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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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1为统一重庆市城市设计技术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使城市设计编制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导则。1.2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1.3 在重庆市城市规划区内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本技术导则。1.4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和地段城市设计。1.5城市设计编制应针对不同的项目制定相应的技术大纲,有针对性地提出城市设计的任务、目标、原则和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1.6城市设计编制应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众参与,提高城市设计的质量。2 总体城市设计2.1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从宏观上研究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态,提出改善城市景观形象和空间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构建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与人文活动场所的总体框架。2.2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2.2.1 制定城市设计目标与总体思路研究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潜力,提出城市设计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2.2.2 研究和塑造城市风貌特色通过对城市空间形态特征及重要特色资源的分析,对城市基本风貌和地域特色进行发掘和提炼,制定城市风貌特色延续和发展的目标、策略和措施,进行城市风貌特色分区,并提出相应的城市设计指引。2.2.3 确定城市空间景观结构框架1)结合城市自然环境、历史脉络、文化习俗和城市功能发展需要,确定城市的总体形态与空间景观结构,彰显城市格局的自然和人文特色。2)确定城市竖向轮廓的总体形象与特征,确定城市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及建筑高度分区。3)组织城市眺望系统,确定城市重要视廊及控制要求。4)对现状建筑景观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城市色彩、夜景、建筑风格等建筑景观方面的整体设计构思。5)分析城市重要自然和人工地标的现状,确定城市重要地标的布局,明确其性质、特征和形象主题,制定城市设计的相关导则。2.2.4 组织城市开敞空间系统分析研究城市山体、水域、绿地、湿地、广场空间、街道空间以及其他开敞空间的环境特征,从增强开敞空间的生态服务功能(如改善热环境、风环境)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设控制的目标、原则与思路。1)制定城市自然山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滨水环境建设的总体设计方案。2)明确各类绿地的布局和规模,提出艺术风格要求和绿地控制指标。3)明确城市各类广场的位置、性质、规模、场所意义特征和界面控制要求。4)明确城市主要街道空间的景观特征及相关环境设施要求,确定城市景观性道路的功能和布局,组织城市步行空间,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地和专用停车空间。2.2.5 划定城市形象塑造的特定意图区根据塑造城市整体风貌特色的总体要求,划定城市设计特定意图区,明确其景观特征和设计控制导则,为下一层次城市设计的开展提供技术依据。对重要的特定意图区制定其重要特色与环境工程意向方案。2.2.6 市民活动系统设计根据城市游憩交往、娱乐健身、集会庆典、民俗文化等各类人文活动的行为特征和分布规律,合理布局市民公共活动场所,明确公共活动空间的社会活动性质、内容、规模及相应的环境设施建设要求。2.2.7 提出城市设计实施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城市设计实施的时序安排、实施的策略和措施,以及管理实施运作机制的建议方案。2.3 总体城市设计成果2.3.1 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包括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图纸和附件(设计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2.3.2 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目标和内容,提出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体现设计内容的指导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并附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缩图。2.3.3 城市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分析现状、论证设计意图、解释设计导则等,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审查、批准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2.3.4 图纸1)城市空间格局演变分析图主要表达不同历史年代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变迁和城市空间形态格局的演变。