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签订与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上传人:微*** 文档编号:113599589 上传时间:2022-06-26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66.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就业协议签订与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就业协议签订与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就业协议签订与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就业协议签订与毕业生就业权 益保护第六章 就业协议签订与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重点提示】 就业协议是大学毕业生、 用人单位在学校鉴证下双方就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的书面表现形式。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的书面协议。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既要自己做到诚实守信,又要注意学会运用各种方法和途径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引导案例】 某毕业生用学校发的协议书跟浙江A 单位签了约, 又擅自用其他同学的协议书跟广州B单位签约。该生后来反悔想去 A单位,不得已,只好到B单位谎称学校要其将协议书取回补办手续,并保证什么时间之前一定办好。B单位也相信他,将协议书全部还给了他, 而他本人一拿到协议书即到学校又谎称是该单位欺骗了他, 解决不了户口将其退回,要求学校在A单位协议书上盖章。学校为了慎重起见,出面与B单位联系, 得知该生有不诚实的行为,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其向该单位道歉,请求谅解。谁知该生声称单位没有任何证据(即协议书不在其手中),B单位一气之下,一个电话告到学校:“该生行为太不像话,欺骗单位,又欺骗学校,道德品行败坏,希望学校给予严厉处分,否则将来影响学校的声誉。”最后,该生以“声败名裂”告终,结果可想而知。(一)就业协议的概念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 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协议”一般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而达成的一致意见。 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的地位是平 等的,而且要诚实守信,不能欺骗对方当事人,也不能强迫对方签订协议。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协商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 不允许第三人干涉, 所以这种协议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协议。 然而, 毕业生在就业时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是一种三方协议, 这种三方协议并不是简单平等的协议。 从签订就业协议的主体来看, 就业协议的签订须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三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缺少其中任何一方签字盖章, 就业协议是不生效的。 在签订就业协议的过程中,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 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相互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双方是否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 完全取决于双方各自的意愿, 不存在强迫的问题。 但是, 作为签订就业协议的一方主体学校,在就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却扮演了双重主体的身份。它一方面是以平等的主体,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来参加就业协议的签订; 另一方面, 它又以管理者的身份对就业协议进行审查,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签订盖章,使就业协议生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以签字盖章, 就业协议就不能生效, 从而否定了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协议。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 学校、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者的地位不平等, 这种不平等是行政管理权力的体现, 实质上是学校代表政府对毕业生就业的一种行政干预。 所以, 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各方一经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都有履行协议的责任和义务,不得随意变更协议。 【引导案例】中该毕业生违背了诚信原则、多头签约,且到处撒谎,逃脱责任。这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既败坏自己名声,又损害学校利益。(二)就业协议的作用1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依据在毕业生就业制度中, 为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国家赋予毕业生自主选择工作的权利。 同时, 为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 国家把自主录用人才的权力赋予用人单位。 同样具有自主权利的双方, 在国家就业政策的指导下, 通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签订就业协议书,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益,同时它也是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依据。2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建议计划的重要依据由于目前高等教育还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家为宏观控制毕业生流向, 保障急需人才的补充, 使毕业生就业有一定的计划性, 要求学校要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编制毕业生就业的建议性计划, 报上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批。 同时, 学校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 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 保持与用人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 维护高校自身信誉, 要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并监督执行。 由此可见, 毕业生就业必须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办理就业手续。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和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国家审批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依据。(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引导案例】 2005 届湖南籍专科毕业生黄某通过亲戚朋友关系,在深圳某电子科技公司找到一个合适的岗位,截止到 2005 年 9 月,他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 3 个多月。在学校就业指导老师的多次提醒之下, 他与该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 他以为这下可以好好松口气, 安心的工作了。 可是有人提醒他: 户口呢?户口怎么办?深圳一般不接受外地大专生的人事关系,那就意味着将来有可能变成黑户。因此,他很着急,几次打电话向母校的就业指导老师咨询有关事宜。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主要表现在: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鉴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 也不是劳动合同的鉴证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除由双方签署意见外, 还需由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 (各级劳动局)鉴证、盖章,才具备法律效力。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 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 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是劳动者,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内容是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标的是劳动行为; 劳动合同是承诺性、 有偿的双方合同;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书面协议; 其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 住房等有事先约定, 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 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 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鉴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省主管毕业生就业的行政部门、 各级人事局、 公安局根据有效的就业协议书编制 (下达) 毕业生就业调配计划、 开具毕业生报到派遣证、 开具户口关系、接收毕业生 (回生源地就业的, 即便未签署就业协议书, 按规定仍可开具毕业生报到派遣证、 迁户口) 。 就业协议书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所以,【引导案例】中的毕业生黄某,为了把户口落好,以免将来出现麻烦, 他应该回到老家, 与该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分配办公室签定就业协议。(四)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格式就业协议是就业协议书中的内容, 就业协议书是记载就业协议的文本, 也就是说, “就业协议”与“就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是内容和载体的关系。1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毕业生应按国家法规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 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2 )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3) 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 做好推荐工作。 