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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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焦作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不受身份限制,本人自愿参保;3、城乡居民: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资料:1、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办理):(1)进编卡、调令、介绍信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养老保险手续及劳动合同一份;(3)填写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4)二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3、城乡居民:(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温馨提示:按照政策需要照顾的特殊人群,还需持相应的证明参保流程;1、城乡居民参保:填写XXX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村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一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将缴费明细表、缴费汇总表与实缴金额进一步核对一乡镇(街道)人社所核对缴费明细表、缴费汇总表等有关缴费资料、制成电子表格T合作银行开具收款凭证一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个人账户;2、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所需资料:领取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 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 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3)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4)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5) 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6) 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7) 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8) 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9) 如到龄未及时申报领取待遇手续的,需补发养老金半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要填写基本养老金补发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说明延迟申报原因和申明有关情况。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申请书须由单位盖章核实情况。领取流程;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转移指南转移条件: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1、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城镇职工参保:(1) 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城镇居民参保: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所需资料:1、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办理):进编卡、调令、介绍信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养老保险手续及劳动合同一份;填写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二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3、城乡居民:(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温馨提示:按照政策需要照顾的特殊人群,还需持相应的证明参保流程;1、城镇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专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医保中心办理相关参保手续。2、城镇居民参保:(1) 城市区一般居民、小学和初高中在校学生、少年儿童首次参保:参保登记:请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申请认定:请先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相应的资格认定手续;审核:由社区进行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复核,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审批后;缴费:社区负责更新系统中的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然后再办理缴费手续。(2) 低保人员、优抚对象: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参保。(3) 重度残疾人员:由残联部门负责参保。(4) 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参保缴费。报销指南报销条件: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所需资料:申报需提交材料: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1、收据原件;2、住院费用结算单;3、出院诊断证明;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报销流程;经办程序: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注: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所需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认定流程;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注: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所需资料:职工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社会保险登记证3、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4、焦作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5、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6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参保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四、失业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参保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焦作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半寸相片一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五、生育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所需资料:单位经办: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报销指南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所需资料: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11、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选,涉及相关必选)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六、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部分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4、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销户提取:1、离、退休的;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6非本市户籍或本市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7、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或到外地上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8、出境定居的。所需资料:部分提取:一、购买自住商品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预交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一年内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4、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销售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购买二手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3、契税完税证。三、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住房座落在农村,且一方在农村未就业的需要提供:(1)、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壹份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土地使用证);(4)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证明;(二)、住房座落在城镇需要提供:(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明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原房屋所有权政(土地使用证);(4)居民委员会(办事处)出具的建房证明。四、购买自住公有住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1. 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 房改部门批准出售的公有住房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壹份;3. 房管部门出具的出售公有住房分户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壹份。五、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1. 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集资建房的批文;3. 单位分房方案(包括建房地址、小区名称、户型、楼号、单位、户号、面积、单价、总价等)、交款收据;六、职工在焦作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夫妻一方在外地工作,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 对方单位工作证明;3. 对方个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个人账户证明;七、职工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偿还,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 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 借款合同;3. 由银行出具的个人贷款对账单。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单位证明。九、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突发重大疾病,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一年内十万元以上的医院收费凭证、医保部门出具的报销凭证。销户提取:一、职工离、退休需提供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法律文书、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四、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需提供失业证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就业中心或本人居住社区出具的五年未就业证明。五、职工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六、非本市户籍或本市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七、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或到外地上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调动手续(包括调入与调出双方商调函、外地市就职证明、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之一)或入学证明(入学通知书、学生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八、职工出境定居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国外永久居住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九、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提取流程;1、审查核实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后,在公积金中心领取或上网下载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认真、完整、准确地填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单位公章;3、除职工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取外,其他原因支取公积金的需要带加盖单位财务印章的收据;4、携带支取申请书,单位收据、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支取业务。贷款指南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翻新、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已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3、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4、具有依法签订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须具有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须具有管理职能部门批准的文件;5、购买普通住房(含二手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30%;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7、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8、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所需资料:个人材料: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3、未婚或无配偶的提供未婚或无配偶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提供)。购房材料:1、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不低于30%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以期房作为抵押的商品房,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购买商品房的借款人方可办理贷款;2、购买二手住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交易契税、交易房产的产权证、房产评估报告书。夫妻间住房产权转让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离异、丧偶等需要转让的除外);3、拆迁安置房:须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的付款凭据;4、翻新、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新、大修住房预算(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及相关文件)。温馨提示:1、贷款手续办理后,委贷银行及时把贷款有关材料送交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委贷银行贷款基金账户。2、购买住房的贷款,委贷银行按合同金额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房屋出售人。3、购买二手住房贷款的,委贷银行可将贷款存入指定银行卡(储蓄存折)。办理流程:1、借款人凭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或购买、翻新房屋证明,到管理中心及相关单位(按揭银行及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2、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表、本人、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以及身份证明和第六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查;3、管理中心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4、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签订借款合同、借据、开立还款帐户;5、办理抵押、担保手续;6、发放贷款;7、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数据挖掘,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主要经营:网络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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