2)城市肌理及密度现状分析图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背景和开发建设状况,对城市典型区域的肌理特征及现状建筑密度进行分析。3)城市景观资源分布现状图(1:50001:10000)标示构成城市景观的山脉、河流、森林等自然景观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以及绿地、广场、标志性建筑等人工景观资源的现状位置或范围。4)城市道路、广场及绿地分布现状图(1:50001:10000)标示构成城市开敞空间的道路、广场、绿地的分布现状。5)城市空间格局设计构思图(1:50001:10000)主要表达对城市总体空间艺术格局的创意和构思,标示城市轴线、城市开敞空间、城市建筑空间和城市中心等的规划布局。6)城市风貌特色设计分区图主要表达在不同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背景和用地功能条件下,城市不同区域的城市风貌特色设计意向,并界定各分区的范围。7)城市眺望系统设计图(1:50001:10000)标示城市重要标志性景点、眺望点的位置及视廊的走向和平面控制范围。8)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系统规划图(1:50001:10000)主要表达城市道路特别是景观性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功能组织,用地分布的位置及范围。9)特定意图区规划图主要表达城市设计特定意图区的布局位置、范围及其风貌特色塑造的构思。对重要的特定意图区制定其重要特色与环境工程意向方案(可采用城市设计分图图则形式表达)。10)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图(1:50001:10000,选作)主要标明城市历史街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需保护的其他历史建筑、纪念物(地)的位置,明确文化氛围营造、保护范围和相关空间管制要求。2.3.5 根据城市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文适当增减或合并。2.3.6 城市设计图纸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设计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3 片区城市设计3.1 片区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在城市规划或总体城市设计的指导下,对特定区域进一步提炼城市景观要素,重点塑造区域特色,深化完善景观系统、用地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空间管制和建筑容量控制等要求,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和定质。3.2 片区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3.2.1 片区特色的定位明确片区在城市中或特定区域中的功能和景观特色定位,制定相应的设计原则、指导思想和承上启下的城市设计目标。3.2.2 用地功能布局与建筑容量研究1)在城市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指导下,合理布局片区各类用地,完善城市功能。2)结合片区用地功能布局和城市风貌特色塑造等方面的要求,提出片区内适宜的建筑总容量和容量分布的建议方案。3.2.3 确定片区空间景观结构对片区内主要轴线、节点、特色区域等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各部分之间的空间关系,构建完整的空间景观格局。3.2.4 提炼城市景观要素根据片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特色和片区整体形象塑造的要求,发掘和提炼片区独特的城市景观要素,提出景观要素在空间布局和空间形态上的强制性控制要求和指导性意见。3.2.5 确定片区城市色彩基调和色彩分区通过对片区城市色彩的分析研究,明确片区的色彩基调,并根据片区内地域特点和功能特点,对城市色彩进行分区,并提出相应的设计指引。3.2.6 片区交通组织与道路空间设计1)对片区周边和片区内部的动态交通、静态交通系统进行分析,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和道路交通规划方案,提出交通改进的措施和对策。2)对景观性道路、城市重要干道的道路空间、道路两侧景观、道路对景等提出设计控制要求。3.2.7 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设计对城市重要环境设施(街道小品、市政环卫设施、标识系统、雕塑、广告等)、城市夜景、绿化景观(街道景观绿化、公园绿地等)进行整体设计构思,制定重要环境设施的意向性设计方案或选型方案。3.2.8制定片区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方案根据实际需要,选取片区内重要景观节点,制定详细的城市设计方案。3.2.9提出片区城市设计实施中重要的和具有控制性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议、实施的时序安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3.3片区城市设计成果3.3.1 片区城市设计成果包括城市设计导则、图纸、附件(设计说明书、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三维动画和模型。3.3.2 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设计导则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目标和内容,提出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突出城市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附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缩图。