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组合形式、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耐火等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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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 空间组合形式并联式组合 : 并联式组合空间是指具有相同功能性质和结构特征的空间单元以重复的方式并联在一起所形成的空间组合方式。这种组合方式简便、快捷,适用于功能相对单一的建筑空间。如教室、宿舍、医院病房、旅馆客房、住宅单元、幼儿园等等,这类空间的形态基本上是近似的,互相之间没有明确的主从关系,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可以相互联通也可以不联通。 串联式空间组合 : 各组合空间单元由于功能或形式等方面的要求,先后次序明确,相互串联形成一个空间序列,呈线性排列,故此和组合方式也称为“序列组合”或“线性组合”。这些空间可以逐个直接连接,也可以由一条联系纽带将各个分支连接起来。前者适用于那些人们必须依次通过各部分空间的建筑,其组合形式必然形成序列。如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后者适用于分支较多,分支内部又较复杂的建筑空间,如综合医院、大型火车站、航空港等。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群为了创造威严的气氛,设计了结构完整、高潮迭起的空间序列,也属于此种组合方式,如北京故宫建筑群。在串联式组合的空间序列中,在功能上或象征方面有重要意义的空间,可以通过改变尺寸、形状等手法加以突出,也可以通过其所处的位置加以强调,如位于序列的首末、偏离线性组合或位于变化的转折处等。另外高层建筑的空间组合方式也可归于串联式组合,由垂直交通核心将各层空间在竖直方向上串联在一起。 (并联式和串联式空间组合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可以配合各种场地情况,线型可直可曲,还可以转折,适用于功能要求不是很复杂的建筑。) 集中式组合方式 : 集中式组合通常是一种稳定的向心式构图,它由一定数量的次要空间围绕一个大的占主导地位的中心空间构成。处于中心主导空间一般为相对规则的形状,应有足够大的空间体量以便使次要空间能够集结在其周围;次要空间的功能、体量可以完全相同,也可以不同,以适应功能和环境的需要。一般说来,集中式组合本身没有明确的方向性,其入口及引导部分多设于某个次要空间。这种空间组合方式适用于体育馆、歌剧院等以大空间为主的建筑,西方古代的教堂也有很多采用这种空间组合方式。 辐射式组合: 这种空间组合方式兼有集中式和串联式空间特征。由一个中心空间和若干呈辐射状扩展的串联空间组合而成,辐射式组合空间通过现行的分支向外伸展,与周围环境紧密结合。这些辐射状分支空间的功能、形态、结构可以相同,也可不同,长度可长可短,以适应不同的基地环境变化。这种空间组合方式常用于山地旅馆、大型办公群体等。另外设计中常用的“风车式”组合也属于辐射式的一种变体。 单元式组合 :把空间划分若干个单元,用交通空间将各个单元联系在一起,形成单元组合。单元内部功能相近或联系紧密,单元之间关系松散,具有共同的或相近的形态特征。实践中常用的庭院式建筑即属于这种组合方式。单元之间的组合方式或可以采用某种几何概念,如对称或交错等,这种组合方式常用于渡假村、疗养院、幼儿园、医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建筑。 网格式组合 :这种组合方式是将建筑的功能空间按照二维或三维的网格作为模数单元来进行组织和联系,我们称之为网格式组合。在建筑设计中,这种网格一般是通过结构体系的梁柱来建立的,由于网格具有重复的空间模数的特性,因而可以增加、削减或层叠,而网格的同一性保持不变。按照这种方式组合的空间具有规则性和连续性的特点,而且结构标准化,构件种类少,受力均匀,建筑空间的轮廓规整而又富于变化,组合容量,适应性强,被各类建筑所广泛使用。 轴线对位组合: 这种组合方式由轴线对空间进行定位,并通过轴线关系将各个空间有效地组织起来。轴线对位组合形式虽然不一定有明确的几何形式,但一切均由轴线控制,空间关系清晰有序。一个建筑中的轴线可以有一条或多条,多条轴线之间有主次之分,层次分明。轴线可以起到引导行为的作用,使空间序列更有秩序,在空间视觉效果上也呈现出连续的景观线,有时轴线还往往被赋予某种文化内涵,使空间的艺术性得以增强。 二 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一、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及相互关系 公共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与组成种类虽然繁多,但在结构组成及功能使用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共同的特点。就其结构组成来讲,不同用途的各类型建筑都是由下列基本部分所组成。 1、主要使用部分 :主要使用部分是直接为这种建筑物使用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房间,包括一般的工作房间及群众大厅。前者如行政建筑的办公室,学校建筑的教室,医院建筑的病房、诊室等。后者如演出建筑中的观众厅,体育建筑的比赛厅等。 在有些建筑物中,包括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因此也就有各种类型的房间。如文化中心,既有小型的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又常有较大的报告厅。旅馆建筑中既有居住的客房,又有公共活动用的多功能厅及各种文娱活动室等。它们都是主要使用房间。 2、次要使用空间(辅助空间) :次要使用空间(辅助空间)是为保证基本的使用目的而需要的辅助房间及设备用房。如影剧院中的售票室、放映室、化装室、体育建筑中运动员的服务房间(更衣室、淋浴室、按摩室等)以及一般建筑物都共有的公共服务房间,如卫生间、盥洗室、管理间、贮藏室等。这些大多都是供使用者直接使用,此外,还包括一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房间(如办公室、库房、工作人员厕所等)及设备用房,如锅炉房、通风机房及冷气间等。3、交通使用 :交通使用部分是为联系上述各个房间及供人流、货流来往联系的交通部分,包括门厅、川堂、走道及楼梯间、电梯间等。 上述三大部分是按它们的功用而划分,但有时也不能绝对分开,常常彼此寓于其中。如门诊所的走道,一般除作交通外,常兼候诊,剧院的门厅也用作休息;又如厨房,有时可算为主要使用部分,有时也作为辅助使用部分。就是主要使用空间内也有交通空间,供人通行。目前,交通空间作为交往空间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新建筑设计中。所以国外一些新的学校将走道设计较宽,川堂作为交往大厅。 各种类型的建筑物,由于用途、性质的不同,它们所需要的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用房的大小、数量很不相同,一般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在设计时,通过调查研究,根据具体情况可作适当的调整。 