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的分析研究建筑施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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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毕业论文题目:基于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的分析研究 学 生 姓 名: 鲁国强学 号:050204031120 学 部 (系): 城 市 建 设 工 程 学 部 专 业 年 级: 工 程 管 理 系 05 级 指 导 教 师: 杜春艳 职称或学位:副教授2009 年5月 23日1 绪论1。1国内外索赔现状工程索赔是工程管理的综合体现,是系统体现工程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朗曼辞典中将“索赔”定义为:“作为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权利提出的有关某一资格、财产、金钱等方面的要求.”美国建筑师学会编制的业主于承包商标准协议书中对索赔进行了如下定义:索赔是指数方中的一方提出投诉和要求,目的是围护一定的权利,使合同条件得到合理调整后进一步解释,是付款问题获得解决或工期能够延长,或使合同其他条款的争议得到裁决。通俗的说,索赔就是要求取得本应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对自己权利的主动主张。对于国际工程的业主和承包商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可以向承包商索赔。国际建筑行业2007年年产值达到4。6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810%,建筑从业人数超过1亿2千万人。根据美国国际标准普尔公司的统计分析和预测,世界主要的150个国家和地区的建筑业投资规模预计2010年将达到5.74万亿美元.随着我国政府“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取得了快速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新签合同额分别从2001年的89亿美元和130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406亿美元和77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8.8%和34.7%,而且承揽的大型国际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十五”初期,我国对外承包企业每年签订的上亿美元的项目不到20个,“十五末期的2005年当年就签订了49个,而2006年则达到了96个,10亿美元以上的特大项目就有5个.但同时也必须看到,这些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效益并不理想,有资料统计表明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利润总额相对于工程承包收入明显表现为下降趋势。这些项目普遍存在不重视科学管理和决策、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差、忽视合同管理、不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等问题。我国在开拓国际工程市场的成绩是显著的,但是真正占领国际工程市场还需要加强项目的精细化管理,而合同与索赔管理正是实现国际工程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双方均课利用合同赋予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自己应的利益。在国际工程管理中,承包商可以大胆运用合同赋予自己进行索赔的权利,对在履行合同义务是产生的额外支出提出索赔。国际工程索赔以成为承包商维护自己合同利益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提高我国对外承包企业的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水平,对我国占领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具有现实而长远的意义。1.2 研究索赔的目的及意义在充满风险的建筑市场中,索赔是建筑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索赔不仅仅是要求赔偿,它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改变“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状。就索赔的目的而言,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时间,是原定的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获得工期索赔补偿的前提是工期延误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而是由于客观原因或是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合理的工期延长,可以是工期延长,可以是承包商避免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计划进度延误,如实际开工日期晚于业主指令的开工日期、施工机械缺乏、物质供应不及时和管理组织不善等,则承包商无权要求延长工期,对此承包商的唯一办法就是自费采取赶工措施(如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劳动力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等)把延误的工期赶回来;否则,承包商就必须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费用索赔包括成本支出和利润,也可称之为经济索赔。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承包商发生的费用超过了投标报价书中的预算费用,而费用超支的责任不在承包商方面,也不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围,则承包商有权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承担的经济损失或者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费用补偿,甚至包括合理的利润。从管理主体看,国际工程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有多个分布在不同地域的组织参与,且租子处在动态变化过程中,造成协调难度加大。国际工程各参与方来自不同国家,其文化差异导致沟通难度加大,冲突更加频繁。各参与方目标不一致使各参与方易产生矛盾,而信息不对称造成造成参与各方的层层信息壁垒.从管理客体看,国际工程一般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空间跨度大、技术要求高、实施过程复杂。