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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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蒲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手册一、临汾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标准)二、污水处理厂运营方案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三、污水处理厂水质管理水质检测化验室岗位责任制度与操作规程化验室安全技术规范实验室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工艺应急预案常用仪器设备注意事项四、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预处理的运行管理综合池运行管理污泥脱水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CLO2发生器运行管理流量计量装置的运行管理五、污水处理机械设备的运行管理与维护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污水处理厂设备巡检和维护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六、污水处理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电工岗位责任制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七、污水处理厂自动化与测量仪表的管理与维护自控室工作职责测量仪表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八、污水处理的运营管理运行考核的主要指标记录与统计管理制度临汾市污水处理企业运营考核办法(标准)一、工艺运行方面(共20分)项目考核评价标准分值得分备注(一)1、未配备专职工艺运行管理人员扣1分2、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不完善、不完整的扣1分3、工艺运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相应技术职称扣1分3.0(二)无巡视检查记录和报表的扣1分1.0(三)无工艺运行应急预案或相应内容扣1分1.0(四)未定期对主要处理构筑物控制点进行取样分析扣1分1.0(五)沉淀池未及时清除浮渣扣1分1.0(六)当生化处理系统产生异常的泡沫和浮渣时,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扣1分1.0(七)1、未每日测定污泥沉降比的扣1分2、未及时清除二沉池浮渣扣1分2.0(八)消毒设施运行不正常扣1分1.0(九)废气排放造成污染扣2分2.0(十)1、脱水污泥含水率大于80%扣2分2、脱水后的污泥产量与处理水量、药剂量严重不符的扣2分3、污泥去向无相关手续及证明的扣1分5.0(十一)混/絮凝剂超过有效期扣1分1.0(十二)中控室运行不正常,或未按要求保留1年以上运行数据的扣1分1.0二、设备及设施管理方面(共25分)序号考核评价标准分值得分备注(一)1、无专门设备及设施管理人员的扣1.0分2、无相关制度或规程扣1.0分3、设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培训合格证扣1.0分3.0(二)1、各类设备及设施的运行台帐资料不完整扣2.0分2、台帐未按照省建设厅统一格式进行规范的扣2.0分4.0(三)1、未建立设备巡检和维护管理体系的扣2.0分2、未建立设备故障报告制度和工单管理制度的扣2.0分4.0(四)1、未按规定检查水泵、污泥泵或无相关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扣0.5分2、未定期观察鼓风机、曝气机并做相关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扣0.5分3、未及时清理检修生物池的堵塞和淤积扣0.5分4、未更换损坏的曝气头,维修水下管路、放水气阀扣0.5分5、未提供相关的工作日志和运行记录的扣0.5分2.5(五)1、变、配电装置的工作参数未在定额的允许变化范围内运行扣0.5分2、变压器吸潮剂失效、防爆管隔膜有裂隙未及时更换扣0.5分3、渗漏油未及时处理扣0.5分4、变、配电设备未清楚标识各种开关扣0.5分5、变、配电室无防潮、防雨、防小动物,门窗设置防护装置扣0.5分2.5(六)1、未按规定清扫、检修、保养电气设备扣0.5分2、记录不安全或漏记、编造和涂改扣0.5分3、未按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测定并做耐压试验扣0.5分1.5(七)1、仪器、仪表的检测工作未按规定执行扣0.5分2、户外的在线监测仪表未设置防护措施扣0.5分3、现场仪表的监测点未按工艺需要进行布设、随意移动扣0.5分4、线路托盘、托架有破损扣0.5分2.0三、水质水量管理方面(共30分)序号考核评价标准分值得分备注(一)1、水质检测化验室未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扣1分2、未建立安全技术规范扣1分3、未建立完整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扣1分4、水质合格率低于95%的扣2分5、无正当理由及相关部门文件,未完成处理水量任务扣5分10(二)1、未配备必要的分析仪器、仪表扣1.0分2、水质的检测项目和检测周期未按规定执行扣1.0分2.0(三)1、化验检测人员无培训合格证上岗扣1分2、化验检测人员未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扣2分3.0(四)1、水质的检测分析方法、样本的采集与保存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扣1.0分2、未按相关规定设置取样点扣1.0分2.0(五)1、未保存完善的水质检测记录和报表扣2.0分2、未定期、按时向主管部门提交水质检测报告扣2.0分4.0(六)BOD、COD、总氮、氨氮、总磷未按照要求,每月进行带标样同步分析的扣1.0分1.0(七)分析化验仪器未按规定进行校验的扣1.0分1.0(八)1、无自动在线监测的进出口流量和COD浓度数据扣1.0分2、经现场随机抽调、查阅10天自动在线检测装置记录的进出口水量和COD浓度与汇报资料不相符的扣1.0分3、厂内自动在线监测的进出口流量和COD浓度数据未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会未通过数据有效性校核的扣1.0分4、无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性检测数据和检查报告扣1.0分5、厂内部日常测定的进出口水量和COD浓度数据不全的扣1分6、无生产用电记录扣1.0分7、无污泥产生量记录及相关COD销减量辅助说明资料的扣1.0分7.0四、企业内部管理考核方面(共10分)序号考核评价标准分值得分备注(一)1、厂区内构、建筑物外观破损、有污物扣0.3分2、办公室、运行值班室和机房等场所有积尘、杂物扣0.2分0.5(二)1、厂区内道路有破损,有积泥、垃圾扣0.3分2、未按照要求设立明显的指示和警示标志扣0.2分0.5(三)1、生产现场卫生状况较差,有杂物扣0.2分2、生产岗位物品未按照定置定位要求堆放整齐扣0.3分0.5(四)各种阀门井、计量井等井盖缺损或未设标识扣0.5分0.5(五)未按规定对废渣、废液以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适当的处理、处置扣0.5分0.5(六