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它补充协议。2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行为, 教育部制定了统一的就业协议书, 并要求高校、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统一使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之后, 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目的在于明确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其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 内客及要求这一部分是就业协议的重要内容,它表明国家的就业政策和对就业协议书的使用规定。主要有以下六个内容:( 1 )对毕业生的要求。规定“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 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该规定条款要求毕业生在了解国家的就业政策和用人单位使用意图的前提下,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要求毕业生在双向选择过程中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虚假“包装”, 欺骗用人单位。 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 毕业生还应当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使用意图和提供的工作岗位, 并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对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 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 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 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该条款要求毕业生在离校前,学校应当为其安排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允许就业,不发就业报到证。同时,就业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致函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对于身体不合格的毕业生,学校将要求其回家休养治病, 凭县级以上身体痊愈的证明, 参加次年就业。 这样做的目的既是对用人单位负责, 也是对毕业生负责, 更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 学校不应将身体不合格、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毕业生送到用人单位。( 2 )对用人单位的要求。规定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学生时,应当将自己单位的性质、 生产经营情况、 发展前景、 福利待遇以及对毕业生所学专业的要求、 具体的工作岗位等实事求是地向毕业生介绍, 与毕业生签约以后, 要做好接收毕业生的工作。接收工作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为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户口关系、档案关系的转入手续、 具体安排工作和生活等。 对于已取得毕业资格, 拿到了毕业证的毕业生, 用人单位不得无理违约或拒收毕业生。 结业生属于不合格毕业生, 对于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就业协议书不适用于结业生。此外,还规定“毕业生报到后体检不合格者,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与学校协商同意后,可将其退回学校。超过一个月,由用人单位按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3 )对学校的要求。规定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 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 报国家教育部批准, 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要求学校作为签约的一方要实事求是地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 做好推荐工作。 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 学校具有管理职能, 该职能要求学校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定, 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核, 符合政策规定的学校将其列入建议性就业计划, 并报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 4 )关于就业协议条款的特别约定。规定“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中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强调签订就业协议的各方,如果有一些其它的约定,应当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中注明并签字、盖章,否则,有可能这些约定发生争议。 该内容虽然比较简单, 但却是十分重要, 因为学校在对就业协议进行审核时,原则上不承认口头约定,因为口头约定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认定。( 5 )就业协议的生效及违约。规定“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 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 须征得另两方同意, 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交纳违约金。 ”这是对就业协议的生效和违约所做出的原则性规定。 此外, 还对违约作出规定:签约的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协议的, 经另两方同意后, 违约方应向另两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有多种方式,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一般来说,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各方均有共同的约定和承诺。( 6 )就业协议书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签约三方各自持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复印无效。为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 各高校一般规定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由学校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在就业时只能使用有自己编号的协议书原件, 使用复印件或使用有别人的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均无效, 学校在审查时, 不予认可和签字、 盖章。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说,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通知毕业生参加面试时, 除要求毕业生带上必要的自荐材料和证明材料外, 还要求毕业生出示就业协议书。 是否持有三方签字的就业协议书已成为毕业生是否已就业的标志,同时也是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的通行证。第二部分签署协议三方的意思表示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 )毕业生的情况及意见。这部分内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专业、学制、学历和家庭地址。在毕业生的意见一栏中, 由毕业生填写自己的应聘意见, 要求毕业生对是否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表明白己的意见, 同时也应将与用人单位在洽谈中达成的有关约定写明, 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应该说, 从整个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来看, 应聘意见是毕业生行使自己权利的重要体现,对毕业生十分重要,要求毕业生认真填写。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同学并不重视填写应聘意见, 对自己的权利无任何表述, 或只草率地填写“同意”, 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为以后产生争议埋下了隐患。( 2 )用人单位的情况及意见。这部分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制性质、单位性质和毕业生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等。 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中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用人单位的意见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这就是说, 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毕业生以后, 还必须有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录用的意见。 根据我国现行的人事制度, 有的用人单位虽然可以自主录用毕业生, 但是毕业生的户口、 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聘用由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 市级人事部门审批,只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才能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 3 )学校意见。学校意见中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用人单位的情况及协议内容进行初步审核, 同时对毕业生具体的就业去向登记备案。 学校意见是学校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对就业协议书进行审查, 符合就业方针政策和学校就业规定的, 就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表示学校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所签就业协议的认可。第三部分备注备注栏是为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三方共同约定其它条款所设计的。 在备注栏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只要不违背国家的就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学校一般不予干涉和否定。