国际工程由多层次的众多子系统集成起来的复杂巨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关系复杂。项目的复杂性、明显的阶段性和专业分工,是项目实施过程割裂问题严重,项目全生命期统一的协调控制和优化困难,致使项目变更频繁发生。从管理环境看,项目环境的动态性和开放性使得项目风险增大且难以识别和控制。同时,工程本身有反过来对其所处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备受工程所在国公众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也因此容易受到社会和政治变革的影响。工程的上述特征和项目大型化的趋势使得工程越来越难于控制和管理,各种项目管理与承包模式的出现更使得项目的合同设计也越来越复杂,而商业的好诉讼性使工程法律和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因此,工程索赔管理界的一个现实而值得各方深入研究和认真对待的问题。1.3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本文主要针对现阶段中小施工企业对现场管理工作情况,对工程全寿命阶段的管理程序做出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索赔事件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出分析以及解决措施。例如,索赔事件、时间滞后;整个索赔事件缺少证据,以及各种计算索赔费用的依据,做出具体的分析和比较。旨在提高现阶段公司管理效率和索赔工作效率,进而提高索赔成功率,同时也力求降低索赔管理本身的成本。2、施工索赔概述2。1索赔的分类以及产生工程索赔的原因对于工程索赔进行合理的分类可以明确索赔工作的任务和方向,有效知道索赔工作的开展。关于工程索赔的分类大致有:1、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按引发索赔的原因对工程索赔进行分类可以明确地指出每一项索赔的原因,便于索赔审核分析与处理.根据工程索赔实践,按发生原因提出的索赔主要有: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索赔;地基变化索赔;工期延误索赔;加速施工索赔;不利自然条件或障碍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文件错误索赔;暂停施工索赔;终止合同索赔等。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期索赔: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获得工期索赔的前提是工期延误不是由承包商的责任造成的,而是有客观原因或是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合理的工期延长,可以是承包商避免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费用索赔: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承包商发生的费用超过了投标报价书中的预算费用,而费用超支的责任不再承包商方面,也不属于承包商的风险范围,则承包商有权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有承包商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费用补偿,甚至包括合理的利润。3、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在处理索赔时间时,可以将索赔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及道义索赔。所谓道义索赔,是通情达理的业主在目睹承包商为完成某项困难的任务承受了额外费用损失,甚至出现了重大亏损,且承包商出色完成合同义务,出于善良亿元给承包商以史丹的经济补偿,但在合同条款中找不到关于此项索赔补偿的规定。4、按索赔的对象分类:被索赔的一方是相对于索赔者一方而言的。按照索赔的对象不同,通常把索赔分为两类:索赔和反索赔.5、按索赔的当事人分类:每一项索赔工作都至少涉及两方面的当事人,及要求索赔者与被索赔者。根据索赔的提出者和对象不同,主要有: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索赔;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货商之间的索赔。6、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及分类:单项索赔:是指针对某一项比较明确的干扰时间提出的索赔,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写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综合索赔:是指将整个工程中所发生的数项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由于综合索赔的干扰时间较多,原因、责任和影响分析困难,因此索赔报告编写的难度较大,索赔证据资料收集也较困难。此外,综合索赔的索赔额一般较大,因此处理往往比较困难。2.2 工程索赔处理的原则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不论是风险时间的发生,还是当事人不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在合同找到相应的依据,当然,有些依据可能是合同中隐含的.工程师依据合同和事实对索赔进行处理是其公平性的重要体现.在不同的合同条件下,这些依据很可能是不同的。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索赔,在国内施工合同文本条件下,不可抗力事件一般都列为业主承担的风险,损失都由业主承担。如果到了具体的合同中,各个合同的协议条款不同,其依据差别就大了。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时间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才处理的不及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承包人的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的积累的结果会导致其资金困难,同时会影响工程进度,给双方都带来不利的影响。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既考虑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机械停工按照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机械停工不发生运行费用.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顺利的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2.3 工程索赔的依据1、法律与法规工程索赔的一方首先要收集和研究与工程相关的法律与法规。