)各种线路未按规定排放整齐,标志不清的扣0.5分0.5(七)噪音控制不符合相关标准扣0.5分.5(八)1、未建立健全财务和成本管理制度扣0.3分2、财务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2分0.5(九)不接受或不配合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开展污水处理厂日常成本监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扣1.0分1.0(十)无成本约束机制,不按标准中的要求制定节能和成本计划和计划不切合实际的扣0.5分0.5(十一)1、无健全的档案及信息管理制度的扣0.3分2、档案资料无专人管理的扣0.2分0.5(十二)未建立健全各项目建设、生产运行、设备设施等档案资料扣0.5分0.5(十三)未妥善保管档案资料扣0.5分0.5(十四)1、应进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而未进入的扣2分2、未按时、按要求填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数据,且不按照通报要求整改的扣1分3五、企业内部管理考核方面(共15分)序号考核评价标准分值得分备注(一)1、未设置三级安全管理机构扣2.0分2、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1.0分3、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扣1.0分4、未制定安全处理预案扣1.0分5、未定期对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急救培训扣1.0分6.0(二)工作人员在岗位期间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穿戴劳保用品,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扣1.0分1.0(三)1、易燃易爆物及贵重器具未专门部门负责保管,使用时无严格手续扣0.2分2、剧毒药品未制订专门的保管,使用制度,未设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扣0.2分0.4(四)1、操和人员在需要进行高空、池面、水下和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未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厂领导批准扣0.5分2、未按规定要求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进行作业扣0.3分3、从事危险作业无专人负责监护扣0.2分1.0(五)1、操作现场未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扣0.5分2、易发生事故处未设有警示牌扣0.5分3、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未设置未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扣1分4、有毒、有害场所未配备安全防护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未设立必要的报警装置扣1分3.0(六)1、未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消费设施、避雷和防爆装置进行测试、维修扣0.2分2、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防护用品扣0.2分0.4(七)未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扣1.0分1.0(八)仓库和工作场所存放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未按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完善使用手续扣0.2分0.2(九)加氯间、污泥脱水机房、泵房等车间以及化验室、通行廊道未设通风换气设施的扣0.7分0.7(十)1、加氯间内部未设置事故池和排风池扣0.2分2、排风地沟未设置报警装置扣0.2分3、加氯间未配备合格的隔离式防毒面具、抢修材料、工具箱、检漏氨水扣0.2 分4、使用完毕的隔离式防毒面具未清洗、消毒、晾干、用情况作详细记录扣0.2分5、采用消毒工艺,消费设施内未设报警装置未配备防毒面具及相关救险材料和0.2分1.0(十一)电气设备外壳无有效的接地线或电源总开关无外罩扣0.3分0.3污水处理厂运营方案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城镇污水厂的运行管理,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一样,是对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工作的总称,是企业各种管理活动(例如: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三产”管理)的一部分,是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城镇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指从接纳原污水至净化处理排出“达标”污水的全过程的管理。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要求是:(1)按需生产首先应满足城市与水环境对污水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若干处理量,使处理后污水达标。(2)经济生产以最低的成本处理好污水,使其“达标”。(3)文明生产要求具有全新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产运行。污水处理厂水质管理污水处理厂水质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证“达标”的重要因素。水质管理制度应包括:各级水质管理机构责任制度,“三级”检验制度,排放标准与水质检验制度,水质控制与清洁生产制度等。水质检测化验室岗位责任制度与操作规程化验员职责1、坚守岗位,服从厂长的工作安排;2、每天采取化验水样;3、每天完成各项项目的化验分析工作;4、按要求认真做好日、月、年分析记录表和原始记录表;5、把各自负责的化验项目所缺的试剂提前配好,不影响明天的化验;6、使用过的容器、药品及时清洗干净并放回原来的位置;7、交换化验项目时,交接双方要把自己原来负责的化验项目的药品、容器、仪器的使用情况交接清楚;8、把当天的记录表交于化验组长审查;9、认真保养仪器设备;10、负责化验室环境卫生及室内化验仪器卫生的清扫和洗涤工作。化验室安全技术规范(一)一般安全操作1、防止中毒部分化学药品误入口腔或吸入呼吸道,易引起药物中毒,操作时应特别注意。我厂易引起中毒的剧毒药品有:重铬酸钾(K2Cr207)。常见的有毒气体有:硫酸烟、盐酸蒸气、氨、硝酸和氮的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汞的蒸气等。有些易挥发的液体,如乙醚,其蒸气若吸入过多,会使人头疼昏迷,甚至失去知觉。因此,为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1)一切试剂、药品瓶要有标签。剧毒药品必须制订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并认真遵守。此类药品应设专柜存放并加锁,由专人负责保管。