如果已与用人单位就见习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共识的也可在此栏注明。 以后如果毕业生违约, 需在此栏由用人单位写明同意违约并盖上与前面用人单位意见栏所盖相同的公章, 学校才能考虑给毕业生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如无其它条款,应当将协议书中的备注栏空白部分划去,注明以下空白。以上是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和使用管理办法。 毕业生在领到就业协议书后, 要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书中的全部内容。同时,注意保管好就业协议书,并在择业成功时,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签订就业协议书。 在签订表格合同时, 有关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商定填写的空白部分,应明确填写商定的内容文字,如有未填写的空白,必须用“ / ”(斜杠)划除,或填写上“无”字,以避免未划除空白而产生的争议。这里, 要提请毕业生注意的是,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学校只起鉴证、 监督以及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作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 要尽早完成其他手续,并将其中一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一份交给学校,一份自己保管。3就业协议书样本封面编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 业 生:用人单位:学校名称: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内页一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 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 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 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 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 做好各项接 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 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 未取得毕 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委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毕业生报到后体检不合格者,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与学校协商同意后,可将其退回学校。超过一个月,由用人单位按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交纳违约金。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内页二年力情打及姓名性 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健康状况专业学制学历豕庭地址联系电话应聘意见:意见毕业生签名:年月日住人洋位情况及后见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十单位隶属 舌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所有制性质全民、集体、合资、其它单位性质党政机关、科研设计、学校、商贸公司、厂矿、部队、其它档案转奇地址邮政编码户口迁往地址用人单位意见:签章布月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局)意见:签章年月日学 校 后 见学校联系人联系电 话邮政编码学校地址电子邮箱院(系、所)意见:签字:年月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封底备注:4.劳动合同样本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乙方(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月日,终止日期 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二、工作内容和义务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 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2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 .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4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5 .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 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四、劳动报酬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一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一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 资报酬。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 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一元。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 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 职业技能。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 内容。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 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一条第7、 8、 9 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 7、 8、 9 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 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 .在试用期内的;2 .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 .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第 7、8、9款、第二十三条解除劳 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给乙方经济补偿。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1 .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2 .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3 .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4 .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 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1 .克扣或者故意拖延支付乙方工资的;2 .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 .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 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 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发给乙方医疗补助 费。第三十三条乙方有第二十一条第 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 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 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十、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 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卜一、其他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日(四)就业协议的签订1.签订的基本原则就业协议签订的基本原则,是指用人单位、毕业生和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在签订就业协 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1)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 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 能力, 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 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 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 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 )平等协商原则。就业协议中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 (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 , 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风险金、 保证金。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 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3 )诚实信用原则。“诚”就是真心诚意,实事求是,不虚假,不欺诈;“信”就是遵守承诺, 讲究信用。 用人单位非常重视毕业生是否具有“诚信”。 社会是这样一个整体:人一旦离开了它,便很难延续生命。既然要在其中生存,那么维系人与人之间的链条就是诚信, 如果你周围的舆论一致认定你是一个言行不一、 口是心非的人, 那么你还能从这些人那里得到什么帮助呢?因此中国人自古就把诚信看得比生命还重。【思考案例】 中国古代民间流行着涂龙酒店的故事。 故事说的是商人涂龙为人厚道, 诚实经营, 注重信誉, 酒店生意兴隆。 一次涂龙外出, 其妻为了多赚些银两, 往酒里掺水。涂龙回家后得知此事大哭, 其妻不解, 涂龙回答: “你毁了我的信誉, 也毁了我的家业。 ”香港中华总商会主席曾宪梓认为, 诚信是华商成功的根本。 他说: “信誉是事业的生命,纵观华商的创业历程,没有哪一个成功的人是不讲诚信的。”请问:你从涂龙与曾宪梓的言行中,得到了哪些启示?( 4 )学校鉴证原则。就业协议的生效,除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协商一致外,必须经过学校鉴证。 就业协议鉴证, 是学校依法证明就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活动。 就业协议鉴证是高校履行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是对就业协议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干预、 行政监督措施。