因为每哥国家都有大量涉及工程项目实施的法律及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法令、规章和管理办法,如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劳动法及仲裁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给工程造价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这些法律法规文件都可能作为索赔的依据.2、招标文件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不仅是投标者编制报价的依据,也可能成为索赔的依据。其中,工程范围规定了承包商实施的工作范围,如果业主要求实施此范围外的工作,就形成了变更或索赔;施工技术的变化也会带来成本的增加或降低;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者招标文件中的数据错误等都回引起索赔。3、投标文件投标者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通常包括投标函及其附件、投标保证、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进度计划、提出的备选方案,以及“投标者须知”中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各类文件。投标文件是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尤其是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进度计划将是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的主要参考依据。4、工程量清单传统模式下的施工或安装工程项目一般采用单价合同,通常会有工程量清单,它为所有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竞争性投标的基础,投标者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拟定的施工方法,通过单价分析并参照以前的经验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作进行报价。此外,在工程变更增加新的工作或处理索赔时,可以从工程量清单选择或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来确定新项目或者索赔事项的单价或价格。因此,工程量清单是单价合同索赔的重要依据.5、合同条件在合同条件中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风险分担进行了详细界定,在发生索赔争端是,双方均可以引用相关的条款来申明自己的权利。因此合同条件是索赔的最好基本依据。 6、现场记录现场记录是衡量承包商项目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主要有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记录、材料使用记录等。这些资料是工程实际状态的证明,是必不可少的依据.3提高索赔成功率31施工索赔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的关键是索赔管理,现阶段我国施工索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索赔意识薄弱,对索赔及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2、,对索赔普遍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对索赔行为讳莫如深,担心损害与业主之间的关系;3、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4、索赔专门人才缺乏对于大多数中小型施工企业都属于个体私人老板所有,公司的最大宗旨在于盈利。对公司的硬件投入投入较少,管理人才更是匮乏,管理体制跟不上现代工程管理的步伐,造成索赔管理严重落后,对索赔意识淡薄,造成索赔程序滞后,甚至发生了索赔事件不知道怎么去索赔维护自身利益.开拓和占领建筑工程市场需要实现工程精细化管理,实现精细化管理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不仅要加强自身的硬件和软件的投入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才的培养,而高水平的合同与索赔管理的人才是索赔获得成功的关键。由于工程索赔工作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学科交叉等特点,对工程索赔人才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案例 施工索赔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某大型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湖北大悟境内,承包商主要承担CFG桩基工程,铁路沿线主要经过山区,地质情况比较复杂,交通主要由业主提供的便道,施工条件比较困难。此工程项目凭借公司关系由业主取得,合同由内部订立(属转包综合单价合同70元/m)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克服重重困难,积极配合业主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保证了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各项要求。但是,由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施工场地遇到了大片岩层(强风化、中风化、弱风化),工程量变更,造成施工成本大量超支,施工进度缓慢,设备磨损过大,造成严重亏损。索赔事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遇到的主要可索赔事项:1、工程量变更:根据合同工作内容规定,施工方负责完成CFG桩工程施工的清表、成孔、成桩等各项工作。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甲方不能及时组织机械设备平整场地,施工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基础上组织机械设备平整场地,施工场地开挖量较大。2、工程范围变更:根据综合单价70元/m包括成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但在实际施工工程中成本加大,而且除了成桩还包括清运桩间土、破桩、做桩冒、桩间土夯实,增加的各项工序以大大超过综合单价:例如施工里程:DK1091+719634;完成延米数2289米其中各项所用成本分析为: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机械费=36元/m (其中包括机械折旧、经修费、台班费) 材料费:砼单价: 245元/M35m=49元/m 柴油费用: 15元/m (包括发电机折旧费+每米耗油量每米+发电机台班+维护费) 直接工程费合计:36+49+15=100元/m100元/m2289m=228900元桩头成本初步概算:桩间土清理量:85271.5(1+40%)(转运量)=4819。5M35元/M3=24097元(包括余土弃运费用)24097738根(完成总根数)=32元/根砼用量:0。246M3245元/M31。