毒性药品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撒落过毒物的桌子或地板洗净。(2)严禁试剂入口。使用移液管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或反应放出的气味时,应将容器离开面部适当距离,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3)所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凡有必要使用防毒面具的工作地点,应悬挂一个防毒面罩,以备分析人员急需时戴用。(4)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凡使用有毒药品工作后要仔细洗手和漱口。(5)有毒的废液应尽量作无毒处理后,再排入地下深处或倒入下水道,盛皿要洗干净,并立即洗手。(6)水银洒落在地下时,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处撒上硫黄粉,以消除汞滴。(7)取有毒试样时应站在上风处,利用球胆取气分析时,要保证球胆不漏气,用完后要放在室外排空。(8)发生中毒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由于吸入煤(或其他毒性气体、蒸气,应立即把中毒迁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中毒是由于吞入毒物,最有效的办法是借呕吐排除胃中的毒物,同时立即将中毒事故情况通知医务所,救护得愈早愈快,危险性也愈小。2、防止燃烧和爆炸(1)挥发性有机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处所或冰箱中,易燃药品不可放在酒精灯、电炉或其他火源的附近。室温过高时,启用易挥发物时应首先冷却,并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2)实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有机溶剂,如必须用加热方式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直接用火焰或电炉加热。(3)在蒸馏可燃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流水已固定时,再旋开开关加热(不能直接用明火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馏过程中人员不能离开。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器的工作情况,即使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之不顾。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熄火。冷却后再进行。(4)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不得靠近火源,应立即清洗干净。落有氧化剂溶液滴的衣服。稍微加热即可着火。应注意及时清除。(5)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埚、瓷盘或燃烧管等,要放在不会引发火灾的安全地方。(6)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同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过氧化钠。在工作中不要使用成分不明的物质,防止反应时产生危险的产物。(7)爆炸类药品应放在低温处保管,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剧烈振动。易发生爆炸的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在室内,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8)装有挥发性物质或受热分解会放出气体的药品(如PC15)的瓶子最好不用石蜡封瓶塞,如瓶口因用蜡封住而打不开时,不能把瓶子放在火上烘烤。(9)分析中,有时需要对加热处理的溶液庄隔绝CO2的青况下冷却,冷却时不能把容器塞紧,以防冷却时爆炸,可以在塞子上装有碱石灰管。(10)化验室应备有沙箱及灭火器,分析室内严禁吸烟。3、防止化学药品的腐蚀、灼烧、烫伤(1)取用腐蚀类、刺激性药品时,最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以防药品洒出或沾到身上,用移液管吸液时必须用橡皮球操作。(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以免骤然发热使酸溅出,伤害皮肤、眼睛或衣服。(3)用浓硫酸做加热浴的操作(如测定熔点),眼睛要离开一定距离,火焰不得超过石棉网的石棉芯,搅拌时要小心均匀。(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5)使用酒精灯或喷灯时如有酒精洒出,应先将洒出的酒精擦干净,然后再用火柴点燃,不能把灯拿到别的火源上去引火。(6)开启氨水、盐酸、硝酸等药瓶封口时,应先盖上湿布,用水浸湿后,再开动瓶塞,以防溅出。(7)在压碎或研磨苛性碱和其他危险物质时,要注意防范小碎片溅散,以免烧伤眼睛、皮肤等。(8)在使用强碱熔样时,应防止坩埚沾水,以免发生爆炸。若不慎烧伤、灼伤时,应按下列方法临时处理:火烫伤使皮肤发红时,可用酒精棉花涂擦或浸在冷水里。至不觉疼痛为止。起泡时应用红汞或高锰酸钾溶液(4%)涂沫,不要弄破水泡。眼睛或皮肤被酸灼伤时,应立即用干净纱布把皮肤上的酸抹去后用水洗净,再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若被碱烧伤时,用水冲洗后再用2%的醋酸或硼酸溶液冲洗。氢氟酸对皮肤、指甲的伤害力很强:若沾在手上则应立即用水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甘油和氧化镁混合药剂(2:1)涂沫后包扎好。被溴烧伤处用氨水酒精混合液(1:10)涂抹。应当注意的是,不同的化学物质溅到皮肤上后呈现的颜色和情况也不一样,一般规律是:硝酸呈褐黄色;硫酸呈棕褐色或黑色;强碱呈白色;氢氟酸开始不明显,也无不适之感,当稍有疼痛时,说明已到严重程度,不但能腐蚀皮肤、组织和器宫,还可腐蚀至骨骼。酸性物质烧伤具有自限性,腐蚀作用只在当时,经冲洗等处理后,一般不再加重。而碱性化学物质则不同,初期可能不严重,但会逐渐发展,损害渐渐向周围和组织深部蔓延。4、防止玻璃器皿割伤(1)使用玻璃仪器前应认真检查,不要使用有裂纹的仪器(2)装配或拆卸仪器时,要防备玻璃管和其他部分的损坏,以避免受到严重的割伤。(3)切割玻璃管(棒)及塞子钻孔时,要用布包住或戴上手套,以防玻璃管破碎后割伤手部。(4)用酒精灯或喷灯加热烧杯和烧瓶时,下部应垫石棉网,以免受热不均匀,发生炸裂。也不能使其过热。(5)细囗瓶或容量瓶受热易炸裂,不能直接在火焰上加热,也不可装入过热溶液。(二)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1、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首先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妥当。2、注意电线的干燥度。遵守使用电器仪器的规程。离开房间,要切断电器加温仪器的电流。3、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量选用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4、实验室内不准有裸露的电源线头,并不得用其接通电灯、仪器或电动机,以防止火灾。