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小区技防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832049 上传时间:2020-04-0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9.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小区技防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小区技防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小区技防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小区技防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为加强园区居民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增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力,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苏州市关于加强全市社会面治安监控系统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是指附属于住宅建筑主体并具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护围墙(围栏)、防盗门(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进户的防盗安全门)、周界电子防护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家庭报警系统等防范设施及治安值班室。要达到的目标是:小区周界应建防护围墙(围栏)和安装周界电子防护系统。小区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及场(库)内、重要区域、主要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单元门应安装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进户门应安装多方位锁定功能的防盗安全门。别墅围墙门宜安装访客对讲设施(可视或非可视)。楼内设电梯的,电梯轿厢内应安装视频监控。户内安装与小区报警监控室(中心)联网的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多层、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住户应安装入侵报警系统,并实行联网;要宣传、动员其它层的住户安装与小区报警监控室(中心)联网的入侵报警系统。小区内停车库应安装防撬锁的卷帘门。小区建治安值班室(门卫),聘请物业管理人员,实行昼夜值班护卫,确保小区安全。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设置报警监控室(中心)。要依据居民小区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技防建设。新建居民小区的技防建设,必须纳入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验收通过才能投入使用。安置居民小区的技防建设,必须纳入政府实事工程,拨出专款开展技防建设;政府建造的老居民小区的技防建设,必须纳入改造预算之中。开发商建造的老居民小区,原则上在住宅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实施技防建设和改造。资金有缺额的,可由镇、社区工委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安置居民小区和政府建造的老居民小区技防建设和改造,各镇政府必须制定三年建设规划,2008年完成率达到50%,2009年达到100。二、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的具体标准(一)周界电子防护系统标准:周界电子防护系统沿小区周界封闭设置(小区出入口除外),应全面设防,无盲区、无死角。报警监控室通过显示屏、电子地图或模拟地形图能准确识别、显示周界报警的具体位置,有声、光指示,并具有记录、储存、打印功能;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应具备防拆和断路报警功能。周界电子防护系统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GB10408.1-2000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408.4-2000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2663-2001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监控图像要达到稳定、清晰;出入口的监控图像要能清楚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和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门的左上方或右上方的厢顶部,系统应配置电梯楼层显示器。硬盘录像机宜采用嵌入式,要求支持PAL/NTSC制,每路视频信号的实时监控、远端显示及录像回放均应达到25帧/每秒/每通道(PAL);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小于30天;记录、回放图像比较清楚;硬盘录像机视频采用H.264或MPEC4压缩技术和支持RS-232及RS485接口,并具有断电自启动功能和远传网络接口。视频监控系统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三)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建设标准:主机能正确选呼任一对讲分机,并能听到回铃声;主机选呼后,能实行治安值班室保卫人员与住户、楼栋口访客与住户之间的对讲(可视对讲),并且语言(图像)清晰。通过对讲分机能实现电控开锁。带有住户报警功能的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其报警功能应符合住户报警系统和控制室主机的基本要求。楼寓对讲(可视)系统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GA/T72-9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及GB/T269-2001黑白可视对讲系统的有关规定。(四)电子巡更系统建设标准:可在小区重要部位和巡更路线上安装巡更站点。报警控制室能查阅、打印巡更人员的到位时间,并具有对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等功能。(五)住户报警系统建设标准:住户报警系统由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求助)装置、防盗报警控制器、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和传输网络组成。当住宅内安装的各类入侵探测器探测到警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被启动、或出现故障时,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地址、防区、日期、时间等信息。防盗报警控制器与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通过专线(敷设专用线或利用电话线)或其他方式实现联网。入侵探测器和防盗报警控制器(含智能型防盗报警器)必须是经国家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住户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应符合GB10408.1-2000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408.5-2000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10408.6-91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的有关规定。(六)报警监控室(中心)建设标准:报警监控室(中心)宜设在小区地理位置的中心,避开噪声、污染和较强电磁场干扰的地方;可与住宅小区管理中心或警务室合建。应留有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的接口。应配置可靠的通信工具,发生警情时,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接处警中心报警。报警控制室(中心)的设计、建设,应符合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3.13监控中心设计规定。(七)管线敷设建设标准: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布线宜独立敷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管线敷设应做到合理、先进、可靠。管线敷设应符合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3.11.5项中的规定。周界电子防护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居民小区必须安装的基本配置。三、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保障措施(一)承建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设计,应遵从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原则,在设置物防、技防设施时,应考虑人防的功能和作用。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的规定。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所用的产品、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的。承接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资金保证的单位。外省、市来我区承接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必须先明确安全防范设施建成后承担维护、检修的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必须是我市注册公司,从事过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和资金保证的单位)后方可承接(安全防范设施维护费用的补偿由双方协商决定)。(二)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由公安部门扎口管理。居民小区安全防范设施承接后,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技防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公安机关对其设计、施工资质进行审核。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成后,由公安部门按照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第7章、第8章的有关规定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国土房产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住宅注册登记。(三)居民小区技防设施要加强维修和保养。技防设施由业主或使用人按规定合理使用与保护,不得破坏或挪作他用,并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依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加强对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委托专业公司维护的,应签定委托合同,该专业公司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对破坏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当地公安机关应责令其整改、恢复原状,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安全防范设施运行及维护经费的保障机制。各镇政府在开展居民小区技防建设时,要拨出专款,确保资金到位、确保技防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已建居民小区技防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应列入物业管理费;运行、维护收费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专业部门审核通过;技防设施的更新、改造费用,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从住宅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五)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当地的公安派出所和综治部门是监督和考核的主要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技防设施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各居民小区要明确监控室工作人员和路面巡逻力量的工作职责,将工作成效与经济收入相挂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人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对监控室工作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违法犯罪人员,通过指令路面巡逻力量及时抓获的,要根据涉案价值、处理情况,分层次予以奖励;对监控室工作人员工作不敬业,导致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未及时发现的,也要根据涉案情况,扣除相应考核奖,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辞退或开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工程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