2签订的程序就业协议,其实就是一份关于就业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订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中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协商并最终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 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即要约和承诺。( 1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是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是受要约人。要约生效的条件有: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 (人才市场) , 进行双向选择, 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 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 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 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本人,应为要约。( 2 )承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的条件: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必须于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承诺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合同成立。一般来说,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它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 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 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即为承诺。 但是, 由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比较复杂, 比较具体,有时很难明确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比如, 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 达到面试线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行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它单位。又如,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毕业生自己主动报名,经学校积极推荐,用人单位也表示同意接收, 但要回到单位后再正式发函签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 毕业生也应安心等待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不能出尔反尔,以未正式签协议为由,置学校信誉于不顾,这样也浪费了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3) 具体操作程序。 第一步,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第二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第三步,用人单位应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第四步, 学校同意盖章, 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思考案例】某高校电力工程系优秀毕业生小陈, 2005 年 12 月持自制的就业自荐书到某电力公司A和某发电厂B联系就业,电力公司A和发电厂B对小陈的条件都感到满意。电力公司A和发电厂B先后于12月25日和12月27日向小陈所在的学校发出愿意接受 她到单位工作的意思。 小陈经过综合比较分析, 于 12 月 30 日带上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到发电厂B 与之签订了就业协议。请分别指出 【思考案例】 中的要约程序和承诺程序是什么?请问 12 月 30 日, 小陈和发电厂B签订的就业协议是否生效?3无效就业协议【引导案例】 某高校四位毕业生都通过各自的途径与四个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 协议书交到该校就业部门审核时, 情况分别如下: 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生小张与某计算机网络公司签订的就业协议, 小张未签字; 物流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小柳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小柳显失公平,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旅游专业毕业生小王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 系小王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 会计专业毕业生小龙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 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 根本无录用计划。请问:以上就业协议,哪些是无效的?无效就业协议, 是指已经成立, 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 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就业协议。一般来讲,下列就业协议无效:未经所在高校签证认可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就业协议;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就业协议;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就业协议;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就业协议;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就业协议。由此,可以看出【引导案例】中四位毕业生所签订的就业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4就业协议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协商解除。 单方解除, 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 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 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 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 毕业生考取国家公务员后, 可解除就业协议, 或依协议规定, 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 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 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 如果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 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5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承担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就业违约有用人单位违约,也有毕业生违约,从实际情况来看多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它不良的后果。第一,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 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 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 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 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 用人单位若要另选其它毕业生, 在时间上可能来不及, 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第二, 对学校而言, 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会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 从多所高校的情况调查表明, 一旦有毕业生违约, 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 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 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 如此下去, 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 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第三, 对其它毕业生而言, 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 一旦与该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就不可能再录用其它毕业生。 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 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资源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思考案例】 2004 年 12 月,贵州某拟建电厂与重庆某高校电力系和动力系 20 名应届毕业生通过该校签订了就业协议。 2005 年 1 月,该拟建电厂给该校来函称:“因我厂国家有关部门还未批准, 能否批准还存在不可预测情形, 现需要解除与你校 20 名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请问:该拟建电厂单方解除就业协议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五)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重要事项毕业生就业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而毕业生在就业签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以切实维护自身在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的合法权益。1认真地了解、掌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就业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就业规定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就业政策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是指引毕业生择业方向的指南, 它将规范毕业生的就业行为, 毕业生从中可了解到可以做什么, 不可以做什么, 或者怎样去做。