5、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6、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7、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8、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9、使用高压电流的电器设备工作时,要穿绝缘鞋和戴橡皮手套,并站在橡皮板上,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10、实验室所有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修理11、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用不导电的物体把触电者从电线上挪开,同时采取措施切断电源,把触电者转移到新鲜空气处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通知医务部门。(三)防火与灭火1、化验室内应备有适用于各种情况的灭火器材,如灭火砂、石棉布、各类灭火器等。灭火砂要经常保持干净,且不可有水浸入。2、如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起火时,应立即先师湿抹布或石棉布熄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煤气阀,总开关。易燃液体和固体(有机物)着火时不能用水去浇,除小范围可用湿抹布覆盖外,要立即用灭火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精密仪器则应用四氯化碳灭火。3、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总开关,切断电源后再用四氯化碳(CC14)灭火器熄灭着火的电线,并及时通知值班电工。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灭燃烧的电线。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为了加强硫酸、盐酸等易制毒化学药品与剧毒化学药品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一、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存放与保管1、易制毒化学品与剧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与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2、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或贮存室内,实行专人负责、双人双锁集中管理,确保帐目与实物数目相符。3、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4、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5、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6、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7、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8、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物品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二、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领用实验员根据实际需要数量,提前一天申请领用相关药品;需由领用人、保管人同时签字方可领用,领用人为直接责任人。领用后即刻锁在药品柜里,随用随取,用后及时锁好。三、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使用1、使用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与相关管理制度。2、性质相抵触的药品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痦施和个人防护措施。5、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6、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挨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7、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达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8、实验室配备医药箱,发生意外时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若眼部受伤要及时用413和511的洗眼器冲洗后再做处理。9、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四、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报废处理1、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等相关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生成新的危害性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等事项。必须清洗干净,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各相关人员必须按照以上规定认真执行,发生一切事故及后果,追究经过认定的直接责任人或相关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实验室检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体系是实验室内部实施质量管理的法规,覆盖了采样、检测过程、仪器设备、人员素质、设施与环境、检验方法和化学试剂等全部质量控制要求。为使我厂实验室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现编制检测质量保证体系。1采样采样涉及采样的时间、地点和频次三个方面。为了采集到有代表性的污水,采样前应该了解进厂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变化。在采样的同时还应该测量污水的流量,以获得排污总量数据。1.1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监测采样点的布设a、整体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设施的总排口设置采样点。b、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处理设施单元污水的入口和设施单元的排口设置采样点。1.2采样点位的管理a、采样点位应设置明显标志,采样点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b、经设置的采样点应建立采样点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采样点性质、名称、位置、采样频次等。