3.3.3 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设计说明书(或专题研究报告)的内容为分析现状、论证设计意图、解释设计导则等,为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审查、批准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专家审查、咨询和市民公示意见汇编应纳入说明书附录。3.3.4 图纸1)区位分析图分析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特点,以及与城市的视觉空间关系等。2)土地利用现状图(1:2000-1:5000)分析现状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和各类用地分布特点。3)现状建筑分析图(比例1:2000-1:5000,选作)包括对建筑层数、高度、质量、建筑风格、结构形式等的分析。4)综合现状分析图(1:2000-1:5000)对片区的地形地貌、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现状道路交通组织、开发建设态势等进行分析。上述内容可分别绘制。5)片区历史文化环境、城市空间形态和肌理分析图表达片区与城市的文化传承关系,空间形态的演变过程和空间的图底关系等。6)片区总体空间形态设计图(1:2000-1:5000)主要表达城市设计景观要素布局和空间关系。7)土地利用规划图(1:2000-1:5000)主要表达片区的用地功能规划布局。8)建筑容量控制规划图(1:2000-1:5000,选作)根据片区用地功能布局的特点,确定不同区域的适宜建筑容量,并制定容量控制要求。9)历史文化景观保护图(1:2000-1:5000,选作)划定历史文化景观的核心保护区、建筑控制区和景观协调区的范围,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控制要求。10)交通组织及交通设施规划图(1:2000-1:5000)表达片区内车行和人行交通组织以及与其他区域的交通联系,确定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重要控制点的标高,并标示必须配置的交通设施(车站、公交站、停车场、人行天桥或地道等)的位Ill置。11)城市色彩基调设计分区图(1:2000-1:5000,选作)表达片区内城市色彩的分区,并提出相应的城市设计指引。12)片区三维鸟瞰效果图和重要节点效果表现图13)主要景观展开面设计图(1:2000-1:5000)表现主要街景立面或沿江、沿山的景观展开面等的建筑体量、高度及色彩等的组合关系,提出城市轮廓线高度控制的建议值和允许浮动值。14)公共环境艺术设计方案或选型方案图主要表达片区内的环境设施(街道小品、市政环卫设施、标识系统、雕塑广告等)、景观灯饰、硬质景观(铺地、堡坎、护坡等)和绿化景观的设计要求和视觉效果,可分别绘制。15)要素城市设计图则(1:500-1:2000)针对城市设计所提炼的各项景观要素,要求在现状地形图上编制城市设计分图图则(彩图)。图则中必须表达的内容包括:a、表达同类景观要素的总体空间布局形态空间组合关系及设计构思。b、对重点景观要素所涉及范围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分布、景观建设条件(如现状高层建筑分布、开发项目的红线范围和建设阶段)、周边环境关系(如主要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企事业单位分布)等现状情况进行分析。C、明确各景观要素的城市设计控制要求,标明需要控制的走向位置范围、角度、高度等,明确所要达成的环境氛围和景观效果。d、以上图纸内容可分别绘制,为便于查询,图则中应注明景观要素的区位及编号。16)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图则(1:500-1:2000,选作)主要表达重要节点城市设计构思和空间管制要求,明确强制性规定和指导性意见。节点设计的数量自定,内容参照地段城市设计中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要求。3.3.5 三维动画和模型(选作)。3.3.6 根据片区的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可以对图文适当增减或合并。3.3.7 片区城市设计图纸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设计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4 地段城市设计4.1 地段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以城市规划或上一层次城市设计为依据,对城市局部地段的土地使用、空间形态、建筑形体、广场绿地、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小品及人文活动场所等进行详细安排与设计,进一步明确地块性质和开发强度,提出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4.2 地段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4.2.1 土地使用和建筑用途规划对设计地段内的土地使用和建筑用途进行详细安排,对各地块的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容积率、车行交通的出入口方位、建筑限高、绿地率等提出具体控制要求。4.2.2 城市空间和建筑群体形态设计1)通过研究公共空间的平面和竖向形态,空间的主次、联系、方向、尺度和风格特征,空间的出入口、人流和车流的流线,提出空间系统组织、功能布局、形态设计、景观组织、尺度控制、界面处理等方面的控制和引导要求。2)对建筑群体组合的形态、建筑造型、位置、尺度、体量、高度等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4.2.3 道路交通规划提出车行交通、步行交通和交通设施的规划方案,协调道路交通设施与建筑群体、公共空间的关系。4.2.4 公共开敞空间的设计1)对绿地、广场、眺望平台等的位置、性质、规模和空间形态进行设计,提出控制引导要求。