通站名牌、交通指示牌、印刷体公共设 施标志牌用字规范,4 分;发现一处不规范用 字扣 0.5 分。 9 C5 广告用字符合 规定 (1)广告用字规范,5 分;发现一处不规范用字扣 0.2 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 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 0.2 分。 5 11 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媒体) 受评单位: 自评得分: 评 估 指 标 及 要 素 分值 记 录 自评得分 评估得分 B 普及普通话 20 B1 各主管部门和电台、 电视台将普及普通话纳 入行业管理内容,要求 明确,制度健全,认真 检查落实 (1)有本系统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 分。 (2)各电台、电视台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 制,1 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未建立责任制, 扣 0.3 分。 (3)各电台、电视台对播音、主持用语采取了 检查和改进措施,2 分;任一电台、电视台 没有措施,扣 0.5 分。 4 B2 电台、电视台自办 节目(戏曲、曲艺和省 政府特批使用民族语播 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 话为播出用语 (1)均使用普通话播音,2 分。 (2)播音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2 分;个 别人没达到,扣 0.5 分;半数以上没达到, 不得分。 (3)均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2 分; 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出现一例,扣 0.2 分。 (4)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2 分;个别人没达到,扣 0.5 分;半数以上 没达到,扣 1 分。 8 12 B3 播音员、节目主持 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 等级,并做到持证上岗 (1)全部参加测试,3 分;80%参加,2 分;50% 参加,1 分。 (2)测试达标率 80%,3 分;达标率 50%,2 分。 (3)已经实施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2 分。 8 C 社会用字管理 20 C1 主管部门和出版单 位把用字规范化纳入管 理要求,制度健全,严 格管理 (1)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提出明确要求,2 分。 (2)各出版单位建立用字规范化管理责任制,2 分;有任一部门未落实责任制,扣 0.2 分。 (3)各单位采取了用字检查和改进措施,3 分; 有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 0.3 分。 7 C2 编辑、记者、校对 及计算机录入人员具有 正确应用规范字的能力, 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及本地关于出版物用字 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2 分。 (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关于现行汉字的规范标 准,2 分。 (3)上述人员 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委组织的 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3 分;已经试行 持培训测试合格证书上岗制度,2 分。 9 13 C3 报刊、出版物用字 符合规范化要求 (1)印刷体报头(名) 、刊名用字、报刊标题、 栏目名称用字、内文用字、广告用字符合规范, 4 分;每出现一处不规范用字,扣 0.5 分。 4 D 影视屏幕 20 D1 主管部门和电视台、 电影电视制作单位把影 视屏幕用字规范化纳入 影视管理要求,制度健 全,严格管理 (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影视节目质量 要求的一项内容,2 分。 (2)各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部门建立用字规 范化管理责任制,2 分;有任一单位未落实 责任制,扣 0.2 分。 (3)各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部门采取了用字 检查和改进措施,3 分;有任一单位没有措 施,扣 0.3 分。 7 D2 影视编辑、中文字幕 机器作人员具有正确应 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 做到持证上岗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及本地关于出版物用字 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2 分。 (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关于现行汉字的规范标 准,2 分。 (3)上述人员 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委组织的 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3 分;已经试行 持培训测试合格证书上岗制度,1 分。 8 14 D3 影视屏幕用字符合 规范化要求 (1)台名、制作单位名称、栏目名称、片名、 字幕、广告用字符合规范要求,5 分;每发 现一处不规范用字,扣 0.5 分。 5 注:总分 220 分;总得分 132 分以上(即达到总分数的 60%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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