c、采样点位的日常管理,经确认的采样点应符合城市污染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城市污染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DBJ04-266-2008标准中的规定。1.3水样采集(一)采样频次对于本厂的采样而言,污水处理设施能正常运行使污水稳定排放,则污染物排放曲线比较平稳,监督监测可以瞬时采样;对于排放曲线有明显变化的不稳定排放污水,要根据曲线情况分时间单元采样,再组成混合样品。正常情况下,混合样品的单元采样不得少于两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浓度甚至组分有明显变化,则在各单元采样时的采样量应与当时的污水流量成比例,以使混合样品更具有代表性。(二)采样方法a、污水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类型有不同要求在分时间单元采集样品时;测定pH、C0D、B0D5、D0、悬浮物等项目的样品,不能混合,只能单独采样。b、不同监测项目要求对不同的监测项目应选用的容器材质、加入的保存剂及其用量与保存期、应采集的水样体积和容器等见表1。表1 水样的保存及采样体积与容器一览表项目采样容器保存剂用量保存期采样量mlpH硬质玻璃瓶、聚乙烯瓶12h250悬浮物14d500COD硬质玻璃瓶加硫酸pH2d500DO深解氧瓶加硫酸锰1ml;碱性碘化2ml24h250BOD5深解氧瓶12h250c、实际采样位置的设置实际的采样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当水深大于lm时,应在表层下1/4深度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1m时,在水深的l/2处采样。(三)注意事项a、用样品容器直接采样时,必须用水样冲洗三次后再行采样。b、采样时应注意除去水面的杂物、垃圾等漂浮物。c、用于测定悬浮物、B0D5、D0等水样时,必须单独定容采样,全部用于测定。d、在选用特殊的专用采样器(如油类采样器)时,应按照该采样器的使用方法采样。l.4样品的保存水样采集后,应尽快送到实验室分析。如果样品需短期贮存,冷藏是短期内保存样品的一种较好的方法,对测定基本无影响。但需要注意冷藏保存也不能超过规定的保存期限,冷藏温度必须控制在4左右。温度太低(例如0),因水样结冰体积膨胀,使玻璃容器破裂,或样品瓶盖顶开失去密封,样品受沾污。温度太高则达不到冷藏目的。2.检测过程为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要求对实验室检测工作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年初制定本实验本年度质量保证工作计划,针对各类监测任务技术特性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并负责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活动的组织、实施,对监测结果实施有效监控。2.1检测过程贡量保证1)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样品)进行实验室内比对a直读式监测仪器除按检定周期进行枪定外,还应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比对,并做好记录,保证监测仪器的准确性。b新开展项目的方法验证中,有标准样品的项目,均要进行有证标准样品测试,其测定结果,可作为评价该项目实验报告准确度和精密度的重要依据。2)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进行重复检验进行新开展监测项目或监测方法改进的方法验证时,对同一样品或标准样品采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进行重复检验,可对方法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做出更科学的判断。3)分析过程中,可随批加测标准物质,以使检测数据准确可靠。2.2监测人员按时填报质控数据报表,经相关人员校核后,报负责人审核。质控报表与监测原始记录一起归档。3.仪器设备3.1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我厂监测所用的采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监测(含软件)的设备及标准样品的需求。应根据我厂的中、长远规划和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依照先进、适用的原则,由实验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批准执行。3.2仪器设备的验收3.2.1仪器设备进厂后,由实验室负责开箱,相关部门参加,按装箱单或说明书对整机完整性、外观、附件、备件、随机工具、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逐一验收,并填写仪器设备档案卡,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发现问题立即与供方联系解决。随机长术资料归档保存。3.2.2开箱验收应在仪器设备进厂后一周内完成;需进行安装调的仪器设备,一个月内由相关人员负责联系厂家技术员进行安装调试,并填写验收安装调试记录,相关责任人验收签字归档。调试完毕后,须经过检定后,交付实验室验收签字方可投入使用。3.3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3.3.1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学习使用说明书,熟悉掌握仪器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及保养方法,经实验室负责人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经授权才可操作指定仪器设备。3.3.2主要仪器的操作规程,由室负责人组织编写。其主要内容包括:操作顺序、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及日常保养等。3.3.3见习人员在持证人员指导下操作仪器设备;有操作能力的外单位人员操作仪器设备,须经厂长批准,在实验室指定人员监护下进行。3.3.4操作人员使用仪器设备时,应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包括使用前、使用中、用后的状态,年终交相关人员归档保存。3.3.5使用过程中,仪器设备出现异常,如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重复性不符合要求,有粗大误差,结果可疑,或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以“设备停用”标识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经重新校准合格后再使用。3.3.6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清理现场并加盖防尘罩。3.3.7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3.4仪器设备与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3.4.1仪器设备的捡定和校准工作由质监科负责管理。