2)制定公共空间的设计方案与场所氛围设计要求,对绿地布局与风格,植物选择与配置,环境小品位置、风格等提出控制和引导要求。3)制定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计方案。4)对具有防灾避难功能的开敞空间进行相关设施、标识、场地等的布局安排。5)对市政管线敷设方式提出景观限定要求。4.2.5 建筑风格与建筑环境色彩设计根据设计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提出该地段的色彩基调控制与环境色的组合要求,制定可选用的色彩系列,对建筑的形式、风格、外部材质、屋顶形式等提出设计指引。4.2.6 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设计1)对设计地段内的花坛、护栏、树圈、铺地、喷泉、雕塑、灯具、座椅、邮筒、垃圾箱、饮水处、站牌、路标、城市地图栏、问讯处、电话亭、售报亭、候车亭、治安亭、公共卫生间等环境小品进行布置安排,制定设计方案或明确选型方案,对小品的形式、色彩、材质、照明等提出设计指引。2)明确环境空间的无障碍设施设置要求。4.2.7 场地竖向设计对场地、建筑和主要道路进行竖向设计,对堡坎、梯道和护坡等进行工程景观艺术处理。4.2.8 近期实施规划制定城市设计的近期实施目标,提出近期实施工程项目建议,估算工程投资。4.3地段城市设计的成果4.3.1 地段城市设计的成果包括城市设计导则、图纸、附件(设计说明书、专题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三维动画和模型。4.3.2 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设计导则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目标和内容,明确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文字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体现城市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附表达城市设计意图的缩图。4.3.3 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的内容为分析现状、论证设计意图、解释设计导则等,为其他规划设计以及城市设计的审查、批准和规划管理提供全面的技术信息。专家审查、咨询和市民公示意见汇编应纳入说明书附录。4.3.4 图纸1)区位分析图分析设计地段在城市或片区中的区位特点以及与周围地区的视觉空间关系。2)综合现状图(1:5001:1000)对场地的地形地貌、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现状建筑状况、土地利用现状、道路交通现状、开发建设态势等进行分析。上述内容可分别绘制。3)设计总平面图(1:5001:1000)主要表达建筑群体及环境总平面,标绘建筑平面轮廓建议线及平面轮廓控制线(建筑位置不得超越此线)以及保留建筑、公共设施的位置等。4)主要景观界面立面图(1:3001:500)标示主要空间界面(主要街道、广场、水岸等)建筑群体的高度轮廓建议线及高度轮廓控制线(建筑高度不得超越或低于此线),表达建筑群体的立面形象、色彩及风格特征。5)公共空间设计图(1:5001:1000)标绘公共空间的主次、功能、位置、尺度、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界面、空间出入口方位与联系路径、地面铺装、绿化及环境小品布置等。6)群体空间、重要节点和重要景观展开面设计效果图7)道路交通规划图(1:5001:1000)标绘道路走向、坡度、红线宽度、断面形式、路缘石半径、平曲线半径、交叉口坐标和标高,明确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人行天桥(地道)、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的布置和用地界线,标示步行道的走向、宽度和设计要求。8)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设计图主要表达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布局和选型,环境小品的设计或选型,广场和街道的铺装形式、绿化的配置,以及照明设计和无障碍设计,提出重要节点公共环境艺术设计方案。可分别绘制。9)场地竖向设计图(1:5001:1000)主要表达广场、绿地、建筑和道路的坐标、标高、排水方向、坡度和工程景观艺术处理方案。10)城市更新的措施和实施时序安排的说明性图纸。11)地块城市设计图则(1:5001:1000)以“地块”或以“街坊”为单位,在现状地形图上编制地块城市设计系列图则(彩图)。为便于查询,图则在开篇应有图则索引图,即地块编号图。图则中必须表达的内容包括:a、标明地块的区位地块的边界和编号;标明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等主要控制指标;标明地块内公共配套设施、绿化禁建区位置及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的位置及保护范围;标绘建筑平面轮廓建议线及平面轮廓控制线(建筑位置不得超越此线);标明道路红线道路交叉点的控制坐标标高,标明道路坡度坡向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路缘石半径公交站场停车港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禁止开口路段人行过街地道和天桥等;标明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大型市政通道的地下及地上空间的控制要求;标明对环境有特殊影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标明主要的自然限制要素如不良地质地段洪水淹没区等的位置和范围。