上述三个基本的空间构成及其关系如下图所示,通过交通联系部分,把主要使用部分和辅助使用部分联系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筑空间组合主要是摆好这三者的关系。不同摆法可以形成不同特点的空间组合方式。 三 交通流线的类型公共人流交通线:即建筑物主要使用者的交通流线。如食堂中用膳者流线 ,车站中的旅客流线 ,商店中的顾客流线,体育馆及影剧院中的观众流线,展览建筑中的参观路线等等。它是公共建筑平面设计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虽然,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交通流线的特点有所不同,有的是集中式的人流,在一定的时间内很快聚集和疏散大量人流,如影剧院、体育馆、火车站等;有的是自由的流线,如商业建筑、图书馆等;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合理的组织大量人流进与出的问题,并应满足各种使用程序的要求。公共人流线按其流线的动向,都 可以分为进入人流线和外出人流线两种。在车站建筑中就是旅客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在影剧院中就是进场流线和退场流线。 公共人流交通线中不同的使用对象也构成不同的人流,这些不同的人流在设计中都要分别组织,相互分开,避免彼此的干扰。例如车站建筑中的进站旅客流线就包括一般旅客流线、母子旅客流线、软席旅客流线及贵宾流线等等。一般旅客流线中通常按其乘车方向构成不同的流线;体育建筑中公共人流线除了一般观众流线外还包括运动员的流线,贵宾及首长流线等。 内部工作流线:即内部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交通线,在某些大型建筑物中还包括摄影、记者、电视等工作人员流线。 辅助供应交通流线:如食堂中的厨房工作人员服务流线及食物供应线,车站中行包流线,医院建筑中食品、器械、药物等服务供应线;商店中货物运送线,图书馆中书籍的运送线等等。 四 流线组织的方式 . 水平方向的组织:即把不同的流线组织在同一平面的不同区域,与前述水平功能分区是一致的。如在车站建筑中,将旅客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分开布置在两边;在商店中将顾客流线和货物流线分别布置于前部和后部;在展览建筑中,将参观流线和展品流线以前后或左右分开布置,等等。这种水平分区的流线组织垂直交通少,联系方便,避免大量人流的上上下下。在中小型的建筑中,这种方式较为简单,但对某些大型建筑来讲,单纯的水平方向组织可能不易解决复杂的交通问题或往往使平面布局复杂化。 . 垂直方向的组织:即把不同的流线组织在不同的层上,以垂直方向把不同流线分开。如同前述,在车站建筑中将进站流线和出站流线分别布置于底层和二层;医院建筑中将门诊人流布置在底层,各病区人流按层组织在其上部;展览建筑中将展品流线组织在底层,把参观人流组织在二层以上,等等。这种垂直方向的流线组织,分工明确,可以简化平面,对较大型的建筑更为适合。但是它增加了垂直交通,同时分层布置要考虑荷载及人流量的大小 。一般讲,总是将荷载大,人流多的部分布置在下,而将荷载小,人流量少的置于上部。 . 水平和垂直相结合的流线方式:即既在平面上划分不同的区域,又按层组织交通流线,常用于规模较大,流线较复杂的建筑物中。 流线组织方式的选择一般应根据建筑规模的大小,基地条件及设计者的构思来决定。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人流活动比较简单,多取水平方向的组织;规模较大,功能要求比较复杂,基地面积不大,或地形有高差时,常采用垂直方向的组织或水平和垂直相结合的流线组织方式。 五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12的规定表12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燃烧性能和 耐火等级耐火极限构件名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非燃烧体3.00非燃烧体2.50非燃烧体2.50难燃烧体0.50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非燃烧体1.00非燃烧体1.00非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房间隔墙非燃烧体0.75非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柱支撑多层的柱非燃烧体3.00非燃烧体2.50非燃烧体2.50难燃烧体2.50支撑单层的柱非燃烧体2.50非燃烧体2.00非燃烧体2.00非燃烧体2.5梁非燃烧体2.00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楼板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1.00非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屋顶承重构件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0.50燃烧体燃烧体疏散楼梯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1.00非燃烧体1.00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非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15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但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仍可按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承重构件为非燃烧体的工业建筑(甲、乙类库房和高层库房除外),其非承重外墙为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可降低到0.25h,为难燃烧体时,可降低到0.5h。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楼板(高层工业建筑的楼板除外),如耐火极限达到1h有困难时,可降低到0.5h。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顶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承重构件有困难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但甲、乙、丙类液体火焰能烧到的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建筑物的屋面面层,应采用不燃烧体,但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不燃烧体屋面基层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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