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需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台帐,并制定仪器设备的年度检定计划,报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3.4.2根据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实验室负责人对到期的仪器设备督促到有关部门进行检定,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仪器设备的检定工作,不得有漏检现象。3.4.3未经定型的专用监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无检定规程的由实验室,按己审批的自校方法进行校准。校准原始记录必须包括:校准日期、设备名称、采用校准计量器具名称、校准过程、计算过程和校准结果以及判定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校准合格后,将原始记录存入仪器设备档案。3.4.4根据校准部门出具的检定或校准结果报告(包括自校报告),和我厂仪器的在用情况,对在册的每一台仪器设备分别贴“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停用证(红色)”标志。3.4.5凡停用的仪器设备不准用于监测,停用后须启用的仪器,经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3.4.6每一台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报告,由相关人员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内。3.5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3.5.1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属于小故障或一般电器性能故障,原则上由本室人员自己维修,但须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在表中应详细填清故障排除情况、参数偏差大小及维修结果,并应在设备使用记录上进行记载。维修记录表应及时交综合质控室存入仪器设备档案。3.5.2实处室无能力维修的仪器设备。由质监科提出申请,外聘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修复后,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表。由质监科、化验室、维修厂家三方共同验收。修复后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校准、检定,证明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3.5.3操作者应自觉爱护仪器设备,使其保持清洁,处于良好状态。每台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和保养。3.5.4各分析室应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电子仪器注意防潮,应定期开机通电;光学仪器应保护好镜头;光路系统应避免阳光直射;其它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对使用频率较低的仪器,应经常试运转并记录,确保随时使用。3.5.5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或维修后计量检定校准不合格及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红色停用标志,存放在设备库中(大型设备可就地封存),与在用设备加以隔离。3.6仪器设备的核销与报废仪器设备的转让、出卖、无修复价值的报废,由质监科负责上报厂领导,经审批后移交厂库房封存。4.人员对实验室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确保影响监测质量的工作人员都是能够胜任的。4.1培训范围本实验室全体人员都在需培训人员范围内。4.2培训内容4.2.1基础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标准化知识、计量知识、计算机知识、质量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4.2.2实际操作技能:主要包括岗位技术培训、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4.3培训方法4.3.1以自学为主并与实验室内举办的定期培训相结合。4.3.2根据发展的需要采用派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相结合,交流学习专业检测技能(如仪器使用培训)。4.3.3参加国家环保局及省环保局等部门举办的各种相关知识学习班。4.3.4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短期专业知识培训班。4.4考核与管理4.4.1对实验室职工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监测数据质量、专管设备维护状态、工作业绩,标准的制定、修改等工作。年度考核由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4.4.2质监科组织监测人员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监测人员“三基”(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标准样品)考核,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不可单独操作和出具监测数据。4.4.3实验室应建立技术人员(包括技术管理人员)档案,包括有关资格、培训记录、技能和经历等技术业绩档案,业绩档案中应包括技术人员的毕业、工作经历、技术培训、在职培训、职称等一览表;可包括从事过什么课题研究、获奖情况、参加过的学术团体、社会兼职等,此外,每年的业务考核记录也应归档。5.设施与环境对实验室必须具备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控,以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5.1环境条件的建立和控制5.1.1实验室的环境应满足环境监测标准要求的条件,并有防尘、防烟、防霉、防噪音等保证措施。5.1.2实验室的设施、场地以及能源、照明、采暖和通风等,应便于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5.1.3实验室均配置温、湿度表,以便于控制。5.1.4对有控温、湿度要求的分析室,有条件时,应配置空调,以满足监测标准、规范等对环境的要求。5.1.5要保持恒温、恒湿室的温、湿度精度,严禁从事淋水、频繁开窗、加热煮沸等有影响的活动。5.1.6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样品的管理,领到样品后就应放置于固定存放位置,造册登记,严格控制。试验完毕,并样品及时返库;防止丢失。5.l.7监测室内严禁存放非检测样品及其他物品。5.2环境设施的维护5.2.1实验室环境条件在应保证满足标准的要求,对各种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和修理,保证监测工作处于最佳状态。5.2.2对水、电、暖、通风、空调、恒温、恒湿机等设施定期检修,保证运转正常。