b、表达街坊内各地块空间的功能组织要求和街坊外部空间与城市空间的衔接关系;明确街坊重要节点口门观景点等的位置及空间处理要求;明确街坊主要景观界面的处理要求和开敞空间与建筑空间之间界面的处理方式;明确街坊内部公共步行系统的组织及与城市人行系统在平面和竖向上的衔接关系,标示步行道和公共通道的控制宽度和集散空间范围,说明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C、表达街坊建筑群形体设计的总体效果,明确其在城市建筑群体景观组织中的地位和在建筑造型、风格及地方特色上的总体控制要求;明确各建筑物与周边重要建筑物在高度、体量、色彩、屋顶形式、裙房界面、细部设计等方面的协调方式和控制要求;明确街坊内各建筑物的高度控制范围,高层建筑的适宜细长比、建筑主立面的面宽控制要求;标示建筑后退线和高层建筑后退线。d、说明各地块内建筑物室外地坪标高与城市人彳丁系统标高的关系及标高控制范围;明确建筑物室外场地绿化与周边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公共绿地的衔接关系,说明室外场地绿化布置特点及树种、植被配置要求;明确户外广告及城市标识的设置的位置、数量及与建筑物立面的协调方式等控制要求;明确环境小品与雕塑在主题、风格、位置、数量等方面的控制要求。4.3.5 三维动画和模型(选作)。4.3.6 根据场地的不同特点,可以对图文适当增减或合并。4.3.7地段城市设计图纸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设计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5 附则5.1本技术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5.2 本技术导则由重庆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5.3主要名词解释见附录A,本技术导则用词说明见附录B,城市设计常用要素参考图例见附录C,电子文档数据标准见附录D。附录A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1、城市设计:指为提高城市空间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艺术水平,对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2、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3、动态交通:指由行人、各类客货运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所产生的交通流,及其在道路上流动状况以及相互之间的衔接。4、静态交通:为各种交通方式提供所需要的道路交通网络设施的数量和布局。5、城市风貌:由一个城市的自然景观、社会景观和人文景观共同构成的有别于其他城市的特殊表象及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内涵所构成的城市个性特征。6、城市肌理:由各种因素的历史积淀所形成的城市空间结构及次结构的组合关系,它反映了城市社会发展的文化脉络,承载着城市社会内部关系的信息。7、城市公共环境艺术:指在城市开放空间场所中,结合为公众提供的各种设施所表现的视觉环境艺术。附录B本导则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ZJx;(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附录C城市设计常用要素参考图例附录D电子数据技术标准电子数据是指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中所要求的全部成果的电脑数据,包括文字、图形、表格、照片等数据文件。这部分成果是规划档案的组成部分,是规划信息系统的数据来源,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和规范性。设计单位在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城市设计编制成果时,必须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套全部城市设计成果的电子数据文件。光盘中的内容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1 内容的完整性光盘中的数据文件应按其类别分类整理,主要包括文本数据、图形数据、多媒体演示数据等几类,分别建立目录保存。CAD图形文件(dwg格式)中插入有照片(或光栅地形图)的,应将照片(或光栅地形图)与dwg图形文件保存在同一个目录下。多媒体演示数据中包含声音、影像文件的,应将全部文件保存在同一个目录下。2 文件命名方法文件命名以中文为主,尽可能采用技术导则中要求的文件和图纸的全称。2.1文本文件采用Word文件格式,设计导则文件名取为*设计导则.doc,说明书取名为*说明书.doc(注:*为项目全称)例如:重庆渝中半岛城市设计导则-doc重庆市解放碑中心区城市设计导则.doc2.2图形文件分图片格式和矢量格式两类,图片格式主要有jpgPcx等几种格式,矢量格式应采用AutoCADR14及以上版本。根据技术导则对图纸成果的要求,除土地利用规划图要素城市设计图则地块城市设计图则必须采用dwg文件格式(AutoCADR14及以上版本),其余图纸均可按设计需要使用图片格式或矢量格式。文件命名方法如下:*区位分析图-dwg(或jpg)*综合现状分析图-dwg(或jpg)*设计总平面图-dwg(或jpg)*历史文化景观保护图-dwg(或jpg)*道路交通规划图.dwg(或jpg)*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设计图.dwg(或jpg)*鸟瞰效果图.jpg*土地利用规划图.dwg如此类推。(注:*为项目全称)2.3 地块城市设计图则一张地块城市设计图则保存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城市设计图则-#.dwg注:*为项目全称;-#为街坊编号。