12=67.45元/根预制桩帽成本:人工费+模板费用=25元/根设备购置费及采购费:5000(1+10%)=5500元3、工程停工索赔:(施工里程:DK1091+634+719)1)阴雨天气便甲方提供的便道路况较差造成搅拌站的混凝土无法到达现场造成停工共计7.5天;2)由于搅拌站缺少粉煤灰(CFG桩材料)造成停工6.5天3)业主检查期间要求停工共计:10。5天4)场地平整速度赶不上施工进度要求造成停工共计4天4、工效降低索赔:由于搅拌站属甲方管理,甲供材混凝土,提供施工方一辆搅拌车,混凝土运送不及时,每车混凝土需一个小时灌注桩(包括成桩时间)等下一车混凝土需一个小时造成功效降低一半。索赔管理出现的主要问题 :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过程主要由公司总经理单独和甲方协商直至合同订立,例如合同条款:承包方完成CFG桩工程施工的清表、成孔、成桩、清运桩间土、破除桩头、平整等及一切相关工程的全部内容和包括完成CFG桩工程的所有临建、弃挡工程等。此项明显不利于施工方,而且整个工序所有工程以大大超过预算,现场管理难度加大。因此,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需专业人员对合同各条款审视,直至合同的订立。整个过程中承包商无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甚至对合同管理的忽视,造成工程的管理难度加大,索赔依据减少,索赔更加困难.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缺陷是造成索赔难以取得进展的关键。承包商管理制度根据甲方各项目部分别成立对立的项目部;每个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技术员、材料员构成,编制简单;各项目部住址分散,没有总工及总经理。这种制度存在以下缺点:1、各项目部过于分散,不便于集中管理,更为重要的是缺少一致协商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重要事情。2、各项目部人员太少,现场管理难度加大,对各种出现的各种索赔事件记录滞后,现场记录不能及时得到监理认可同时现场收集证据难度加大,索赔报告递交延迟。缺少专业人员:实现工程精细化管理的关键在于人才的培养,而高水平的合同与索赔管理的人才是索赔获得成功的关键。由于承包方对索赔管理的忽视是造成人才缺少的重要原因。由于承包方对索赔管理的忽视以及现场管理的缺陷,造成索赔证据缺乏,索赔程序滞后等原因整个索赔过程毫无进展。3。2如何规范施工企业在索赔过程中的程序索赔的基础: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和自身条件,尽可能细致考虑工程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进行合同条款签订和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索赔原则:及时发现与报告,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的时限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建筑业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建筑业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4、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7、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业企业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同期记录:1)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2)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3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索赔的及时性.承包商进行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而不是之后出具正式函件通知业主或其代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合同对许多索赔时间都有时效期限,如对建筑师签发图纸或指令过迟而造成的工期延期,应在天内通知建筑师并报知业主,并出具工期索赔细节。逾期不报,业主有权拒绝索赔要求。 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击,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商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所以,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有确凿的索赔证据。在工程管理中,管理人员应注意所有原始资料的保管、分类、汇总,以便在索赔事件发生时能提供齐备的资料证明。如材料费索赔,在投标前就必须做大量的工作,进行材料询价,编制材料基本价表,并附上报价原始单据与标书一起投标。否则,会因索赔证据不足而失败。索赔的技巧性.在工程承包活动中,承包商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这是由激烈的市场竞争造成的。在解决索赔问题中,由于双方利益和期望的差异性,在谈判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大的争执。如果承包商态度强硬地坚持自己的观点,会造成双方关系紧张,失去长期合作的机会。因此,在索赔谈判中,承包商应避免和业主发生冲突,要善于整合双方的差异,寻找付出较小代价就能给业主带来很大利益的条款.此外,让步是解决争议的常用技巧。在具体操作中,承包商应提出较高的索赔期望,经双方谈判,在业主感兴趣或利益所在之处作出让步,如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等,同时争取业主作出相应的让步,从而实现索赔目标。案例 因做法不当而使索赔失利的案例某水电站工程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取国际性竞争招标,采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四版,并辅以详尽的施工技术和工程量清单.通过激烈的投标竞争,最终由中国和一个发达国家的公司共同组成的国际性的“承包联营体以最低价中标,承建引水隧道和水电站厂房,合同价7384万美元,工期42个月。由于勘探涉及工作深度不够,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地质资料很不准确,致使承包联营体陷入严重的困境.此外,由于水电站厂房位于陡峭山坡之脚,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山体可能滑坡的重大威胁。因此,出现了频繁的设计变更。为了进行引水隧道和水电站厂房的施工,承包联营体配备了先进的施工设备和精干的项目组领导班子,下设工程师、财务部、供应部、合同部和总务部等施工管理部门,并由中国派出了在隧道施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在承包联营体的周密组织管理下,采取了先进的施工技术,最终整个水电站工程按期优质建成,获得了业主和世界银行专家团的高度赞扬。