5.2.3对监测环境的温湿度表等要进行检定,以确保环境监测轻度满足要求。6.检验方法检测方法是实施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为使实验室使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所有的检测工作,确保证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6.1标准检测方法的选择和使用6.1.1实验室人员检测项目使用国家标准、城建行业标准、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现行有效的分析方法标准。6.1.2检测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所承担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检测步骤、仪器操作规程、仪器状态、环境条件要求、数据计算分析和修约值判定。6.2非标准检测方法的选择和使用6.2.1对于没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方法的检测参数,要尽量选择由知名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检测方法。6.2.2选择的非标准检测方法应经厂领导确认。6.3检测方法的收集和保存6.3.1由相关人员收集与检测业务有关的标准,其它部门负责人应积极协助收集标准。6.3.2在用的检测标准应每年度由相关人员查新确认一次, 随时更新,清除作废的标准。6.3.3保存的标准原件不得随意借出,可向申请人借出(或发送)复印件。7.化学试剂管理为保证实验室安全正常地运转,对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材料、化学试剂和气体等危险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有效管理。7.1危险品的采购7.1.1危险品的采购,由实验室填写消耗材料申购计划表。除了写清危险品名称、规格、数量外,还应特别说明该危险品的危险特征及安全注意事项。申购计划表经审批后,应持申购表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备案证明进行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危险药品时,应严格按安全注意事项,做到轻拿、轻放、不倒置、平稳运输,高温下不做长时间停留等。危险品的采购也可由厂商或经销商直接送货。7.2验收和保管7.2.1仓库管理员对送达实验室的危险品进行验收,并在危险品管理登记表上进行登记。验收登记后,进货单由仓库管理员保存,危险品移送仓库内。危险品在仓库分类存放、标识清楚。注意防盗、防火、防水、通风、遮光等,无关人员不得入内。7.2.2剧毒化学试剂应存放在药品库房保险柜中,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分别由化验室负责人和仓库管理员掌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易燃易爆、强酸强碱药品必须存放在药品库房里。7.3危险品的领用7.3.1检测人员需要领用危险品时。须严格履行出入库和审批手续。应到仓库管理员处办理领用危险品手续,并在危险品管理登记表上签字,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领用。领用的危险物品由检测人员保管。7.3.2检测人员领用剧毒化学试剂时,应有实验室指定的专人、仓库管理员、检测人员三人同时在场。7.3.3仓库管理员在剧毒化学试剂用量登记表上分类详细记录危险品的进出数量,并应保管好,做到进出都有据可查,帐物相符。7.3.4检测人员在使用危险物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使用,检测期间的危险物品由检测员保管,检毕物品应进行无公害化处理,不得污染环境。有回收价值的剩余物品应妥善保管、贮存,并标明物品名称、特性,以防与其它物品混淆。7.3.5检测人员在稀释或使用剧毒化学试剂时,应有两人同时在场。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化学危险品。8.事故防范制度8.1预防及救急小组每年召开两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8.2各监测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每次在实验室开放使用前要检查电路、电器、水管、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每天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水、电、通风系统等;大型仪器管理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管理,确保安全。8.3室主任督促各监测员进行三常检查工作,并做好经常性的随检工作。对各监测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8.4实验室中各类实验器材,化学用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本中心有关规定实施。任何人不准私自借用任何物品。监测员应经常检有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的安全情况,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危险、有毒药品保管室(柜)的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8.5加强人员培训,有关人员应学会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掌握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相互救援、安全撤离等方法。8.6实验室中常备有效灭火器、沙桶和简单医药箱,楼顶水箱能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9.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具备内容9.1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9.2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送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学用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毒物质的浓度,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9.3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时,应马上切断现场电源、关闭气源阀门,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用室内配备的灭火器扑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9.4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火,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9.5用电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9.6仓库或实验室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系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9.7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火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八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9.8事故现场的每一个人都有保护好现场的责任。