例如:重庆市解放碑中心区城市设计图则A6.dwg重庆市解放碑中心区城市设计图则B2(1-5).dwg3 dwg图形文件内容3.1使用AutoCAD绘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图、要素城市设计图则和地块城市设计图则,必须采用重庆本地坐标系统,距离以米为单位,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精度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3.2城市设计图则的文件用于记载城市设计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应该表示的各项内容,各部分内容在图中定位见下图:街坊(或要素)位置示意图控制指标一览表(或设计构思意象)规划设计要点及图例(规划区名称)城市设计图则规划编制单位街坊编号3.3 城市设计图则中所表达的规划控制线可使用line、Pline绘制(不能采用SPline线),自身的线段或节点不允许有重叠、交叉,线宽可自行定义,各类图形实体标准如下:图形实体名颜色号线型备注道路中心线1号点划线路沿线4号实线道路红线4号实线地块界线1号闭合Pline线用于表达最小地块单位的边田界建筑后退红线6号虚线建筑物外轮廓线7号闭合Pline线紫线200号虚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界线蓝线J-LLL*ZV140号虚线水域保护界线绿线102号虚线绿地保护界线条文说明1.1(正文条文序号,以下同)(一)关于编制本技术导则的目的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健康、文明、舒适、优美同时又富有个性特色的城市环境塑造,城市设计具有以土地利用为核心的传统城市规划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是传统城市规划的深化、延伸和补充。我国已经有了一套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的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但城市设计目前尚无法定的标准、规范可循,因此各规划设计单位所作的城市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各不相同。这种情况,不利于城市设计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同时也影响了城市设计作为城市规划管理依据和后阶段设计工作指导性文件的严肃性。为此,根据重庆市规划局的要求,采用广泛的实证分析与经验概括归纳相结合的方法,针对重庆市的具体情况,编制本技术导则。本技术导则主要是为了统一城市设计技术文件的内容与深度等技术性要求,不含组织编制形式和审核报批程序的内容。(二)关于编制本技术导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章第十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编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一章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产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1.2(一)关于城市设计的定义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3.0.3城市设计:“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工口55程”。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条文说明,3.0.3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所涉及的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是城市设计要考虑的基本要素,即由建筑物、道路、自然地形等构成的基本物质要素,以及由基本物质要素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序的城市空间和城市整体形象,如从小尺度的亲切的庭院空间、宏伟的城市广场,直到整个城市存在于自然空间的形象。城市设计的目的,创造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城市设计应该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二)关于城市设计的内涵城市设计是指以城镇建筑(形体)环境中日趋复杂的空间组织和优化为目标,运用跨学科的途径,对包括人、自然和社会因素在内的城市形体空间和环境对象所进行的设计工作。城市设计的目的是创造使人类活动更有意义的人类环境和自然环境。城市设计是一种无终极目标的塑造城市环境的过程,既强调设计过程的整体性,又体现出设计成果的阶段性;其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各阶段,并全面协调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与空间形体环境的关系。城市设计是一项技术性、艺术性、创造性非常强的工作,本技术导则强调每一项城市设计都应针对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城市功能等,造就有创意的设计,彰显城市和区域的自然和人文特色。1.3(一)关于本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在重庆市域各级城市规划区内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但并非所有的城市、城市的所有区域都需要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如:一般城市的总体城市设计可通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增加相应的总体城市设计内容(图纸、文字)来完成;城市的一般地区可通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进行城市设计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控制要求来完成。国内外的许多城市通常也只要求对城市艺术风貌有重大影响的特定意图区单独编制城市设计,这样既可以满足规划管理要求,又能节约规划设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重庆市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中,已经对其规划中应包含的相关城市设计内容和深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各阶段城市规划中的城市设计应从其相关规定,未有规定的可参照本技术导则执行。