如 2004 年国务院规定“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政府支持的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等重大项目, 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 加大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力度, 扩大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西部志愿者规模。 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 实施地方项目, 引导大学生到当地贫困地区服务, 地方财政要给予支持。 高等学校要努力与本校志愿者服务地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全方位的合作与援助。 提倡高校奖学金适当用于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西部、 到基层贫困地区就业。 ”如重庆市规定“到重庆市就业的毕业生不受生源、 专业和学历限制, 只要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学校应列入就业方案,有关部门或地区应予办理档案管理和落户手续。 重庆市主城区生源的毕业生到主城区以外就业的, 户口和档案可保留在原籍; 非重庆市生源的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到主城区就业的, 户口和档案可在主城区托管; 重庆籍生源的毕业生到市外就业的, 根据毕业生的意愿, 户口和档案可保留在原籍。 对当年未就业的毕业生, 可延长两年择业时间, 保留就业的有关资格, 免收两年未就业期间的档案管理费。 为方便未就业毕业生择业和就业, 在两年时间内,可根据毕业生的意愿,对其户口和档案关系,分别采取学校暂存、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和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存管三种方式予以管理, 促使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根据这些规定, 毕业生自己要及早衡量到哪里就业。 是去人才相对稀缺的西部和东北, 还是去竞争激烈的东部?是在重庆市内就业还是在重庆市外就业?是在重庆市主城区还是在主城区外就业?所以毕业生在择业前不仅要把握择业心理,掌握择业技巧,更要了解和掌握就业政策规定。2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 要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 特别是要清楚用人单位提出的附加条款, 并弄清楚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同时还要学会运用条款和掌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着重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要了解用人单位有无独立的人事权,以及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是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独立的人事权, 除了用人单位盖章外, 还必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否则, 由于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不认可, 所签协议书将为无效协议书。( 2 )要查明用人单位的资质情况。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 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 单位应有用人指标和用人人事权。 由于就业市场招聘单位类型多样, 不乏有鱼目混珠的情况, 因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慎重, 要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资质情况, 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3) 要按正确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而言, 毕业生应凭用人单位接收函到学校领取就业协议书,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交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鉴证。 但是, 现在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先带上就业协议书面试, 以确定该毕业生是否还没有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所以也可以由学生在学校就业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 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再将就业协议交学校就业部门审核。 不管怎样,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必须由学校就业部门最后把关, 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思考案例】 某高校计算机科学系毕业生陈晓与重庆某网络公司达成了就业意向, 在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过程中,她为图方便,自己在协议书上签字后,要求学校先鉴证,然后交用人单位签约。 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该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另外增加了有损于她的权益的其它条款,并盖了章。陈晓收到三方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后,告知学校,要求学校出面与网络公司交涉,取消对其不利的条款。请问: 陈晓与网络公司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是否生效?对陈晓不利的条款是否可以取消?陈晓在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过程中犯了什么错误?( 4 )要明确有关条款的内容。毕业生就业协议一般由主管部门事先拟定,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起示范作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有关条款可以协商还可以增加相关条款。 因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 应尽量采用示范条款。 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 必须明确其内容,不要产生歧义,尤其是涉及福利待遇、工作期限、违约责任等应明确,否则一旦发生争议,由于事先约定不明确,不利于毕业生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5 )要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 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 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确认。 否则双方日后就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达不成一致意见, 且事先无约定时, 若毕业生表示不愿在该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反过来要毕业生承担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因而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就劳动报酬、试用期、住房、服务期限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与用人单位事先协商, 体现在就业协议中, 并将协议结果书面化,而不应只作口头约定。( 6 )要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一方不得随意解除, 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毕业生如对用人单位情况不是很了解或感到不完全如意,但又担心就业市场的变化,一旦放弃后落实就业单位可能更困难。在这种情况下, 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除条件作约定。 若约定条件一旦成就,毕业生可依约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产生经济损失或其它争议。( 7 )要注意备注(所约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目前高校毕业生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 由于地区之间、 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异和各自情况的不同,协议书中不可能规定得很全面、详细,许多内容要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然后备注。但是,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进行约定的时候要注意:约定的条件是否合理;约定的条款毕业生本人能否承受 (例如对于违约问题,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惩罚违约的毕业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使学生难以承受);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备注条款,要注意必须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签字, 否则当发生争议时, 由于没有双方的签字, 备注条款很难发生作用。【思考案例】下面是某毕业生和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第一,毕业时,凡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者,协议自动终止。第二,与本单位签订协议的毕业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作违约处理,每人要向用人单位缴纳 20000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第三,毕业生在本单位实习期间身体受到伤害或疾病,本单位不承担责任。第四, 毕业生在本单位实习期间, 要严格遵守我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无论任何原因,一旦违反, 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若给单位造成经济或财产损失,毕业生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 毕业生在本单位实习期间或实习结束时要进行考试, 凡考试不合格者, 协议自动终止。请问:该补充协议的哪些条款是不合理和不可接受的?3毕业生所在学校必须审查、签证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 一定要将协议交所在学校审核, 并由学校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后方能纳入学校的建议就业方案,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如无校方的意见和签章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毕业生在校就业的权益保护我国宪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享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营销创新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