9.9常用紧急电话火警:119;急救:120;韭警:110使用易燃易爆品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安全实施作业。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与易燃易爆品相关的作业内容3.安全操作规程3.1不许将易燃易爆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3.2在贮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等。3.3使用蒸馏或升华的易燃物质时应注意:(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3)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厘米);(4)工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性物料;(5)工作时要戴上眼镜。3.4在试验室内存放各种易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千克,每种不得超过l千克。易爆物品要随用随取。3.5遇水易燃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3.6易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3.7氧气乙炔气瓶等易爆品要存放在固定地点,不能碰撞,并做定期的压力鉴定。3.8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电闸,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3.9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等。3.10易燃物质有: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药品存放注意事项1、易氧化的试剂、易风化或潮解的试剂,使用过后应重新用石碓密封瓶口;2、易受执分解的试剂和易挥发的试剂应保存在阴凉处;3、易受光分解的试剂(如KMnO4、A gNO3等),应保存在暗处,这类试剂中属于要求一般遮光的,只要贮于棕色试剂瓶即可。而必须避光的在棕色瓶外还要包一层黑纸;4、风光易分解的试剂装入棕色瓶中,其他试剂溶液也要根据其性质装入带塞的试剂瓶中,碱类及盐类试剂溶液不能装在磨口试剂瓶中,应使用胶塞式木塞。需滴加的试剂及指示剂应装入滴瓶中,整齐的排列在试剂架上。常用仪器设备使用注意事项、电子分析天平1、同实验应使用同一台电子天平;2、称量前后应清洁电子天平,如在天平内洒药品应立即清理干净,以免腐蚀天平;3、电子天平较准时必须用带有骨质或塑料尖头的镊子夹取砝码,不得用手直接拿取,以免划坏、污染砝码;4、电子天平应安放在干燥、光线暗、无直射阳光的室内,且天平附近无热源、震动源,应避免明显气流、有害气体,灰尘进入天平室,保持审湿相对稳定;5、天平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适时更换干燥剂;二、自动手提式灭菌器1、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本设备使用说明书;2、自动手提式灭菌器的电源电路上必须安装熔断器或过流保护装置;3、每次使用前必须将水加至加热管以上位置;4、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放气阀、安全阀有无堵塞是否通畅,橡胶密封垫圈是否完好。5、将水样包扎完好后按自动手提式灭菌器使用说明正确放入灭菌桶,盖好容器盖并对称地旋紧螺塞,使容器盖与灭菌桶密合,并使放气阀处于垂直(放汽)和安全阀处于水平(关闭)位置;6、接通电源,开始加热,待有蒸汽从放气阀喷出时将放气阀关闭,并根据要求设定灭菌时间及压力,设备开始进行计时灭菌或消解;7、定时器指针回归零位,工作指示灯和灭菌指示灯灭后,即提示灭菌或消解完成。此时将设备电源断开,必须等待压力表指针恢复零位后开启放气阀将剩余压力放尽才可开启自动手提式灭菌器的容器盖;8、定期检查及更换安全阀、放气阀、压力表和橡胶密封垫圈。9、在使用中,当压力表指示0.16 Mpa时安全阀不启动,则必须立即断开电源,等待压力表指针恢复零位后开启放气阀将剩余压力放尽,开启自动手提式灭菌器的容器盖后更换安全阀;10、自动手提式灭菌器严禁带故障使用。三、马弗炉L、马弗炉应安装在固定的水泥台上,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不得在炉内灼烧有爆炸性的危险品,不得把样品装入玻璃器中在马弗炉中灼烧;2、新的炉膛必须在低温下烘烤数小时,以防炉内因温度剧变而破裂;3、不得长时间使用高温度,用完后应切断电源,关好炉门,防止耐火材料受潮气侵蚀。四、电热干燥箱1、干燥箱应安装在室内通气、干燥、水平处,防止震动和腐蚀;2、不得在干燥箱内烘烤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的物质,严禁在干燥箱中烘烤食品;3、样品、试剂不得直接放置在隔板上烘干,而应放置在称量瓶、玻璃或瓷质器皿中烘干;4、保持箱内外清洁;:五、水浴锅1、水浴锅水槽内水位不得低于电热管,否则电执管会被烧坏:2、电器控制箱内不可受潮,以防漏电伤人或损坏仪器;3、使用时应随时注意水箱是否渗漏。六、真空泵1、使用前须先检查泵骨润滑油的液面是否在油窗中心处;2、泵经过半年至一年运行后必须换油:3、停泵之前必须先解除抽气系统的真空才能停泵,否则真空内润滑油将被吸入抽气系统。七、电磁搅拌器1、放置托盘上的反应器,外壁必须保持干燥、清洁,以防腐蚀托盘;2、.搅拌时应注意搅拌强度,防止剧烈搅拌出液体;3、用完后应及时断电,保持搅拌器的清洁,并在干燥处保存。八、离心机1、离心管规格要符合要求,直径、长短及每支管的质量要统一,并保持其清洁、干燥;2、加入离心管的液体的密度及体积应一致,且不允许超过离心管的标称容量,在放入离心管时,应保持离心管的位置对称,否则会因配重不平衡而使离心机在高速运转时产生剧烈抖动,轻则使溶液甩出,重则造成离心机损坏;3、离心机的转速及离心时间的设定,应根据实验的需要来调整,应由低速逐渐调至高转速,切不可直接在高速运转;:4、离心机的套管应保持清洁干燥。九、显微镜1、显微镜安装物镜时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进行先安低倍镜再安高倍镜;2、显微镜应放置在干燥、防震、防腐蚀的平台上,且不能受阳光直晒,,不要接近热源;3、必须经常保持显微镜和工作环境的清洁,使用完毕应放回显微镜箱内或加防尘罩;4、反光镜上的一般污物可用干净的绒布自镜片中心向边缘按顺序旋转擦拭即可,有油渍、指痕等时,可用脱脂棉签蘸少量乙醇,少量乙醇+乙醚混合液(80:20)擦拭;5、调焦时先俯视,用粗调旋钮交载物台上调,再从目镜中观察视野,用细调旋钮使载物台下降,(只许载物台下降,不得上升),直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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