(二)关于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的区域下列城市重要区域应单独编制城市设计:1、城市中心区2、城市生活性滨水地区3、城市广场、城市主要轴线(历史性城市轴线、步行街、城市景观干道等)4、城市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及重点旅游区5、城市门户区域6、具有特殊地理特征的城市区域7、城市重要绿地8、重要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外部空间环境9、有必要单独编制城市设计的其他城市重点区域1.4(一)关于城市设计的划分本技术导则将城市设计划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和地段城市设计,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在城市较大范围内编制片区层次城市设计。通过三个层次的划分,从宏观、中观到微观,体现不同空间尺度范围的城市设计在编制上的特点和工作内容的重点,并使不同范围、层次的城市设计的内容和深度,与相应的城市规划相衔接。二)关于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总体城市设计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以下同)的编制或调整同步进行,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已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但缺少总体城市设计环节和内容的,应单独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并作为规划专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一般应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开展,其成果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中对环境形态管理控制内容的深化,纳入规划成果。对已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在城市设计编制完成后,应对其规划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1.5关于技术大纲不同的城市设计对象,具有不同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担负的城市功能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等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应制定相应的城市设计大纲,明确城市设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思路,并可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调整城市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突出城市设计编制的目的性和针对性。1.6关于公众参与城市设计是一种以人的感受作为评价标准的设计体系,其设计内容中应体现维护公众利益,强化对人的活动的研究、公共活动空间的设计和创造,突出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因此,应强调公众参与。本技术导则把公众参与作为专项城市设计过程中必要的组成部分。2.22.3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和成果要求总体城市设计的工作重点是研究和解决城市空间设计的总体性、系统性、战略性问题,其编制成果以文字表述为主,以图纸表现为辅。针对不同性质的城市,如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城市,城市设计编制应按照本技术导则的基本要求,补充和增加相应的图文内容。未划分片区层次的中、小城市的总体城市设计,应按照“片区城市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2.3.4关于城市设计图纸成果的比例为了保证城市设计编制的必要工作深度和规划管理上的可操作性,城市设计图纸必须在规定比例的地形图上绘制,但成图时应以能充分反应城市设计意图为原则,根据表现和展示的需要采用不同比例。因此,本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图纸比例,指城市设计工作中所采用的基础地形图的比例。3.1关于片区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根据大量城市设计成果案例的实证分析研究和归纳总结,参考不同比例的基础地形图所具备的信息量,本技术导则建议片区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为2平方公里以上。4.1关于地段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本技术导则建议地段城市设计的适宜规模为3平方公里以下。4.2关于地段城市设计的内容与深度由于地段城市设计涉及的项目类型较多,如城市中心区、景观大道、历史街区等,为了使本技术导则的内容既有普遍的适用性,又能涵盖特殊类型,设计成果分为必作和选作类,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增减。对于历史街区等特殊地段的城市设计,应按照本技术导则和相关规定增加相应的图文成果。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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