索赔过程及结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面临工程工期拖延和成本超支的局面,承包联营体向业主和咨询工程师提出了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要求。在索赔方式上,承包联营体最初采用了结合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逐月清理索赔款的方式.即每月初在申报上个月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报送索赔申报表,使咨询工程师和业主已核准的索赔款逐月支付,陆续清理。这样,可使项目繁多的索赔争议逐个解决,并使索赔款额分散的支付,以免索赔款积累成巨额数字,增加索赔工作的难度和业主与“承包联营体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承包联营体牵头公司固执己见,停止逐月申报索赔款改而采用总成本法的综合索赔方式,使历次报出的索赔款额变化甚大,数额惊人,以至索赔款总额接近于原价合同价的款额。对于承包联营体所提出的巨额赔款,咨询工程师和业主采取了能拖就拖的方针.在2年多的索赔过程中,对承包联营体报出的4次索赔报告,咨询工程师均不研究答复,只是要求联营体提供补充论证资料,或驳回联营体的索赔要求.这样,合同双方的索赔争议日益升级,无丝毫协商解决的可能性.因此,承包联营体向巴黎国际商会提出国际仲裁要求。双方高价聘请索赔专家,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索赔争议花了不少人力财力,最终在第三者的说和下,在解决索赔争端的方式上,双方同意采取总索赔款额,而不进行逐项的详细算账。双方议定由业主向承包联营体一次性地支付总索赔款额350万美元,然后宣告索赔争端结束。由于该水电站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较多,加上索赔款,使承包联营体的实际总收入款额为该项目合同额的1。478倍.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联营体实际上承受了亏损,没有把应得的索赔款要回来,反而为仲裁工作付出了相当的代价,应该说是不成功的。案例评述:这个水电站工程的索赔工作经历了一个不正常的反复。值得指出的是,承包联营体在实施水电站的施工合同方面是无可指责的,他们严格遵循协议,采取了一切措施赶回延误的工期,克服了极为困难的隧洞地质条件,按期优质建成水电站工程,并为此工程承担了详单数额的经济亏损。承包联营体作为一个从事国际工程的跨国联营企业,在实施合同的信誉方面,受到较高的评价。该项目索赔失利的原因,主要在于:承包联营体采取了高额索赔的策略 工程项目组根据索赔顾问的建议,采用了高额索赔策略,期望在业主“狠砍一刀的情况下,仍能得到足够的经济补偿。在这种指导思想下,索赔报告的篇幅和款额都大得惊人,索赔总款额接近工程项目的原价合同价,而且在前后数次的索赔报告中索赔款额相差悬殊.这样造成索赔文件被咨询工程师长期压置,不予理睬.采取了综合索赔的方式在索赔初期,项目组采取按月申报索赔的方式,进行单项索赔,逐月要求付款,并专门聘请了一家欧洲设计咨询公司知道联营体进行索赔工作。遗憾的是,联营体牵头公司采纳了索赔顾问的建议,终止了按月申报索赔的做法,改用综合索赔的方式,结果是索赔事件累积成堆,索赔款额巨大,遭到咨询工程师的拒绝,以至到工程建成竣工时,索赔仍处于争议阶段。 这项工程的索赔主要时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因涉及设计咨询公司的工作深度和信誉,从一开始便遭到咨询工程师的抵制。咨询工程师对承包商的索赔提出了一系列的责难和质询,长期拖延不决。承包联营体亦采取了强硬的态度,经常以“仲裁”解决来威胁,使合同争议激化。虽然诉诸国际仲裁,但长期不能裁决,最后还是通过合同双方协商使索赔争端得到解决。成功的索赔不仅在于索赔管理人员的努力,而且依赖于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人员的配合和他们自身卓有成效的管理工作。目前我国许多国际工程公司未将索赔的组织管理工作放到应有的重要地位。索赔管理工作多有合同管理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谁也不认真去管的状况,往往是到索赔谈判阶段才临时拼凑人马仓促上阵,这样的组织管理方式远远不能使索赔达到预期目标。全过程处理索赔问题: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中,都可能会有很多索赔时间不定时的发生,而每个具体的索赔事件,都有一个发现、申报、论证和讨论 解决的过程,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因此索赔工作应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并且应随着整个工程进展。一般来说,发现索赔的可能性的阶段从投标是就开始了,可以延续至工程建成一半时。晚于这个时限提出的索赔要求,往往容易拖到工程建成以后仍得不到解决。工程建成1/43/4的这一阶段一般是解决索赔问题的有利时期,大量索赔事件应力争在这一时段内得到解决。整个工程的索赔谈判和解决应该集中于工程全部建成完工以前,不宜再拖。最理想的安入大量的人力处理索赔事件。即使索赔要求不能全部得到彻底解决,也要争取在工程移交之前确定索赔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方向,为后续索赔细节的处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否则,业主一旦接受并开始运营项目,业主方在索赔的谈判时便将处于有利地位.4 结论与展望4.1结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建设的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地向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制使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更趋合理化、科学化。施工索赔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业主与承包商双方权利和义务,提高各自经济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完善和提高施工项目的索赔管理体制,是建筑业走向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自我完善、自我调节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利保障。施工索赔是建筑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产物.索赔是签订合同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是承发包双方为保护自身利益,避免和减少由于对方违约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认真研究和运用索赔理论和方法,建设一支有较强索赔能力的队伍,保护自己的权利,在工程建设承包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工程索赔的重要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内容。了解合同中存在的隐蔽风险,一旦超出合同的范围能够立即提出索赔的理由,进行索赔。