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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期计算标准工期计算标准一、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标准单体工程 (日历天 )= N 25-10 (N-8)+K 1+K2+K 3计算说明 :1、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 ,节假日、农忙季节、常年正常气候因素均已综合考虑在内,除符合调整参数进行调整外,不再做其她任何调整 ;2、N自然结构层数当屋面电梯机房、 水箱间、设备间面积之与大于建筑物标准层单层面积的 50%以上时 , 合并增加 1 层计算 ;3、调整参数 KXK1基础调整值 , 适用于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满江红基础 ( 含筏板基础 , 箱形基础按普通地下室标准计算 ), 按以下标准计入 :首层建筑面积 (S 首):S 首500 平方米 , 取值 30 天;首层建筑面积 (S 首):500 平方米 S 首1000 平方米 , 取值 45 天;首层建筑面积 (S 首):S 首1000 平方米 , 取值 60 天;基础调整值均已包含放线、土方开挖等, 未含桩基施工及检测。K2 地下室调整值 , 适用于单层、多层普通地下室与人防地下室 , 单体建筑设计无地下室时取值为零 , 有则按以下标准计入 : 单层地下室按地下室建筑面积 (S 地) 做如下调整 :S 地500 平方米 , 普通地下室取值 60 天, 人防地下室取值 75 天; 500 平方米 S地 3000 平方米 , 普通地下室取值 75 天, 人防地下建筑工期计算标准室取值 90 天;3000 平方米 S 地10000 平方米 , 普通地下室取值90 天, 人防地下室取值 105 天;10000 平方米 S地, 普通地下室取值105 天, 人防地下室取值 120天 ;双层及双层以上地下室以底层建筑面积(S 地底层 ) 做如下调整 :S 地底层 500 平方米 , 普通地下室取值 90 天, 人防地下室取值 105 天; 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 , 在对应标准基础上 , 按每增加一层增加 30 天调整 ;500 平方米 S 地底层 3000 平方米 , 普通地下室取值 105 天, 人防地下室取值 120 天; 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 , 在对应标准基础上 , 按每增加一层增加 30 天调整 ;3000 平方米 S 地底层 10000 平方米 , 普通地下室取值 120 天, 人防地下室取值 135 天; 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 , 在对应标准基础上 , 按每增加一层增加 30 天调整 ;10000 平方米 S 地底层 , 普通地下室取值135 天, 人防地下室取值150 天; 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 , 在对应标准基础上 , 按每增加一层增加30 天调整 ;地下室调整值已包含放线、土方开挖等, 未含桩基施工及检测。K3施工期季节调整值主体施工处于冬季时 , 属寒冷地区的河南省、陕西省项目增加 30 天, 属严寒地区的辽宁省项目增加 90 天;建筑工期计算标准装修施工处于冬季时 , 属寒冷地区的河南省、陕西省项目增加60天 , 属严寒地区的辽宁省项目增加 120 天。本工期计算公式适用于普通民用建筑工程 ,不适用于其她工程 ,解释及修订权归属集团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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