加强对现行工程造价的编制依据和有关政策的学习,了解每一项计价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或补充。我们现行的定额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进行编制的,而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与定额不同,因此,掌握分析对自己有利依据,进行切合实际的索赔。加强成本管理,抓住一切索赔的机会.要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月份成本核算制,做好成本核算,必须做好工资类的会计资料、材料和设备的会计资料、财务信件类的会计资料、预算和成本的会计资料等资料的搜集.这些资料可以佐证工程内容增减及其发生时间,可以分析各种资金使用情况,找出工程变化情况,从中查出财务盈亏原因,找出索赔的原因的依据向对方提出索赔。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支能打硬仗,既懂施工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施工队伍.现在的施工管理分工十分细致,而互相协作的机会却少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造成脱节,技术员、预算员、材料员、测量员等人员齐备,但最后汇总分析很少发现问题。技术员不懂经济,预算员不懂技术,材料员不懂定额,造成技术、经济、材料等方面脱节使索赔无从谈起.建筑经济的管理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索赔作为工程计价的完善和补充,维护双方切身利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管理,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率,不断深入研究其理论方法,总结经验,使索赔在工程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4。2展望在利益与风险并存,竞争与合作共存的今天,需要用战略的眼光看待工期索赔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积极寻求解决之道。通过以上的具体措施,一步一个脚印的规范和落实必将更好的解决工期索赔问题。针对近年来施工企业工期索赔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指出施工企业应重视索赔、确保索赔成功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施工企业如何提高索赔能力进行了初步研究,提出施工企业工期索赔必要的措施:1、提高索赔事件的识别能力;2、提高索赔事件的处理能力;3、提高索赔制度的完善能力;4、加快人才培养,采用先进技术手段确保索赔的合理与成功率。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期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承包施工的实践经验证明:要发展工程承包事业,在工程市场上逐渐占有重要的地位,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业务,是决定承包施工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这是因为,当前的工程承包业是在激烈的竞争中进行的,包含着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和施工风险。承包商通过公开竞争而中标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价往往在该工程计划成本金额以下,稍有疏忽失误,便面临严重的亏损局面。因此,为了在工程承包领域取胜赢利,关键在于经营管理;而在经营管理的诸多环节中,施工索赔工作具有关键的重要性。参考文献1 梁建。国际工程索赔 (第二版)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2 李武伦 。建设合同管理与索赔M。 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 20033 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第三版)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04 李建设, 吕胜普。土木工程索赔方法与实例M.南京:人民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55 李晓龙.大型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索赔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6 杨晓林,冉立平.建筑工程索赔与案例分析M.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37 赵浩.建设工程索赔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68 刘力, 钱雅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9 王平,李克坚.招投标合同管理索赔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610 刘家明,陈勇强,戚国胜。项目管理承包:PMC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11 蒋跃光,段雪峰.FIDIC合同条件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工程变更J.水电站设计,2004,20(2)12 贺为民.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的承包商索赔问题分析J。建筑施工,2004,26(2)13 张水波,严栋,何伯森.FIDIC合同条件范本的最新发展J.国际经济合作,2001(2)14 张文来.FIDIC合同条件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红皮书索赔条款J。国际经济合作,2001(2)15 任学强。FIDIC合同条件下业主索赔的权利与程序-新红皮书业主索赔条款J。国际经济合作,2007(5)致谢大学即将毕业之际,回想起四年大学生活得点点滴滴,感慨万千!在此期间走过的路程有父母坚持不懈的支持和鼓励,有各位老师的教育和指导,有同学和各位朋友的支持;在这里我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杜春艳副教授的亲切关怀指导下完成的。从选题到定稿都是在杜老师的知道下完成,整个期间杜老师给予指导和鼓励,在此谨向杜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同时感谢文华学院为我们创造良好的论文写作环境并且给与极大的支持。再次向帮助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感谢,以及指导我论文写作的各种图书和资料的作者! 鲁国强 2009年5月23日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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